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凡
李希凡(1927年12月11日—2018年10月29日),男,漢族,祖籍浙江紹興,生於北京通州,中國文藝評論家,中國藝術研究院原副院長,中國共產黨黨員。[1]
生平
從13歲起,李希凡在洋服店當學徒,後來在印刷廠當童工。20歲時,他投奔住在山東的姐姐和姐夫,早晚接送外甥上下學﹐夜間給擔任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教授的姐夫趙紀彬做筆錄。從此他開始接觸並鍾情於馬克思主義。此後他成為山東大學文史系旁聽生,後來先後入華東大學幹部培訓班、山東大學中文系。[2]
1953年8月,李希凡畢業於山東大學中文系。從1953年9月到1954年12月,李希凡在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研究班學習並畢業。[1]1954年春假期間,李希凡、藍翎一起撰寫了《關於〈紅樓夢簡論〉及其他》一文,對前不久《光明日報》刊登的俞平伯《紅樓夢研究》的一些觀點提出不同看法。該文發表在山東大學《文史哲》雜誌1954年第9期,後於《文藝報》1954冬第18期上轉載。不久,李希凡、藍翎共同撰寫的《評〈紅樓夢研究〉》發表在1954年10月10日《光明日報》「文學遺產」欄目。他們的兩篇文章受到了毛澤東肯定。1954年10月16日,毛澤東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及文化等有關部門領導人發出了《關於〈紅樓夢〉研究問題的信》。[2]此後掀起了對俞平伯《紅樓夢研究》的批判。[1]
1954年,李希凡當選第二屆全國政協委員。1955年,出席了第一屆全國社會主義建設青年積極分子大會並榮獲獎章。1955年1月,李希凡被調入《人民日報》社文藝部,歷任文藝評論編輯、文藝評論組組長、文藝部副主任、常務副主任。其間,1975年李希凡當選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1]
1986年,李希凡調入中國藝術研究院任常務副院長,任職至1996年。他還兼任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紅學會副會長、中國文藝年鑑主編、紅樓夢學刊主編等職務。1988年,他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92年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91年起,李希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3年,李希凡當選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1]
參考文獻
作品相關 | |||||||||||||||
---|---|---|---|---|---|---|---|---|---|---|---|---|---|---|---|
主要人物 |
| ||||||||||||||
紅學家 |
| ||||||||||||||
文藝作品 | |||||||||||||||
續書 | |||||||||||||||
其他 | |||||||||||||||
中國作家協會第四屆理事會 | |
---|---|
1985年1月-1996年12月 | |
主席 | |
常務副主席 | |
副主席 | |
書記處書記 | |
理事 |
|
標註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