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有異議,請管理員移回,三名法不符合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人名)(非中文人名 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Ianbu(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15:38 (UTC)[回复]
- “三名法”复合全名、名从主人原则,“二名法”什么都不是。更何况这个条目原来的译名是错误的,要针对我也要想个合适的理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23日 (日) 15:57 (UTC)[回复]
- 未完成:參考Talk:伊万·洛吉诺维奇·戈列梅金之討論,暫時先使用現在名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29日 (一) 12:23 (UTC)[回复]
部分斯拉夫语族国家人物条目命名规则
- 优先使用“名·姓”形式的二名法。“名·中间名·姓”及“姓·名·中间名”等其他三名法形式名称作为重定向。
- 当使用二名法出现歧义时,则所有歧义条目名均改为使用“名·中间名·姓”的三名法,并建立“名·姓”消歧义页面。
- 当在绝大部分可靠来源中某姓特指某一人物时,可将其姓作为条目名,并建立“姓 (消歧义)”消歧义页面。
依照部分斯拉夫語族國家人物條目命名規則移到二名法,未見有其它條目重名,叶夫根尼·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只是一個重定向,還是定向到這裡,並非消歧異頁。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10 (UTC)[回复]
- (-)反对:有重名者叶夫根尼·尼古拉耶维奇·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人家好歹一上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12:18 (UTC)[回复]
- 這裏是中文維基,等你去翻譯,有關注度不被砍再說,現在中文維基沒有,就不用扯有重名者。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46 (UTC)[回复]
- 那可不行,方针没有这么规定,有重名就要分开。再说这方针达成也不明不白,过段时间要重新修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12:52 (UTC)[回复]
- 現在方針怎麼定就怎麼做,現在的事實是叶夫根尼·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不是歧異頁,只是一個重定向。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56 (UTC)[回复]
- 不用麻烦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13:59 (UTC)[回复]
- 台語叫這「偷食步」,不去翻譯文章,只建了消歧異頁,結果只能定向到一個條目,條目命名哪來方針講的:當使用二名法出現歧義時?Ianb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4:47 (UTC)[回复]
- 未完成,無共識。--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10月27日 (日) 02: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