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欽順
羅欽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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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泰和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允昇,號整菴 |
諡號 | 文莊 |
出生 | 成化元年(1465年) 江西泰和縣 |
逝世 |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四月二十四日 江西泰和縣 |
配偶 | 元配曾氏,繼配李氏,贈封皆淑人 |
親屬 | 曾祖父羅寧、祖父羅鐸、父羅用俊 羅欽德、羅欽忠(弟) 羅珵(侄)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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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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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欽順(1465年—1547年),字允昇,號整菴,江西泰和人,明朝政治人物、哲學家、儒家學者,探花。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聯捷癸丑科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弘治末升南京國子監司業,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以送親違限,被黜為民。五年十月起復原職,七年七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十年五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十二年十月乞假省親。十四年四月改任吏部右侍郎。
世宗繼位,升吏部左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四月官至南京吏部尚書,九月以其父衰病,乞歸養,賜馳驛歸。六年二月起復禮部尚書,未至,復改吏部,具疏懇辭,於是得旨致仕。年八十三卒,賜太子太保。
思想
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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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圈 |
羅欽順對程朱理學的改造、對「氣學」的創建、對佛學的批判,使他在中國哲學史上有重要影響與地位。《明史·儒林傳》說:「欽順潛心理學,深有得於性命理氣之微旨。」
羅欽順認為佛家與「吾儒」的最大區別在於對「性」理解不同。佛教唯識宗將「八識」中的阿賴耶識視為永恆不變的本體,而且以本體為真,以現象為妄,羅欽順認為其錯誤在於割裂了本體與現象的關係。羅欽順「早年篤信佛學,後斷然捨棄,窮究性理之學。『謂釋氏之明心見性,與吾儒之盡心知性,相似而實不同』。『通天地,亙古今,無非一氣而已』。認為『氣』是宇宙萬物的根本,『理』是『氣』運動變化的條理秩序;『初非別有一物,依於氣而立,附於氣以行也』。不同意朱熹『理與氣是二物』的見解,但仍接受程朱理學『理一分殊』之說,認為『人猶物也,我猶人也,其理容有二哉?然形質既具,則其分不能不殊;分殊故各私其身,理一故皆備於我』。」
對於陸九淵和王陽明的心學,羅欽順的態度是批判。對於程朱理學,羅欽順的態度是部分揚棄,用理氣為一物修正了朱熹理氣二分的理氣論。羅欽順認為氣有聚散,聚散之理就在其中,並不是超乎氣之聚散之上另有聚散之理。對於理事關係,程朱理學的意思是「理在事上」和「理在事先」,羅欽順則認為「理在事中」。
羅欽順晚年潛心格物致知之學,繼承、改造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說,指出格物是格天下之物,不只是格此心;窮理是窮天下事物之理,不只是窮心中之理。主張「資於外求」,達到「通徹無間」、內外合一的境界。
明中期許多學者都曾與羅欽順通信討論過學術問題。從《困知記》附錄的記載來看,包括王陽明在內共有二十餘位與欽順有過書面交流。王陽明和羅欽順在不少學術觀點上發生過激烈的爭論,而王陽明的弟子歐陽德也曾在「良知」、「格物」等問題上和羅欽順辯論過,並特著《辨整庵困知記》以反詰羅欽順的見解。
影響
羅欽順的思想還遠傳日本,影響了日本德川時代一些著名哲人的思想。如貝原益軒說:「羅整庵以理一分殊說性,而不分天地氣質,雖與先正之說稍異,可謂有所發明也。蓋本然者理一也,天下之人所稟受者皆一也。氣質者分殊也,眾人所稟各不同,羅氏此論後出者,可謂巧也。... 羅整庵立理一分殊說,是簡要之言,不要分析而發明性字。愚謂性者一而已矣,不可分天地,氣質之性為二。」
明末清初思想家黃宗羲認為羅欽順「大有功於聖門」。
著作
著有《困知記》、《整庵存稿》、《整庵續稿》等。
家族
曾祖羅寧,祖羅鐸,黟縣訓導。父羅用俊,號栗翁,由天順三年舉人(四年會試副榜)歷任國子助教。祖及父俱以欽順貴贈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弟羅欽德、羅欽忠,俱登進士。子二人:長子羅琰,引禮舍人,次子羅珝,馬湖知府。孫男七人:偁、份、企、佸、偲、位、似。
外部連結
- 羅欽順收錄於維基文庫中的作品
- 鍾彩鈞:羅整菴的經世思想與其政治社會背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鍾彩鈞:羅整菴的理氣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哲學人物 羅欽順介紹
- 羅欽順 走進泰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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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澄 |
明朝禮部尚書 嘉靖二年(1523年) |
繼任: 汪俊 |
前任: 廖紀 |
明朝吏部尚書 嘉靖六年(1527年) |
繼任: 李承勛 |
前任: 席書 |
明朝禮部尚書 嘉靖六年(1527年) |
繼任: 吳一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