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爱众
范爱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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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临汾县 东胜右卫军籍 |
字号 | 字同人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九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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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众(1535年—?),字同人,东胜右卫(在遵化)军籍,山西平阳府临汾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顺天府遵化县学生。顺天府乡试第六十四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二百九名,三甲第二十名进士[1][2]。授西安府推官,历官河南南阳府通判、湖广襄阳府同知,隆庆六年(1572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九月以贪酷,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范铭;祖父范聪;父范恭[3]。前母孙氏;母袁氏。具庆下。弟御众、与众[4]。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徐学谟《赠封君范翁寿序》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