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山头遗址
28°24′24″N 118°16′16″E / 28.40667°N 118.27111°E
社山头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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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上饶市广丰区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至周 |
编号 | 7-0207-1-207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社山头遗址位于中国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前山村,又称蛇山头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的古文化遗址,2006年被列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社山头遗址属典型台地遗址,台地东西长约110米,南北宽约100多米,面积约1.1万平方米。1983年首次发掘,1991年和1995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先后两次对其进行发掘。这三次发掘共出土文物2000多件。2006年厦门大学对其进行了第四次发掘[1]。台地属黄泥粘土,文化堆积层3.3米,分七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商周时期文化,距今约2800年;第三层文化,距今约3500年;第四、第五层文化,距今约4000年前;第六、第七层文化,距今约4500-5000年。社山头遗址是目前江西省埋藏最好、出土的文物最多的遗址之一。[2][3][4][5][6]
据考证,社山头遗址出土的卷沿深腹盆、敞口深腹外饰凸棱平底盆,与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同类器相近,袋足束颈冲天流盉与洛阳矬李遗址的同类器相一致,证明当时夏文化的影响已到达此地。[7]
参考文献
- ^ 厦大师生对江西广丰社山头遗址进行考古发掘. [201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6).
- ^ 徐长青 ,翁松龄 ,李家和. 江西广丰社山头遗址发掘[J]. 东南文化,1993,04:9-35.
- ^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厦门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 广丰县文物管理所. 江西广丰社山头遗址第三次发掘[J]. 南方文物,1997,01:1-22.
- ^ 蛇山头遗址折射上饶悠久文明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10-05.
- ^ 罗小安,周朗. 广丰县发现西周遗址. 南方文物. 1983, (04) [201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5).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1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5).
- ^ 彭适凡. 江西地区新石器时代末期文化与夏文化的南渐. 南方文物. 200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