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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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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則清
大明湖廣右布政使
籍貫懷安縣
出生六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陳則清(1485年—?),字君揚,號蘭汀,福建福州府閩縣民籍懷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十七名,登第二甲第四十名進士[1][2]。工部觀政,歷官泰州、祁州知州,升南京戶部員外郎,出為貴州程番府知府,嘉靖十二年(1533年)九月升本省按察司副使。十五年從都御史汪珊平定平浪長官司苗人叛亂,十六年十一月以功升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十九年九月升湖廣按察使,又晉右布政使,二十四年去職。

家族

曾祖陳珪,曾任壽官;祖父陳叔旦,曾任壽官;父陳鈺,曾任伴讀。母朱氏。具慶下。兄則大、時濟。弟則鴻、則仁、則盛[3]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