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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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中国江蘇省南京市 |
坐标 | 32°2′40.884″N 118°47′47.252″E / 32.04469000°N 118.79645889°E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46年-1947年 |
编号 | 4-247 |
认定时间 | 1996年 |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是纪念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于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间在南京与国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专题性纪念馆,位于南京市长江路东端梅园新村街道。纪念馆包括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共南京谈判史料陈列馆、周恩来铜像和周恩来图书馆。纪念馆筹建于1954年,1977年正式开馆,由杨尚昆题写馆名。1990年1月8日,史料陈列馆开馆。1990年7月1日,周恩来铜像落成。1998年2月21日,周恩来图书馆开馆。
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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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馆大门和杨尚昆题写的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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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谈判期间周恩来和董必武乘坐过的克利斯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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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周恩来在梅园新村17号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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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走出梅园新村17号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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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周恩来邓颖超夫妇在梅园新村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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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16日,周恩来在梅园新村30号召开记者会,宣布中共代表团将撤回延安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书籍
- 南京简志. : 823.
- 网页
-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新华报业网. [2009-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06).
- 梅园新村纪念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9-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15).
- 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江苏旅游信息网. [2009-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