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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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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谬误(Division Fallacy)是一种非形式谬误,是基于整体拥有某性质,而推论其中的部分或全部个体都具备该性质[1],这是一种以全概偏;相对地则有合成谬误:某物的某部分具有某性质,故某物具有某性质。在亚里士多德的 Sophistical Refutations 中提及了两者。

亚里士多德辨谬篇讨论了分割谬误[2] [3] [4]

示例

  • 这支交响乐团非常出色。因此,交响乐团中的每一位乐师都非常出色。

解说:乐团好坏端视团队合作而定,和乐师的个人水平未必有高度的关联,一些水准平均的乐师,在好的乐团中也可能会有更好的生产力。

  • 宇宙已存在一百亿年,宇宙是由分子组成的,因此宇宙中的每个分子都已存在一百亿年。

解说:宇宙中的分子时时刻刻都在分分合合,未必每个分子都已经存在了一百亿年。

  • 朝鲜是是世界最穷的国家之一,因此朝鲜的每个人都很穷。

解说:朝鲜的统治者非常有钱,和国内多数人的生活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其他用法

伦理层面上,分割谬误则称为“割席”(亦作“割席”)。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参考

  1. ^ http://smile.cpce-polyu.edu.hk/cpce/pages/contentManagement/sh1000000001/SG1000000886/Lectures.html?random=1227517730004#[永久失效链接] Fallacies II 0809s1(new).ppt
  2. ^ 亚里士多德 著; 余纪元 等 翻译. 工具论(上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051185, 出版时间: 2003. 
  3. ^ Krabbe, E.C.W. Aristotle’s On Sophistical Refutations. Topoi 31, 243–248 (2012).. [2020-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08). 
  4. ^ Hansen, Hans. Fallacies, <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20-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