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窯廠
29°17′49″N 117°12′07″E / 29.29694°N 117.20194°E
御窯廠窯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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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江西省景德鎮市 |
分類 | 古遺址 |
時代 | 明至清 |
編號 | 第六批第103項 |
認定時間 | 2006年5月25日 |
御窯廠,明代及清初稱御器廠,位於今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明洪武二年(1369年)設,是明清兩代專門製作皇家用瓷的官窯,御窯廠前後延續四百多年,是中國延續時間最長、規模最大、品類最多、工藝最精的官窯。御窯廠窯址於2006年被列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
御窯廠於咸豐五年(1855年)被太平軍燒毀,同治五年(1866年)重建,民國初停燒。
發掘與保護
1982年~1994年對窯址進行了多次搶救性考古發掘,2002年~2004年對窯址正式發掘,清理出清末的北圍牆、明初的窯爐等遺蹟,發現明代早期、中期瓷器碎片十餘噸,明末及清代的地層堆積早已被擾亂或已不存。[1]
參考文獻
- ^ 國家文物局 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Ⅴ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445. ISBN 978-7-5010-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