戴鸿慈
戴鸿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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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協辦大學士 | ||
籍貫 | 广东省南海县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少怀 | |
諡號 | 文诚 | |
出生 | 咸丰三年(1853年) 广东省南海县 | |
逝世 | 宣统二年(1910年) 京师 | |
親屬 | (子) 戴曾鍔 (孫) 戴慶煜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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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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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鸿慈(1853年—1910年),字少怀,广东南海人,立宪派人士。是滿清粵籍官員中官位最高之人,入仕後歷任刑部侍郎、戶部侍郎、禮部尚書、法部尚書、內閣學士、協辦大學士、軍機大臣等;任戶部右侍郎時與載澤、端方、李盛鐸、尚其亨組成“五大臣”考察團於1905年底被簡派赴東西洋考察,是為晚清朝中重臣之一[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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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ages.weserv.nl/?url=//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c/c6/%E6%88%B4%E9%B8%BF%E6%85%88%E3%80%81%E7%AB%AF%E6%96%B9%E4%B8%80%E8%A1%8C%E5%9C%A8%E7%BE%8E%E5%9B%BD%E8%80%83%E5%AF%9F%E5%AE%AA%E6%94%BF.jpg/200px-%E6%88%B4%E9%B8%BF%E6%85%88%E3%80%81%E7%AB%AF%E6%96%B9%E4%B8%80%E8%A1%8C%E5%9C%A8%E7%BE%8E%E5%9B%BD%E8%80%83%E5%AF%9F%E5%AE%AA%E6%94%BF.jpg)
戴鸿慈自幼聪颖,十五岁为廪生,同治十二年(1873年)癸酉拔贡,同年中式第一名举人(解元)。光绪二年(1876年)成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光绪二十年(1894年)翰林大考,名列一等。歷官刑部侍郎、户部侍郎。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任命为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之一。考察時他悉心考察各國憲政、經濟、教育、司法等各方面的情況。歸朝後,综合五人考察所得,写出《出使九国日记》12卷,编成《列国政要》133卷及《欧美政治要义》18章进呈,奏请立宪。同時並任第一任法部尚書領導法部掌司法行政,與沈家本領導的大理院既有分歧又有合作[1]。
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以尚书衔在军机处行走,十一月,升协办大学士。次年正月逝世,终年58岁。赏加太子少保,谥文诚。《清史稿》有傳。
成就
戴鸿慈对诗和书法都頗有造詣。
墓葬
戴鸿慈墓,位于中国广州市白云山白云索道上出口处,现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六》
- 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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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錫蕃 |
提督福建學政 光绪二十三年八月初一戊午(1897年8月28日)任 |
繼任: 檀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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