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元勋
郑元勋(1603年—1644年),字超宗,号惠东。直隶扬州府江都县(今江苏省扬州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诗文作家。
生平
郑元勋出身于晚明时期寓居扬州的盐商望族,世居徽州府歙县岩寺附近的长龄村。祖父郑景濂因旧产为族豪暴占,1576年到扬州经营盐业,父亲郑之彦成为盐商领袖[1]。到郑元勋这一代四兄弟竞相修筑园林(郑元嗣嘉树园、郑元勋影园、郑元化休园、郑侠如五亩园和王氏园)。
天启四年(1624年)举人。崇祯二年(1629年)参加复社。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进士。崇祯十七年(1644年),授兵部职方司主事,请假归乡。李自成破北京,郑元勋麻衣哭于圣庙。六月,军阀高杰南下依附福王朝廷,奉命在扬州驻扎。由于高杰军队好劫掠,扬州士民拒绝其入城。郑元勋劝和,引起公愤,为众人所杀[2],死年四十二岁[3][4][5]。
著作
- 《影园文稿》
- 《影园诗稿》
影园
郑元勋的影园,位于扬州城外西南护城河中长屿上,在今扬州荷花池公园内,崇祯八年,由其好友、园林学家、《园冶》的著者计成主持营建[6],是郑氏四兄弟众多园林中最富盛名的一座,也是计成园林作品中唯一尚可辨明园址的一处。[7]。清人李斗作《扬州画舫录》时曾寻访影园旧址。
参考文献
- ^ 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八“城西录”第一条影园
- ^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1575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783页):郑元勋,字超宗,号惠东,江都人。天启四年举人,历官兵部职方司主事,明亡后卒,年四十二。
- ^ 《明季南略·卷一》:高杰逼扬州,上民拒之不纳。进士郑元勋超宗,劝守臣和解。时共坐城楼,忤众,立刃死。杰兵纵掠,广陵大沸。福缘庵僧德宗为时推重,难民避入,剃发坐尺地须八十金。漕舟附妇女一人须一金。门禁甚厉,江西陈给事口口以与守臣善,巨室借其封衔,舆妇女,人各四五十金,积赀甚腆
- ^ 《明季南略·卷1》:六月纪 初八(甲子),史可法奏:‘扬州悍民惨杀乡绅郑元勋’。吉王子慈煃报:‘吉王播迁而薨’。命护送潞王于杭州。工部尚书程注致仕。命逮治从逆诸臣光时亨、周钟等。
- ^ 郑元勋《影园自记》
- ^ 林源. 《不说迷楼说影园——明郑元勋、计成与扬州影园》. 《建筑师》杂志2019年6月刊,总第199期: 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