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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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𦒎
大清湖广汉川县知县
籍贯直隶苏州府吴江县
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字号字羽三,号松岩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崇祯十五年壬午科举人
  • 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𦒎(?—?),字羽三,号松岩浙江湖州府乌程县籍,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明朝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举人,清朝顺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进士。授广东澄迈县知县[1],调江西丰城县知县、湖广汉川县知县,有古循吏风[2]

参考文献

  1. ^ (清)罗愫修(清)杭世骏纂,清乾隆十一年刻本,《乌程县志·卷四》:十二年乙未史大成榜 吴𦒎,字羽三,号松岩,乌程籍,吴江人。明崇正壬午举人。澄迈知县。
  2. ^ 清乾隆刻本,(清)尹继善修(清)黄之隽纂,《江南通志》:吴𦒎,字羽三,顺治乙未进士,历知澄迈、丰城、汉川三县,有古循吏风。𦒎子祖修,字慎思,克世家学,尤长于诗,豪迈能自成家。以诸生终。孙永祚,字子长,常熟人。贯穿经史,工诗古文,崇祯乙亥拔贡,当受推官,待次归里,闯贼变后,隐于山中。顺治中当事敦荐不起,教授生徒,每言文章事业不从五伦中出者总为无本之学。所著有《雪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