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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儒 (天啓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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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儒(1595年—1665年),字向董,號忝生北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天啟年間進士。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初任行人司行人。天啓七年,授吏科給事中[1]。崇禎二年,升兵科右給事中[2]、次年改刑科左給事中[3]、吏科都給事中[3]。崇禎四年,改太常寺少卿[4]。此後以右僉都御史銜,四川巡撫[5]。農民軍陷夔州,圍太平,石砫土司秦良玉率兵援救,漢儒運長慶米濟其軍,太平圍解。中書塗原練鄉勇,守梁山,擊退賊,漢儒及巡按御史黨崇雅請用原以蜀人治蜀兵,崇禎帝不許,並罷漢儒。

明亡後,歸降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起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6]。九月,順治帝車駕將至京師,群臣俱赴通州迎,漢儒疏言城守空虛,懼奸民竊發,請留重臣以鎭中外,派守兵以嚴出入,遠偵探以杜窺伺,下部知之。十一月賜鞍馬。時流賊自太原直犯井陘,始開城殺官,仍退據固關。漢儒疏言:「井陘險峻崎嶇,一夫當關,萬夫莫敵。且去正定近,倘賊兵長驅正定,無兵可恃,今宜飛檄官兵,視賊所向,或直搗其巢,或分截其路,賊可就擒。否則我兵南剿,賊已近在肘腋,土賊響應,首尾兼顧,鞭長莫及,勿謂疥癬,毋煩過慮」,下所司知之。順治二年(1645年)閏六月,疏言:「頃者南差不用南人,乃一時權宜計,今天下一統,何分南北。嗣後遇巡按差缺,除迴避本省外,酌量隔省資才堪任者,列名奏請簡用。」得旨:「各省巡按南北一體差用,但家鄉鄰近者雖隔省亦不得差。」同月,賜紗蟒衣一襲。七月,疏言十三道御史原百有二十,用以巡方糾察,我朝酌減至六十,今差務日繁,銓部竟未考滿,何以應差。請砹部速補,詔如所請。八月,御史王守履劾漢儒係大學土馮銓黨,為御史江禹緒營求招撫鄖陽,漢儒具疏辨並引病求罷。得旨:「劉漢儒無端被誣,著益盡心職掌,以振風紀。」三年,復以病乞休。康熙四年(1665年)卒,賜祭葬如例[7]

參考文獻

  1.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6卷
  2.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20卷
  3. ^ 3.0 3.1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32卷
  4.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45卷
  5. ^ 清史列傳 ,79卷 ,9
  6.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8812號
  7. ^ 《大城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