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有異議,請管理員移回,三名法不符合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人名)(非中文人名 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Ianbu(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15:38 (UTC)[回覆]
- 「三名法」複合全名、名從主人原則,「二名法」什麼都不是。更何況這個條目原來的譯名是錯誤的,要針對我也要想個合適的理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6月23日 (日) 15:57 (UTC)[回覆]
- 未完成:參考Talk:伊萬·洛吉諾維奇·戈列梅金之討論,暫時先使用現在名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29日 (一) 12:23 (UTC)[回覆]
部分斯拉夫語族國家人物條目命名規則
- 優先使用「名·姓」形式的二名法。「名·中間名·姓」及「姓·名·中間名」等其他三名法形式名稱作為重定向。
- 當使用二名法出現歧義時,則所有歧義條目名均改為使用「名·中間名·姓」的三名法,並建立「名·姓」消歧義頁面。
- 當在絕大部分可靠來源中某姓特指某一人物時,可將其姓作為條目名,並建立「姓 (消歧義)」消歧義頁面。
依照部分斯拉夫語族國家人物條目命名規則移到二名法,未見有其它條目重名,葉夫根尼·普列奧布拉任斯基,只是一個重定向,還是定向到這裏,並非消歧異頁。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10 (UTC)[回覆]
- (-)反對:有重名者葉夫根尼·尼古拉耶維奇·普列奧布拉任斯基,人家好歹一上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12:18 (UTC)[回覆]
- 這裏是中文維基,等你去翻譯,有關注度不被砍再說,現在中文維基沒有,就不用扯有重名者。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46 (UTC)[回覆]
- 那可不行,方針沒有這麼規定,有重名就要分開。再說這方針達成也不明不白,過段時間要重新修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12:52 (UTC)[回覆]
- 現在方針怎麼定就怎麼做,現在的事實是葉夫根尼·普列奧布拉任斯基不是歧異頁,只是一個重定向。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56 (UTC)[回覆]
- 不用麻煩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13:59 (UTC)[回覆]
- 台語叫這「偷食步」,不去翻譯文章,只建了消歧異頁,結果只能定向到一個條目,條目命名哪來方針講的:當使用二名法出現歧義時?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4:47 (UTC)[回覆]
- 未完成,無共識。--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10月27日 (日) 02:3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