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遇朝
葛遇朝(?—17世纪),字鼎如,庐州府无为州巢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葛遇朝是崇祯六年(1633年)应天府乡试举人[2],次年(1634年)成进士[3],崇祯九年四月担任莒州知州,上任后立刻草拟十多条规条,遇上旱灾时捐俸助赈,救活不少居民众;听讼公正明决,有神君之称。十三年因考察去职,之后调往澧州,分校考场得人心,升任户部主事、员外郎后很快因病辞官归乡。他年轻时对待父母孝顺,兄长葛遇明在崇祯八年(1635年)在家乡骂贼而死,他入朝后礼部获准抚恤[1][4]。
南明年间葛遇朝和张弘弼、吴国斗、雍鸣鸾、赵明远、许承钦、任弘震、区志远、秦堈、夏时泰、曹玑、陆禹思、张大章、何应璜、方岳朝、周宪申、蔡元宸、陈宗大、赵翼心、盛黄、周伯瑞、张永禧、刘世斗、侯鼎铉、傅如汤、张鼎隅、赵悦心、王泰际、章甫、徐懋贤、倪元善一同在户部共事,担任浙江司郎中,不久投降清朝。再次回乡后他谢绝请谒,尽力协助他人。卒年八十。[5]
著作
著有《春秋几鉴》、《卓观堂诗文》[5]。
家族
曾祖葛文升;祖葛价,寿耆;父葛尚德,省祭官。儿子葛兆熙是岁贡,担任常州府训导[1][5]。
引用
- ^ 1.0 1.1 1.2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户部司官先后可纪者,为葛遇朝、张弘弼、吴国斗、雍鸣鸾、赵明远、许承钦、任弘震、区志远、秦堈、夏时泰、曹玑、陆禹思、张大章、何应璜、方岳朝、周宪申、蔡元宸、陈宗大、赵翼心、盛黄、周伯瑞、张永禧、刘世斗、侯鼎铉、傅如汤、张鼎隅、赵悦心、王际泰【泰际】、章甫、徐懋贤、倪元善。……遇朝,字鼎如,巢县人。崇祯七年进士。历莒州、澧州知州,云南司主事、员外郎,浙江司郎中。降清。卒年八十。
- ^ 道光《巢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一 选举表》:(崇祯)六年 葛遇朝癸酉(举人)
-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葛遇朝,曾祖文升;祖价,寿耆;父尚德,省祭。鼎如,诗五房,甲寅年正月初二日生,庐州府巢县人,癸酉乡试七名,会二百三十一名,二甲五十四名,礼部观政,丙子授山东莒州知州,庚辰考察。
- ^ 道光《巢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二》:葛遇朝,字鼎如,崇祯甲戌进士。任山东莒州知州,下车草陋规十余条,时遇灾捐俸助赈,全活甚众;听断明决,有神君之称。调湖广澧州,分校棘闱,号称得士;俸满内陞户部员外郎,乞病归。少侍父母孝,兄遇明,诸生,乙亥贼陷巢,夫妇骂贼死;及遇朝官礼部,具疏请恤报可。
- ^ 5.0 5.1 5.2 道光《巢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二》:解组后门绝请谒,乡里以穷乏告者,极力助之无德色。明季里中故有牛税,慨然独任之。里人感其义,无屠牛者。著有《春秋几鉴》、《卓观堂诗文》,子兆熙以岁贡任常州府训导,自有传。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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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程良球 |
明朝莒州知州 1637年-1641年 |
继任: 景淑范 |
前任: 聂惟铤 |
明朝澧州知州 崇祯年间 |
继任: 路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