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英語:hasty generalization)是指以少數的例證或特殊的情形,強行概括整體。[1]
常見形式
以偏概全有幾種常見的形式:
- 只根據部分案例推論一般性規律(偏差樣本、輕率概化、軼事證據)
- 只根據部分案例的特質推論整個群體的一般性特質(合成謬誤)
- 只根據部分特例否定一般性通則(逆偶例謬誤)
- 只根據部分支持的證據支持一個論點(單方論證)
- 暈輪效應
示例
例一
不一定所有俄羅斯人都喜歡喝伏特加。這種即為常見的合成謬誤。
例二某甲嚴詞批判某乙的作為,還把事情鬧得很大,而就我個人的經驗來看,某乙是個好人,可見某甲只是無來由地厭惡某乙,或者妒忌某乙而已。某甲應該要放下自己的怒火,接納某乙,甚至應該向某乙道歉。
有可能其實是某乙一直都在搞小動作,把某甲逼到抓狂,或者有其他的理由,所以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的。不能因為跟一個人一兩次的交流經驗,而對一個人的性格下評斷,尤其不應該下負面的評斷。
以全概偏
相對地,以全概偏即是將通則強加至所有個例。
以全概偏有的常見形式如下:
- 將整個群體的一般性特質套用至所有個體(分割謬誤)
- 根據一般性通則否定特例的可能性(偶例謬誤)
- 某甲整體而言優於某乙時,認定某甲不會有任何一點遜於某乙;或反過來某甲整體而言遜於某乙時,認定某甲不會有任何一點優於某乙。
- 區群謬誤
示例
這篇論文的結論已經被推翻,所以這篇論文的每一個結論都是錯的。
整體而言是錯的不代表每一個部分都是錯的。
注釋
-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