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 (1891年)
王世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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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91年3月10日(光绪十七年2月1日) 大清湖北省崇阳县 |
逝世 | 1981年4月21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90岁)
墓地 | 中华民国台北市北投区阳明山第一公墓 |
籍贯 | 湖北崇阳 |
国籍 | 大清(1891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5) 中华民国(1925-1981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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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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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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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杰(1891年3月10日—1981年4月21日),字雪艇,湖北省武昌府崇阳县人。中华民国官员、宪法学家、教育家。与政学系关系密切。抗战期间,在中枢赞襄蒋中正,同时肩负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监察会、中央训练团、国民参政会、国防最高委员会中央设计局、军事委员会参事室等六机构之首长或幕僚长重任。民国五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
生平
民国初期的活动
清末,王世杰先后在南路高等小学、湖北优级师范、天津北洋大学学习。武昌起义爆发后,回到武昌,任革命派的都督府秘书。1913年(民国2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1917年(民国6年)毕业并获得政治经济学士学位。此后赴法国巴黎大学,1920年(民国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归国后,出任北京大学教员,创办《现代评论》周刊。[1][2]
1927年(民国16年)6月,被任命为国民政府法制局局长。同年12月,调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翌年10月,被任命为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仲裁人。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29年(民国18年)3月,任国立武汉大学校长。1931年(民国20年)12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2]
国民政府的活动
1933年4月,升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1935年6月,任国立中央研究院第1届评议员。同年11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8年1月,退任教育部长,转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并任政治部指导委员。同年6月,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任至1943年9月)。1939年11月,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从事抗日宣传工作,任至1942年12月。1941年至1943年,兼任中央设计局秘书长。1943年4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监察。1944年11月,再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3][2]
1945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同年7月,宋子文就任行政院长,王世杰接任外交部长。8月,随宋子文访问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认外蒙古之自决权,日后王世杰自称是“代人受过”,然而周鲠生在给胡适的信中表示外蒙古一案,王世杰是积极参与决策。[4]胡秋原曾质问王为何签定此约,王表示“可保中苏三十年和平”。9月出席在英国伦敦召开的五国外长会议[5]。归国后,在重庆同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交涉。[6]
1946年7月,王世杰作为中国代表团团长出席巴黎和会。
1947年
1947年1月,王世杰告诉马歇尔,中国国民党将改组政府以容纳党外份子。[7]:2461月2日,教育部长朱家骅、外交部长王世杰密电北大校长胡适,以最迅速方法查明沈崇事件真相、家庭意见、学生情绪等报南京。[8]:82541月4日,蒋召见王世杰、朱家骅,指示处理学潮原则,谓中美关系不应以美国士兵个人罪行而破坏。[8]:82556月28日,外交部长王世杰训令驻美大使顾维钧,要求美国对沈崇案件凶犯皮尔逊返美后被撤销判决一事作出解释,并经美国大使司徒雷登要求美国政府维持原判。[8]:8375-8376
1月12日,王世杰照会英、美、法、苏四国外长,声明:一、将来和会必须由五国外长召集:二、莫斯科外长会议,在未经中国外长同意前不得讨论德、奥和约以外问题。[8]:82642月3日,国民政府特派王世杰、钱泰为签署对意大利和约全权代表。[8]:82792月13日,苏联答复外交部长王世杰照会,谓对德和会由原起草四国召集,不包括中国;王外长斥其不合波茨坦协定。[8]:8285
2月25日,王世杰发表谈话,称政府将严格履行中苏条约。[8]:82967月7日,监察委员10余人以王世杰办理对苏外交软弱失职,对其提出弹劾。[8]:8380
3月11日,王世杰发表声明,反对莫斯科四国外长会议讨论中国问题。[8]:83093月14日,外交部再度声明,坚决反对莫斯科会议以任何方式讨论中国问题,并拒绝派代表参加。[8]:83123月15日,驻苏联大使傅秉常向马歇尔、贝文送交外交部部长王世杰3月13日复文,并请转交莫洛托夫;表示中国政府不能参加四国外长会议,并要求“美、英、苏三外长停止涉及中国内政问题之任何讨论”。[8]:8312
3月16日,王世杰在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作外交报告,阐明外交政策为:拥护及支持联合国机构,对美保持传统友谊,对苏严格实行中苏条约,对日本不采取报复,而要求军事方面充分保证,不使其再事侵略。[8]:83133月18日,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举行第三次大会,开始质询外交报告,若干中央执行委员抨击外长王世杰对苏联外交政策屈膝无能;王世杰作答时表示准备在三中全会闭幕时辞职。[8]:83153月24日,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纪念周与中枢纪念周合并举行,蒋在席上为前行政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及台湾行政长官陈仪辩护,称“批评应有所根据,不能捕风捉影。三中全会通过之决议案大部分属破坏性,党内派别纷争殊为扼腕”;要求大家精诚团结,渡过此严重关头。[8]:83204月28日,蒋主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举行恢复后第一次会议,王世杰报告外交工作。[8]:8343
3月7日,蒋接见王世杰,商谈收复旅顺、大连事宜。[8]:83053月31日,王世杰接见苏联驻华大使,说明政府决定最近接收大连。[8]:83244月10日,王世杰与苏联驻华大使彼德罗夫会谈接收旅顺、大连问题。[8]:83325月5日,王世杰再接见苏联驻华大使,驳斥有关大连受军管等问题。[8]:83485月11日,蒋接见王世杰,听取其对苏联接收旅顺、大连问题。[8]:83525月12日,王世杰向苏联大使彼得罗夫提出接收旅顺、大连备忘录。[8]:83536月3日,苏联驻华大使彼得罗夫访外交部长王世杰,就在华白俄团体之反苏活动提出抗议;王世杰亦抗议苏联报纸及通讯社之反华言论。[8]:8367
4月14日,王世杰致函马歇尔,提出召集中国、美国、苏联、英国四国会议,“全面协商解决”朝鲜问题;美国赞成,苏联反对。[8]:83344月23日,国民政府准免外交部部长王世杰本职;特任王世杰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8]:8340
5月3日,尼泊尔王国特使克利希娜率尼泊尔访华团抵南京,王世杰设晚宴款待。[8]:8347
5月22日,王世杰向国民参政会报告外交情况,强调促进国际合作,谓为防止日本再起,盟国将订公约;对美加强友谊,对苏严守条约;接收旅顺、大连仅军队问题尚未协议,对英港九问题可理解决。[8]:8359
5月9日,驻美大使顾维钧电外交部长王世杰,报告向美国国务卿马歇尔提出请求美援中国10亿美元经过[8]:8351。7月1日,蒋介石特派外交部长王世杰为议订中美关于美国援华双边协定全权代表。[8]:86319月2日,王世杰致电顾维钧,说蒋及政府其负责人均对魏德迈讲话表示愤慨;指示顾维钧停止催办已向进出口银行提出之各种项目。[8]:8405
6月10日,蒋接见外交部长王世杰,听取苏联、外蒙入侵新疆之北塔山事件经过,决意向苏联、外蒙提出抗议;6月11日,驻苏联大使傅秉常奉命向苏联政府就北塔山事件提出严重抗议。[8]:83696月18日,中国国民党中政会讨论时局,外长王世杰在会上报告新疆事件处理经过,对外交涉情形,并谈战事。[8]:8372
7月12日,外交部长王世杰发表声明,欢迎魏德迈来华,表示魏氏此行将“增进中美间之友感与合作”。[8]:83828月29日,蒋主持国务会议,王世杰外长报告外交,就魏德迈之离华声明作简要说明;蒋强调中国应自力更生,励精图治,自立自勉。[8]:84038月31日,国民政府派王世杰,顾维钧、蒋廷黻、刘锴、张彭春为出席联合国第二届大会代表。[8]:84039月5日,王世杰发表谈话,声明参加联合国第二届全体大会之立场:一、对于修改宪章,准备充分尊重大会之多数意见;二、对日和约问题,不轻作放弃某些国家之合作而单独与日本媾和之拟议。[8]:8406-84079月6日,王世杰离开上海飞往美国,出席联合国第二届全体大会。[8]:8407
12月8日,英国驻华大使施谛文访外交部长王世杰,商讨中港关税条约与九龙城问题。[8]:8466
1948年
1948年3月,王世杰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4月14日,国民大会召开第八次大会,出席代表2717人;外交部长王世杰作外交报告,分五部分内容。[8]:85719月的第三届联合国大会,王世杰为中国首席代表。12月,王世杰离任外交部长,由吴铁城接任。[3][9]
台湾的活动
王世杰随蒋介石往台湾。1950年3月20日,特任王世杰为总统府秘书长[10]:529。1952年10月,任中国国民党第七届中央评议委员(第8至12届连任)。1958年7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此外,他几度出席联合国大会担任中国代表。[3][11]
1962年4月,获总统蒋介石核定接替胡适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任内,兼任国立故宫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会常务理事、国立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70年4月,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改任总统府资政。1981年4月21日,王世杰在台北市病逝。享年91岁(满90岁)。[3][11]同年5月29日上午在台北市第一殡仪馆景行厅举办公祭,总统蒋经国亲临致祭并题颁“轸念耆勲”挽额;前总统严家淦与副总统谢东闵也分别题颁“宿望永昭”与“硕学鸿谟”挽额。九时开始公祭后,由陈立夫、蒋彦士、陶希圣、郑彦棻为王世杰灵柩覆盖中国国民党党旗;黄少谷、杨亮功、冯启聪、叶公超为灵柩覆盖国旗,公祭后于当日上午11时发引安葬于台北市阳明山第一公墓。
著作
- 王世杰讲述,宪法,1924年
- 王世杰,比较宪法,1929年/1935年/1927年/1991年
-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1946年/1948年/1937年/1936年/1989年/1997年
- 王世杰,国际形势概观,1959年
- 王世杰、胡庆育编,中国不平等条约之废除,1967年
- 王世杰等主编,艺苑遗珍(名画) A garland of Chinese paintings,1967年
- 王世杰,王世杰先生论著选集,1978年
- 王世杰撰,国立武汉大学旅台校友会编辑,王世杰先生论著选集,1980年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王世杰日记,1990年
-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 The diary of Dr. Wang Shih-Chieh
- 王世杰、胡庆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之签订及废止
- 国立故宫博物院编纂委员会编纂,王世杰、蒋复璁主编,元人墨迹集册
- 国立故宫博物院编纂委员会编纂,王世杰、蒋复璁主编,元鲜于枢墨迹
家庭
- 妻:萧德华,为音乐家萧友梅之妹。二人共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
- 长女:王雪华(1923年-):哥伦比亚大学药理学教授、美洲中华医学会主席
- 次女:王秋华(1925年-2021年):字德滢,台湾著名建筑师,有台湾图书馆之母美名,第21届国家文艺奖得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建筑硕士,在美期间为Percival Goodman & Chiu-Hwa Wang建筑师事务所合伙人,设计50多所教堂、学校等公共设施。在台著名建筑包括中原大学张静愚纪念图书馆、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图书馆、国立海洋大学图书馆、台中荣总大楼、文化大学创办人纪念馆等,2003年当选第六届台湾杰出建筑师。英语流利、文字优美,亦曾客串翻译《看见理想国:一位建筑师的梦想国度游记》、《幻城》等书。
- 长子:王纪五(1927年-1991年)
- 次子:王德劢(1929年-1974年)。[12]
参见
参考资料
注释
- ^ 1.0 1.1 徐主编(2007)、79页。
- ^ 2.0 2.1 2.2 刘国铭主编(2005)、143页。
- ^ 3.0 3.1 3.2 3.3 徐主编(2007)、80页。
- ^ 《胡适往来书信集》下册,29页
- ^ 左双文; 朱怀远. 王世杰与战后对日和约问题的交涉. 近代史研究. 《近代史研究》.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0).
- ^ 1946年2月时,王世杰正与周恩来分别代表国民政府和中共进行和平交涉。
- ^ 汪朝光、王奇生、金以林著,《天下得失:蒋介石的人生》,香港中和出版,1012年9月,ISBN 978-988-8200-04-7
- ^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年7月.
- ^ 刘国铭主编(2005)、143-144页
- ^ 朱文原等编辑撰稿. 《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大事記》上. 台北: 国史馆. 2012. ISBN 978-986-03-3586-6.
- ^ 11.0 11.1 刘国铭主编(2005)、144页。
- ^ 台北拜谒王世杰校长墓. 武汉大学报. 2007-03-09 [201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国铭主编.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書. 团结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东亜问题调查会. 最新支那要人伝. 朝日新闻社. 1941.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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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翁文灏 |
教育部部长 1933年4月—1938年1月 |
继任: 陈立夫 |
前任: 宋子文 |
外交部部长 1945年7月—1948年12月 |
继任: 吴铁城 |
前任: 邱昌渭 |
总统府秘书长 1950年3月20日—1953年11月17日 |
继任: 许静芝(代理) |
教育职务 | ||
前任: 李四光 |
国立武汉大学校长 1929年2月—1933年4月 |
继任: 王星拱 |
学术机关职务 | ||
前任: 胡适 |
中央研究院院长 第3任 1962年4月28日—1970年4月15日 |
继任: 钱思亮 |
- 1891年出生
- 1981年逝世
- 中华民国总统府秘书长
- 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
- 训政时期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
- 王姓
- 崇阳人
- 北洋大学校友
-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校友
- 巴黎大学校友
- 中华民国法学家
- 北京大学教授
- 湖北省政府委员
- 中华民国湖北省教育厅厅长
- 国民政府法制局局长
- 常设仲裁法院成员
- 国民政府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
- 国立武汉大学校长
- 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 国难会议会员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指导委员
- 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
- 中华民国教育部部长
- 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
- 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筹备委员
- 中央研究院评议员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人物
- 国民参政会秘书长
-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 国民政府外汇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央设计局秘书长
- 三民主义青年团人物
- 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
- 行政院政务委员
-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 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 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 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会科学组院士
- 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
- 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 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委员
- 中央研究院院长
- 中美科学合作委员会中国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 国立故宫博物院人物
- 中华民国总统府资政
- 学者出身的政治人物
- 台湾战后湖北移民
- 安葬于台北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