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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儒 (天启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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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儒(1595年—1665年),字向董,号忝生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天启年间进士。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初任行人司行人。天启七年,授吏科给事中[1]。崇祯二年,升兵科右给事中[2]、次年改刑科左给事中[3]、吏科都给事中[3]。崇祯四年,改太常寺少卿[4]。此后以右佥都御史衔,四川巡抚[5]。农民军陷夔州,围太平,石砫土司秦良玉率兵援救,汉儒运长庆米济其军,太平围解。中书涂原练乡勇,守梁山,击退贼,汉儒及巡按御史党崇雅请用原以蜀人治蜀兵,崇祯帝不许,并罢汉儒。

明亡后,归降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起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6]。九月,顺治帝车驾将至京师,群臣俱赴通州迎,汉儒疏言城守空虚,惧奸民窃发,请留重臣以镇中外,派守兵以严出入,远侦探以杜窥伺,下部知之。十一月赐鞍马。时流贼自太原直犯井陉,始开城杀官,仍退据固关。汉儒疏言:“井陉险峻崎岖,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且去正定近,倘贼兵长驱正定,无兵可恃,今宜飞檄官兵,视贼所向,或直捣其巢,或分截其路,贼可就擒。否则我兵南剿,贼已近在肘腋,土贼响应,首尾兼顾,鞭长莫及,勿谓疥癣,毋烦过虑”,下所司知之。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疏言:“顷者南差不用南人,乃一时权宜计,今天下一统,何分南北。嗣后遇巡按差缺,除回避本省外,酌量隔省资才堪任者,列名奏请简用。”得旨:“各省巡按南北一体差用,但家乡邻近者虽隔省亦不得差。”同月,赐纱蟒衣一袭。七月,疏言十三道御史原百有二十,用以巡方纠察,我朝酌减至六十,今差务日繁,铨部竟未考满,何以应差。请砹部速补,诏如所请。八月,御史王守履劾汉儒系大学土冯铨党,为御史江禹绪营求招抚郧阳,汉儒具疏辨并引病求罢。得旨:“刘汉儒无端被诬,著益尽心职掌,以振风纪。”三年,复以病乞休。康熙四年(1665年)卒,赐祭葬如例[7]

参考文献

  1.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6卷
  2.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20卷
  3. ^ 3.0 3.1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32卷
  4.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45卷
  5. ^ 清史列传 ,79卷 ,9
  6.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8812号
  7. ^ 《大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