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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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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算是西方学者么?

有西方学者倾向于认为51年5月13日是正确的生日这一句,引用的是N PORTER的硕士论文( http://scholarcommons.usf.edu/etd/1451/ )。当然我们欢迎学术界观点,但是把硕士说成是学者有点过头了吧?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22:16 (UTC)[回复]

居然有人认为“没有证据说他不是学者”所以他就是学者,搞笑么?也没有证据说他不是外星人,所以可以说“有外星人认为……”?维基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没有发表过的原创研究就不要贴上来了。就算他当了博士讲师副教授也一般不被称为学者,更何况他毕业之后去做市场分析师去了,没有搞学术研究。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8:45 (UTC)[回复]
轮子手段低下,笑死人了。--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7 (UTC)[回复]
不存在高低,大小,power,无影响。

请依WP:生者传记方针编辑

User:Zhxy 519引用 PRC政府媒体中央电视台来指“条目人物的生日争议”。但CCTV央视 是第一手来源,在此不应使用。
  1. 根据WP:生者传记#可靠来源方针


  1. 根据WP:生者传记#其他考量#知名的公众人物方针,“对于知名的公众人物,应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维基百科的传记条目只应根据此类来源所述而撰写。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切题并受到已发表可靠来源充分记录的,就可纳入条目当中,即使是负面资讯且主角不愿意让人们提及。但如果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并未记录,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2. 然而,当在下Wetrace依据方针移除该负面争议的第一手来源,并附上生者传记不应使用第一手来源之理由。但在下的维护性编辑,却遭User:Zhxy 519回退。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44 (UTC)[回复]
CCTV不是第一手来源。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材料自己说自己,那才叫第一手来源,你根本不懂。再不停提我的名字,我即使向管理员公开密码也要告你骚扰了。--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7:33 (UTC)[回复]
CCTV在政治打压中一贯造假,这已经天下共知,这里不举例了。中共要消灭谁,先制造舆论抹黑批倒批臭,阁下需要多看一些历史矫正眼光。因此,作为打压方的中共党媒,其材料属于第一手,不作为可信来源。这一点是相当多的维基人很长时间的共识。尤其以hanteng所以提出的建议为代表,解决了以往不少争议。阁下如此按照自己的理解使用材料,不能不令人想到破坏二字。--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34 (UTC)[回复]
少来了。你们几个带着主观意愿审查来源,存在共识的话只能是谎言,不要在这里冠冕堂皇。hanteng根本没有解决问题,你们别以为在这里嘴多就能口水淹死人。--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52 (UTC)[回复]
(!)意见--央视CCTV之类,在法轮功议题并非适合的来源
  1. 中国媒体华讯财经于2014年7月2日罕见报导,李东生任中国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时,为讨好江泽民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利用CCTV铺天盖地污蔑法轮功。在610主任刘京退休后,没人愿接班维持镇压,对法轮功有血债的江派掌门人周永康李东生升半级,提到610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后又把李东生(宣传部副部长)塞到公安部当副部长。[1]
  2. 天安门自焚事件被指造假,也跟CCTV有关。Wetrace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1:15 (UTC)[回复]
(!)意见--如同此条目讨论页所挂提醒模版:“由于条目的特殊性,在争辩以及条目的编写中请勿拿出任何以宣传“官方”为基础无确实根据的网站。”Wetrace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1:20 (UTC)[回复]
所有来源都是正规媒体。如果挑错CNN也犯过移花接木的错误,没人就此说CNN不能用。模板说的是网站,CCTV是电视,内容放在网站上而已。--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16 (UTC)[回复]

水思这个模板挂的好

英文en:Li Hongzhi上一个模板都没有。挺优良的。--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3 (UTC)[回复]

感谢您的赞同,我就是看不惯为何别的版本的维基都干干净净,却是中文维基总是一堆带着有色眼镜的人挂一堆模板__^12th动员令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6 (UTC)[回复]
可惜我正在试图翻译美剧犯罪心理和伊拉克战争相关内容(实际上也就是在打酱油)。这个暂时没空了,不过应该会有其他人愿意来翻译。--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9 (UTC)[回复]

谁引用凯风网谁就是破坏传记方针的理由

某编辑,多次引用或者间接应用已经被证据表明有问题的中共凯风网,请诸位编辑明察:这个网站的主办人是谁?不知道!谁在背后支持?没有一篇文章是署名的,三无网站。引用三无产品凯风网来源,难道不是有意破坏生者传记方针?当然说是三无,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是中共610系统的嫡系。没有610直接授权和经费支持,根本不会那么存在。不管是里子还是面子,它都是不可靠来源,是属于中共涉案方的第一手材料。那个网站的使命就是诋毁要打击的对象,任何使用来源的人,是不是等于在维基实施诋毁生者?清者自明。--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48 (UTC)[回复]

一次引用不符合资格的来源仅是违反方针,固执反复引用,挑起编辑战才算破坏。--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5:40 (UTC)[回复]
Zhxy 519似乎是明知而为?而且对法轮功相关条目都片面引用中共当局的说法;也有断章取义的问题。Wetrace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8:15 (UTC)[回复]
我没有必要全面,你觉得片面就加你的那一面,这就中立了。断章取义可不敢当,哪一句?--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12 (UTC)[回复]
我可以说应用法轮功媒体大纪元和新唐人也是不中立的吗?--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3 (UTC)[回复]
所以Zhxy 519并无错,关键是要讲明各方意见,而不是任由轮子污蔑。--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3 (UTC)[回复]

关于条目全保护,请问方针依据

(?)求助 --范管理员您好,您对李洪志条目进行无限期保护,
  1. 然而,Lanwi1管理员先前也注意到,该条目被匿名IP用户屡屡加上Zhxy_519不符方针的来源及内容,因此该管理员做了“半保护”即已足够。自7月8日至今4天,该条目也暂时不再有IP用户编辑破坏,条目易无编辑战问题(中华爱国阵线用户虽一次恢复Zhxy519内容,但经以要求提供第三方来源,即无继续争议。)。
  2. 但Zhxy_519稍早于维基时间7月11日做了2次编辑(约4小时前,北京时间7月12日凌晨3点多),添加不符生者传记方针的来源内容后;
  3. 仅仅1分钟后,Zhxy_519就申请“条目全保护”理由为解除保护伊始即发生编辑战不符事实。Lanwi1的半保护到7月22日根本未到期,也已发挥保护效果。
  4. 然而,仅仅3分钟后,您就同意“无限期全保护”条目?方针依据及必要性适当?敬请您再注意事实面(条目编辑历史)。
  5. 在先前发生编辑战过程中,匿名IP用户,几乎完全依循Zhxy519的编辑立场。若该编辑符合方针,何以需一再用匿名IP呢?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23:44 (UTC)[回复]
(!)意见--关于 范管理员 的“全保护”动作,依方针应回复“半保护”状态。除了前面所提事实面、必要性,在下查阅方针后;增加理由如下
  1. 该条目现况不存在编辑战,半保护即已足够。且依据Wikipedia:保护方针,就算发生了编辑战,该“全保护”仍无方针依据。
    1. “WP:保护方针#内容争议”:(1)当页面上发生编辑战时,通常会临时全保护该页面,以迫使发生争执的各方保持冷静,在相应的对话页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编辑。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用户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用户进行正常的编辑。(2)在保护发生内容争议的页面时,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
    2. “WP:保护方针#破坏”:先发制人的对条目进行全保护其实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开放性。临时性的全保护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的时候。持续性的破坏或预期未来会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条目,一般都不是进行全保护的理由。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半保护。
    3. 保护期间永久?依据“WP:保护方针”,编辑战应以‘临时性保护’(根据请求对编辑战实施一段时间的强制冷却)。查阅“永久或半永久保护”之事由中完全查不到“编辑战”。
  2. 关于范管理员保护之版本:如同“WP:保护方针”所述“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那么,依据WP:生者传记
    1. “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人物都应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说明其已不在人世”。
    2. 可靠来源(更多资料:WP:诽谤):“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见上方描述)。
    3.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管理员可以强制移除此等内容并实施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即便他们本人曾经参与过该条目的编辑。重新加入该内容的编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参见封禁方针和禁止毁谤。”
    4. 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如果此类条目受到质疑,就应缩减回来源完整、中立且切题的版本。
    5. 知名的公众人物:“应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维基百科的传记条目只应根据此类来源所述而撰写。”“如果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并未记录,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6. 若管理员怀疑生者传记条目遭到恶意或偏见性的编辑,或认为违反方针的内容会被再次添加,则可对条目实施全保护或半保护。”---从这角度,保护的版本怎能是存在不可靠来源、争议性内容的版本呢?
    7. “重复于在世人物条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2:04 (UTC)[回复]
(!)意见--管理员目前保护版本,已经移除“违反生者传记方针”之内容。谢谢管理员。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6:44 (UTC)[回复]

法轮功不是人间神丹! 共产党亦不是洪水猛兽!

真正的信仰应当自律!真正的宗教更重他律!现代社会,仇恨与革命早成历史,宽容共在与协同进步方为正道!--Sjjc123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02:58 (UTC)[回复]

我不喜欢共产党,但我绝对反对法轮功!--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0:07 (UTC)[回复]

江泽民因发动镇压FLG犯下反人类罪而在海外法庭被起诉和通缉

有网友可能长期受江氏610邪教仇恨宣传洗脑误导,不明原委。其实,据不少海外主流媒体报导,江泽民1999年4月准备镇压时,其他六个政治局常委均表示反对,江泽民在共产党高层得不到支持,故私下组织了610非法邪教机构发动了残酷镇压,并且活摘FLG学员器官出售图利。而且江泽民当时对FLG创始人作出了通缉,但立即被国际刑警组织驳回,并且江泽民u此举受多国谴责。之后15年来江泽民及610喉舌也没敢再提通缉。相反,江泽民及610走卒在世界各国因反人类罪受到起诉和通缉。目前在中国国内许多610成员,象曾不可一世的薄熙来周永康苏荣等已经纷纷被关入了监狱。故劝IP用户不要原创编造出每年通缉之类江氏610邪教也没编过的谣言。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2日 (二) 12:22 (UTC)[回复]

哈哈哈,您真是说笑了。中共要是有能够给十四亿人洗脑的能力,赤旗早就插遍全球了吧。薄周等人都是政治斗争失势,再加上贪污的老底被揭了,才进了班房的,跟法轮功有一分钱关系?法轮功总是说全球公审江泽民,也没看到哪个国际法院敢对他动手啊。海外主流媒体fake news的厉害程度与瞎了一只眼的选择性失明您又不是不知道,轮子至今也没拿到活摘的证据,而且还被曝光自导自演一出“受拷打”的新闻,此事在大陆甚至被作为笑话流传。其实法轮功就算是没有做其他伤天害理的事,就算是啥东西都是共产党编的,但是乱贴小广告破坏市容和污损人民币两个就可以当成被取缔的理由了吧。您知道法轮功的书有多反智吗?核心教义“《转法轮》”毕竟是宗(xie)教性质的书籍,我不予置评。但是《九评》这种书到处充斥着连一个学习成绩全优的国中生都能够轻易揭穿的谣言,举个例子:《九评:四评,论中国共产党是反宇宙的力量》,这标题多中二咱就不提了,最关键的是他还列举了中国近些年来发生的各种大小天灾和人为的重大事故(不少还被严重夸大),最后仅仅是想要论证中国共产党“遭天谴”!最厉害的是,维基百科九评共产党上关于这本书的真实性的批判竟然只有“但是,该书中很多内容的真实性还有待商榷”一句。但是我最近也拿到了一些零散的消息,是有关于法轮功学员受酷刑情况的。我计划三年之内完成一份实地的调查报告,人人都有义务揭开真相。联邦共和国万岁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14:50 (UTC)[回复]

关于中国官方对法轮功的定性及所谓通缉

@ChiefweiLanwi1三位管理员好,在下注意到@SiuMai@Marvin_2009在此条目有编辑争议,在下阅读后,由于此条目过去长期被部分尤其匿名用户引用“非可靠来源/断言式描述”而曾引发许多讨论,因此在下对这次编辑争议,提出意见如下:
  1. 维基百科应尽可能使用第三方可靠来源,特别是“WP:生者传记
    1. SiuMai引用中共官方的网页,中共在法轮功议题上,是镇压的一方,并非第三方可靠来源。
    2. SiuMai的写法诸如“潜逃/每年”等用语,依照Marvin2009所指“已涉及原创研究”,来源中没有这些内容,[Marvin两小时内四度在Siumei个人页留言说明解释并提请处理(参看纪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SiuMai#.E5.85.B3.E4.BA.8E.E4.BD.A0.E5.9C.A8.E6.9D.8E.E5.85.88.E7.94.9F.E6.9D.A1.E7.9B.AE.E6.B7.BB.E5.8A.A0.E7.9A.84.E6.AF.8F.E5.B9.B4.E9.80.9A.E7.BC.89.E7.AD.89.E8.AF.B4.E8.BE.9E],但Siumei毫无回应及说明,是否“拒绝沟通”?
  2. SiuMai写“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定性如何”,如此写法是有问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宪法与法律的国家,依照宪法、法律、公安部2000年以来/2014年对所谓“邪教”的官方认定文件,从未出现法轮功。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
    2. 2014年6月BBC报导〈中国公布官方“邪教名单”引发网友关注〉:“中国媒体说,官方认定的“邪教”共有14个,但是网友发现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轮功不在其中。”
    3. 近年不少中共前官员及外媒指出,江泽民1999年定性镇压法轮功时,其他六人都反对。做定性的,不是政府与法律,因为“政府违反法律”的认定,是不合法的。
    4. 在下查了一下,江泽民1999年在法国媒体面前做此定性,但仍没有法律的支持,只能说江做此定性。“依法治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原则吧。
  3. Siumei写的通缉问题
    1. 相关内容,有不同于中共公安部的“第三方可靠来源”的见解;而且已经在文中有提到了,Siumei既不使用第三方可靠来源,又放首段并以断言式描述、且加上前面的争议,因此并不适当。
    2. 所以,诗琳童用户的对向编辑,并非基于恶意删除,而是有其合理理由。
  4. SiuMai涉及给用户贴标签,是否违反文明方针?
    1. SiuMai在前面不回应其他用户的留言意见、而只持续回退其他用户编辑,疑似“拒绝沟通”的同时;就在刚刚又在互助客栈留言开启讨论,写着“明白信众护主心切,但删除有来源的内容是破坏条目的行为”。
    2. 指特定用户是信众,会否增加用户“因政治或宗教信仰可能遭受风险?”而恐违反《WP:不要人身攻击》而依该方针需向维基基金会创办人说明?(“对于用户会导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胁或行为。这类违规可能会在被任何管理员发现后,被封禁一段时间。在一些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中,处理此类行为的管理员应该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员会成员及吉米·威尔士并说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
    3. 编辑化学条目,就一定是化学家?编辑基督教条目,就是基督徒?那编辑法轮功条目,一定是“护主的信众”或“执行镇压的中共五毛”吗?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15 (UTC)[回复]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不被认为是邪教?呵呵呵,您就继续扯吧。--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18 (UTC)[回复]
Wetrace您好,我是大陆人,而您不是,我相信我比您更清楚大陆人是否普遍认为其是邪教。—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24 (UTC)[回复]
(:)回应-{{ping]Kuailong}}您好,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正当程序来说,法轮功确实不是,也没有依据。
  2. 但江当时做这样的陈述,也成立中共610办公室主导镇压。其认定是有争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条目中的说明,其中虽提出此说法,但法律上的争议有一些描述。
  3. 一个宗教或信仰是正或邪,也不是说“人在大陆”就一定能判准,当年文化大革命的邓小平、三反五反等被迫害的各种正教不也曾在中国大陆被攻击?基督教何尝不是曾被攻击?在下在台湾或其他国家也常看到法轮功,看到的并非如此。SiuMai的写法,确实不够周全。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30 (UTC)[回复]
不用拿什么依法治国和正当程序这种冠冕堂皇的话来搪塞,“法轮功是邪教”是官方大规模长时间宣传的,对这种事情还诡辩真是没有意义。--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34 (UTC)[回复]
(:)回应--@Kuailong您好,
  1. 如您所说是“官方大规模长时间宣传”,但江泽民、610办公室(被指法外机构、践踏宪法)所做的、文化大革命、“抗日战争是不是国民党打的”又何尝不是“官方大规模长时间宣传”?
      1. 因此,WP:生者传记方针:“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当全世界只有中共通缉,而其他许多国家表扬肯定、甚至国会决议谴责中共镇压之时,这一点是否尤应注意?而是否是邪教,当公安部文件明显没有,而BBC作为第三方可靠来源报导关注,若注意些是否会更妥当?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23 (UTC)[回复]
(:)回应-@KuailongChiefweiLanwi1四位大陆管理员好,Kuailong回退并加回1380字元,其他用户指出SuiMai这一编辑有原创研究、非可靠来源,而违反生者方针,敬请Kuailong再注意一下。谢谢!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30 (UTC)[回复]
中共官方来源的网页仅用于“描述性断言”,这种情况下使用该来源是合适的。反之,若将其蓄意删除,则显然涉嫌隐瞒相关事实,并非中立之举。
至于其是否邪教,你我的看法都不重要,有可靠来源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并不代表其在公众和官方认知上不是。—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37 (UTC)[回复]
(:)回应-@Chiefwei您好,但是,公安部发布官方认定14种邪教名单,里面确实没有法轮功。这一争议,在法轮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都有内容讨论到。
  1. 在下以为,这是“生者传记”条目,方针要求使用“大量第三方可靠来源”。
  2. 而且,如您所说“中共官方来源的网页仅用于“描述性断言””,但“以断言式放在首段”而没有其他相应的说明,是否合理呢?通缉争议一段,在文中顺着年份都可以看到,且已有正反说法与第三方来源。SiuMai非要放在第一段,且引用非第三方的镇压方控制的来源,请问管理员这是否符合“生者方针”?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47 (UTC)[回复]
(:)回应-@Chiefwei您好,请问管理员:高争议性、不符生者传记方针的内容,依据维基百科方针,应先删除?还是保留?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48 (UTC)[回复]
邪教通缉。请继续想办法洗白。--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52 (UTC)[回复]
看到此则讨论,想说几句,希望仔细分辨谁在试图洗白。Kuailong先生引用的中共江泽民喉舌媒体确实对FLG施加了邪教标签,宣布其为邪教。但请分辨一下,这些媒体如何说并不等于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如何定性。这与Wetrace先生在讨论中所提的意思,即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告的中国境内总计有14种邪教,这个14邪教名单中并无FLG,还有中国人大于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没有提到过FLG,而且中国任何法律法规均从来没有使用邪教标签对待FLG,并不矛盾。江泽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才首次给FLG帖邪教标签,而后人民日报称就是邪教。99年10月开始的邪教宣传不能成为江泽民在99年7月发动镇压的原因,在7月镇压时江泽民及其媒体也根本没有说过因为是邪教才镇压的。从中可见,在10月宣称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体洗白江泽民非法镇压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国人大,中国国务院和中国公安部,从来没有听从江泽民的意思对FLG作邪教定性。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指出江泽民的镇压受到中共高层的反对,江泽民发动镇压的原因主要是出自于个人妒嫉,也提到人们不可上当于江氏邪教宣传,希望Chiefwei先生也参考一下: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 江泽民在非法镇压、邪教宣传并且犯下反人类罪后,在中国国内及多个国家受到起诉,象阿根廷还对江泽民作出了通缉。近来,由中国国内主流媒体的广泛报导可见,江泽民的610办公室已经没有了主任,公安部和中纪委纷纷摆脱了与610的关系,其实江泽民因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对,绕过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组织才是真正的邪教机构,这个真正的邪教机构一直在诬正为邪,在中国受到清算的日子也并不远了。请参考法广有关报导。在下高兴有机会与诸位交流看法,多说了几句,如有不对处,欢迎指正,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1:53 (UTC)[回复]
(:)回应--@Kuailong您好,容在下说明。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13 (UTC)[回复]
(:)回应--@Kuailong您好,
  1. 如您所提供的连结,民政部副部长说是“依法作出的决定”,可说明“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Chiefwei)。在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争议之前吧,当时特首还打算制订“反邪教法”,但遭到社会强烈反弹作罢。
  2. 真的,到现在,中共当局从来没告诉社会是“依据什么法”来认定法轮功;这也是中国十佳律师高智晟公开上书、或北京律师李和平等人以“宪法至上,信仰无罪”进行“无罪辩护”的原因。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23 (UTC)[回复]
我们在说的是官方有没有认定为邪教,有没有通缉李。不要去扯走了什么程序,依据什么法律,可不可以做无罪辩护。事实就是,官方语境下法轮功是邪教,且李被通缉了。到底谁在歪曲事实?--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6:32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我只能再写一遍。
我认为符合,删掉该部分后文看不出所谓“正反说法”。欢迎寻找其他管理员或他人复查。
以上是我的全部意见,不必再ping我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53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您好,恕在下还是得Ping您通知。@Lanwi1
  1. 关于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
    1. 这点不对,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订有信仰、不信仰的自由;若无“法律”明订的合理限制,不能侵犯人权。
  2. 此外,依据WP:生者传记,请问恢复的内容,是否符合例如以下?
    1. “在将在世人物的传记内容添加到任何维基百科页面时,编者应特别谨慎。编者需要对此等资料保持高度的敏感,并须严格地遵循美国的所有适用法律以及我们的所有内容方针,特别是:中立的观点(NPOV)、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2. “在维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因此编者应能说明此等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所有内容方针和指引的原因。”
    3. “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
    4. 当全世界只有中共通缉,而其他许多国家表扬肯定、甚至国会决议谴责中共镇压之时,这一点是否尤应注意?
    5. “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
  3. 中立性,您提到“我认为符合,删掉该部分后文看不出所谓“正反说法””
    1. 正反说法,仍应以第三方可靠来源、处理。若您认为符合,是否请您依据方针举证论述说明?毕竟依据WP:管理员方针,当您在编辑时,您也的角色也是一般用户,而非以管理员角色编辑。
    2. 为了求“某观点方认为的--中立性”的目的,使用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非可靠、非第三方来源,是否可以?若可以,这是真的中立吗?
    3. 从中立性角度,无论是“中立性方针”、“生者传记方针”,该等片面/断言式的内容,放在首段,是否符合方针?是否有中国共产党当局地域中心的问题?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06 (UTC)[回复]
是的,我也是一般用户,我也没有动用任何管理员权限,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有义务与您一直争执下去。
我已经明确表达了我的态度,并且我也并不期望能够说服您,欢迎寻找其他管理员复查。—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6:25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谢谢您的说明与花费时间讨论。在下只是希望SiuMai能依据生者传记方针编辑,并且在争议解决前,请SiuMai举证论述其内容,这是添加内容者的责任。但现在却是在下与您、Kuailong在讨论...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复]


(!)意见--@SiuMai您好,您再一度恢复这所有非第三方可靠来源内容,所附一句编辑理由是“条目导言部分需要有足够概括性”
  1. 然而,您的描写是否“能概括”?同时您使用的非第三方来源及其质量、断言式描述、原创研究等等编辑的问题,是否符合生者传记方针?请您依据方针一一论述举证。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复]
(!)意见--@Lanwi1两位管理员好,您们两位并未参与此条目的编辑,在此条目属于“管理员角色”而可进行争议的调解与一旦发生编辑战的处理。因此,在下Ping两位,请见谅。未免之后发生争议,在下在此说明:依据生者方针,移除非可靠内容,过程中亦充分参与讨论说明,并未构成编辑战,依生者传记方针亦不属于“3RR回退不过三”的规范对像。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复]

虽然李洪志在我眼中无法和爱德华·斯诺登相比,但就被某国政府带有争议性的通缉来说,维基百科的内容应该把相关政府的发言视为第一手非第三方不可靠来源。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对爱德华·斯诺登的评论和法律行动虽重要,但最好是用第三方第二手可靠来源做支撑和定下相关评价,同理,中国政府对李洪志评论和法律行动虽重要,但也需要第三方第二手可靠来源为主。

SiuMai在此次编辑争议的作法上来说,因此的确有重大问题。--❦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3日 (三) 09:11 (UTC)[回复]

Hanteng的意见是有理的,明明条目早就有第三方第二手可靠来源叙述通缉的过程,SiuMai强要在文章开头加上每年被通缉一说,是非常奇怪的事。最初SiuMai几次加入时并无来源,后来被反复询问后,SiuMai使用了99年8月中共媒体来源。这儿不仅是第一手来源有问题,也不仅是重复条目早就有通缉内容很不必要,关键还在于这个99年8月报导通缉的来源根本不能证明其原创的每年被通缉这种内容。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8:56 (UTC)[回复]
对Hanteng写法没有过多意见。—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2:43 (UTC)[回复]

奇怪的排版

在文章开头“1980晚期至1990年代早期”显得很是奇怪,因为本条目的生平部分中按时间先后早已经一一罗列相关内容。开头这么一段从复正文内容,使全文结构不协调,故建立删除这一段或按时间一一移至对应段落。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8:48 (UTC)[回复]

治病说

Chiefwei先生请注意你所加回的内容确有问题:该子条目称作修练治病说(这是SiuMai所加的标题),文中先引述610办公室凯风网来源的两则内容,接着该段落中加上转折词“但是”,之后引述一段中广网内容。这不是在总结来源证明SiuMai的观点吗?凯风网来源绝不可靠,退一万步假定其是可靠的,则是违背了WP:SYN。实际上,FLG书籍中一开始就明文说明修炼根本不是为了治病,610凯风网所谓包治百病的录像纯属江系伪造以煽动仇视,FLG一切书籍和原始录像均可在[www.falundafa.org FLG网站]上找到。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35 (UTC)[回复]

文段所有内容都在中广网原文中可查,并无原创总结。—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2:41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请注意,这一段有引用三则来源,只有最后一则是中广网来源,前两者均是凯风网。怎么,你居然没看到?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49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请注意,你所加的两则来源均没有提到“修炼法轮功能包治百病”,本来前边那位用户所加的内容来源不可靠的网站,不知你是否考虑删除这一小节?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53 (UTC)[回复]
好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04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所加的文献24,打不开(请你自己试试),陈星桥的文章读不到全文,也不容易证明他有没有这样说。故还是规劝先生考虑删除这则最初即是有意编造出来的东西。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13 (UTC)[回复]
拥有上述数据库访问权限即可打开,您亦可前往图书馆调阅。上述来源均为经过同行评审的学术期刊文献,是否编造你我说了都不算。—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15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我找到了陈星桥此文,http://www.jcedu.org/edu/ddfs/cxq/a01_1.htm 其中并没有你所说的修FLG可调身祛病一说。你一再修改说法,但每次均是来源与内容不对应,劝君删除,最初这段内容即是编造出来的。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03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前边用户添加的中广网内容,作者连署名也不敢,不符合可靠来源要求,违背生者传记方针,也请删除了。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09 (UTC)[回复]
Daniel B. Wright. The Promise of Revolution: Stories of Fulfillment and Struggle in China's Hinterland. Rowman & Littlefield. 2003: 156 [26 December 2012]. ISBN 978-0-7425-1916-9.指出CCTV在FLG问题上完全是在妖魔化宣传。江泽民控制的媒体在FLG问题上是利益相关,应算是第一手来源,不宜使用,更何况对于没有作者的文章,更不会是客观可靠的。望君考虑。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46 (UTC)[回复]
“而今李洪志以‘法轮说’、‘法身说’取代‘信息说’,神乎其神,赋予法轮、法身全方位、全天候、全自动地行使着调身、祛病、传功、长功、保护等职能。”此为原文。—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6:13 (UTC)[回复]
陈星桥此文看来确有此说,昨天我所查阅的连接打开的此文第一个网页,没查全,这一点谢谢查清楚。但Chiefwei先生并没回答我以上其它问题。另外,关于SiuMai在条目开头所加的多个国内来源及这个治病问题中中广来源等均是hanteng先生在此议题上长期来反对的第一手来源,我同意HANGTENG先生对SiuMai的批评,可从没同意过保留SiuMai所加的第一手来源,我相信HANGTENG先生也是认为应去除这些第一手来源的,只不过没得及处理而已。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10:41 (UTC)[回复]
那请hanteng处理看看吧。—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10:48 (UTC)[回复]
谢谢提议,我已经在他讨论页上留言邀请。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11:31 (UTC)[回复]
实际上即使陈星桥也并没有象目前条目所说“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这种言论。 目前条目中所言的“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这个属于是原创总结,意思与陈星桥所言也是相反。陈星桥虽然是攻击FLG,但在这一点上是尊重基本事实,如在其文章中引用了FLG书籍所说的“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注意这儿的表面文字意思我理解是指一般气功是祛病健身,当然与一般气功完全不同的FLG修炼,则并非是以调身祛病为目的。故这一句以及这一段落均是原创拼凑并假借一些来源充数。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04 (UTC)[回复]
咱们俩一个用的原文,一个用了逻辑推理,你猜谁是原创总结?—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3:12 (UTC)[回复]
我所引的是陈星桥原文中对FLG书籍的引用。你在讨论中是引用了陈星桥另一段原文,但跟条目中所说的“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是毫不对应的。而且““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最早那人编造的是包治百病云云,现在改头换面了,但你没有来源证明李先生讲法时这样说了,实际上从陈星桥引用的内容中可推断此说有误,从FLG有关书籍可直接看到,如ZFL一书开始时就大意说过修炼根本不是为了治病。如别人真的如此说,你如何批判,我也无话可说,但别人所说的意思正好相反,你们把反过来意思的话,如包治百病等,硬塞到人嘴中,然后再批判。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23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关于方舟子。1.中共封杀的人就是高质量可靠来源?2.官媒引用有出处--但仍为一手来源,非第三方可靠来源。在删除前,至少应注明出处。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09 (UTC)[回复]
所以开源可不可靠都是您说了算?—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6:12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浙江档案》是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批准为正式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在下请问您,这些政府主管难道都是“第三方”?新丝路算可靠的高质量来源吗?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17 (UTC)[回复]
谁告诉您这是新丝路的?您仔细看看来源,新丝路是为了让您看到,不代表这篇文章发表在新丝路上。我再说一遍,可靠来源的认定方法方针有明文规定,您如果存在异议请先去修改方针。您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把方舟子等来源称作“不可靠来源”、把第三方来源称作一手来源,并将其恶意删除,这是一种破坏行为。—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6:20 (UTC)[回复]
(:)回应--@Chiefwei您好,需要请问您几个问题:
  1. 这几篇是否“高质量”,是否“第三方”,是否“可靠来源”?在下仍有高度疑虑,依生者传记方针,添加者负举证责任。
  2. 中共打法轮功是事实,中共控制的媒体与政府,跟法轮功关系是第三方吗?
  3. 另外,在下是否恶意,跟SiuMai的作法比起来,您认为SiuMai是否恶意?
  4. 而且,在下先指出您引用的“来源”(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您先前删除也无理由。在下也并未推定您是恶意,而是持续讨论。希望您善意理解。
  5. 您使用“制裁”一词。但Hanteng引用该第三方来源是使用“打压”?是否有原创研究之虞?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28 (UTC)[回复]
    1. “高质量”:“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书屋》中南出版传媒集团,符合;《浙江档案》,中国核心期刊,符合。
    2. “第三方”:方舟子,著名独立撰稿人,符合;浙江省档案学会,与所谓601办公室、宗教团体无关,符合。
    3. “非原创”:第二手来源所陈述的事实与观点建基于第一手来源上,并对之进行分析、总结、解释、说明乃至评价。符合。
  1. 公立媒体被普遍认定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但党媒(如人民日报)则不是。您如果分不清二者区别,说明您太不了解中国媒体现状。根据方针WP:可靠来源,只要媒体“拥有各自独立的编辑评阅和事实校验的过程;不能够相互合作;在可获得的一级来源的基础上提出他们自己的观点,并采用各自的判断来评估一级来源”,即视为独立的二级来源。
    如果您不满,可以提请针对中国媒体修改方针。
  2. 并非本人举证责任,不予置评。
  3.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并非本人引用,评审要求参见上文。
  4. “打压”含贬义,我只是用了更中性的表达方式。你们连这都接受不了那不要再讨论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意见--您好,谢谢您的回复,在下有不足处请您海涵...盼彼此都秉持“善意推定”继续交流,以下意见请您指教:
  1. 关于官方来源:在下并非反对在维基百科全然都不能使用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毕竟大陆很多统计数据、档案等等,还是会用到。但是,在这一议题中,实在是因为“当局”是镇压方、“法轮功”是被镇压方...,而大陆官方媒体、公立期刊等又受中共党中宣部控管/出版署.....选用来源也应考虑其关系。而在生者传记方针尤需综合考量。
    1. 大陆情况特殊,美国执政的民主党、台湾执政的国民党(党媒为中央日报,已式微),对“公立媒体”影响性很小,介入还会成为丑闻。大陆情况多是“以党领政”,各机关/公立媒体期刊机关也普遍都有“党委书记”当“一把手”,还有出版署等等。
  2. 方舟子的可靠性、是否算第三方,在下很有疑虑,在下再继续想想。
  3. 关于“制裁”或“打压”?在下也是善意去想您的角度,“打压”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词汇,或“迫害、镇压”,Hanteng引用来源“打压”已算是相当中性普遍使用的词汇;“制裁”...一般是对明确犯罪者,法轮功是属于“良心犯”,而是否有罪在法律适用上也有争议(许多国际人权报告指出,中共610办公室控制公检法,许多审判的证据与程序面都实质违法...有些辩护律师则被当局当庭殴打恐吓。),用“制裁”是不是变成大陆当局的地域中心。
以上,我们彼此都再想想。您不急着很快回复。您与在下、Marvin这两天都花了不少时间在讨论。谢谢您的交流。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8:11 (UTC)[回复]
  1. 您好,我必须要向您解释一下中国大陆的媒体现状。您将我引述的媒体称之为“官媒”,这是不恰当的,因为在中国大陆,只有新华社、XX日报这样的媒体才被视作官媒。其他媒体虽然也受中共管辖,但由于所发表文章一般并不需要经过事前审查,所以往往不被视为“官方的声音”,与官方意见不同也是很常见的。我也知道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非常敏感,所以来源的选择必须更加慎重。这些来源均来自中国大陆著名学术期刊数据库,也是因为学术期刊相对而言经过同行评审,有着更高的公信力和独立性。
  2. 反过来,如果不允许任何中国大陆来源,也就意味着中国大陆主流的观点被全面性地抹杀。(譬如“法轮功是邪教”,无论官方怎么看,这确实是中国大陆社会主流观点。)条目呈现一面倒的现象,明显不符合中立的观点方针。一味使用西方来源,也会导致条目陷入西方世界地域中心。因此,平衡且高质量地使用多方观点,对于条目的质量才更有益。
  3. 方舟子是海外著名独立作家,在华人世界知名度远胜条目中的丹尼·谢克特等人。不要觉得他和中共观点一致就不算第三方,他就是因为和中共观点不一致才被封杀的。
  4. 我最后一次编辑使用的是“限制”。—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8:40 (UTC)[回复]
Chiefwei如阅读了前边给出过的国外学者经严肃调查后的证词就不会如此说了,我再简单复述一下,法轮功在九十年代江泽民镇压之前,在中国主流社会普遍受欢迎(有当时许多中国主流媒体报导为证,科学界的钱学森曾支持FLG,体育总局局长伍少竹,国家总理朱镕基等直到1999年初的镇压前还公开表扬过FLG为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益处,其他许多例子不举了)。邪教一说,是江泽民镇压数月不得力的情况下,江泽民为了洗白其罪恶镇压而一个人推出的。之后,哪位中国学者谁敢说不是邪教,即可能被抓入狱,比如北大焦国标教授和最佳人权律师高智晟两人亲身调查后给领导人发公信之后即受江泽民610办公室的打压,尽管全世界许多正义力量支持他们。象当时比较公正的中国大科学家钱学森因为在FLG问题并不跟江泽民一致,中共 人民日报几次报导过,钱老在家中病床上,江泽民还亲自家访,实质上要求钱在临终前对FLG问题表态,要求以江泽民为核心,与江泽民对FLG的态度保持一致。因此你列举国内学者在国内发表相关FLG的言论,是江泽民讲政治的形势下,在没有学术自由情况下,应政治命令所作,是完全不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关于方舟子,你谈到“他就是因为和中共观点不一致才被封杀的”,这是近一两年的事吧,过去十多年来,方舟子象其他江派人物如赵本山司马南一样在中国非常红火的,因为当时江泽民势力庞大。目前610办公室面临清算,连主任也没人愿当了,相关人物的光景确实大不如前。据我大量阅读了解到,方舟子是罗干亲戚政客何院士的小兄弟,直接参与了1999提镇压前的国内外舆论宣传准备。何政客于2006年专门为方舟子设‘打假’基金,(后因基金账目未公开受到国内广泛质疑),而方舟子于2013年表彰何政客授予何政客一个新语丝科学奖,这个授奖仪式是610办公室凯风网独家报导,何政客院士是610办公室帐下的顾问,方舟子跟610办公室关系也非常密切。在FLG议题上,国外中立的研究者比较比排斥方舟子象国内媒体一样对FLG的无理攻击,比如你无理删除的N PORTER先生就曾公开列举方舟子的栽赃言论是相当恶毒。因此,方舟子不可算是可靠来源。在下仍是敦请先生回归到维基方针,请引用严谨的第三方来源,并删除目前你添加的镇压方的第一手不可靠来源, 这些只会误导读者。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11:49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您好,谢谢您参与讨论,从您的交流说明,帮助在下更多些了解大陆情况,我们彼此都在学习,在下亦补充意见请您参考指教:
  1. “高质量”、“可靠性”、“第三方”,是WP:生者传记引用来源需要同时兼具的。可靠的,可能在此一条目非第三方(例如为当事人);第三方,在此一条目可能是非可靠;质量上也需考虑。
  2. 从您、在下各自引用的方针/论述/指引来看,无论“第三方独立”、“可靠性”,都是需要依照条目议题本身个案分别评估的。
  3. 来源“可靠性”----依据WP:可靠来源#评估可靠性指引:“可靠性犹如光谱有不同程度的分别,必要按照个别情况考虑。”、“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着很大的差异,常常为了他们自身利益而明确地容许资讯抑制或者甚至欺诈公众。”因此,在此条目中,确实是有讨论“政府出版来源、方舟子可靠性”的空间。
  4. 另您提到WP:可靠来源#评估来源#什么是独立的二级来源?指引,“拥有各自独立的编辑评阅和事实校验的过程;不能够相互合作;在可获得的一级来源的基础上提出他们自己的观点,并采用各自的判断来评估一级来源。”
    1. 独立二级来源,不一定当然在此一条目是第三方。但在其他议题条目上可能是。
    2. en:Wikipedia:Party_and_person指出“Wikipedia:Secondary does not me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does not mean "secondary source".”(“二级来源”不当然等于独立,“第三方”不当然等于二级来源。)
    3. 大陆媒体,受到“出版署/中宣部”的管制,在法轮功议题上的可靠度及独立性,是有讨论的空间。
  5. 来源第三方----关于中国大陆“公立媒体”与“官媒”定义讨论,以及第三方讨论,您上面提到“公立媒体被普遍认定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但党媒(如人民日报)则不是。”在下查阅后,发现存在疑义、不当然如此,说明如下:
    1. 我们参考您提醒的依据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论述(WP:独立第三方来源)来看
    2. “Independent sources hav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dvertisers do not dictate content) and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no potential for personal, financial, or political gain from the publication).独立的消息来源有‘编辑的独立性’,且没有‘利益冲突’(个人,财务或政治利益...)。”
      1. 中国大陆媒体,即便是党媒之外,在法轮功议题上,是否有编辑的独立性?---应该有“攻击法轮功”的前提之下的负面宣传的独立性,这是否符合‘编辑独立性’的定义?
      2. ‘利益冲突’:政治上的利害关系。
    3. 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Examples有举例
      1. 当在商业议题下,独立来源是“Media, government agency”,非独立是“Owner, employees, corporate website, sales brochure, competitor”。并且说“These simple examples need to be interpreted with all the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in mind.For example, a newspaper that depends on advertising revenue might not be truly independent in their coverage of the local businesses that advertise in the paper.这些简单的例子,需要与考虑所有的事实和情况进行解释。例如,报纸依赖于广告收入可能不是在做广告纸上的当地企业的覆盖面真正独立。”-----那么,若以中国大陆公立媒体来做解释,第一,中国公立媒体并不独立于政治与政府外,第二,在言论与新闻自由的管制上仍受利害关系,第三,仍都有“机关党委书记”,由共产党实质领导。从而,在法轮功此等议题上,中国政府只有一党、没有轮替,利害关系紧紧相依,有党委书记的公立媒体,是否为独立来源?
      2. 另这论述也引用en:Wikipedia:Party_and_person指出“Wikipedia:Secondary does not me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does not mean "secondary source".”(“二级来源”不当然等于独立,“第三方”不当然等于二级来源。
    4. 因此,依据方针/论述/指引,您以上的看法,还有讨论空间。对中国媒体在此条目议题上的第三方/独立性、可靠性的评估的个案讨论,依据现有方针/论述/指引的内容即有空间可进行;应不需提起修改方针。
    5. 中国大陆(共产党执政当局)的观点,第三方可靠来源也可能引用(例如生日争议)。若中国有些文章论点,未获“高质量第三方可靠来源”,会不会可能是,中国媒体部分内容可能不符新闻标准(例如有些是政治宣传)、或当局拒绝第三方媒体/机构进行独立证实?
    6. 最后,依据WP:生者传记
      1. 在维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2. “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23:41 (UTC)[回复]
@Marvin_2009您好,建议您若理由较多时,可考虑分点段,阅读起来较方便。提供参考,也谢谢您提供的观点资讯。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22 (UTC)[回复]
二级来源当然不等于第三方来源,但是独立来源就是第三方来源,请您注意原文是“二级独立来源”。
依据现有方针,我认为符合。如果您有不同意见,应该提请修改方针,针对中国媒体加入但书条款。
Noah Potter的问题前面已经叙述过了,不再重复。不要混为一谈。
总而言之,本人所有改动均以维基百科方针为本。不顾方针,单纯在这里以各式理由顾左右而言他,在我看来都是站不住脚的。—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1:42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您好:
  1. 生者传记方针,要求高质量“第三方可靠来源”。第三方、可靠性需同时具备,在下在上面皆引出相关论述指引。(生者传记方针:“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
  2. 您说“公立媒体被普遍认定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但党媒(如人民日报)则不是。”,关于前一句,能否请您具体指出方针依据、哪一句(段)话?以便彼此聚焦讨论。
    1. 因为在下未能从您提供的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找到您的当然结论;不过,里面提到“独立的消息来源有‘编辑的独立性’,且没有‘利益冲突’(个人,财务或政治利益...)”、“这些简单的例子,需要与考虑所有的事实和情况进行解释”,而且举的例子就是“Governmanet Agency, Media等等”------亦即一个媒体来源,在不同情况/议题/事实下,其是否‘独立/第三方’是有不同的判断结果。
    2. 中共各党委机关报/由中共党委实质领导的“公立(政府)媒体”之间,当然“在共产党之下”彼此某程度独立,但是否“独立于中共政治利益/控制之外”?而在法轮功议题上,中共整体是镇压一方。
  3. WP:可靠来源----“可靠性犹如光谱有不同程度的分别,必要按照个别情况考虑。”、“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着很大的差异,常常为了他们自身利益而明确地容许资讯抑制或者甚至欺诈公众。”----中共执政政府在法轮功议题上有其政治利益在,在生者传记是否为可靠来源?
    1. 中国媒体,在法轮功议题/人物生者传记上,是否“第三方”、“可靠”,现有方针指引论述已经能做出判断。
  4. 方针与论述/指引是有所不同,论述/指引有助我们理解方针。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3:04 (UTC)[回复]
如何判定二级独立来源,维基已有详细规定,上文我已回答。如果您认为唯独中国媒体不适用,该找出方针依据的应该是您。
“中共管理某媒体”和“中共直接控制某媒体”是两个概念。我也认为中共各党委机关报非第三方独立来源,但对于公立媒体与学术期刊,我找不到他们不是第三方的理由。除非您能具体给出证据我所引用的学术期刊在编发这些文章时受到了中共的控制,而不是大而化之地说“中国媒体都是党领导的”,否则我只能认为您的看法属于主观臆测。—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13 (UTC)[回复]
举个例子好了,现在有证据可以证明凯风网与601办公室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我就可以认可凯风网不是第三方独立来源。但倘若您以“中国境内的网站都是中共管理控制的”这样一个空泛的理由,把中国所有网站判定为非独立,那我无法认同。每个来源需要逐一判定,媒体或学术期刊也是同理。—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22 (UTC)[回复]
Chiefwei管理员谈到“每个来源需要逐一判定,媒体或学术期刊也是同理”。但你并无认真判定条目中凤凰网援引消息的可靠性。该文的最后,网站有如下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WP:NEWSORG说明:“在采用观点内容时,作者的身份可被用来评估可靠性。”但是,此来源文字并无作者。应被视作不可靠来源。而且此文最早源自于凯风网-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06/t112825.htm,既然Chiefwei管理员谈到凯风网是不可靠来源(中广网及凤凰网只不过是全文转载),那么,现希望管理员在条目中删除此来源于不可靠来源的内容。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16日 (二) 12:09 (UTC)[回复]
(!)意见-@Marvin_2009Chiefwei两位好,
  1. 在下赞同Marvin所提关于“凤凰网该则转贴消息”的分析,确实有可靠性问题。
  2. 6/6,在下有查了一些关于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态度的文章,但一忙还没贴上来;但很显著的,教育系统有下达不少要求,对法轮功进行“打压/抵制”。学校也有“党委组织”,从那些公开的要求来看,中国学术刊物在此议题,是否属“第三方”、及“可靠度”,都是需要考量的。例如,亲法轮功立场的“追查国际”发表一篇教育系统,里面列出一些中共官方文件如下:
    1.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学后在高校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的斗争,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的通知”(1999年8月23日)
    1. “教育部召开江泽民同志《谈话》发表一周年座谈会”(中国教育报(网络版),2001年2月2日)
    2.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0年4月28日)教社政[2000]5号
    3. “在教育部2000年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zj.bjedu.gov.cn/94shubao/11.htm)
    4.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2]3号,2002年4月12日)
    5. “教育界召开深入揭批“法轮功”座谈会”(新华社北京99年8月12日电)
    6. 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教”活动的通知
    7. 20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试题及解答
    8. 乐山师范学院2001-2002学年度上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安排的意见 
    9. 教育界召开深入揭批“法轮功”座谈会”(新华社北京99年8月12日电)
    10. 陈至立在2002年7月3日至4日全国外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2年7月3日至4日
    11. (法轮功立场来源)《明慧网》2002年12月28日“大连金州区教委欺骗各单位、中小学生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影”
    12. (亲法轮功立场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遭警察当众强暴案调查综述报告”(‘追查国际’)
  1. 官方直接控制的“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来源,Chiefwei在上面留言“非Chiefwei所引用”,那么Chiefwei是否同意应避免使用该来源在此条目?
  2. 关于治病说此节的几个中国来源,彼此有不同判断意见,Chiefwei,Marvin两周前曾合意由Hanteng处理。后来6/6 Hanteng在互助客栈已经有说明(已经存档于讨论页下方),在下亦赞同Hanteng不使用“双边第一手来源”的原则,这符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对“第三方”的要求;目前是否即依此处理?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32 (UTC)[回复]
  1. 抱歉,近来比较繁忙,没有来得及回复。但这不代表争议已经解决,距您发问不过一周,就有管理员以未回应为由对条目解除保护,我对此无法认同。因此,已将条目恢复到当初保护时的版本,并恢复全保护,该版本并非本人编辑的版本。
  2. 针对您的问题,我可以认同中广网不是最合适的来源,但请不要因此其他可靠来源一并替换,并改换行文倾向。—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28 (UTC)[回复]
(:)回应--@Chiefwei您好,其他用户所提出的许多说明,您只回复了“中广网”一点,其他呢?生者传记来源,“第三方”、“可靠”必须同时兼具,您有一些只回应“第三方”、有一些只回应“可靠”,且并未就其他用户的举证实际回应。希望您能明确的说明。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06 (UTC)[回复]
其他什么?教育部和学术期刊有何关系?—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07 (UTC)[回复]

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

Chiefwei以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删除了N PORTER的意见:“由于在中国更改生日需要提供经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批准认可的证据,Noah Porter倾向于认为1951年5月13日是正确的生日”不是能否给出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的依据?另注意到,你加回了凯风网包治百病等录像来源,请问你有何依据认为凯风网反而是可靠来源?。看到凯风网条目中介绍“中国地方政府文件称该网由中共610办公室创办[1]。其中,四川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一份政府文件显示,610办公室以民间方式开办《凯风网》批法轮功,省、市、县将为《凯风网》撰稿列入目标考核。[1]”。而山东滕州政法委网站曾宣布,被凯风网采用刊登的宣传稿件“字数(按版面计数)超过500字的,每篇奖励500元人民币;不足500字的,按400元奖励。”另,英文维基用户有讨论共识,认定其是不可靠来源。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52 (UTC)[回复]

“最可靠的来源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不包括硕士论文。
“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01 (UTC)[回复]
凯风网的来源不是我加的,已修改。—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10 (UTC)[回复]
欣赏你拿下了凯风网的不可靠来源。但你所加的“宜人”文字仍是不可靠的,看到此文章来源于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一个反邪教专栏,其实是610办邪教机构入驻全国各地各机关后编造的东西,并非真正学术文章,因此只敢使用笔名。反邪教专栏的文字应属第一手来源,对生者传记,如你严格依据WP:3PARTY才比较妥当。况且,这种连真名也不敢亮出文字是你引用的方针“最可靠的来源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经过评审和答辩后有大学出版的硕士论文,应相当于是大学出版的书籍,是比较可靠的来源,比“宜人”文章更是要可靠得多。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34 (UTC)[回复]
硕士论文相当于是大学出版的书籍?别逗我。—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04 (UTC)[回复]
连大学出版社同行评审的期刊也属于最可靠来源,硕士学位论文在撰写前目前至少要求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吧,对于同一作者的经同行评审学位论文比较于其之前发表的经同行评审期刊论文,无论在深度和内容上,学位论文一般是超过期刊论文,此作者的期刊论文算是最可靠的,那么其硕士论文不应该算是最可靠来源吗?:)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19 (UTC)[回复]
期刊是正式出版物,论文不是。“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别总让我写两遍。—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22 (UTC)[回复]
N PORTER的硕士学位论文受到许多同行专家引用,完全符合“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说明其符合维基的可靠来源要求,说明你不应删除。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30 (UTC)[回复]
引用数据拿出来,注意是学术引用数据。—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32 (UTC)[回复]

查了一下,看到至于有四篇学术文章中引用N PORTER的论文 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


Article: Online social movement Noriko Hara, Bi-Yun Huang

Annual Review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01/2011; 45(1). DOI:10.1002/aris.2011.1440450117 · 1.73 Impact Factor


Article: Migration as a Spiritual Pathway: Narratives of Chinese Falungong Practitioners in Singapore

Chee-Han Lim

The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Anthropology 02/2013; 14(1). DOI:10.1080/14442213.2012.750683 · 0.63 Impact Factor


Article: Doing Ideology Amid a Crisis Collective Actions and Discourses of the Chinese Falun Gong Movement

Cheris Shun-ching Chan


Social Psychology Quarterly 03/2013; 76(1):1-24. DOI:10.1177/0190272512467653 · 1.89 Impact Factor


Article: Network Thinking in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

Alvin W. WolfeSource

Available from: luna.cas.usf.edu 另外N PORTER此论文正式发表成书 http://www.amazon.com/exec/obidos/ISBN=1581121903/dissertationcomdA/ 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52 (UTC)[回复]

相信我,4篇引用真算不得“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08 (UTC)[回复]
我看到许多专家在文章谈及此作者的文章(有的可能并没有正式在参考文献中引用),你稍一检索即可发现。四篇正式引用我看来属于影响不小了。相比于你看到条目中中广网没有作者的东西是可靠得多了。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14 (UTC)[回复]
不要把学术论文和新闻评论混为一谈,中国广播网是主流媒体,这硕士论文是主流著作吗?学术论文有自己的一套标准,4篇引用确实就是没什么学术影响。不必再空耗了,我时间有限,您不同意的话去方针版要求改方针。—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17 (UTC)[回复]
关于本问题,我的回应到此为止。—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23 (UTC)[回复]
英文维基不少条目中也有引用这位作者这篇论文(如前所述,已正式出版成书),可能英文维基的编辑们,对英文维基方针的理解与你不一样?中广网在专反FLG的610办挟持下,属于第一手来源,何况,其文章没有作者名字,不符合新闻评论的规范,也不应算可靠来源。人民日报反FLG的文章就更多了,喉舌言论属于第一手来源,在这个话题上没半分可信的,在FLG议题上,这是许多主流学者的共识(你如有兴趣,我可渐渐找出依据来,今天没空了)。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40 (UTC)[回复]
前边我给出的学术引用数据基于在RESEARCH GATE的搜索,我当时即感觉四次引用这个数据不大准确,因为我自己看到引用过此文的文章就不止四篇。现使用https://scholar.google.com.hk 查明N PORTER的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一文被引用有‘16次’,我相信这个数据可说明“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而且此文早被正式发表成书,英文维基中有广泛引用,应可作为可靠来源使用。请Chiefwei管理员考虑加回被删除的可靠来源内容。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18日 (四) 03:34 (UTC)[回复]

生者传记第三方可靠来源

延续上面讨论,
(!)意见--@Hanteng及楼上Chiefwei,Marvin好,一WP:生者传记方针,必须要“高质量的第三方可靠来源”,无来源或少来源内容应移除。
  1. 中国大陆的媒介来源,在此等议题上的使用,是相当需要讨论的。
    1. 中共执政党有复杂且庞大严密的宣传及政治审查机制、出版审查机制、网络审查机制;连很多外国、台湾出版物都无法在中国大陆“完整出版”。
    2. 许多第三方媒体或研究都提到:在镇压法轮功之前,中国媒体有许多正面报导法轮功、中国官员在1999年2月接受美国媒体访问也大家赞扬法轮功帮国家每年省大量医疗费用/朱镕基总理很高兴等等....但---在镇压开始之后,这些资料在网络上都被移除了,法轮功的相关著作也被销毁。那么,现在还留在中国互联网上、通过宣传/出版/网络/政治审查后所被发布的文章...是否还可能具备“第三方”“可靠”来源的条件?
    3. “独立查证”是“媒体”(无冕王)的关键所在;类比第三方可靠来源,也许,第三方表现“独立”价值、可靠突显“查证/多方综合判断”的最基本义务。国际媒体在中国大陆采访时,很大的困难就是“回避中共干预,已进行独立查证”。例如SARS究竟死多少人,六四事件究竟死多少人、2008四川大地震死亡人数与究责,记者的独立查证都相当困难,要采访当事人也蒙受很大风险、公安特务经常跟着干预;经常都“只有中共官方公布数据”可用。
    4. 中国上网需要“翻墙”、过滤Line、禁用FB、微博/论坛管理员整天审查/删帖...都已突显“中国大陆经共产党实质控制的机制下,能合法出版/放到网络而长期不被删掉过滤”的资料,经过“特定意识型态”的管制。
    5. 不少第三方可靠来源,都指610办公室超越宪法/法律,控制公检法、外交系统、宣传媒体、社会组织等等。法院判决,都必须由610说了算。而“中国律师”更曾被禁止为法轮功辩护、后来中共在压力下改成“不能无罪辩护”。普利策奖的记者伊恩·约翰逊描述610办公室的工作是"动员顺从国家的社会组织(mobilize the country's pliant social organizations)"。在公安机关的指令下,教堂、寺庙、清真寺、报纸、媒体、法院和警察都迅速整队配合执行当局"粉碎法轮功"的计划,以任何手段都不为过。
  2. 基于以上认知,在下谈谈个人的观察:
    1. 某学刊:教育方面,江所用的“教育部长/国务委员”陈至立,就参与在教育体系贯彻攻击法轮功,包括学生考试、政治审查、学校教材等等(对了,大量媒体报导,陈至立还打算“帮秦桧平反、把岳飞拉下民族英雄。”)。
    2. 宗教领域刊物:例如,条目中引用的“中国佛教协会会刊”,该协会与“三自爱国教会”都是由“宗教局(中共统战部宗教处“一机构两块牌子”)”所实际控制的。例如:非官方控制教会的“地下教会基督徒”没有犯任何法,就被镇压、发送圣经遭关押....。这类官方组织所控制的会刊,在特定议题上,是否可靠、第三方?
    3. 当局官网新闻稿:最明显的第一手中的第一手来源,镇压的执行者。
    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中广网):是由政府(中共执政以党领政)直接控制的“喉舌”。海外虽然也有国家媒体,例如英国BBC、台湾公共电视/中央通讯社/中央广播电台等等,但都属于“国家公共媒体”(类似军队国家化、且台湾媒体依法“党政军不准介入、持股”)。
    5. 凯网:就更不用说了,由610办公室支持,直接有政府文件说“发一条多少钱”,专门攻击法轮功的。
  3. 当然,尽管如此,也不能忽略,中国有很多了不起的人,尝试将所看到的被掩盖的真相发出来,让中国变的更美好。例如军医蒋彦永公开揭发SARS疫情掩盖而及时救了许多人/军方与公检法活摘囚犯器官、中国良心高智晟律师、独立记者杜斌揭发六四真相等等、甚至体制内官员在努力...因为有他们,才有些可靠的独立资料传出境外,让国际媒体跟进许多议题。以上,提供参考。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2:34 (UTC)[回复]
来源可不可靠不是你说了算的,不满意就请去改方针,不然说再多也没用。—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2:44 (UTC)[回复]
阁下在讨论中谈到对FLG的个人看法,是一个非常负面看法。你对来源可靠与否的判断,是否与你的负面看法有关?否则你怎么会把有公信力的西方学者指喉舌媒体是在妖魔化这一点不让引用,却把党媒中广网没有作者姓名的谩骂文字当作是可靠来源。希望你不要让个人负面看法左右自己对方针的使用,回归以前人们从你身上看到的理性。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4:56 (UTC)[回复]

SiuMai添加中立性模板

@SiuMai您好,在下不知道哪里不符中立性了?请您依模板规范说明。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33 (UTC)[回复]
(!)意见--您好,以上的理由,难以讨论。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7:11 (UTC)[回复]
您好,我也觉得不中立。—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有一种负面资讯被冗长的文字淹没淡化的感觉,而正面资讯就有着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令其显得较为突出,整体而言就变成了李洪志好像是一个被迫害者似的。可能这是你们信众心中的事实,但是有更多人不是这样想。这样一来,非信众的观点就无法被彰显,条目被你们骑劫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5日 (五) 08:42 (UTC)[回复]
镇压高峰时,中国不少城市的火车站门口要求乘客必须脚踩李先生的照片,才能入站,旁边有警察在看守着,哪一个敢不踩照片,即被抓走。你说这还不叫迫害?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12:01 (UTC)[回复]
上面这说法有依据吗?--Kuailong 2015年6月6日 (六) 00:29 (UTC)[回复]
网络上一位名叫草庵居士的名人,曾写过一篇‘法轮功内幕揭秘’(网上可找到),其中提到“...我的一位在中共担任高级干部的朋友来美国,我就询问起此事,没想到他竟然将此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政治角度上阐述。并告诉我说,在大陆的各个火车站几乎都有专人审查"法轮功”,特别是北京火车站,只要看你象一个"法轮功学员”,就让你在一张李洪志先生的画像上踏一脚,然后再让你诅咒一句,如果这个人不愿意这样做,就基本上可以认定是"法轮功”。 至于从明慧网等来源,则99年镇压后,可找到数年来中经常有亲历者在叙述这类事。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3:50 (UTC)[回复]
他在讨论页面信口开河又不是第一次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15 (UTC)[回复]
我并不会信口开河,说话均有依据,如我偶尔有不小心弄错处,一发现也会立即认错。最近Chiefwei用户有失公正客观,比如阁下一会儿把610觊风网编造的包治百病当宝贝,从而随便撤消我按方针作出的正常编辑处理;经我指出后,阁下改而编造成:讲法时声称能调身祛病。但,阁下所给的陈星桥来源根本没有这样说过(陈的来源本不可靠,但按此不可靠来源也没有这样话,陈的上下文中据FLG书籍给出了修炼不是为了治病这样意思)。而且,阁下把中广网没有署名的虚假文字非要强迫引用到维基百科中来(我为你给出了严肃学者指出镇压后中共媒体均是妖魔化FLG,你可能没看到?),并把多位学者引用过、且英文维基认可的可靠来源硕士N PORTER正式发表的学术书籍,任意找借口删除(实际上此人文字许多学者引用过,我当时匆匆用RESEARCHGATE检查时看到四人引用,也许不确,因为我自己就曾看到这四位之外的多位学者引用过此文)。总之,在下看来,在最近的事情上Chiefwei因个人喜好偏见违反若干维基方针,走得很远了,请冷静一下。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3:50 (UTC)[回复]
(!)意见--@SiuMai您好,您一直称不同意见者为“信众”?在下在上面已提过:
  1. 指特定用户是信众,会否增加用户“因政治或宗教信仰可能遭受风险?”而恐违反《WP:不要人身攻击》而依该方针需向维基基金会创办人说明?(“对于用户会导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胁或行为。这类违规可能会在被任何管理员发现后,被封禁一段时间。在一些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中,处理此类行为的管理员应该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员会成员及吉米·威尔士并说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
  2. 编辑化学条目,就一定是化学家?编辑基督教条目,就是基督徒?那编辑法轮功条目,一定是“护主的信众”或“执行镇压的中共五毛”吗?许多人权工作者关心这些议题,就必然是成员吗?那您是基于什么理由来编辑?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50 (UTC)[回复]
(!)意见--@SiuMai您好,联合国人权报告文件记载许多、许多国家的国会都认定这是一场迫害/也有谴责案。包括就在海峡对岸的台湾立法院先后决议谴责对法轮功的迫害、也通过决议要求政府禁止迫害人权严重的官员入境。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50 (UTC)[回复]

李洪志被中国通缉是事实,明白信众护主心切,但删除有来源的内容是破坏条目的行为。--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3日 (三) 03:02 (UTC)[回复]

(:)回应:该条目一直就有99年7月被通缉的内容,近日SiuMai在条目开头部分,原创编造每年被通缉一说,没有任何来源支持。然后SiuMai不断修改说辞,如称因为在国外,故通缉继续有效,并加入99年7月被通缉时的报导作为来源。但此说只是SiuMai个人原创说辞,后来其所给的99年报导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说法。
而且SiuMai称是因定作邪教,才通缉。这也是其原创编造的说法,实际上被通缉是在99年7月,江宣传邪教是在99年10月,通缉时根本没有邪教一说。希望维基用户仔细分辨谁在试图为江氏反人类罪犯洗白。中共江氏喉舌确实对FLG施加了邪教标签,宣布其为邪教。但江氏媒体如何说并不等于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如何定性。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告中国境内总计有14种邪教,但中国境内总计14邪教名单中并无FLG;还有,中国人大于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没有提到过FLG,而且中国任何法律法规均从来没有使用邪教标签对待FLG。江泽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才首次给FLG帖邪教标签,而后人民日报称就是邪教。99年10月开始的邪教宣传不能成为江泽民在99年7月发动镇压的原因,在7月镇压时江泽民及其媒体也根本没有说过因为是邪教才镇压的。从中可见,在10月宣称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体洗白江泽民非法镇压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国人大,中国国务院和中国公安部,从来没有听从江泽民的意思对FLG作邪教定性。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指出江泽民的镇压受到中共高层的反对,江泽民发动镇压的原因主要是出自于个人妒嫉,也提到人们不可上当于江氏邪教宣传,请参考一下: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 江泽民在开展非法镇压、作用于漂白非法镇压的邪教宣传并且犯下反人类罪后,在中国国内及多个国家受到起诉,象阿根廷还对江泽民作出了通缉。近来,由中国国内主流媒体的广泛报导可见,江泽民的610办公室已经没有了主任,公安部和中纪委纷纷摆脱了与610的关系,其实江泽民因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对,绕过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组织才是真正的邪教机构,这个真正的邪教机构一直在诬正为邪,在中国受到清算的日子也并不远了。请参考法广有关报导。在下很高兴有机会与诸位交流看法,多说了几句,如有不对处,欢迎指正,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3:03 (UTC)[回复]
法轮功应该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的邪教,如此[1]。虽然我也不喜欢法轮功[2]。但对于邪教这分类,我参考其他外语并依Wikipedia:避免使用的字词,同其他外语不将宗教条目直接放在此分类下,而放在Category:被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等次分类下。--Outlookxp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13:16 (UTC)[回复]
谢谢回复,世界有许多人也是认为中国政府认定FLG是邪教,但这确实是误会了。请容许在下分辨,是的,中共领事馆网站及中共喉舌媒体,在当时均听命于江及其610恐怖组织,自99年10月江开始帖邪教标签后,以洗白99年7月发动的非法镇压。您知道,领馆文章和媒体报导并不等于是中国法律,也不等于政府的法规和公告。正如前边已经给出的依据,中国立法机构,全国人大19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中国国务院公安部于2000年及2005年的两次邪教公告,均没有跟随江泽民的宣传,从未对FLG使用邪教标签。如说,中共领事馆网站和中共媒体以邪教标签于FLG,这是事实;但如称,中国政府认定FLG是邪教,这并非事实,而往往是长期受江的邪教宣传误导所产生的印象。欢迎您的交流。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5:38 (UTC)[回复]
Make me sick..--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6月3日 (三) 13:19 (UTC)[回复]
不同信仰何妨互相宽容一些。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5:38 (UTC)[回复]
中国境内总计14邪教名单中并无FLG,这算哪门子可靠来源?居然在维基各条目大肆引用。—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1:14 (UTC)[回复]
Chiefwei可读一下青年时报:我国已明确认定呼喊派等14个邪教组织(名单)这个14邪教名单是在国内广泛报导过,间接说明公安部的公告是可靠的。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11 (UTC)[回复]
间接说明?我还以为你们对方针挺熟悉的。—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20 (UTC)[回复]
我以前看到公安部公告,但一下子未找到直接的连接,现在此则青年时报报导也是一样引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的中国国境内总共的14种邪教组织,其中并无FLG。610邪教机构依靠掌控的喉舌宣传乱给FLG帖标签,容易让人上当,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42 (UTC)[回复]
"不同信仰何妨互相宽容一些",哈哈哈哈--百无一用是书生 () 2015年6月4日 (四) 02:12 (UTC)[回复]
那么好笑吗:)无神论有神论不同学术派别不同思想基础之间互相宽容一些不好吗?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11 (UTC)[回复]
(?)疑问@Marvin_2009:1.610办公室不算中国的政府机构吗?这样似乎也可说“中国政府认定FLG是邪教”。2.“14种邪教组织,其中并无FLG”,但它只说它认为那些是邪教,可以总结成它不认为其它没列入的也是邪教吗?3.“中国政府认定为邪教”不等于“邪教”,所以我也认为应该分在Category:被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等次分类而非Category:邪教,何况我以前就读的高中里有位老师是FLG成员,他称FLG不是宗教。-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参与灭绝专题2015年6月4日 (四) 03:50 (UTC)[回复]
(:)回应:欢迎交流,请阅读610办公室条目,有可靠来源说明其是一个法外机构,并非中国法律框架内政府行政机构,故不代表中国政府,只代表要镇压FLG的江系势力,中央610办公室李东生及多个地方610办主作弄已经被捕归案,目前中央610办没有主任。2000年至2014年间国务院公安部数次公告的14邪教名单是列举了中国境内所有邪教组织,这与中国人大在99年10月制定邪教法中没有提到FLG,均可视作体制内正义力量对江系腐败势力的一种抵制。我看来,FLG确非中国传统意义的宗教,宗教往往有庙或道观等崇拜场所,FLG没有这些,FLG可看作是一种气功功法和一种信奉真善忍的精神信仰。小可浅见,供参考。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35 (UTC)[回复]
  1. SiuMai的编辑作法有过分仰赖非第三方一手来源的问题,李洪志遭中国政府通缉和Snowden遭美国政府通缉的编辑应该有第三方二手来源做适当的诠释,以维持维基百科的中立方针。
  2. Marvin_2009等主张中国在某个时间点所公布的邪教并未含法轮功来说明中国政府未视法轮功为邪教,这主张有原创总结之嫌,按目前众多来源,中国在江泽民主政其间的确有攻击法轮功为邪教,然而后来或许承接中国政府内部领导人对法轮功问题或有不同处理立场,这是值得说明的,但仍需要有二手第三方来源支撑。江泽民主政期间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应已是史实,这未必是现况(需要有更多来源)
  3. 法轮功是否为cult,学界至少有两种说法,LA时报有总结报导[3],建议全部纳入李洪志条目,因为cult leader与否会是重要生者传记内容,请按WP:DUEWP:SUBSTANTIATE写入。--❦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4日 (四) 23:14 (UTC)[回复]
    1. 简单说几句。1 从Sarah Cook, Leeshai Lemish. The610 Office: Policing the Chinese Spirit. China Brief. 2011-09-16, 11 (17): 6–9.可知江泽民为镇压FLG成立的610机构的非法性质,那么其控制媒体所作的邪教宣传,也并不符合中国法律。610不仅操纵国内媒体,有时也操纵党控海外媒体作大外宣。这样,不看党媒只读外媒者有时也不知不觉中计。但非法机构610及其媒体的邪教宣传,不代表中国政府认定,而且中国人大立法和国务院公安部公告从没认定FLG如何,这是一个事实,并非原创总结。2 西方研究FLG这个主题的学者们对于中共江泽民施加于FLG的邪教标签是广泛抵制。曾庆红周永康是组织了一个团队在全世界收买邪教研究者试图栽赃于FLG,但鲜有正经学者上当的。英文FLG条目引述第三方可靠来源谈到“Ian Johnson argued that, by applying the 'cult' label to Falun Gong effectively "cloaked the government's crackdown with the legitimacy of the West's anticult movement." He notes, however, that Falun Gong does not satisfy common definitions of a cult: "its members marry outside the group, have outside friends, hold normal jobs, do not live isolated from society, do not believe that the world's end is imminent and do not give significant amounts of money to the organisation ... it does not advocate violence and is at heart an apolitical, inward-oriented discipline, one aimed at cleansing oneself spiritually and improving one's health."[54] David Ownby similarly wrote that "the entire issue of the supposed cultic nature of Falun Gong was a red herring from the beginning, cleverly exploited by the Chinese state to blunt the appeal of Falun Gong.".[12] According to John Powers and Meg Y. M. Lee, because the Falun Gong was categorized in the popular perception as an "apolitical, qigong exercise club," it was not seen as a threat to the government. The most critical strategy in the Falun Gong suppression campaign, therefore, was to convince people to reclassify the Falun Gong into a number of "negatively charged religious labels",[199] like "evil cult", "sect", or "superstition". The group's silent protests were reclassified as creating "social disturbances". In this process of relabelling, the government was attempting to tap into a "deep reservoir of negative feelings related to the historical role of quasi-religious cults as a destabilising force in Chinese political history."[199]” 故在学界并非所说的两种观点,而压倒性的一种观点。但在外媒,也有因为转载中共喉舌宣传或者受曾庆红周永康邪教小组的影响是有上当的。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中如此评论“One more point deserves clarification. The CCP and Chinese officials typically assert that Falun Gong needed to banned because it is an “evil cult” that was having a nefarious influence on society. The claims have not held up to scrutiny when investigated in China, nor when one considers Falun Gong’s spread in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including democratic Taiwan. As importantly, in the context of the current discussion, it was only several months after Jiang initiated the campaign that a resolution was passed punishing involvement with “heretical organizations” and that the Party’s propaganda apparatus zeroed in on a slightly manipulated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Chinese term xiejiao to claim that Falun Gong was an “evil cult.”17 Unfortunately, today, media reports about Falun Gong often erroneously state that “Falun Gong was banned as an ‘evil cult’,” with little further explanation. In fact, the label came later and as noted above, the reasons behind it had little to do with anything “evil” about Falun Gong. By using this incomplete reference, media inadvertently repeat the Party line and may plant the thought in readers’ minds that a repressive campaign that has turned millions of lives upside down might be justified.”愿这些资料有助于澄清邪教误会。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2:32 (UTC)[回复]
赞同hanteng看法,不用再洗地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2:51 (UTC)[回复]
HANGTENG先生并没赞同你添加国内第一手来源吧?小可看来,阁下强加镇压方的第一手来源,删除第三方发表成书的论文书籍,才是一种试图洗白偏见的表现吧。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13 (UTC)[回复]
无妨,不求博您赞同,只求问心无愧。—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3:57 (UTC)[回复]
  • @Marvin_2009:我提供的来源亦有Ian Johnson的引言,你无需引用英文维基百科,Sarah Cook我也当面见过她,我不会排挤/斥他们有发表(需负言责)的评价内容;
  • @Chiefwei:我不太赞同你最近的编辑,我已在您的讨论页仔细说明:[4],我希望至少大家能有一个最基本的共识,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中国政府和法轮功的媒体应该都先预设为第一手非第三方可靠来源,这些内容要加的话会相当有争议性,但若有第二手第三方可靠来源断言的描述,则可以以“附加”的方式提供
  • 目前单就个人所读的来源内容来看(欢迎各位找到更多可靠来源),本人做一个简单的摘要:
    1. 法轮功在国际社会上绝对不是“邪教”(evil cult),但是不是“教派”(cult)则有不同看法;
    2. 法轮功在中国政府的一贯处理上似乎是“非法组织”,但是不是一直被视为“邪教”,有可能因主政者则有不同看法;
    3. 法轮功在中国社会的看法,有受到2001年显然是为电视设计好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影响,此事件对中国以外对法轮功的看没并没有长久的负面影响,但却成功地说服不少中国公众法轮功真的是危险的。 <ref name="Lewis2014">{{cite book|author=James R. Lewis|title=Cults A Reference and Guid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JWJ_BAAAQBAJ&pg=PA106|date=11 September 2014|publisher=Routledge|language=en|isbn=978-1-317-54513-2|page=106|quote=On 23 January 2001, some .... setting fire to themselves in Tiananmen. This clearly staged-for-TV incident left five people dead. Although this pseudo-incident did not leave a lasting negative impression of the movement outside of China, it succeeded in convincing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Chinese public that Falun Gong was truly dangerous.}}</ref>
  • 所以百科全书的内容本人仍是一贯的主张按第三方第二手可靠来源来写,我们没有必要下最终判断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是不是“教派”,则是原创总结,我们无法做出这样的结论,但是我们必要得这样做:

根据WHO,在WHEN什么时候,WHO认为/宣告/描述法轮功是/不是WHAT邪教/教派

  • 就目前的可靠来源来说,Marvin_2009上述的引言的确是主流看法,即中国政府是以邪教的标签合理化其对法轮功的打压,这是否能如Marvin_2009所说的“邪教误会”个人觉得很难,比较适合百科写作的方式应该是说明邪教标签使用的人事时地物及来龙去脉,建议各位就不同条目需要,拿出断言和来源,在此讨论出共识。--❦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5日 (五) 09:03 (UTC)[回复]
    • 您此处的看法我并无异议。我从未下结论法轮功是邪教,我只是想说明,中国大陆社会一般将其视为邪教,这是事实。其他事项已回复至您的讨论页。—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9:11 (UTC)[回复]
      • @Chiefwei中国大陆社会一般将其视为邪教[来源请求],这种一般化generalization的断言需要更好更直接的来源。--❦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5日 (五) 10:18 (UTC)[回复]
        •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没打算将其写进去,很显然我能找到的来源都会被你们判定为“不可靠”。“说服不少中国公众法轮功真的是危险的”这种表述我也能接受。—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10:20 (UTC)[回复]
          • 阁下个人对FLG的负面看法,恕而直言,可能是有影响你作为管理员在这个主题上对维基方针理性应用。比如,世界上无数中立学者的观点你不采用,而在江的镇压形势下,对于FLG议题,国内是没有学术自由环境,你却要引用迎合政治需要的不可靠文字。有的党媒作者担心撒谎被事后追究不敢亮出名字,如中广网没有作者名字的谩骂文字,你也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强制保留了下来。另,关于你谈到说服不少中国公民如何,其实在国内炼FLG很可能会被江泽民610邪教机构镇压迫害,确是很危险的,这是迫害造成的危险。FLG本身没什么危险,Sarah Cook在国会证词也有这样的表述意思。许多世界主流学者称国内党媒是在完全妖魔化,看来十多年来610的妖魔化宣传之下受害者众多。劝君冷静考虑一一修改以前所作的不符合维基方针编辑操作。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4:44 (UTC)[回复]
      • @Chiefwei中国大陆社会一般将其视为邪教[来源请求],这种一般化generalization的断言需要更好更直接的来源。
        1. Chiefwei你说“很显然我能找到的来源都会被你们判定为“不可靠””,这说法不对,我有我自己的判断,请不要说“你们”,就社会科学来说这样的一般化断言可能需要随机抽样的社会/媒体调查可以支撑。我做为一个学者,也有可能像新西兰一个传播学者因研究发表被转述成另一种讯息被部分宣称是法轮功支持者威胁,请不要滥用conflation,谢谢。
        2. Chiefwei你说你能接受“说服不少中国公众法轮功真的是危险的”,不过要小心断章取义的问题,原来源内容指的是借由那个自焚的电视广播,中国政府说服不少中国公众法轮功真的是危险的,但该来源对于自焚事件是倾向认为是中国政府设计广播的,若不是直接制造的话,详见原文,若你有不同解读,欢迎再提出。--❦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05:02 (UTC)[回复]
  • 官方称中国有20种邪教组织活动 其中11种较活跃:新华网 如果没看错的话 某轮功不但榜上有名 ,而且还排第一哩。--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9:17 (UTC)[回复]
    • 请注意该文中的20邪教名单是由反邪教协会给出的。这个反邪教协会自称是民间机构,却经常能在喉舌党媒发言反FLG。实质上,这件事的前后过程是这样的,在山东招远全能神事件之后,国内媒体纷纷援引国务院和公安部的公告,列举中国境内的14邪教名单,因为其中没有FLG,故此后这个反邪教协会就出面给出了这个所谓民间机构统计的20邪教名单。其实这个民间机构跟凯风网相关,由江泽民的610非法邪教机构以民间方式作为掩盖成立的专门反FLG机构,其本身是非法邪教机构610的一部分,不代表中国政府,只是利用江系偶尔还能操纵的喉舌媒体诽谤FLG。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1:10 (UTC)[回复]
    • 中国反邪教协会百度百科有条目,其组织性质据条目所言非官方,但这个新华网的新闻来源来自《京华时报》,但这标题下的不知道是《京华时报》还是新华网,整编文章没有“官方”二字,就标题出现官方,我看了一下,似乎[5]标题的官方两字《京华时报》并没有,所以看似是新华网制造出的标题。西方中国研究界有在观察 国信办(国网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传统中宣部的分庭抗礼,但在没有更多可靠来源之前,所谓的中国政府内部的岐异,还是只能说说不能写入条目。--❦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11:33 (UTC)[回复]
  • 官方公布20个现活跃在中国境内邪教组织名单 中国有关部门公布的较活跃邪教组织、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在邪教排行榜上,贵教排第一哩--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2:31 (UTC)[回复]
    • TUAaaaaa用户请注意,hanteng先生并非FLG学员,只是研究维基百科的一位中立学者,请不要因误会而攻击。即使对于FLG学员,阁下对于WP:CIVIL有关不可侮辱他人信仰的规定也是应遵守的。上边hanteng先生据其文献调查的状况说明一下这个所谓“官方”一说确是有问题的。在这之前,我也根据自己的调查了解,说明所谓名为反邪教协会的实际状况。但人是有选择的自由,有人非要选择不相信官方的国务院公安部公告的14种邪教名单,而非要相信平时假装成非官方(这回假装成官方)的江泽民610非法邪教协会的谎言,也是自己的一种可悲选择。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3:27 (UTC)[回复]
  • 在我生活的地方无论官方还是民间,说起邪教首当其冲是法论功,这是公认的事实,说起别的还真的没印象。至于hanteng先生是否贵教信徒,是?否?其实即便是也没关系,我本人从不歧视信教人士。最后祝愿:“贵神教,千秋万载。贵教主,一统江湖”。--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5:33 (UTC)[回复]
    • 如前边的许多证据显示,在国外FLG学员在社会上受尊重,用今年加拿大国会议员丶加拿大第28任环境部长、加拿大国会法轮功之友主席肯特(Peter Kent)在参加今年世界法轮大法日庆典中说:“Falun Gong has brought spiritual fulfillment and good health to millions of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through its gentle exercises, meditation, and core tenets of 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forbearance.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 in Canada are fully law-abiding citizens and residents who contribute significantly—greatly I must say—to Canadian society,” (通过遵从真丶善丶忍理念,通过打坐及柔和的炼功动作,法轮大法给世界上无数的人带来了健康的身体及精神的升华)。在江氏控制范围之外的全世界,FLG公认不是邪教,在中国,正式的官方,如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中国所有法律、如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从来没有以邪教标签FLG。但江氏610邪教机构却以邪教标签于FLG。如同凯风网条目中列举中国政府文件所指出:610办公室以民间方式开办《凯风网》批法轮功,省、市、县将为《凯风网》撰稿列入目标考核。政法委网站曾宣布,被凯风网采用刊登的宣传稿件“字数(按版面计数)超过500字的,每篇奖励500元人民币;不足500字的,按400元奖励。从这些文件来看,江氏610邪教通过给凯风网撰稿编造诽谤FLG的各类谎言来诽谤FLG,进而由周永康控制的政法委以给诽谤者发奖的方式盗窃中国国库。平时打扮成民间机构的凯风网邪教协会,忽悠民意。观国务院公安部14邪教名单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担心其邪教谎言被识破时,急忙冒充成官方宣传20邪教,掩盖了没有FLG在内的中国正式认定的14邪教名单。江氏邪教多年假冒民间和假冒官方的谎言宣传中,一些同胞受洗脑毒害受骗之后,还给掠夺了国家财产的610邪教骗子们数钱,并充当炮灰维护非民间非官方的江氏610邪教协会谎言。呆在江氏邪教划定的思维范围,被洗脑在当炮灰往往还不自知。希望有机会去理性看看在江氏邪教外边的世界,对比并理性思考。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7:46 (UTC)[回复]
    • @TUAaaaaa:请参考Chiefwei说的维基方针“对事不对人是讨论的原则”,@Marvin_2009:你这样大篇回没有什么用,一样要TUAaaaaa用户“对事不对人”就是。我是无神论者,信的是叫科学知识/方法的教。TUAaaaaa有点言熟,不是久违的黑雪姬吧?--❦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10 (UTC)[回复]

由于这讨论串会存档至Talk:李洪志,恕本人在下面开两标题区分上面的讨论:--❦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复]

生者传记

这条目比较难处理的征结点在于,李洪志做为法轮功创始人,他的人生故事和法轮功多少有不少关系,再者他有出自传;更麻烦的事中国政府有针对其自传进行一系列“调查”并用于抹黑运动中。所以李洪志的自传和中国政府的“调查”都算一手资料但不可靠来源,处理时要特别小心。

简单说,所以断言最好要有第三方二手来源的总结和诠释为主,若硬要加上李洪志自传、亲法轮功媒体和亲中国政府媒体的一手来源,那么必需先要有第三方二手来源的总结和诠释。--❦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复]

邪教与否

法轮功邪教与否就以上的脉络来说,就不是一个单纯的“事实”问题,而是抹黑运动中的论述及舆论战,百科不应参加这种论述及舆论战,但应该按第三方二手来源说明这些论述及舆论战的人事时地物缘由及影响。参考以下第三方二手可靠来源:

  1. 江泽民要求香港特首对法轮功为邪教一事表态,进而挑战了所谓一国两制的承诺<ref name="Wong2008">{{cite book|author=Wong|title=One Country, Two Systems In Crisis Hong Kong's Transformation since the Handover|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zcR4AAAAQBAJ&pg=PA72|date=19 June 2008|publisher=Lexington Books|language=en|isbn=978-0-7391-3036-0|page=72|quote=n February 2001 , Tung Chee-hwa, the Chief Executive, finally broke his silence on Falun Gong and branded the group as “more or less bearing some characteristics of an evil cult.”40 In March 2001, President Jiang Zemin reminded Tung}}</ref>
  2. 李洪志和法轮功反击中共,利用类似的论述反证中国共产党是邪恶的<ref name="Vuori2014">{{cite book|author=Juha A. Vuori|title=Critical Security and Chinese Politics The Anti-Falungong Campaign|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gAccBQAAQBAJ&pg=PA104|date=24 October 2014|publisher=Routledge|language=en|isbn=978-1-135-07693-1|page=104|quote=..Li has engaged in counter-securitization of the "evil" that is the CCP. ... in effect reversing the authorities' own accusations that the Falungong is an 'evil cult' :"The Communist Party is essentially an evil cult that harms mankind' (Epoch Times 2004:236). }}</ref>

所以劝各位不要做原创研究证明或反证法论功是邪教与否,应该把心力放在可靠来源关于“法轮功邪教与否”和“中共邪恶与否”的论述及舆论战研究,还有其连带的政治影响,如香港的所谓一国两制的承诺。 至于我本人对 法轮功 和 中共 的看法,我之前都已说过了,做为一个无神论者但认为应该容忍/忽略没有实际伤人的宗教或组织(不管其想法和意识型态有多么的和我不一样),我并没有喜欢或厌恶两者,但我对于权力的滥用是厌恶的,所以中共的有些作为和历史我同样有理据的知识性批评,同理我对 法轮功 在性别政治和部分科普上亦有知识性批评,若我在这里被别人认为我厌恶中共多一点,那么很大原因是因为中共的权力大太多而实际伤人的历史资料是有。作为同情托派共产党的乔治主义哲思出发的人,我的意识型态在台湾和中国都十分少数,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扩充乔治主义和left-libertarian的历史:

  1. 德国在中国殖民地采用美国乔治主义的土地改革及后来在于台湾的类似实践。{{cite book|author=Deen K. Chatterjee|title=Encyclopedia of Global Justic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JHFdeluRJDEC&pg=PT2233|date=12 January 2012|publisher=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Media|isbn=978-1-4020-9160-5|pages=2233–}}quote=The purest case applying Georgism was in the German colony of Kiaochow in China, founded in 1898. Its capital, Tsing Tao, is now known as Jingdao. The governor was a land reformer influenced by Henry George, and the colony levied a single tax of 6% of land value. The fishing village of 1898 developed into a modern city by 1914, when the Japanese tooke it. Many cities and countries have adopted land value taxation in part, or revenue from leasing land, and Georgists point to Hong Kong and Taiwan as examples where public revenue from land rent contributed to the sucess of these economies.
  2. 经典翻案文章,论说早期儒家思想的libertarian倾向,在盐铁论的政经辩论得到说明[6]

若没理解我的世界观和哲思,少给我扣什么宗教或反华或反共的大帽子,同理,反宗教或亲中或亲共的大帽子也不必了。--❦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复]

@ChiefweiHantengMarvin_2009三位好,之前一忙,没注意到互助客栈还继续在讨论,现在才看到转贴过来的讨论内容。
  1. 在下亦赞同Hanteng不使用“双边第一手来源”的原则,这符合维基百科方针。
  2. 在下以为,绝大部分用户不会、也不应该对Hanteng扣帽子;这也是Chiefwei/Marvin之前会合意请Hanteng来处理“治病说”一节的争议来源取舍问题。
  3. 我们都在维基百科上学习,接触不同的世界观、资讯来源背景,有歧异是正常的,否则就不是维基百科。在过程中,依据维基方针来编辑、诚恳沟通互动、实事求是就很好。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25 (UTC)[回复]


条目保护与涉及管理争议

@Chiefwei您好,您回退至原保护版本,然而

  1. 在原先保护条目的@管理员解除保护后,在下增添了一些第三方可靠来源内容,不知您何以一并删除回退?您对这些第三方内容的删除理由?
  2. 您作为编辑的当事用户,自己编辑、自己回退、自己无限期保护,是不符管理员及条目保护的相关方针。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35 (UTC)[回复]
因为我认为@管理员未满一周即视为无争议,这一做法有失妥当,我只是恢复到之前的版本而已。请您注意,该版本原本并非由我编辑,我编辑的大部分内容在该版本中都被删去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38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您是否要再确定您的作法是否符合管理员方针?您维护其他用户添加的内容,即属于您的编辑意见,在上面也有许多讨论。实际上,您对此条目议题参与许多编辑。此时您是一般用户,不应行使管理员权限。
  2. 范管理员 6/5保护条目,6/23解除保护,是您所说的“未满一周”吗?
  3. 若您对在下增修版本有意见,您应提出编辑意见具体讨论、依据方针理由为何;在下的编修皆附理由。您直接回退的作法等同“无理由回退”。而且又自己保护条目。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5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依据WP:管理员方针,
  1. 在管理员拥有比其它用户多的管理权限的同时,管理员的行为也有以下限制,并受到所有维基人的监督:
    1. 避嫌
      1. 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而应该要么使用普通用户的身份,要么使用管理员的身份,尽管用户是同一个人。在以下场合的具体限制有:
        1. 保护:管理员不应该保护/解除保护他们牵扯进去的页面,而应该像普通用户一样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些页面不包括诸如主页等的常见保护页面。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9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您是否要再确定您的作法是否符合管理员方针?您维护其他用户添加的内容,即属于您的编辑意见,在上面也有许多讨论。实际上,您对此条目议题参与许多编辑。此时您是一般用户,不应行使管理员权限。
  2. 若您对在下增修版本有意见,您应提出编辑意见具体讨论、依据方针理由为何;在下的编修皆附理由。您直接回退的作法等同“无理由回退”。而且又自己保护条目。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5 (UTC)[回复]
距讨论页最后一次回复未满一周,按惯例此时不应该认为是争议解决。页面明确写明“在相关争议获得解决前,依据方针,本条目已获保护”,在争议明显没有获得解决之前,条目就应该是保护状态,否则不符合保护方针。我仅仅是撤销了明显不合适的管理操作,以维护条目符合保护方针,我认为此时符合忽略方针。
“您维护其他用户添加的内容,即属于您的编辑意见”。我再次提醒您,现在获得保护的版本是您编辑的版本,不是我的。
在保护的时候,当然应该继续讨论意见,相关内容我已经在上文章节回复给您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53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在下看到您在上面关于来源“第三方/可靠性”的简短留言。可以继续讨论。但您没有理由回退在下所编写内容,请问在下哪项编辑内容显不符方针,让您未经讨论直接回退?而您使用管理员权限,来删除在下的贡献并全保护,已是严重的涉己管理争议。会让在下疑虑您作为管理员的适格性、对方针的理解。
  2. 您说“继续讨论意见,相关内容我已经在上文章节回复给您了”。但是,其他用户所提出的许多说明,您只回复了“中广网”一点,其他呢?生者传记来源,“第三方”、“可靠”必须同时兼具,您有一些只回应“第三方”、有一些只回应“可靠”,且并未就其他用户的举证实际回应。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57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在下已说明条目保护是“6/5~6/23”,您一再坚持“条目保护一周”,显然不符事实,请问您的意思为何?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00 (UTC)[回复]
我相信其他问题我也都曾回复过您,包括这个问题,上文可查,没有必要重复回答。
如果您是因为我在恢复保护时删除了您的编辑而不满,经过思考我认为这一做法确实欠妥。基于当前既定现实,我也可以保护您的最新的版本,或者您也可以引用避嫌条款,请求他人保护该版本。但是,由于我并不认可争议已获得解决,我认为本条目必须延续全保护状态。—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05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我们彼此并不认识,互动有限;您突然“全保护”,是在下于维基两年来第一次看到有管理员这么做。说实在,在下真的“非常惊讶”...。
  2. 若您坚持认为需要保护条目以避免衍生编辑战,在下可以接受暂时保护最新版本,并建议请 原保护的管理员@来执行。若由您执行,会违反方针,对您管理员的社群信任是很大伤害。
  3. 您对来源可靠性的回复,我们可以再继续讨论。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12 (UTC)[回复]
  1. 我对于条目争议未获解决前突然被解除保护也“非常惊讶”。当然,我的对应做法略显粗暴,但是初衷在于我并不希望因此出现更多无谓编辑战,事实上该条目一解除保护,编辑战就出现了。
  2. 总体上我并不倾向于死板接受管理员避嫌的方针,这对维基百科的有害无益,也不符合我们的五大支柱。但在本案中,基于用户观感,我接受您的意见。—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18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谢谢您的理解与纳谏。
  2. 在下已向范管理员请求执行全保护。
  3. 您提到“事实上该条目一解除保护,编辑战就出现了”。
    1. 但其实,只是“疑似傀儡用户(编辑次数极少/新注册)”来贴一些无来源而偏颇的原创研究,在争议中条目是很常见,在下也已回退,尚未形成编辑战。
  4. “避嫌”条款,在下认为是很重要的;并不是说“当然认为管理员编辑一定没道理/有立场”,然而,往往发生编辑争议时,这很容易引发误会、并让社群对管理员的信任减损导致难以运作。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23 (UTC)[回复]
“纳谏”言重了,我有何德何能纳谏。我是个务实主义者,但是本次操作中没有考虑到删除了您新编辑的内容这一点,是我的错误。—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28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在下在维基百科两年,其实“愿意认错/自我修正”的管理员,不是很多。也许是面子、也许是意气。当遇到愿意自我修正者,在下会保持敬意。
  2. 在下提一项建议,从您的角度考量,建议您主动回退版本/自我修正,也避免您日后遭质疑涉己管理。这并不影响范再来执行。您觉得这样好吗?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38 (UTC)[回复]
我如果自行回退版本,那就不需要范来执行了,您是否认同?—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42 (UTC)[回复]
(:)回应--谢谢@Chiefwei您的回复。那还是请范执行,比较适宜。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3:04 (UTC)[回复]

关于李洪志宣布解体法轮功的传闻

最近在新浪微博上热传一张照片,内容是李洪志已经宣布解体法轮功,评论里大家一片叫好[2]。李洪志真的把法轮功解体了吗?→_→(并没有)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1 (UTC)

中立性

本条目解除保护仅仅是由于全保护时间过长,不利条目发展,并不代表争议已经解决。之前的讨论我不愿意再重复,详见上文。我仍然认为本条目中立性存在严重问题,所有批评的语句都用“但是……”的方式被驳斥,语句严重偏向法轮功一方。—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3:58 (UTC)[回复]

(:)回应--(1) “批评+但是”,这不正是在回应批评并陈吗?中立性的考量,这样的处理不对吗?前面讨论中立性的段落,主要理由是Siumai说“明眼人都...”。 (2)您认为“语句偏向法轮功一方”,但实际上是第三方来源查证或其他事实的呈现。(3)您删除联合国专员的说法、美国国会605号决议,认为没直接提到 条目当事人的名字;但是中共对当事人的攻击,也往往是以FLG的状况来攻击,只是多加了条目当事人名字...。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6日 (一) 04:01 (UTC)[回复]
(1)当然不对,文中大量引用博大出版社的文字,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可靠而独立的出版社。(2)这是您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的看法就是不中立,所以我挂了模板。(3)那您也可以删掉,只要不涉及对其本人的指控(即不包括其名字),我不介意。—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07 (UTC)[回复]
(:)回应--(1)您认为“批评+但是”的呈现“当然不对”...在下不很明白。关于您第一点,丹尼谢克特的书是在美国由Akashic Books出版AMAZON页面,那本书及纪录片被纽约时报高度评价;博大是引进中文版在台湾出版。在下也可标上英文书名及美国出版商。(2)中立模板,明确要求“具体指出哪里不中立”,应该不能说“我的看法就是不中立,所以我挂了模板”。(3)中共对法轮功的批评与攻击,很多都是把条目当事人名字、法轮功写在一起;海外第三方媒体则不一定都提条目当事人...。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6日 (一) 04:11 (UTC)[回复]
  1. 公开出版物就一定中立性无疑?谁告诉你的?该出版社并非权威大学出版社,本来就属于较差的来源,现行方针下我当然不能说不能引用,但全文大量引用某一个特定立场的来源(达9次),中立性必然受影响。
  2. 我显然指出了,无论是一年前的讨论,还是刚才,还是现在。当然我知道你不同意,你有你的看法,但我也有我的看法,所以我可以指出,我可以挂模板,这没有问题。
  3. 这是您的自行解读,在我看来就很简单,没有出现当事人名字就无关,否则就有关。—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33 (UTC)[回复]
在下并未说“公开出版物就一定中立性无疑”,但是那本书作者是艾美奖得主,他这项主题的书及纪录片也获得“纽约时报”的肯定,所引述的也是中性论述而非断言。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6日 (一) 04:38 (UTC)[回复]
我再说一遍,这是您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认为不应该这样大范围引用某一来源,尤其是该来源具有特定主张,所以我挂了中立性模板。—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45 (UTC)[回复]
丹尼谢克特 那本书没有特定主张,而是很中性的调查与陈述。请您指导在下,何以这本书有特定主张?这本书的主张是什么?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6日 (一) 04:48 (UTC)[回复]
我不想把一本书归纳成简单几个字。没有任何主张或陈述是绝对中立的,我们顶多只能做得平等叙述,大量引用单一来源已经严重违反了这一原则。—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50 (UTC)[回复]
在下刚刚去查阅条目中,那本书被引用的篇幅,实际上“次数”不等于“篇幅”,有些地方只是“小小的事实记载”基于方便而引用。但您有这样的疑虑,在下也会再来整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6日 (一) 04:54 (UTC)[回复]
Chiefwei编辑谈到大量引用单一来源丹尼谢克特,这看来确是一个问题。但后来WETRACE编辑已经减少了对丹尼谢克特的引用,并且增加了其他来源,因此我在删除了模板并在编辑栏注明已有改善。Chiefwei编辑以没注意到而加回了模板,是因为改善还不明显?是否对于丹尼谢克特的引用可再加以减少?我个人看来,目前来源符合WP:THIRDPARTY比较符合中立原则。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9日 (四) 17:44 (UTC)[回复]
是的,仍有6次之多,我认为还不够。另外,加入中立性模板需要讨论,移除也一样,请不要直接去掉。—Chiefwei - 2016年6月10日 (五) 02:09 (UTC)[回复]
谢谢Chiefwei及Marvin2009的意见。由于丹尼本身在西方媒体公信力就很不错,而他这一部纪录片及书籍(法轮功对中国的挑战),纽约时报、经济学人的评价相当不错,加上在下条目中有些内容引述,其实只是纯粹早期事实描述,因此在下引用较多,实际篇幅其实不多。但尊重Chiefwei意见,在下再继续找其他多元第三方可靠来源补充,或减少丹尼引用后,再来移除中立模板。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0日 (五) 02:45 (UTC)[回复]
@ChiefweiMarvin_2009两位好,引用Danny来源已降至3个,应当没有Chiefwei顾虑意见了。因此在下先取下模板。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1日 (六) 02:55 (UTC)[回复]
谢谢,目前大有改善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1日 (六) 03:00 (UTC)[回复]
不认为有改善,还是有一些来源引用了六七次。如果找不到足够的可靠来源,就请少写一些,否则必然不中立。—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5:13 (UTC)[回复]
(:)回应--Chiefwei您好,您又添加中立模板,理由是仍有来源引用次数较多。
先回到前面的讨论,您前面,对在下引用多次丹尼谢克特的书有意见,说“该出版社并非权威大学出版社,本来就属于较差的来源”。
  1. 尽管在下跟您解释,丹尼是评价很高的著名制片人,这本书及纪录片获纽约时报相当不错的评价。但您仍坚持,因此在下尊重您而删减、替代。
  2. 替换后来源,目前两个引用较多的是:
    1. Benjamin Penny在中国季刊的文章,这名学者还出版一本专谈FLG的书,是“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2. David Ownby的专著,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3. 这两本属于您所说“权威大学出版社”,但您现在又说“优质为严重主观判断,我不认为其优质”。在下有些不解。
    4. 恕在下直言不解之处:您对于这三本书的来源优劣,目前看来是以“您个人主观观点决定是好是坏”,能否请您从客观理由角度给予指导?何况另两本著作也是“权威大学出版”的重要学者。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07:13 (UTC)[回复]
请注意可靠来源和中立性是两回事,我前面已是提过,任何来源均有其特定立场,因此不应过度倚重。—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9:54 (UTC)[回复]
Chiefwei,谢谢您的意见。但是在下引用这两本书,(1)主要是早年的基本历史陈述;因为较细琐,引用次数也多,但实际篇幅并不多。(2)这两本书在学术界评价是相当高,并未持特定立场。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3:20 (UTC)[回复]
(?)疑问--在下不解。还请@Chiefwei明示,在下这两本书的引用,(1)在篇幅上有“过度倚重”吗?而若都是第三方可靠第二手来源,且客观上有很不错的评价、也无利害冲突,请问这样的引用次数及篇幅,不当吗?那么维基百科其他许多条目,引用一本书都多达八、九次以上的也很常见,是否都应以此标准一体适用?(2)多次引用就该挂“中立性模板”?是否是对第三方可靠来源做了无根据的评断?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5:25 (UTC)[回复]
(?)疑问-“过度引用而影响中立性”的具体标准为何?在下于上面有具体提问,还请您指导。感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6:00 (UTC)[回复]
现时恐怕没有统一标准,我只是认为来源引用六七次明显过多了。任何一篇文章或书籍都会有大量语句和观点,我们一般都只会择要引用。如果某些内容只能依靠不 停引用一两本书完成,那我就不得不怀疑这些语句的关注度,也就是说,这些语句是否有必要出现在条目中。您认为他们只是事实性语句,但实际上,选择性地描述 事实就会带来中立性的偏倚。—Chiefwei - 2016年6月13日 (一) 01:49 (UTC)[回复]
谢谢Chiefwei回复意见,在下比较了解了您的论点。然而,在下觉得,虽然引用多处,但在篇幅上有“过度倚重”吗?而若都是第三方可靠第二手来源,且客观上有很不错的评价、也无利害冲突。况且维基百科其他许多条目,引用一本书更多的,都多达八、九次以上的也很常见(有一位用户在撰写某人士条目引用一本书 超过130次),是否都应以此标准一体适用?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3日 (一) 02:15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在下看法与您不尽相同,主要是这两本权威大学出版书籍的客观评价、以及引用的事实段落篇幅不大、也不具争议性。但您这一点看法,也提醒在下可以多搜集优质第三方可靠来源,让条目客观可靠度更高。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4日 (二) 09:43 (UTC)[回复]
(?)求助 -@LiangentAntigng两位好,由于Chiefwei与在下,对于“引用来源次数 及 中立性模板”两者的关系,有不同看法。Liangent日前曾在此页参与其他讨论,Antigng常对来源判断提出见解供社群参考,因此请教两位能否就这争论点给我们指教意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07:57 (UTC)[回复]
其实维基百科在中国被打压和法轮功被打压的复仇心态是一样的,维基百科的中文管理员和法轮功在这个问题上是处于统一战线的,也就是说,相关条目的中立性不能保证。Jg451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13:41 (UTC)[回复]

法音杂志

据以前条目中的N RORTER等人研究中,谈到对法轮功的迫害是96年左右就开始的。而陈星桥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Chiefwei所给的引用文章中,陈星桥谈到“自法轮功问世以来,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刚刚开始学佛的人不再研读佛经,把家中的佛像、经书法宝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户,以表自己学法轮功之虔诚!”,该党控佛教人士为阻止佛教界人士修炼法轮功,其所写的东西(除了对法轮功原著的引用之外)应属利益相关,不符合WP:THIRDPARTY,Chiefwei加入了陈的东西后,原先符合NPOV原则的条目,反而是不符合这个原则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2:08 (UTC)[回复]
N RORTER提到的是“国营新闻媒体”,我不认为佛学期刊属于“国营新闻媒体”。“陈星桥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完全是原创研究,没有任何可靠来源佐证。—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2:52 (UTC)[回复]
(!)意见--该怎么判断,在下还没想清楚;但提供以下意见给Chiefwei及Marvin2009参考,
  1. 《法音》杂志,是当局控制的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是中共宗教局直接管辖,宗教局是镇压西藏及FLG、地下教会基督徒的重要机构之一。算不算国营(state-run)的媒体?
  2. 中共镇压实际从1996年就开始。美国自由之家引用学者(剑桥大学出版):1996年的法轮功书籍刚出版成为畅销书不久,就被禁止出版;尝试在各种政府机构登记被拒绝。零星的文章开始出现 在国营新闻媒体抹黑法轮功。公安特务开始监控炼功人,有时驱散炼功群众。“But as Falun Gong’s popularity and independence from Party control grew, several top cadres began viewing it as a threat. This translated into repression that showed first signs in 1996. The publication of Falun Gong books by state printing presses was banned shortly after their being listed as bestsellers. Attempts to register under various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were denied. Sporadic articles began appearing in state-run news outlets smearing Falun Gong. Security agents began monitoring practitioners and occasionally dispersing outdoor meditation sessions.”-----David Palmer. "Qigong Fever: Body, Science and Utopia in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2:55 (UTC)[回复]
原文是“新闻媒体”,《法音》杂志显然不算。你给了那么多语句,但是“陈星桥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依然是原创研究,没有任何证据。抱歉,我对自行演绎推理的诛心之论没有兴趣。—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1 (UTC)[回复]
不知你是否承认陈星桥是佛教居士?是否承认中国国内的佛教是由中共统治下的佛教协会管理的?还有,我刚才引述的是陈星桥的话“自法轮功问世以来,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刚刚开始学佛的人不再研读佛经,把家中的佛像、经书法宝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户,以表自己学法轮功之虔诚!”?这些是基本事实吧。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8 (UTC)[回复]
莫名其妙,这是什么逻辑。我可以大方告诉你,我也是中国公民,也受到中共统治。所以我也是中共控制的管理员? 所有中国管理员都是中共控制的?那你去投诉我吧。—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9 (UTC)[回复]
(*)提醒-两位,话请好好说...。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3:16 (UTC)[回复]
中国公民并非中共佛教协会管理的佛教界人士,你的比喻不太恰当。退一步讲,仅从所引述的其言论来看,陈星桥认为法轮功跟佛教争夺信众,故是利益相关方,并非你今天所言的利益无关。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3:17 (UTC)[回复]
毫无疑问,中国大陆所有组织均受到中共管理,几乎所有人都可能隶属于某一组织,所以按你的逻辑,怕是大家都是中共控制的。
利益问题请阅读Wikipedia:利益冲突,维基百科拒绝编者与内容存在利益冲突,而不是来源与内容。因此相比来源,更应该拒绝的是法轮功修炼者编纂相关条目。—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37 (UTC)[回复]
(!)意见-Chiefwei您好,
  1. 关于您对Marvin的回复,在下以为:
    1. “来源与内容--确实有利益冲突问题”--因此才有“第三方+可靠来源”,您自己写着“请注意本文刊载于中共取缔法轮功之前,不存在利益冲突”。
    2. 您说“更应该拒绝的是法轮功修炼者编纂”,COI也不尽然是这么诠释。若您所言者是,那么是否更应该拒绝中共党员编纂相关条目?大量的中共相关条目,又该怎么处理?而您在此条目的编辑倾向,偏向从负面出发,但在下也从未因此给您贴任何标签,就是彼此交流讨论而已。
  2. 在下引用前面自由之家引述学者文字,重点在于“当局自1996年即开始布局启动镇压”,镇压就是从一些党营(光明日报)、国营媒体、期刊文章等开始“舆论铺垫先行”的。
    1. 《法音》杂志,不算第三方来源,因此您引用时所提“本文刊载于(1998)中共取缔法轮功之前”。
    2. 而且,实际上,网络搜寻,1999年以前中国大陆对FLG所有的正面报导与文章文件,几乎都找不到了;只留下负面的....。当要寻找正面报导,只能从海外第三方可靠来源找到些很不完整的内容;但负面报导,中国网络上完全保留。而您对在下引用“牛津大学、芝加哥大学---您前面认可的权威大学出版社”又意见许多...坦白说在下不大能理解接受。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4:22 (UTC)[回复]
我本来就不认为本来源存在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必须有明确证据,而不是穿凿附会想像推理,但上面二位的所有论据都出自可靠来源的自我引申以及先入为主的自我论断,并无任何材料可以直接佐证,请恕我同样不能接受。
法轮功修炼者显然与法轮功条目存在利益冲突。至于中共党员,如今的中共党员是否还肩负着打击法轮功的政治责任呢?我看未必。—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4:58 (UTC)[回复]
(!)意见-恕在下直言,
  1. 您这样的推断,似乎预设“不同于中共观点编辑”的就是FLG学员,在下无法认同;那一些学者、人权组织如果来编辑,可能也会被您如此归类了。
  2. 您对于在下引用三本书籍(纽约时报高度评价、芝加哥大学出版、牛津大学出版)的评断,您没有任何客观角度、也没有任何可靠来源的引伸,只是一句“该出版社并非权威大学出版社,本来就属于较差的来源”...。您在前面的讨论中,似乎有自我前后矛盾的问题。
  3. 您说“加入中立性模板需要讨论,移除也一样,请不要直接去掉”。但是,您“加入”模板都未经与在下讨论,不具体指出哪里“不中立”;而其他人移除模板却必须经过您的讨论。这样标准似乎不一致?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5:19 (UTC)[回复]
  1. 我只说了法轮功修炼者与条目存在利益冲突,并没有指控谁是法轮功修炼者。
  2. 大学出版社优于其他出版社,这是明载于方针之上的,并不是主观判断,但是纽约时报的评价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后两本书我从来没有否认他们是可靠来源,只是质疑引用过度,影响中立性。
  3. 不好意思,这个讨论不就是中立性模板的讨论吗?—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5:46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希望彼此语气都能更善意推定对方的出发点,在下期盼您能给予具体意见。深夜了,早些休息吧。谢谢Chiefwei及Marvin2009的讨论。包括在下,请各位尽量善意推定彼此,这样讨论比较有建设性。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12日 (日) 16:14 (UTC)[回复]
Chiefwei没听说过不同信仰间经常互相排斥?如基督教与佛教也互相排斥?个别党控佛教人士对于法轮功的指摘属于利益相关就那么难以理解吗?并且陈自己的言论也证明确实如此,这并非你所说的我在作什么想象推理。从本讨论页去年与今年的讨论来看,对于引述独立中立学者的文字,Chiefwei先生经常有不同意见,有时加以删除,而对于利益相关的反法轮功文字则情有独钟:) 如我前边所指出,估计这与你受因江氏宣传误导对法轮功的负面情绪有关,我并不认为你属于利益相关而不应编辑该条目,如你有独立且中立来源是非常欢迎使用,但如把自己负面情绪带入编辑中来,把话反过来说,中立独立的被说成是不能引用,而利益相关的则强说是不相关的非要引用,如此则是严重有违维基方针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5:42 (UTC)[回复]
“保证中立性一个最‘简单’最‘笨’的办法就是让正面内容和负面内容篇幅相当”,这是您曾经相当同意的。您自己说过,“至少各方面内容都在条目中有所反应,才是完整”,“彻底洗白并非符合维基NPOV原则”。只希望您能够言行一致。—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5:50 (UTC)[回复]
按照维基方针,我作为维基编辑并不反对加入负面内容本身,而是认为无论加入正面与负面内容均须符合维基NPOV方针和WP:THIRDPARTY指引,如因为没有第三方可靠来源的负面评论,而饥不择食加入非第三方来源的内容,如利益相关的陈星桥,则看来是为了平衡而平衡,没有遵守所涉及的方针与指引。故对于所加内容无论正负,均应严格使用中立学者的研究成果,即第三方来源来编写。如果这些内容是正的,则不是什么洗白。如果这些内容是负,也不是抹黑。反之,如使用一味要利益相关来源,如是正的内容,则也是有可能是洗白,如是负的,则很可能是抹黑。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3日 (一) 02:08 (UTC)[回复]
此NPOV模板本是未按方针要求经讨论加入,而是强行加入之后被质疑才有讨论。上面我于今年6月13日的质疑,两个多月来未有回复,在下理解,可视作一定的共识,从而删除了此不合适模板。江泽民条目引用江泽民办公室推出的库恩版江传达132次,也未见被加入这样的模板。
关于新近有人欲加入通辑分类,也是未经任何讨论。而且此通辑是江泽民发动1999年镇压时妖魔化宣传战的一部分,国际刑警组织和许多中立观察家视作是非法,故在下看来本条目不宜帮助江泽民妖魔化宣传。故移除。小莲庄处士 2016年8月27日 (六) 15:36 (UTC)[回复]

出生日期

“1949年9月”明显有误。谁能查阅原文的核对一下?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7日 (二) 09:37 (UTC)[回复]

(:)回应--谢谢Liangent您协助发现,在下今晚来找时间查阅相关佐证以修正并回报修正结果。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7日 (二) 10:16 (UTC)[回复]

Google Books查不到原文那一页(该区段就刚好那一页不给看),不过德文版写的是1994年9月,先参照修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7日 (二) 10:48 (UTC)[回复]
[7]那句话就是你自己加的……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8日 (三) 03:54 (UTC)[回复]
是,谢谢指出错误并提醒。在下当时参考外文版本所写,但在下把1994误打成1949了...眼睛怎么回事...惭愧 >_<。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6月8日 (三) 03:58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Frank, Adam. (2004) Falun Gong and the threat of history. in Gods, guns, and globalization: religious radicalism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edited by Mary Ann Tétreault, Robert Allen Denemark,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4, ISBN 1-58826-253-7, pp 237

GeoCities允许用户自建页面,并非可靠来源

该网站自我介绍“ an outdated, user-generated website”,故显示违反WP:RS要求。我按方针移除今天被加入的不可靠来源,苏州宇文宙武用户无理回退,在此我表示抗议。小莲庄处士 2016年7月22日 (五) 11:54 (UTC)[回复]

最近被加入的内容来源于雅虎地球村的自建网页内容,http://www.oocities.org是GeoCities.com的存档网页。这个地球村允许用户自建网页,不符合维基WP:RSWP:BLP等方针,但苏州宇文宙武用户强行坚持加入。请维基用户关注此事。小莲庄处士 2016年7月22日 (五) 12:44 (UTC)[回复]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负面叙述缺乏来源--Suaveness对话贡献 2018年3月3日 (六) 16:37 (UTC)[回复]

这个人是邪教分子。 --23.225.153.218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0:54 (UTC)[回复]

不应添加通缉犯分类

根据目前条目中给出的多个来源,因为根本不存在犯罪证据,国际刑警拒绝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列为国际通缉犯(自由亚洲电台 1999-08-02),故在二十年来国际上从来没有李先生是通缉犯这样的说法,反而是因其教人向善有益于社会,各国政府给予李先生了数千项褒奖(据相关参考资料)。在条目讨论页上未给出任何依据情况下,为条目添加这样的分类,相当于为中共权势人物江泽民针对中国公民无理性的陷害镇压作政治宣传,而维基并非政治宣传工具。故不合适添加。小莲庄处士 2019年4月8日 (一) 19:32 (UTC)[回复]



时尚劳斯莱斯了劳斯莱斯了老老实实了劳斯莱斯劳动力—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44.34.219.241对话)于2020年6月2日 (二) 08:57 (UTC)加入。[回复]

质疑难民分类

@Aronlee90谢谢阁下提供连接 [8] 我没能找到提到难民一说。据我以前读到的资料—李先生是在1999年国内发生迫害之前的97年或98年,作为人才移民美国的。目前条目第一段中也提到了98年移民美国。当时国内还没有发生镇压,怎么可能是难民?请问阁下是否能引用具体的句子?谢谢!稀有石头 2020年6月29日 (一) 02:17 (UTC)[回复]

里面提到了李洪志在美国寻求政治避难,一般认为这个通过了就算是难民了,其待遇和移民是有很多不同的。而且一般前往美国,很少听说刚到了就能移民,比如爱因斯坦也是过了挺长一段时间,通过各种限制之后才移民的。当时李洪志前往美国之前,国内已经有苗头要整法轮功了,比如许多报刊开始刊登反对气功之类的文章,明显是在为之后的镇压做舆论铺垫,99年包围中南海就是法轮功人士为表达抗议而做出的。李洪志人脉应该很广,毕竟有很多中共上层人士也有参与,比如据说原总书记赵紫阳就练过一阵。所以李洪志很容易得到风声,提前逃亡美国不算困难。--Aronlee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2:24 (UTC)[回复]
WP:V要求“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再次提问一下:请问阁下是否能引用具体的句子?谢谢。稀有石头 2020年6月29日 (一) 12:04 (UTC)[回复]
在最后一页661,“He applied for asylum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early 1997 and took up residence there when it was granted.”--Aronlee90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谢谢给出原文。看来这位作者是凭空猜测的。其他许多来源均说是移民,比如以下两则: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RXeuibmD2dsC&printsec=frontcover&dq=David+Palmer,+Qigong+Fever:+Body,+Science,+and+Utopia+in+China&hl=en&sa=X&ved=2ahUKEwiRpOjExqfqAhWXGs0KHQj5CiUQ6AEwAHoECAAQAg#v=onepage&q=Immogration&f=false page 251
1997年国内是有迫害的迹象,还并未正式开展迫害,难民机关不大可能授予难民身份的。在未能确认清楚之前,是否可先去掉分类?稀有石头 2020年6月30日 (二) 02:07 (UTC)[回复]
能引用一下具体句子吗?我这里打开没有内容。而且上面不是一个来源吗?获得政治避难不就是属于难民吗?而且移民是不可能一到美国就可以移民的,1997年直接移民应该是不可能的。--Aronlee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2:20 (UTC)[回复]
上回复制时有误,把一个连接用了两回。现在重新说明一下。
1.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RXeuibmD2dsC&printsec=frontcover&dq=David+Palmer,+Qigong+Fever:+Body,+Science,+and+Utopia+in+China&hl=en&sa=X&ved=2ahUKEwiRpOjExqfqAhWXGs0KHQj5CiUQ6AEwAHoECAAQAg#v=onepage&q=Immogration&f=false page 251 此书籍第251页称

"He applied for investor immigrant status and definitely settled with his wife and daughter on Long Island, NY in 1998.""

2. https://scholarcommons.usf.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2450&context=etd 第84页提到

"In February 1998, Li Hongzhi, after several attempts, finally got his application for an immigrant visa in the United States approved."

3. https://www.jstor.org/stable/4618774?read-now=1&seq=6#page_scan_tab_contents 第641页提到了

"finally got his immigrant visa in February 1998."

这三个来源均指明是移民,阁下的难民一说只有一个来源。是否请移除分类?稀有石头 2020年7月2日 (四) 18:48 (UTC)[回复]
才看到这个讨论。就我所知补充一下。李大师的确是移民,是按照特殊人才移民的。他手上有中科院测试他的资料,加上他有亲属以及弟子在美国,想想就知道,移民有什么难度吗?他公开的信息都是移民,如果不是,美国新闻自由,且中资在背后的媒体不少,恐怕早有可信机构说话了吧?往往是中共宣传口的人不管表面是什么身份,喜欢造假消息鱼龙混珠。因此,维基编辑须了解中共宣传手法和其本质,才能破除表面假象。否则,可能在维基上散布中共意识假消息。那是不是等于误导公众助纣为虐。这句话不是针对此事,是指一切被中共视为敌人打击和迫害的对象或群体,在彩信证据时更要谨慎。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4:47 (UTC)[回复]

本条目宜采用WP:3PARTY来源

根据以前不少编辑的讨论共识,本条目宜采用WP:3PARTY来源,故略去被添加的法轮功来源和中共来源。稀有石头 2021年2月3日 (三) 00:56 (UTC)[回复]

You need to put the details of him encouraging people setting fire to themselves.  He's a devil!──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9.93.2.67討論)於2021年4月13日 (二) 20:38 (UTC)加入。[回复]
2001年元月22日法新社以‘中共因镇压法轮功失败而惊恐’为题,报导中共承认无法阻止每天数百法轮功成员在天安门广场和平抗议。报导提及,在18个月来的镇压中,尽管法轮功学员遭受各式各样的攻击,有 50,000人被拘留,但未屈服于压力,而是变得更坚定。并提及中共领导层对江泽民的镇压有很大分歧,许多领导人表态反对镇压。报导援引香港中文大学的刘苏凯(音译)教授的话: “江应为下令镇压负主要责任,镇压运动毫无结果,江将政府逼入死角。事后看来,镇压非常鲁莽和轻率,尤其是在中国正努力在世界上重塑形象的时候。江骑虎难下。这涉及到它个人权力的问题。它担心如果给他们一点呼吸的空间,他就会被党内看做软弱,而无法保持最高领导地位。 ” [1] 江泽民于1999年月7月发动非法镇压后,受到政府内部以至中国百姓的反对,00年中国政府内部为法轮功平反的呼声很高。江于2001年元月23日导演自焚惨剧,旨在妖魔化法轮功,洗白江泽民邪教标签,从而平息政府内部反对镇压的声音。稀有石头 2021年4月18日 (日) 04:48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China Spooked by Failure to Crush Falungong. AFP. 2000-01-22 (英语). 

    China's leadership is increasingly alarmed and divided by the failure of its campaign to destroy the Falungong as it braces for new protests on the eve of the Spring Festival. For 18 months the spiritual movement has weathered an all-out assault, and despite the violent suppression of peaceful protests it still gathers hundreds of followers in Beijing's Tiananmen Square to mark key dates. In a surprising admission of failure, China said earlier this month it had been unable to prevent hundreds of Falungong members protesting daily in the square. There is a major split within the senior leadership. There are many leaders who are voicing disagreement with the crackdown."Jiang bears the major responsibility for ordering the crackdown," said Professor Lau Siu-kai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in Hong Kong. "The move has not borne fruit and Jiang has pushed the government into a corner. With hindsight it looks rash and over-confident, particularly as China is trying to rebuild its image in the world," he said. Factions in government believe the violent suppression of protests are hurting China's image just as it battles to overcome the damaging legacy of the military's crushing of the 1989 pro-democracy movement. Frank Lu says the crackdown does not have strong support within the leadership."Jiang can't back down. It involves his power. He's afraid if he gives them a little breathing space, he'll look weak in front of the party and not strong enough to keep being a top leader," he said.

不附理由删改及扭曲大量来源内容,请提出依据方针的理由

Wetrace 5/31(*)提醒

“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您从5月27日起,来大量删改长期存在的条目内容、且不附理由,却去申请“全保护条目”,反过来称条目“被Wetrace强行去中立化”?
烦请您对您的编辑、删改,一一提出明确的方针依据、具体理由。
  1. “慎言慎行老法师”所谓的“中立”恐怕有些原创研究问题、不符可靠来源本意;他所谓“简洁”实际上无理由、无实质理由删除了一些重要讯息。
  2. 用户“慎言慎行老法师”5月27日起在几个相关条目,不附具体理由、不举出方针依据,持续大量删改内容、扭曲违反可靠来源意思,这恐怕原创研究、涉及生者传记方针议题。之前在下已经提醒“慎言慎行老法师”,“慎言慎行老法师”仍持续为之,也不讨论及说明。
  3. “慎言慎行老法师”,在这几个相关条目,恐怕涉及“扰乱性编辑”。(1)不能遵守可供查证方针;无法举证、引用不适合百科全书的来源、扭曲可靠来源、或制造原创研究。(2)不乐见共识建立:在其他编者对自己的编辑提出问题/异议或要求解释时,反复漠视他们的诉求。
  4. “慎言慎行老法师”也可能涉及“破坏”,在这几个相关条目,无具体理由删除第三方可靠来源内容。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5月31日 (一) 18:43 (UTC)[回复]
Wetrace 5/31(?)疑问-用户“慎言慎行老法师”,扭曲多处来源,不符来源本意,或者无实质理由删除内容,以下只是举部分例子,请用户“慎言慎行老法师”一一回应说明以下,并说明其它无具体理由的删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官方媒体称“法轮功不让人吃药”导致有人死亡。丹尼·谢克特则指出,李洪志否认他教导学员拒绝看病吃药,李说“我所做的是告诉人们修炼和吃药之间的关系。”并引述一名学员说,看了所有法轮功的书籍,从来没发现李说不能吃药,很容易证明指控禁止吃药是毫无根据的。-----被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官方媒体称“法轮功不让人吃药”导致有人死亡,并找出大量例证进行宣传,以攻击法轮功。通常,李洪志认为这些例证均是虚造,并称他从未有这种要求,认为“我所做的是告诉人们修炼和吃药之间的关系。”
  2. 谈被镇压原因---被改成---对共产党的评价。完全不符意思
  3. 并且删除第三方可靠来源“著名记者丹尼·谢克特在被《纽约时报》高度评价的《法轮功给中国带来的挑战》一书中,指这段表述具重要意义,丹尼认为“似乎与其说他对中国领导人感到气愤,不如说他怜悯他们”,中国领导人已经认识到自己处于意识形态的死胡同,人民无法再相信共产主义,而妒嫉法轮功能激励并吸引众多民众[24]:18。 ”
  4. 第三方来源普遍称为迫害镇压,却被改成“法轮功认为这是一种镇压”,明显不符合来源意思。
  5. “《华尔街日报》记者伊恩·约翰逊指出,法轮功书籍在中国销量最大的时期,李洪志从未收到任何版权费,因为出版物被盗版[9]”---来源整个被删除,且被无来源依据改成“但据称当时盗版风气猖獗,李洪志也为其所害,未收到版税”
  6. “法轮功被镇压后”,被改成“与中国共产党矛盾”---没有可靠来源的依据支撑。

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5月31日 (一) 19:11 (UTC)[回复]

1,如果不是评价,对于非虚构性。内容的条目,维基百科本不应该充斥“老张说,老王说”之类的段落,而是把一切客观事实用客观的中立叙述记载,只有在无法达成客观中立共同意见之时才退而求其次用“他说,他说”来记载,毕竟已经附上来源,如果阅读者想要查询,只要查阅参考来源即可。我因而对此进行改写,将“丹尼谢克特”去掉,并强调中共系用案例“宣传攻击”法轮功,即指这些系中共一面之词,可谓无论对中共还是法轮功都非常友善中立客观了,并也将至善仙师李洪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三位一体大师傅的回应记上。至于“引述一名学员称”内容, 1,实质上与李洪志所述重复,不需如此啰嗦,这种反复啰嗦强调法轮功毫无错误的做法恐有广告宣传之嫌; 2,引述一名学员这种例证实在不能被视为很可靠的例证,有误导之嫌,也有原创研究之嫌; 3,通过法轮功的书籍如何来论证李洪志从未曾如何如何是不严谨的逻辑,而应把李洪志早期弘法视频一并考虑在内,然而后者我无法自行添加原创研究,为避免维基百科的内容对读者产生误导,因而将学员一句删去,只留下李洪志本人的回应,想必亦颇有信力,我对这段的解释您是否能理解?还有什么质疑吗?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49 (UTC)[回复]

Wetrace 6/1(!)意见--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关于您的说法。在下先部分回应:
  1. 依据WP:中立的观点#明确表达--(1)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2)当我们讨论观点时,我们应当把观点归属于某个人或某类人,并讨论他或他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事实。
  2. 您的删改内容,实际上有些事实与观点是融合一起;也因此这些内容撰写时,常归属于某个人。尤其这类条目,“中共对所谓事实的说法”,跟长期来“国际社会认知事实”普遍差异大。
  3. 您上述的回应,似乎正反映您脱离、扭曲了可靠来源内容;被删改的有些内容,是第三方可靠来源去探讨引述的,条目是依据这些可靠来源的描述组成。
  4. 何况,您仍然没有具体回应上述的诸多例子。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6月1日 (二) 02:12 (UTC)[回复]

中共找出大量例证来试图说明法轮功阻碍人看病的举动,难道是观点不是事实吗?李洪志做出如上的回应的行为难不成只是那个美国人的观点而不是事实吗?这有什么可谓“断言事实而非观点”的?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4:44 (UTC)[回复]

Wetrace 6/1(!)意见--您“一个点切割片段”的说,却回避了与整体原始来源的影响,您也删除了一些第三方来源,原来文字失去来源支撑、且修改文意也出现落差。而且很多内容当然可以保存在条目中,您的删除理由不明。希望您能对您的删改一一说明具体理由,在下上面只是列了其中六个例子。您这样不附理由删改长期存在的内容,应当说明理由并讨论寻求共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6月1日 (二) 04:53 (UTC)[回复]
@慎言慎行老法师-还是请您依据编辑删改原则,具体一一说明您各段不附理由删改的方针上理由。尤其本条目直接涉及生者传记方针,您一些删改恐怕就导致抵触生者传记方针的情况。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6月1日 (二) 16:29 (UTC)[回复]
Wetrace 6/3(!)意见--@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
  1. 在下上面举了部分六个例子,您还是拒绝提出删改的具体方针上理由。
  2. 您上面写“中共找出大量例证来试图说明法轮功阻碍人看病的举动”--这部分就是被外界批评有很大争议。此外,维基百科应使用第三方可靠来源。
  3. 在您的编辑中,您还坚持添加无来源争议内容。其他用户退回并提醒观察比对之后,发现修改后的文字表述与证据以及实施有差距,原来编辑语言没有失误,为什么要大量改变?请给出维基方针的合理贴切的理据。否则,此种操作应属于变相破坏其他编辑。”但您仍不附理由又一次为之。
  4. 尤其依据WP:生者传记方针
    1. 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2. 条目内容应从可靠来源中获取,并且应只与条目主角有关。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
    3. 可靠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
    4.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回退不过三原则不适用于此等移除操作。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1年6月3日 (四) 04:22 (UTC)[回复]

剖析部分篡改原文合理编辑的手法 方针要怎样维护

Wetrace阁下不愧是台湾生长,说话温雅含蓄。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看语言风格和倾向,是大陆长大,我担心他能否全部明白你所说的。他也给我留言问我为何要回退,我很奇怪他是否认真理解过您质疑他违背方针之处,难道要求先讨论再做处理很难理解吗?在此,我仅举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所改写的一小部分让同仁们看看是否中立性。

  • 一、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 将 中立词语“镇压”改为中共官方宣传的“取缔”。中共不但是一般镇压而且是史无前例的迫害,现在不少媒体也都可找到中共以酷刑迫害炼功人甚至活摘器官的报告指控。联合国正是基于信仰自由的原则,援救到海外申请避难的法轮功学员。也就是说世界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共识,都是法轮功是受迫害群体。而维基条目上主要以“镇压”的名词没有使用法轮功学员常用的“迫害”。请问老法师把自条目建立以来的中立名词硬要改成中共官宣的“取缔”是怎么回事?
  • 二、他为了表示中立,在取缔一词后,说“法轮功学员认为是镇压”。难道世界上只有法轮功学员认为是镇压,国际社会不认为吗?他反过来还希望我提出证据证明为何他不中立,试问大家:一个国际社会的常识问题,他不知道也不给证据理由就篡改了原文,却反过来要求维护维基方针的编辑给他理由,这是不是干扰编辑,消耗编辑时间?如果维基上经常出现这样的编辑,那编辑战能少了吗?那不是给维基管理都带来麻烦吗?
  • 三、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删除了原来人称"李老师"“李大师”之类称谓,根据什么方针?还是自己认为罗嗦想删就删?我认为这些称谓是必要的,他也体现了原来编辑的研究很细致。李大师作为一门气功或者说修炼法门的顶级人物,尤其是现在世界各地都出现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还创办了媒体,总之,在外界眼中李大师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有巨大影响力。那么人们平时是怎样称呼他的,就是很多读者想知道的必要信息。 佛教道教中称呼“法师”“道长”之类,那么法轮功学员对其师父怎样称呼,不写出来,是不是一个遗漏? 而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 却以自己的狭隘少见,把这部分信息删除了。严重点说,是不是已经在破坏了?
  • 我仅就他所编辑的一小点列出上面的问题,请社群有识之士参考,如果我有不当,也请指出。
  • 有管理员以编辑战为由保护在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的违规页面,而不顾编辑Wetrace的请求回退的正当理据,这也令人困惑。困惑的是,这是在支持保护一些人按照此模式继续篡改原有编辑挑起编辑战,还是此管理员某方面的判断素质与老法师一样呢?
  • 我一向认为,维基管理员大多数都是素质比较高的,有爱心也有公心,敢于抵制不当的编辑,否则,维基百科也不能有今天的发展。我很抱歉,我是大陆出身的,而且是中文教师出身,我讲话达不到Wetrace那样温文尔雅,我觉得我这样直白讲话大陆背景的人更能听的懂。我希望维基人能坦诚交流,有错就该,共同为维基做贡献。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 2021年6月3日 (四) 15:37 (UTC)--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48 (UTC)[回复]
您大可不必用什么台湾背景大陆背景来揶揄我。温文尔雅不是含糊其辞的借口。我觉得您恐怕被政治立场懵逼了双眼。我说的很清楚了,几乎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尊称。习近平还可以被称为习总书记,习主席,习军委,习市委,习市长……你但凡找到一个人,都有这么一堆称呼,然而如此强调这种尊称,难道不是法轮功方面的propaganda吗?如果每个条目都这么罗列这一堆称呼,那么几时罗列的完,意义又在哪里,为什么别的条目不需罗列,只此一个条目需要这么罗列?我希望您能先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如果连这个问题我们都讲不清的话,恐怕别的问题也无从讲起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1年6月4日 (五) 04:08 (UTC)[回复]
每个人情况不同是要有区别的。在政府部门的人,习惯都是按照职务来称呼,随着职务变动而变。这种常识是无需特意写出来的,写出来会给智力低下的人造成困扰。习近平是主席了,您在称呼他市长显然不行,那么称呼就淘汰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称呼都见诸于媒体,并不需要特意去写。而作为法轮功创始人则不同,他是个平民。过去大众对他的称呼等正面信息,在中国已经全部消音了,多数不了解情况的公众只能在中共批判的时候听到一些词,是否准确无从佐证。炼法轮功的人,都是自愿的群众,也没有名册,爱炼不炼,称呼李大师、李老师,并非就是炼功的。而且,正如您也知,李大师本人低调,不在公众中活动,他有没有提出一个固定的称呼要求呢?因此,写出称谓是必要的。从目前列出的称谓看,他并没有要求别人如何称呼。您别忘了,他不是普通人,从宗教信仰或者修炼角度看,他的地位无人可及。对修炼界的人,如何称呼才不失尊敬是个大问题,这是没有信仰的人所不能深解的。 您说“如果每个条目都这么罗列这一堆称呼,那么几时罗列的完”,您这是太夸张了,没写完吗? 您认为没意义,您以为你是谁?可以随意把自己的标准作为刀斧?您的阅历您的经验您的身份是不是都比别人高,才觉得自己看问题才对? 您有不同想法可以理解,认为无意义也可,但是您首先要想到一些领域一些人物的解说可能远非您所能把握的,您应该遵照维基方针的要求,先在讨论页面提出来。名称的列出是必要的,但是具体的表述方式可能在调整之后更好。并不是不顺你眼袋,就要删除,你尊重原来的编辑和共识了吗?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13:14 (UTC)[回复]

关于李洪志称中国武肺死亡人数4亿人的问题

已解决
该争议不收录于李洪志或任何法轮功相关条目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李洪志说中国武肺疫情死了四亿人,未来还会再死一亿,这件事维基百科应该有人听说过吧,毕竟这件事在Twitter和品葱在简体中文世界引发争议,除了不相信之外,不少人因为这句话对李洪志以及法轮功口诛笔伐,把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也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在李洪志条目收录这件事,但是这件事被部分简体中文人士的质问和谩骂上升到法轮功,不是李洪志一个人的问题了,所以我想问,这件事能不能作为法轮功的争议收录在法轮功的条目中,还是说只在李洪志的条目中收录算了,抑或为避免这些简中用户和法轮功在维基百科起冲突这件事不要收录在维基百科中?--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09 (UTC)[回复]

(※)注意:如果有人想要讨论李洪志的言论,无论是支持、反对抑或中立,请好好说理,不要像品葱和Twitter那样一上来就谩骂和人身攻击,法轮功和中国逆民族主义因条目编辑问题在维基百科貌似也不受待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18 (UTC)[回复]
从您的陈述判断,仅属个人言论。除非可靠来源证实此言引起对法轮功的争议大于法轮功条目的绝大多数争议,否则不应收录在法轮功或法轮功争议条目。--Gohan 2023年2月10日 (五) 12:00 (UTC)[回复]
这的确是李洪志的个人言论,但是因为李洪志这个言论因为过于夸张触发了信与不信的问题,而这些简体字人士本身痛恨法轮功,对法轮功用了最恶毒的语言去漫骂(当然我都没收录在李洪志的条目中,因为不提收录原则,这些骂人的话本身就已经违犯了维基百科的方针),从而令李洪志的言论上升到了和法轮功之间的争议,阁下可以去Twitter和品葱看看,另外我在李洪志的条目的描述里只引用大纪元,毕竟李洪志是法轮功的创始人,大纪元又有法轮功背景,引用大纪元也没问题吧,毕竟大纪元新唐人这些轮系媒体因为不可靠的经常被某些人士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去提报可靠来源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5:33 (UTC)[回复]
品葱不是可靠来源。--——🦝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3年2月13日 (一) 02:41 (UTC)[回复]
(:)回应:品葱是不是可靠来源不是讨论的重点,我只是建议神秘悟饭去看看那些逆向民族主义者是如何谩骂法轮功,把个人言论搞成了群体之间冲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3日 (一) 08:21 (UTC)[回复]

@EqJjgOa8rVvsRmZL网民对李洪志甚至是法轮功的漫骂,以及普通网民的震惊和不相信恰恰是李洪志这句话的争议所在,如果没有这些,单频他这句话是无法构成争议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45 (UTC)[回复]

在达成共识前,请勿加入无可靠来源内容--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57 (UTC)[回复]
依据WP:RSP,大纪元时报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不可用于总结争议;依据WP:ABOUTSELF,作为李发表的个人言论的来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2 (UTC)[回复]
可是只收录李洪志又怎么体现这句话带来的争议?如果阁下有关注这件事,品葱和Twitter和简体字网民骂李洪志甚至是法轮功非常难听,“造谣”和“用谎言打败谎言”已经是对法轮功最轻的指责了,如果说他们的话不符合收录原则,甚至话语本身也构成人身攻击和不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光是这个数字难以接受也是争议之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0 (UTC)[回复]
如果阁下能找到可靠来源,可以用于描述争议,注意切勿综合已发表材料藏入原创--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复]
但这是法轮功和简体网民之间的争议,其它媒体VOA、自由亚洲都没有报道这件事,所以很多内容我无法收录,被阁下回退的内容我已经精简了不少,BTW我前面提到李洪志是法轮功的创始人,大纪元又有法轮功背景,引用大纪元可以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7 (UTC)[回复]
依据WP:RSP,大纪元时报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不可用于总结争议;依据WP:ABOUTSELF,作为李发表的个人言论的来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9 (UTC)[回复]
但是我也说了,仅发收录这句话是无法体现争议的,起码得说明一下这句话为什么有争议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依据WP:NRVE,如果“李洪志称中国武肺死亡人数4亿人”争议无可靠来源证明关注度,亦可考虑全部删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0 (UTC)[回复]
但是李洪志这句话被简体网友放大了,而且阁下不觉得这个数字本身很夸张吗?难以接受不能构成争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5 (UTC)[回复]
关注度需要可查证的证据--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复]
(~)补充简体字网民骂李洪志的数字无科学依据的时候,支持法轮功的人士和这些网民在互呛,支持法轮功的人士说“李洪志只负责揭露真相,没有验证真相的义务”,简体字网民说“既然李洪志说了这句话,李洪志应该要对他说的话负责”--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复]
WP:NRVE--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不用阁下提醒我知道这些话是无法收录的,而且还是这些简体网友本身长期痛恨大纪元的报道方式,连带仇恨法轮功造成的这次的单方面争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8 (UTC)[回复]

(&)建议:如果在讨论结束前“李洪志称中国武肺死亡人数4亿人”争议无可靠来源证明关注度,达成的共识即为将本争议全部删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复]

暂先移除该内容

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
— Wikipedia:生者传记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5:24 (UTC)[回复]
其实这件事最该发表看法的是法轮功学员,因为这是李洪志个人言论带出的争议,但是维基百科似乎没见到有法轮功学员出来说几句话,哪怕是为李洪志的言论背书。--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6:43 (UTC)[回复]
WP:POVV--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17 (UTC)[回复]
或者就按照阁下的编辑,只保留李洪志说的这句话,让读者自行理解?毕竟有争议的也只有品葱和Twitter的简体字人士,我没看到其它人因为李洪志这句话对法轮功破口大骂。--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3 (UTC)[回复]
请注意生者传记的方针有所不同

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
— Wikipedia:生者传记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7 (UTC)[回复]
那么请问阁下,你最终的建议是什么?只要李洪志这段话?还是全部都不收录?不要在这里利用规则搬龙门!--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55 (UTC)[回复]
您的指控利用规则搬龙门属于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请注意Wikipedia:文明。我的建议已经清晰表述,毋需重复。--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31 (UTC)[回复]
阁下一开始说什么WP:RSPWP:ABOUTSELF只保留其个人言论,后面又改口Wikipedia:生者传记,阁下意见的转变之快实在让我费解阁下是要收录还是不收录?如果阁下确定采用Wikipedia:生者传记的规则不收录,那么这个话题可以结束,迟点可以把话题保存到相关条目的讨论页。BTW,说点心里话,法轮功这次也是被黑得最惨的,之前法轮功说CCP活摘器官都没有闹这么大,最多也就是骂法轮功学员几句,当然大多数说没有像新疆那样有资料外泄难以让人信服,直至胡鑫宇出事才让人联想到活摘器官还被法轮功以外的传媒去跟进,至于这次死四亿人只能等CCP那边有资料外泄被国际媒体跟进才能证实李洪志这句话是否合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45 (UTC)[回复]
虽然依据WP:ABOUTSELF,大纪元时报作为李发表的个人言论的来源尚可,但依据Wikipedia:生者传记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最终结论为该争议不收录于李洪志或任何法轮功相关条目。根据您的意见,这个话题可以结束。--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我不懂,指出李洪志参考过其他功法是一种错误吗?还是你们要对法轮功的争议还有孙森伦的回忆录无视?

我不懂,指出李洪志参考过其他功法是一种错误吗?还是你们要对法轮功的争议还有孙森伦的回忆录无视?--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9日 (日) 18:40 (UTC)[回复]

看来阁下在编写条目前,没有注意到条目中早就援引学者Benjamin Penny 〈The Life and Times of Li Hongzhi: Falun Gong and Religious Biography〉来源提到了“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掀起“气功热”。1984年,因为考虑到自己早先所学的功法不适合“大规模推广”,李开始考察各门气功的教学,为教授法轮功作准备。李洪志一边观察其他气功师的教学方法一边进行研究,到1989年时他已经完成了教授法轮功的准备工作。从1989年到1992年三年中,他尝试在一小部分学员中推行这个功法。”
阁下添加的内容没有第三方来源依据,而且疑似是镇压一方的宣传内容。建议多熟悉一下维基规则,使用可供查证的可靠来源对生者传记是必要的。还有大幅度改动长期稳定的条目,建议先在讨论页讨论获得共识。--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1:34 (UTC)[回复]
请问一下,就算是中共官方所提供的资料,只要不涉及抹黑,那基本上是能够引用的资料,另外根据孙森伦的书,他是亲自跟李洪志相处过的,自然清楚他的为人,我所引用的资料中也未不客观的辱骂李洪志,那请教是哪里不客观? 还是说只要是“镇压一方的资料”某些人根本看不顺眼? 只能以所谓大法弟子的宣传为准?--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51 (UTC)[回复]
答案是,李洪志抄袭就是抄袭,有参考其他气功门派也是事实,但是对于这一点,或者孙森伦跟他早期相处的经历法轮功学员总是拒绝谈论它,但事实上作为一个极度有争议的气功门派,我们根本不可能避免讨论这些争议,还有大法弟子们为了反共捏造马克思加入撒旦教或者辱骂别人为邪魔烂鬼,这点你大概也无视了--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56 (UTC)[回复]
中共资料基本上是纯粹抹黑,这一点相关条目中有不少可靠来源证实。阁下条目现有内容也不看,别人的回复也不管,只顾一味宣传,是不合适的,因为违背Wikipedia:SOAP。阁下称抄袭,属于阁下的个人意见,也并无可靠来源支持,维基禁止在条目中添加原创研究,请停止破坏性的编辑。--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21:05 (UTC)[回复]

请删除有关诺贝尔奖提名的部分。

诺贝尔基金会明文规定,不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人场合,提名过程和人选都要严格保密50年,包括提名者人选和被提名者人选。很多人在各种场合声称自己曾因某成果而获得诺贝尔奖的提名但未获奖,应属谣言。如这个连结--Ericfang961224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09:27 (UTC)[回复]

但似乎被提名人自己都会说[9]。因为没有来源故暂先移除了,但若有人找到可靠来源也还是能复原。--Mafalda4144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3:33 (UTC)[回复]
(*)提醒-(1)Google搜索关键字 “诺贝尔和平奖 提名 site:cna.com.tw”(台湾的中央通讯社),就可以搜出一大堆 获得提名诺贝尔和平奖人的消息。这不是“谣言”,也不是“自己声称”的情况。例如,黎智英 陈日君 香港民主党李柱铭 川普 救助难民的希腊奶奶 香港人民 白俄罗斯反对派领袖...还有非常多。(2)诺奖基金会的规定是一方面,但有权提名人的单位也可能自己公开提名人的资料,媒体报导相当多。(3)中共党媒人民网也刊登过诺奖提名的消息“根据各方消息,今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包括日本护宪市民团体、“棱镜门”泄密者爱德华·斯诺登等。”[10]。俄罗斯官方媒体也报导 土耳其总理被提名[11]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6日 (日) 17:05 (UTC)[回复]

段落来源问题

用户Aiden Dermot Young增添章节“宣称中国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死亡四亿人”。

  1. WP:生者传记方针:“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知名的公众人物,应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维基百科的传记条目只应根据此类来源所述而撰写。”
  2. (1)个人推特来源并非维基百科可用的可靠来源。(2)“台湾华报”来源可疑,网站的“关于我们”介绍是空白页,几乎没听过的媒体。(3)用户引用大纪元,加注第三方来源请求。
  3. “台湾华报”,(1)Youtube频道@台湾华报指传媒[12]、“台湾华报林献元”---经查询,林献元是“前指传媒记者兼负责人林献元”----在202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 收受中共资金造假民调、干预大选,在台湾被法院判刑[13]。”(2)指传媒,是“指动传播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多个内容农场网站之一。
  4. WP:生者传记方针:“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回退不过三原则不适用于此等移除操作...”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6日 (日) 16: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