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窑厂
29°17′49″N 117°12′07″E / 29.29694°N 117.20194°E
御窑厂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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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西省景德镇市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明至清 |
编号 | 第六批第103项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御窑厂,明代及清初称御器厂,位于今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明洪武二年(1369年)设,是明清两代专门制作皇家用瓷的官窑,御窑厂前后延续四百多年,是中国延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品类最多、工艺最精的官窑。御窑厂窑址于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御窑厂于咸丰五年(1855年)被太平军烧毁,同治五年(1866年)重建,民国初停烧。
发掘与保护
1982年~1994年对窑址进行了多次抢救性考古发掘,2002年~2004年对窑址正式发掘,清理出清末的北围墙、明初的窑炉等遗迹,发现明代早期、中期瓷器碎片十余吨,明末及清代的地层堆积早已被扰乱或已不存。[1]
参考文献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Ⅴ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445. ISBN 978-7-5010-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