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社舊址
32°02′34″N 118°48′23″E / 32.04278°N 118.80639°E
勵志社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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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區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29~1931年 |
編號 | 7-1713-5-106 |
認定時間 | 2013年3月 |
南京勵志社建築群位於中國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中山東路307號[參 1],地處中山東路北側、黃埔路東側,是一座由三幢清代宮殿式建築構成的院落,是原勵志社總社[註 1]所在地,現為鍾山賓館的一部分。
建築群
勵志社總社位於原明故宮西苑水晶台之上。建築建於1929年至1931年間,由范文照、趙深設計,上海陸根記營造廠承建,總建築費用15萬元[註 2]。勵志社總社三幢建築物內部設施齊全,有多功能禮堂、劇院、辦公室、餐廳、浴室、賓館式客房和理髮室等,還有網球場、手球場、排球場、田徑運動場、跑馬場等。
勵志社的三幢大屋頂清代宮殿式建築呈「品」字形分佈,均坐北朝南,由西向東分別是大禮堂、一號樓和三號樓。大禮堂建於1931年,主體為鋼筋混凝土結構,而梁、椽、挑檐則是木結構。高三層,重檐廡殿頂,平面為方形,建築面積1,360平方米,可容500人就座。內部按照當時比較現代的劇院佈置,設有門廳、休息室、觀眾廳及其他服務設施,在其四周還建有附屬用房。一號樓建於1929年,磚木結構,建築面積2,050平方米。中間高三層,廡殿頂;兩翼高二層,歇山頂,東西對稱,煙色筒瓦屋面,綠色屋脊。大樓入口處建有門廊,紅漆廊柱。大樓底層牆面為水泥假石粉刷,第二層以上為清水勾縫。大樓東南牆角,鑲嵌有一塊正方形石碑,上刻「勵志社 民國十八年志 立人立己革命革心 蔣中正與勵志社同仁共勉」字樣。三號樓,建於1930年,磚木結構,建築面積1,846平方米。屋頂結構與1號樓相反,中間高三層,歇山頂;兩翼高三層,廡殿頂。東西對稱。煙色筒瓦屋面,脊檐飾有瑞獸,檐口梁枋施以彩繪。屋頂建有壁爐煙囪,煙囪上部做成宮殿式屋頂。一號樓和三號樓內部均呈中廊式佈局,兩邊為帶有獨立衛生間的客房,是接待貴賓住宿之處。
歷史事件
- 1932年8月16日,在南京勵志社舉行了中國的第一次全國體育會議。教育家朱家驊任會議主席。
- 1935年10月10日,在勵志社大禮堂舉行了南京歷史上的第一次集體婚禮即「第一屆新生活集團結婚」,證婚人為時任的南京市市長馬超俊,共33對新人志願參加。參加此次集體婚禮的每對新人平均花費不超過60元,公家花費約為1000元。各媒體盛讚這種新興婚儀「觀禮者千餘人,極一時之盛」。此後,集體婚禮在全國得以進一步推廣。
- 1936年4月29日下午4時,中國國家足球隊與中華足球聯合會代表隊在勵志社球場進行足球表演賽。原本這場比賽應在上海申園體育場進行,但因連日陰雨才改在南京勵志社進行。這場比賽吸引過萬觀眾到場觀看,李惠堂等球星參加了比賽,最終以中國隊以2比3負於中華足球聯合會隊。
- 1941年9月,汪精衛國民政府在此成立了軍校基地綏靖軍官學校[參 2],並常於此與日本高級官員會晤。
- 1946年2月15日,國民政府在勵志社大禮堂設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專門審訊侵華日軍戰犯。製造南京大屠殺的人物谷壽夫[註 3]、在紫金山下進行殺人比賽的向井敏明、野田岩等戰犯,先後被引渡在此被判死刑,並在南京執行槍決。
- 1949年4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城時,入城的解放軍第二野戰軍第三十五軍將軍部設在勵志社。此時,代理總幹事侯鳴皋及部分職員仍留守勵志社,直到南京市軍管會交際處接管勵志社會在南京城中的資產。接管完成後,交際處遷入辦公[1]。
- 1949年10月間,南京市軍管會交際處將勵志社會總部移交三野組織部使用[1]。此後,此處建築先後做過華東軍區幹部子弟學校、幼兒園。1953年改為中蘇友好交際處。
- 1956年,成為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招待所,因地址為中山東路307號,對外稱「307招待所」。1991年,更名為鍾山賓館。
備註
註釋
- ^ 1.0 1.1 張意遠. 忆南京解放初期的统战工作. 南京黨史網. 2013-12-17 [2018-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4) (簡體中文).
參考文獻
- ^ 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简介(第一批88处).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 2008-07-25 [2009-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03).
- ^ 《南京淪陷八年史,1937年12月13日至1945年8月15日》,作者:經盛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5,ISBN 7801905822, 9787801905826,第473頁,「1939年10月日方當局同意偽「維新政府」,在南京中山東路勵志社原址成立「綏靖軍官學校」,培養綏靖軍中、下級軍官,任援道兼任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