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瑃
张瑃(1624年—17世纪),字伯珩,山西泽州阳城县人[1],明朝、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张瑃自小聪明过人,读书过目不忘,崇祯十五年(1642年)中举人[2],次年(1643年)联捷进士,年仅二十岁。
明亡仕清,顺治初,授原武县知县,升任御史,巡按四川,巡盐淮扬,廉洁自爱,提出引盐弊处,晋大理寺丞。历顺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工部右侍郎,并以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整顿法纪、谢绝馈赠,令官员闻风畏惧。不久因事降福建督粮道,卒于任内[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阳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阳城县志》·卷十·人物上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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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愈华 明朝知县 |
清朝原武县知县 顺治年间-1648年 |
继任: 萧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