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是指新朝时王莽以儒家的政治理念托古改制,推行的一系列的社会改革。
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把煮盐、冶铁、酿酒、币制及山林川泽收归国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刑罚、礼仪及田宅车服等仪式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由于政策多迂通不合实情处,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而且朝廷朝令夕改,使到百姓官吏不知所从,不断引起各贵族和平民的不满。天凤四年(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赤眉及绿林大规模的反抗,导致新朝只建立了十五年便告灭亡。
背景
西汉自汉宣帝去世后,其政治与社会结构变动剧烈,使西汉走向灭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1]
- 元、成、哀、平等几位皇帝或怠于政事、或软弱无能,政权先后由宦官石显与外戚(担任大司马或大将军)王氏、傅氏等集团掌控。
- 地方豪强与商贾再度兴起,控制地方吏治与经济,并且与中央官员密切结合。他们一方面垄断富利,一方面兼并大量土地,以致大量百姓转为佃农、流民或奴婢。
- 儒家集团的政治力量超过崇尚务实的法家,最终独占朝政,而法家势力衰退瓦解。最后是儒家提倡改制运动,他们加入阴阳家的五行学说,推演天变灾异的现象,形成谶纬学说。并且认为王朝德衰,应该禅国让位。
- 汉帝孤立无援,地方刘姓诸侯国削弱,中央功臣列侯耗尽,又无能臣干将扭转局势,其政权最终被外戚王莽夺取。
汉成帝继位后,怠忽政事,喜好女色[注 1],最后死在“温柔乡”中。在汉成帝怠忽职守期间,国事由皇太后王政君的哥哥大司马王凤管理,他们开启王氏集团执政的开端。王凤的能力颇强,执政后广收人才,儒法两家人才与之合流,一致拥戴听命,而王家兄弟分别位居要津,奠定王家不可动摇的政治势力。西汉阳朔三年(前22年)王凤去世,其兄弟如王音、王商、王根先后以大司马一职掌握朝政。形成“王凤专权,五侯当朝”的局面。此时王家因长期安逸而浮华奢持,但王凤之侄王莽节俭朴实,酷好儒术,礼贤下士,渐得王凤与皇太后王政君的重视,于西汉永始元年(前16年)受封为新都侯[注 2],并于西汉绥和元年(前8年)担任大司马一职[1]。
然而隔年汉成帝去世,其侄刘欣继位,即汉哀帝。汉哀帝祖母傅太皇太后擅权谋且强势,其与丁太后、外戚傅喜、丁明把持朝政。傅太皇太后与王莽不合,王莽退位而隐居新野,王氏外戚衰退。汉哀帝本身幼体弱多病,政事又被傅太皇太后把持,所以转而宠幸董贤(同性恋)。汉哀帝还封董贤为大司马,并想让帝位。这些都激起普遍反感,当时地方百姓备受地方豪强、地主欺压,国家已是一片末世之象,民间“再受命”说法四起。此时王氏势力尚在,王莽本人更受儒生怀念与人民的拥戴。西汉元寿二年(前1年)汉哀帝去世,王莽奉王太皇太后王政君之命,重返朝廷担任大司马[1]。
返回政局的王莽积极推行篡位之路,他拥立年仅九岁的汉平帝作傀儡,并且陆续受封安汉公、宰衡[注 3]等崇高之职。他以王舜、王邑为心腹,甄丰、甄邯、孙建为将领,平晏与刘歆为参谋。打击何武、公孙禄等反对他的大臣与傅、丁、卫(汉平帝母家)等外戚势力。王莽又积极施行善政,拢络人民。民间有灾害即捐钱赈灾,扩充太学以征求各地人才,甚至操弄谶纬、杜撰古史以获取禅位的合法性。到了西汉元始五年(5年),朝中一片都是王莽势力,王莽受封“九锡”,汉平帝十分不满。同年,汉平帝猝死[注 4],王莽迎立宗室刘婴即位,即孺子婴[3]。最后借由众大臣以谶纬之事推举,王莽得以对内称“假皇帝”,对外称“摄皇帝”。新始建国元年(9年)[4]王莽建国“新”[5],即新朝,西汉灭亡[1]。
王莽是儒家学派巨子,且以新圣自居,所以积极改制西汉末年乱象,意图回复到儒家歌颂的夏商周三代盛世。改制的内容上从典章制度、法律与教育,下到人民习俗、经济制度等,十分全面[6]。
改制内容
官制改革
王莽推动的官制改革包括三部分:其一是废王号,恢复五等爵位;其二改中央官名,分置四辅、三公、九卿、六监;其三是改地名及地方官名。[7]
西汉居摄三年(8年),“摄皇帝”王莽奏请太皇太后(莽姑母王政君)实行五等爵制,恢复公、侯、伯、子、男等爵位。[8]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以古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为由,认为汉之诸侯及四夷称王有违古制,规定诸侯为王者改称为公,四夷僭号称王者改称为侯。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莅明堂,大封诸侯。他规定诸侯之员额为一千八百。公一国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有众五千户,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有众二千五百户,土方五十里。已受封地者计有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共七百九十六人。[9]
始建国元年(9年)正月朔,王莽封以王舜为太师,封安新公;平晏为太傅,就新公;刘歆为国师,嘉新公;哀章为国将,美新公:是为“四辅”,位居上公。又以甄邯为大司马,承新公;王寻为大司徒,章新公;王邑为大司空,隆新公:是为“三公”。又以甄丰为更始将军,广新公;王兴为卫将军,奉新公;孙建为立国将军,成新公;王盛为前将军,崇新公:是为“四将”。共十一公。新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农为羲和,后更名为纳言,大理为作士,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乐,少府为共工,水衡都尉为予虞,与三孤卿共称“九卿”,分属于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每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共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央各官署。又更名光禄勋为司中,太仆为太御,卫尉为太卫,执金吾为奋武,中尉为军正,另新置大赘官,掌乘舆服御物,后又掌兵秩,位皆上卿,号为“六监”。[9]
改郡太守为大尹,都尉为太尉,县令长为宰,御史为执法,公车司马为王路四门。又更名长乐宫为常乐室,未央宫为寿成室,前殿为王路堂,长安曰常安。[9]
天凤元年(14年)四月,分西都常安城旁为“六乡”,置帅各一人。分常安临近的三辅地区为“六尉郡”,[9]即京尉郡(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栒邑、义渠十县)、师尉郡(高陵以北十县)、翊尉郡(新丰以东,至湖十县)、光尉郡(霸陵、杜陵,东至蓝田,西至武功、郁夷十县)、扶尉郡(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县)及列尉郡(长陵、池阳以北,至云阳、祋祤十县);[10]另分东都为“六州”;分临近地区为“六队郡”,即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及南阳。六尉郡、六队郡皆置大夫,其职如太守;属正,职如都尉。[9]
土地制度与奴婢制度改革
西汉末年的贫富不均非常严重。“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没有土地的农民为豪民耕作,收获十取其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食犬猪之食。[11]所以官方赋税虽轻,一般农民的生活却很苦。[12]
始建国元年(9年)四月,王莽决定参照古代井田制,将天下田改称“王田”,禁止买卖。男丁未满八人,而田超过一井者,分余田给九族邻里乡党。原本无田或田地不足者,由官方分配。同时,他还下令改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9]
经济制度改革
始建国二年(10年),初设“六筦”之令,对酒、盐、铁、铸钱、名山大泽、五均赊贷等六类与民生物资或经济活动进行管制。[9]其中酒、盐、铁、铸钱、名山大泽在西汉武帝时代即已管制,五均是武帝平准事业的扩大,而官方贷现金给百姓,则是王莽的独创。[13]
五均是丝、绵、布、帛、五谷等五种民生必需品的价格管制。[14]王莽在长安及五都设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为“五均同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15]
赊贷事业,西汉已有。官家常贷给百姓种子、粮食、牛只等,而且常免其还债;然而贷现金给百姓,只有民间才有;私人钱庄往往放高利贷以剥削有急需的百姓。王莽推动的“贷现金予百姓”政策,凡因祭祀、葬丧而贷者,不计利息;因作生意而贷者,扣除本钱,仅以净利的十分之一计息,相较于当时通行的二成利息,实优厚许多。[16]
币制改革
王莽自西汉末年起,先后进行四次币制改革。第一次改革始于西汉居摄二年(7年)新发行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三种货币,与五铢共同流通。与此同时颁布禁挟黄金令。
第二次改革为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发行小泉直一,与大泉五十共同流通,禁五铢。王莽采取派谏大夫五十人分赴郡国铸钱的方式,以图使新货币占领市场,更好地取代五铢。但五铢未能禁绝,人民对新货币接受程度不高。
第三次改革在始建国二年(10年),是币制改革中引起争议最大的一次,推出五物(金、银、龟、贝、铜)六名(钱货、金货、银货、龟货、贝货、布货)二十八品的复杂货币系统。因为造成市场混乱,反对声浪巨大,这次改革坚持五年便停止。
第四次改革开始于天凤元年(14年),铸造货泉与货布,在“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的情况下,又废除小钱,并在6年后彻底废除大钱。这最后一次改革直接影响到东汉初年的币制,货泉与货布在东汉初年仍在铸造。
其它
宗庙陵园与祭祀
新朝建立后,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依五等爵封古帝王与先贤后裔及王氏亲族,并且派遣骑都尉嚻等分别营建黄帝园位于上都桥畤,虞帝园于零陵九疑,胡王园于淮阳陈,敬王园于齐临淄,愍王园于城阳莒,伯王(莽高祖)园于济南东平陵,孺王(莽曾祖)园于魏郡元城,令使者四时致祭。[9]
同时,王莽对原汉朝祖宗园寝庙也加以保护。师法尧的祖庙名而称汉高庙(汉高帝庙)为“文祖庙”,连同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宣皇帝、孝元皇帝 、孝成皇帝、孝平皇帝等帝庙共七庙均亲自参拜,并令勿侵扰诸刘氏宗亲。[9]
始建国二年(10年)十一月,立国将军孙建鉴于原汉朝刘氏在各地作乱,建议汉高皇帝为新朝宾客,理该享食明堂。成帝是王莽的姑表兄弟,平帝是女婿,皆不宜入庙。元帝与当今皇太后(莽姑王政君)可视为一体,礼应入庙。并奏请汉室诸庙在京师者皆废;诸刘为诸侯者,以封户多少编入五等爵位;其为吏者皆罢官。王莽同意,并指示嘉新公刘歆、明德侯刘龚、率礼侯刘嘉等三十二人顺从天命,诸刘与此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不用罢官,并赐姓王。唯刘歆以女配莽子,故不赐姓。并改定安太后(莽长女)称号为“黄皇室主”,令其与汉室关系断绝。[9]在常安的汉祖宗诸庙自此废。
始建国五年(13年)二月,文母皇太后(王政君)崩,葬于渭陵,与元帝同陵而异穴。立庙于长安,新朝世世献祭,并刻意贬低元帝在庙中的位阶。莽为太后服丧三年。[9]
地皇元年(20年),一些术士皆言有利于营造,王莽又见四方盗贼多,想要建立万世久安的基业,于是下诏书指示营建宗庙于长安城南,地广百顷。九月甲申,莽立于车驾上而行视,亲自举杵捣三下。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持节,侍中杜林等数十人掌将作监。莽博征天下工匠师傅,以计算营造尺度;各地官吏百姓义务赞助钱谷协助者,骆驿不绝于道路。拆毁城西上林苑内的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诸宫,以及平乐、当路、阳禄诸馆,取其材瓦,以建九庙。当月,大雨六十余日。下令众民献米六百斛可为“郎”,郎吏增俸赐爵至“附城”。九庙分别是黄帝太初祖庙、帝虞始祖昭庙、陈胡王统祖穆庙、齐敬王世祖昭庙、济北愍王王祖穆庙、济南伯王(莽高祖遂)尊祢昭庙、元城孺王(莽曾祖贺)尊祢穆庙、阳平顷王(莽祖禁)戚祢昭庙、新都显王(莽父曼)戚祢穆庙。各殿皆有两层。太初祖庙东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其余各庙尺寸减半。使用铜箔覆盖斗拱,并饰以金银雕刻的纹路,穷极百工之巧。各庙建于高地,其旁低下处则补强,粍费数百万钱,差役死亡达万数人。[17]
地皇二年(21年)正月,莽妻死,谥孝睦皇后,葬渭陵长寿园西,令永侍王政君,陵墓称为亿年陵。闰月丙辰,大赦天下,原本因莽妻亡的全国性大服丧及亲人亡的私人服丧皆免除。[17]
地皇三年(22年)正月,九庙盖成,纳神主牌。莽谒见,乘六马大驾,皆饰以五彩毛制成的龙纹衣,并著三尺长角。华盖车及大军在前。赐建庙之司徒、大司空各千万钱,侍中、中常侍以下皆有封赏。厚封大匠仇延为附城。[17]
学术教育与举士
西汉元始四年(4年),王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他还奏立乐经,并增加博士员额,每经各设博士五人。征天下通六艺之一敎授十一人以上;有通晓《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锺律、月令、兵法、《史籀篇》大篆文字之意者,皆以公家马车载送。一时间,“天下异能之士”上千人获得征召。[8]
明堂建立后,元始五年(5年)正月,大祭明堂,征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一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为助祭。祭礼完毕,封汉宣帝曾孙刘信等三十六人为列侯,余皆赐爵,金帛之赏各有数。同年,刘歆、陈崇等十二人均以“治明堂,宣敎化”,封为列侯。[8]
天凤三年(16年)阴历七月戊子有日食,大赦天下。又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依“光禄四行”各推举一人。大司马陈茂以日食免职,武建伯严尤继任为大司马。十月戊辰,在通往朝廷路上的朱鸟门鸣叫,昼夜不绝,崔发等以“虞帝辟四门,通四聦”之典故奏请招四方之士。王莽于是令群臣道贺,所举四行从朱鸟门进入以讨论政事与经义。[9]
音乐与仪仗
西汉居摄三年(8年),平帝驾崩届满三年,王莽代下诏书指示:停止奏乐之事止于季冬。来年正月郊祀之际即当演奏八音,届时王公卿士与所管儒生应当用心陈述音乐的要义。[8]
天凤四年(17年)八月,王莽亲自前往南郊,令人以五色药石及铜铸造威斗。其形状若北斗,长二尺五寸,准备用来镇压众兵。既成,令司命背负,王莽外出则置于前方,入室则置于座位旁边。铸斗之日,天气寒冷,百官人马有冻死者。[17]
天凤六年(19年)初献新乐于明堂、太庙。群臣戴上鹿皮帽。有人听到音乐声,认为“清厉而哀”,不是兴国之声。[17]
地皇二年(21年),有人说黄帝时建华盖以登仙,莽乃令人造九重华盖,高八丈一尺,装饰华丽,架于机关四轮车上,以六马驼运,力士三百人著黄衣及头巾,车上人击鼓,拉引者皆高呼“登仙”(登仙)。莽出门时,令其行于前方。百官皆窃言“此似丧车,而非仙物。”[17]
度量衡与历法
西汉居摄三年(8年),王莽奏请太后(王政君),称得“铜符帛图”,并借此“请共事神祇宗庙,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称假皇帝。”该奏中请以居摄三年为初始元年,并将计时用的铜壸漏刻由汉制每日一百度改为一百二十度,均获得同意。[8]
天凤元年(14年),令天下小学将戊子日替代甲子日作为六十日之首。冠礼以戊子日作为吉日,婚礼以戊寅日开始的十天作为忌日。结果百姓多不顺从。”[9]
天凤六年(19年)春,王莽见盗贼多,乃令太史推算三万六千年的历法,每六年更改年号一次,颁布天下;又将宁始将军改回更始将军的旧称号。企图以符命欺骗迷惑百姓,销解盗贼。众人皆嘲笑他。隔年改元“地皇”,即遵从此一规定。[17]
律令
西汉元始五年(5年),王莽奏请建立市无二贾、官无狱讼、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之制度,犯者处以象刑(穿着异色服装以作羞辱)。该年稍后又增法五十条,犯者流放至西海。遭流放者以千万计,人民开始抱怨。[8]
地皇元年(20年)正月乙未,大赦天下。王莽下令军队出兵行军时,若有敢奔跑喧哗而犯法者,立即处以斩首之刑,而不须等待到秋、冬行刑季节;并规定实施到年底为止。于是春、夏之际在都市里斩人,百姓震惊恐惧,在道路以目示意而不敢言谈。[17]
地皇二年(21年),人民违犯铸钱禁令,同伍的邻居都要连坐,押入官府作为奴婢。男子坐在囚车,儿童与妇女步行,以铁锁拴著颈部,传送至掌管铸钱的锺官,人数多达十万。到达者重新分配夫妇,愁苦而死者十之六七。[17]
行政区划
西汉元始五年(5年),受羌人首领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同年,王莽奏请将原设的十三州依据古籍《尧典》所载改为十二州,州名亦采古名。[8]
始建国三年(11年),“是时诸将在边,须大众集,吏士放纵,而内郡愁于征发,民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并州、平州尤甚。”可见此时的州中有并州、平州。[9]
人名
由于公羊传中曾提出“二名非礼也”,所以王莽时期下令取名要全部用单字。这一措施导致东汉时期许多人都用单字取名,在后汉书、三国志里记载的历史人物中98%和99%的人都是单字名。[18]
失败原因
王莽当政时,便不断有大臣进行劝诫,从中可以看出当时高级官员对王莽改制失败原因的分析评价。比如地皇二年(21年),“南郡秦丰众且万人。平原女子迟昭平能说经博以八投,(服虔曰:“博奕经,以八箭投之。”)亦聚数千人在河阻中。莽召问群臣禽贼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尸,命在漏刻。”故左将军公孙禄征来与议,禄曰:“太史令宗宣典星历,候气变,以凶为吉,乱天文,误朝廷。太傅平化侯饰虚伪以媮名位,‘贼夫人之子’。(师古曰:“论语称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孔子曰‘贼夫人之子’,言羔未知政道,而使宰邑,所以为贼害也。故禄引此而言。”)国师嘉信公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明学男张邯、地理侯孙阳造井田,使民弃土业。牺和鲁匡设六筦,以穷工商。说符侯崔发阿谀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冝诛此数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当与和亲。臣恐新室忧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莽怒,使虎贲扶禄出。然颇采其言,左迁鲁匡为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六筦非匡所独造,莽厌众意而出之。(师古曰:“厌,满也,音一艳反。”)”[17]
综观王莽的一系列新政,其主要问题乃只求名目复古,要求恢复周礼,徒增行政困难。如实行王田制乃根据周代的“井田制”,但井田制的崩坏乃因为人丁增加,耕地不足以养活各人丁,再实行井田制自不可能成功。又如币制改革不但令货币种类繁多,更严重的问题是,这些货币有的是古时贝币等,皆是因为使用不便才被淘汰,再恢复使用自当引起混乱。
钱穆《国史大纲》评论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种书生的政治”;而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里也语带讽刺的评论王莽:“他尽信中国古典,真的以为金字塔可以倒砌。”
除了不符世情外,王莽改革失败还有其他原因:
- 缺乏改革的技术能力,而行政官员大多近乎腐败贪污;
- 改制前后缺乏周详计划,以致法令繁复,朝令夕改,如:多次币制改革,令货币种类繁多,导致通货膨胀;又以严刑强制执行,使人民反感;
- 诸多措施,如行王田制、禁卖买私属、行六筦,严重损害既得利益者,后者自然鸣鼓而攻之。
吕思勉曰:“新室政治可分数端:一曰均贫富,二曰兴教化,三曰改官制,四曰修庶政,五曰兴学术。凡莽之所怀抱者,多未能行,或行之而无其效,虽滋纷扰,究未足以召大乱,其召乱者,皆其均贫富之政,欲求利民,而转以害之之故也。”[19]“莽之病,在于偏重立法,而不计法所以行。”[20]“举事规模过大,遂致流于奢侈而不自知,亦为莽之一失。”[21]
相关条目
注释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邹纪万(1993年):《中国通史·秦汉史》第一章〈大一统帝国的政治变迁〉,第六节〈西汉中衰与政权结构的变动(元帝~王莽篡汉)〉,第72页-第84页。
- ^ 韩复智(1996年):《剑桥中国史─秦汉篇》第2章〈前汉政治史的模式〉,第5节〈改造和衰落(公元前49—公元6年)〉
- ^ 《资治通鉴·卷第三十六》:“泉陵侯刘庆上书言:“周成王幼少,称孺子,周公居摄。今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庆言。””
- ^ 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新王莽始建國年間 西元9年1月15日(星期二). [2014-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7).
- ^ 《汉书·王莽传上》:“初始元年十一月戊辰,莽至高庙拜受金匮神嬗,御王冠,谒太后,还坐未央宫前殿,下书曰:“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考黄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属。皇天上帝隆显大佑,成命统序,符契图文,金匮策书,神明诏告,属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汉氏高皇帝之灵,承天命,传国金策之书,予甚祗畏,敢不钦受!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帜,异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为建国元年正月之朔,以鸡鸣为时。服色配德上黄,牺牲应正用白,使节之旄旛皆纯黄,其署曰‘新使五威节’,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此处王莽采五德终始说,依五行相生来解释,以汉朝为火德,新朝为土德;刘邦为赤帝,王莽为黄帝、虞帝之后。”
- ^ 邹纪万(1993年):《中国通史·秦汉史》第一章〈大一统帝国的政治变迁〉,第七节〈王莽托古改制的迷梦〉,第85页-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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