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舜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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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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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於澤,號石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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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弘治二年(1489年)六月初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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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十四年(15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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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錢氏,封宜人;繼娶章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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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王之龍、王之稷;(孫)王約禮、王隆禮;(曾孫)王胤忠、王顯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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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舜漁(1489年—1535年),字于澤,號石溪,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名,登第二甲第十二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分司浙江。歷刑部廣東司署員外郎事主事,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升山東按察司僉事,九年九月升本司副使,兵備臨清,十二年四月工部都水司管河署郎中劉守良參奏王舜漁故意將窯戶王匠關押在監獄,想要耽誤郊磚燒造,又不時捕逮本署人役,肆行挫辱,且攻訐其殘賊民命,科罰民財,狥私納賄諸不法事,隨後兩人都被免職,還籍聽勘。
家族
曾祖王孟德;祖父王廷美;父王原吉,曾任義官。母宗氏。具慶下。兄王舜耕,同科進士[3]。王舜漁初娶錢氏,生子王之龍,繼娶章氏,生子王之稷(1531年-1603年),字汝立,號見溪,三歲時兄之龍夭折,五歲喪父,由伯父王舜耕授學,十五娶副使范來賢之女范氏(後封安人),十九為邑諸生,後入太學,八次赴試不中,遂謁選,以例授山東藩幕,攝肥城令,又改攝長山、霑化二縣,升貴陽府判官,以採木之役,升福建鹽運司副使,進階奉訓大夫[4]。
參考文獻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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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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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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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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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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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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