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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Wetrace/Talk存檔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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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M

話說你對那 個討論到底是什麼態度啊,是想藉機會反過來攻擊追跡未來嗎?我最開始關掉而不是幫他移一部分原因就是對這麼扔下話不說清楚的有意見,想讓他換地方重發的時 候至少說清楚。結果你還有興趣繼續討論,然後說的話比他本人還多。後面我就沒興趣看了,又扯上蘇州宇文宙武什麼事了(這個不用回答)……Liangent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06:19 (UTC)


管理員好,

  1. 客棧的討論,12/28,無論是FLG編輯爭議、追跡未來指控,其實都不是在下所發起的。
    1. 在下原先就在FLG條目討論頁溝通,是蘇州涉及3RR後他才到客棧發起討論[1]
    2. 上述討論過程中,追跡未來突然跳出來,丟出一句話要范管理員自清。在下也感到莫名其妙,當下與Antigng陸續回應追跡未來。後來在下將原討論串「分出子串」並加上「子標題」。
  2. 在下無意「為反擊而反擊」追跡未來,在下列出他的編輯爭議過程,是因為他指控范管理員--而2次封禁紀錄涉及他與在下的編輯爭議,在下依照回憶比對列出來,希望協助澄清、還原事實--證明:「追跡未來的編輯違反方針,才被范封禁」。
  3. 您 最初「關閉討論」的用意,在下當時不很明白。因為那段新討論,是追跡未來在FLG討論串自己突然跳出來指控范,前面的近因,是蘇州宇文宙武跟在下發生編輯 爭議,在下給范管理員留言請求關注協調、並認為蘇州3RR,蘇州就說「我是拉偏架」,言下之意,他對范管理員可能有些看法。
  4. 在下把討論串複製到「互助客棧/其他」之後(依照您的建議改到其他地方)。在下邀請蘇州來發言,是因為他之前也因為FLG條目爭議、違反文明方針被范管理員封禁,但他曾公開道歉--范管理員也解禁(亦即他當時認同范管理員的裁斷)。而這次也是因為蘇州質疑「拉偏架」,才有追跡未來跳出來指控。因此,在下邀請蘇州來提供意見,認為有助於釐清。
  5. 後來,在下當晚(12/28)於客棧繼續發言邀請「追跡未來」,是因為認為他這樣無依據又不合理指控,實在太傷人。而追跡未來,於在下Wetrace還原列出他之前被范兩次封禁的過程之後,他就不再來客棧回應---在下當時於氣頭上,因此幾次留言、邀請他解釋清楚。----'當晚幾次留言後,在下冷靜冷靜,也就不再去客棧該討論串繼續留言了。'至今(1/1)近四天,在下都未在該留言串[2]繼續多做發言。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1日 (五) 07:00 (UTC)
(~)補充--追跡未來「管理員收利益包庇...」、或蘇州「拉偏架」等說法,讓在下有些氣憤。
  1. 因 為在下加入維基兩年多,被一些用戶潑墨貼標籤;而在編輯敏感議題、人權議題條目時,有些管理員會不想碰。但范管理員是比較願意依照方針介入協調管理的其中 一位,不是每次都對在下有利、有時候范管理員也沒回應在下,但在下從過程中至少逐漸重拾對大陸籍管理員的信任感,尊重其判斷、尊重其選擇。
  2. 追跡未來的說法,形同要求管理員「執行中共的價值觀」、甚至說是「包庇犯罪」;這猶如在給管理員施加莫名其妙的壓力與聯想...因此在下當時相當氣憤。花了相當時間,去找出追跡未來被封禁的過程,希望以此為范管理員澄清,並避免形成「寒蟬效應」。
  3. 追跡未來2014年下半年註冊,但回顧初期及最近編輯與談話態度,完全不像新手。
  4. 在下不想去反擊哪個用戶,在下也未曾主動去向哪個用戶發難。只是編輯中,遇到了問題與爭議,就溝通、就澄清。
謝謝您,2016新年快樂。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1日 (五) 07:26 (UTC)

法輪功 IP 用戶

那人很大機會是那名被永久停板的人吧。--Foamposite留言) 2016年1月1日 (五) 17:29 (UTC)

謝謝@Foamposite參與關注與意見。一些用戶似乎往那方向想,但也許還有「其他可能」...在下的觀察吧。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2日 (六) 12:40 (UTC)

您好,這次不用你提醒,我已創編DYK中華民國保衛台灣紀念章[3],你可再繼續補充內容與來源,2016新年快樂。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1月15日 (五) 18:42 (UTC)

關於DYK

抱歉,翻譯選票還是子彈的時候沒有翻好,害閣下連帶被罵了。--KOKUYO留言) 2016年1月17日 (日) 13:05 (UTC)

誠邀閣下協助擴充彼得·達林條目

本人巡查時剛發現此條目,現誠邀閣下擴充,謝謝。--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6年1月21日 (四) 03:00 (UTC)

感謝@Billytanghh邀請,在下今天時間較緊,先抽點時間來做基本維基化。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21日 (四) 03:09 (UTC)

回復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etrace。您在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Nbfreeh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2月1日 (一) 09:27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感謝關心我的投票,祝愉快!--Nbfreeh 2016年2月1日 (一) 09:27 (UTC)

謝謝@Nbfreeh,未來辛苦了。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2月1日 (一) 10:39 (UTC)
補充問題已回答,謝謝閣下關心與支持。祝愉快!--Nbfreeh 2016年2月5日 (五) 04:19 (UTC)

給您一個星章!

反破壞星章
新年快樂!祝願閣下及家人身體健康,多賺錢,工作愉快! 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7日 (日) 11:49 (UTC)

請問編輯維基百科的問題

想請問如何正確編輯維基百科? 您認為一個維基百科的用戶應如何面對資深用戶對自己所做的貢獻進行不合理的懷疑? --乂又叉留言) 2016年2月8日 (一) 14:08 (UTC)

Re:

WP:UNDUE。-Mys_721tx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06:13 (UTC)

WP:UNDUE。-Mys_721tx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06:39 (UTC)
普京觀點為少數第一手來源,不應放入條目中。
雕像的建立和拆除應同時放入與蘇聯個人崇拜相關的條目中。-Mys_721tx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06:47 (UTC)
普京對列寧的看法是其個人的。將其放入列寧條目中的行為把一少數看法偽造成多數看法。-Mys_721tx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09:09 (UTC)
並不能改變該看法的性質。-Mys_721tx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16:33 (UTC)
內部會議發言。-Mys_721tx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6:34 (UTC)

中國人權法草案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中國人權法草案」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Bigtete留言) 2016年3月3日 (四) 21:24 (UTC)

注意到您關心與中國人權相關的條目,此頁面並沒有文獻,內容也不全,如您有時間,希望能幫助加以完善。小蓮莊處士 2016年3月19日 (六) 15:05 (UTC)

(:)回應-謝謝@Marvin_2009邀請,在下時間比較緊。應該會把時間先放在重要的人權條目上,稍有餘裕才會去改善此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3月20日 (日) 03:17 (UTC)

2016年4月 封禁申訴

由於法輪功,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回退不過三原則,您已被禁止31小時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戶討論頁加入{{封禁申訴}}並說明您申訴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Jimmy Xu 2016年4月4日 (一) 22:50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管理員好,追跡未來3RR,但在下沒有構成3RR,請求解封。Wetrace四次編輯說明如下方說明,兩次是「附理由回退」及邀請對方討論,兩次是「不涉回退的分別新增可靠來源補充內容」--而且兩次新增內容都不同(不知何以,詳細理由無法在申訴格子中顯現,因此在討論頁下方進行說明,請管理員移駕閱讀。)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閣下雖然做出了很多解釋,但很遺憾,所謂的「附理由回退」和「增加補充內容-並未回退」在實質上都已經構成了對原編輯的回退,請注意關於回退的相關解釋,其中明確提到了關「撤銷任何一處更改都是回退」。還請閣下遇到類似情況及時提請條目保護並保持冷靜,以避免此類不必要且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再次發生。祝編安。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5日 (二) 00:34 (UTC)
  1. 前兩次回退圖片:第二次第二次是刪除對方圖片,理由是合理比重、並請對方提出相對應來源搭配,畢竟可靠來源是維基方針。在下同時也給對方討論頁留言,建議彼此別回退,先討論交流。
  2. 在下不想跟對方編輯戰,但留言建議彼此討論都未獲回應;當對方都不理但對方又堅持保留原圖片方式,在下因此自行查閱並增加對應文字及可靠來源,
  3. 所以,後兩次在下並未回退圖片,而是自增可靠來源搭配。第三次增加路透社/香港媒體報導第四次增加另一則香港媒體報導。但兩次都遭追跡未來無理由回退(刪除453字元刪除1800字元),在下也到其個人討論頁留言,但在下留言遭刪除、對方無任何回應。

結論:Wetrace四次編輯,兩次是「附理由回退」,兩次是「增加補充內容-並未回退」,並無構成3RR。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4日 (一) 23:12 (UTC)

@霧島聖您好,麻煩您再檢視,在下第三次編輯增加路透社/香港媒體報導完全沒有回退任何內容、也沒刪除圖片,沒有涉及您引用方針文字「撤銷任何一處更改都是回退」,因此這次編輯絕對沒有回退的問題(也就不構成3RR),您可比對第二次。何況對方無理由刪除可靠來源,在下第四次增加內容也跟第三次不同、甚至對圖說的修改都不同,請您比對一下。在下只是補充而已。從過程中,在下沒有編輯戰的意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0:40 (UTC)
[對於您的這次編輯行為],非常遺憾,閣下的這次編輯覆蓋掉了原有的圖片。這裏暫且當做這是閣下的一次編輯疏忽,但實際上這已經構成了回退行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5日 (二) 00:51 (UTC)
@霧島聖您好,在下「並未覆蓋圖片」,請您再看一下,只是搭配添加可靠來源搭配文字,對方新增兩張圖片全部都在[4],確實未撤銷也未覆蓋任何內容,是建設性的編輯。如果以您前述標準來看,您說第四次編輯涉及回退,那在下還可理解(但方針舉的例子是刪除句子被恢復,任何一處的解釋其實有討論空間);但第三次確不應定義為回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0:53 (UTC)
原 有編輯當中,圖片的位置、尺寸、說明已經全部被更改,在拒絕封禁所引用的連結當中有明確提及,「如果某人刪除了一個句子,你又把那個句子重新寫上,就是一 次回退,不論刪除那個句子的人還做了什麼其他修改,不論你在改回的同時還做了什麼,也不論在這之中有沒有其他人修改過該頁面。」閣下雖然將圖片換了一個位 置重新放回,但圖片說明的意思大相逕庭,尺寸明顯變化。同時閣下在編輯當中無理由地指責圖片中的人物為受他人致使,這也涉嫌了原創研究。「建設性的編輯」 一類的評價並不適合自稱,煩請注意。綜上所述,閣下的行為已經涉嫌了回退。--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5日 (二) 01:06 (UTC)
@霧島聖您好,謝謝您耐心討論,
  1. 圖片中的男子身上穿的是香港青年關愛協會的制服,並非原創研究,您可閱讀該條目內容;對於青關會如何定義可以討論。如果這樣,那追跡未來豈非原創研究,那張照片就一個大伯,看的出來什麼?還是在下注意到他身上外套的標記才發現是青關會。
  2. 圖 片尺寸變化,是正當編輯。因為該兩張原來的尺寸太大了(一張大伯個人照版面非常大),考慮不同圖片數量的合理比重,在下因此將兩張縮小,以尋求共識,「這 並非回退」,我沒有重新寫上什麼;如果依照這樣定義,可能未來用戶間彼此修改都算是回退了。更何況,對方完全都不討論也不回應。
  3. 圖片位置變化,是因為「在下增加可靠來源段落」,而對方照片是青關會活動,自當搭配對應添加來源的段落。這完全非出於回退的意圖與定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1:12 (UTC)
對 方不討論的正確應對方法應該是提請保護頁面和在討論頁開新的討論串,而絕非以暴制暴一樣的打編輯戰,更不是自作主張地對條目內容進行整理,這只會加深誤會 引爆矛盾。很遺憾,請求保護頁面當中並沒有閣下的留言。閣下可以利用這31個小時仔細整理論點論據,期待在該條目的討論頁當中看到閣下的發言和討論。--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5日 (二) 01:20 (UTC)
@霧島聖您好,在下贊同您非「以暴制暴」,在下正是基於這出發點,才有後續編輯:
  1. 在下沒提請條目保護,是因為,跟對方溝通未果之後,在下就直接用新增其他內容「補充」而非回退,以避免編輯戰。
  2. 您說「期待在該條目的討論頁當中看到閣下的發言和討論」---在下沒在條目討論頁留言,是因為基於禮貌,因此在下到對方討論頁留言。在下一共留言了五次[5]!邀請對方討論、建議彼此不要回退、當新增補充被刪除在下也留言相詢。但對方沒有任何回應,甚至刪除在下留言。在下過程中還有在等待對方回應,催促後未果救自己處理;但對方是很快無理由回退在下編輯,顯示對方不是沒有時間而是不回應。
  3. 維基百科人人都是「自作主張」在編輯,在下引用可靠來源編輯補充,仍被對方無理由回退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1:25 (UTC)
別人犯錯不是自己犯錯的理由,這句話與君共勉。溝通未果更應該去申請保護頁面。對閣下的封禁我深表遺憾,我們條目討論頁再見。--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5日 (二) 01:27 (UTC)
@霧島聖您好,在下贊同「別人犯錯不是自己犯錯的理由」。
  1. 但請問第三次編輯究竟有什麼錯呢?對條目討論,可以在條目討論頁、個人討論頁、互助客棧,只是在下選擇個人討論頁。在下很明顯的在避開對方的編輯戰,而在自己新增補充。
  2. 在下後面兩次編輯,並無回退意圖,就是刻意不參與編輯戰,也未刪除圖片。因此才沒有去申請條目保護。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1:30 (UTC)

第 三筆編輯存在的問題在上面已經指出了,雖然看起來沒有刪除圖片,但由於原本編輯已經被覆蓋且原編輯意圖已經被徹底消除,所以實際上還是構成了回退。希望閣 下能自己保持冷靜,解決問題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種,抱住其中一種不放很容易出問題,很遺憾這次還是出了問題。最後,這次問題的相關討論我們到條目討論頁繼續 進行。祝編安。--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5日 (二) 01:36 (UTC)
很謝謝@霧島聖耐心回覆。
  1. 但是在下無法接受第三次的回退定義,在下添加段落內容,圖片自然就該放到對應段落處,而且也仍在同一區塊。這樣對回退的定義實在過廣。
  2. (補充說明for@霧島聖) 您上面提到「編輯已經被覆蓋且原編輯意圖已經被徹底消除」,實際上在下並未覆蓋,也未「徹底消除」對方增加圖片,在下建設性補充圖片的對應內容;如果您認 為這樣「有消除」,那也是因為「可靠來源中對照片中青關會的事實性陳述」所致。這無關回退,否則大量條目中的建設性編輯都可能涉及回退。
  3. 回退是指「恢復原內容」,而非「編輯意圖」。這是在下的理解。
  4. 在下尊敬您的貢獻,您的決定不影響在下對您的評價,但在您這一點判斷,在下確實無法接受。
  5. 在下已花兩個多小時說明,爭取解封「31小時的封禁」,問題不在這時間,而在於釐清對編輯合理性的定義。很謝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1:41 (UTC)
@霧島聖,無論結果如何,都謝謝您承擔管理,並基於您對方針的理解,善意溝通指教。再次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3:43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管理員好,在下第三次編輯增加路透社/香港媒體報導(連結見下),完全沒有回退任何內容、也沒刪除圖片,只是新增可靠來源段落,並讓圖片對應在文字段落。,因此這次編輯絕對沒有回退的問題,不構成3RR。在下已花兩個多小時說明,爭取解封「31小時的封禁」,問題不在這時間,而在於釐清對編輯合理性的定義。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第三次編輯沒問題,希望您遇到類似情況時最好不要硬碰硬。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6年4月5日 (二) 13:18 (UTC)

第三次編輯增加路透社/香港媒體報導

乖乖的等吧!闡釋那麼多理由有何用,真替閣下嘆一口氣。--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5日 (二) 02:07 (UTC)
謝謝@小躍
  1. 在下只是覺得,需要釐清相關編輯及回退的定義,否則以後「補充及調整內容的建設性編輯」都可能被解釋成「回退」;況且,霧島聖管理員後來說那是「涉嫌了回退」,在下認為那不是回退。
  2. 方針應採實質個案判斷的,這次被判定3RR,在下真的是第一次見到(也許在下孤陋寡聞)。每位管理員對方針有不同理解,在下希望能釐清;這是在下覺得應該做的,至於每位管理員怎麼想,在下也只能盡量說明交流。
  3. 過程比結果重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2:13 (UTC)
@小躍,在下從前面的編輯爭議、一直到封禁申訴,都在用心用理的對待,在下以為這是維基用戶參與的社群義務。有的用戶(例如追跡未來)在編輯爭議時拒絕溝通、不回應,在下也只能盡量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2:20 (UTC)
所謂3RR的規定,並非是在於卡死「不得回退三次」,而是在於以一個認真的態度面對編輯爭議。建議您日後在遇到此類情況時先在討論頁陳述清楚理由。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4月5日 (二) 03:09 (UTC)
謝謝@Lnnocentius的指教,在下贊同您的看法。
  1. 如 上面回答霧島聖管理員,在下基於禮貌於對方討論頁留言共五次,對方一次都沒有回應,並刪除在下留言。因為在下覺得用戶間看法不同,先到對個人討論頁善意溝 通,實務上討論,也常在客棧、個人討論頁進行,何況這次爭議前面也只在兩人之間。在以往及這次編輯爭議中,在下不敢說自己都對(人都會錯),但在下通常是 很認真說明理由的一方。
  2. 就 是因為對方都不回應,在下不願編輯戰,在回退兩次後;在下乾脆自行兩次補充可靠來源,也只是把對方圖片搭配新增可靠來源文字段落,並未刪除圖片、並考慮合 理比重將過大的圖片縮小搭配段落(這並未重複前面,是搭配可靠來源判斷後的建設性編輯),但在下這樣編輯被認定是回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5日 (二) 03:18 (UTC)

謝謝幾位管理員的時間

謝謝幾位管理員,很高興能被解封,但從中,在下學到了寶貴的經驗;讓各位花這許多時間,很謝謝!抱歉這幾天工作忙,現在才留言致意:

  1. 謝謝@管理員自行主動介入保護條目,讓各方先冷靜。
  2. 謝謝@Jimmy Xu管理員,調整為「半保護」讓條目能盡可能讓大家編輯;並封禁了雙方,迫使雙方冷靜。謝謝@霧島聖管理員花時間審查在下的申訴,雖然維持封禁決定;儘管在下不認為自己3RR,但那樣的編輯紀錄看起來容易以為3RR,管理員也很難花時間去細部釐清爭議,而霧島聖也花了不少時間一一與在下溝通、勸說、分享遇到編輯爭議的處理心態。
  3. 謝謝@小躍留言勸說鼓勵。
  4. 謝謝@Lanwi1管理員,在第二次申訴中,願意花時間再去釐清「在下申訴理由」,並誠懇的勸說提醒遇到爭議編輯的溝通方式。
  5. 想到各位管理員的付出,在下也從中學到,避免「複雜式混雜編輯--難以判斷是否構成回退/花費管理員時間進行困難裁斷」、「盡量在條目頁溝通」讓更多用戶及管理員能容易瞭解「爭議狀況及進度」、「遇到類似編輯戰,無法勸說對方,早些請求條目保護」讓經驗較豐富的管理員斟酌。
希望自己學到的這些社群互動等編輯心得,未來能分享給新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7日 (四) 14:55 (UTC)

回復

抱歉,回復晚了....兩個詞都是一個意思,-隨便留一個即可。至於留那一個就無所謂了,但是詞語反覆重疊,繞口令是不行滴。-飛賊燕子留言) 2016年4月6日 (三) 04:10 (UTC)

謝謝@飞贼燕子的回覆與意見,在下會再調整。在下這兩天工作忙,沒什麼上維基,較晚回覆您:
  1. 之前兩個並列,是因為不想跟Jsjsjs1111編輯戰,所以乾脆兩個並列。
  2. 在下以為,鎮壓感覺上比較是「大規模一次性/短期間」(六四),迫害感覺上比較是「也包括個案上」意義比較廣涵一些/而且在宗教或「信仰」上常被使用。
  3. 以前閱讀的第三方文獻,兩個詞都有用,但在下印象中,「迫害」確實是比較多、也常在正式性文件出現,英文條目也使用persecution,當初是其他用戶比照英文維基建立子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7日 (四) 15:00 (UTC)

請勿騷擾

說過多少遍,不要再ping我,你有沒有聽懂?你想幹什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22日 (五) 07:05 (UTC)

wikitable

請不要在投票區使用wikitable,以免版面混亂、影響計票(下方的投票會從1開始計數)--Kegns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10:10 (UTC)

@Kegns您好,謝謝提醒並協助修正,在下疏忽了。剛剛在外面交通車上,所以未能儘快處理,看到您已完成修正。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0:49 (UTC)

粗體、大字號、下劃線

容易令不熟知的編輯產生反感,同時也會造成不恰當的誇張語氣。

耐心的編輯總能夠通過仔細跟蹤討論得出正確結果的。

夾雜私貨:推薦您使用正版熒光筆標記重要內容。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04:52 (UTC)

感謝@BluedeckAntigng兩 位的理性的建議及資訊,(1)由於感到「程序突襲上不公」,為避免社群忽略重要事實爭議,因此劃線、放大字「重點」(感謝Bluedeck提供「螢光 筆」!!會善用,看起來舒服多了)(2)由於看到離譜的過程及荒謬指控,有一點生氣,所以語氣也帶點「氣」。(3)在下目前外出開會中,晚些會利用時間去 調整留言。未來有不足處,還請兩位指教提醒。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06:14 (UTC)

已調整,感謝@BluedeckAntigng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09:11 (UTC)

閣下最近的編輯

閣下這筆編輯似乎放在相關條目討論頁會更好,這個頁面是管理員卸任投票,因多從管理員本身是否遵守規則來論述說明,切勿跑題。--4Li 2016年4月24日 (日) 05:24 (UTC)

@李4,謝謝建議,主要是為了回應蘇州所謂「不中立內容」的說法。Miao233跟在下的對話中,已有所釐清,在下不打算多談這些,盡量回歸管理員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5日 (一) 02:23 (UTC)

Re

您好,現在才知道您不喜歡「親法輪功」一詞,且認為它是個標籤,在此向您道歉。-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於 2016年4月28日 (四) 12:16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您 好,您言重了,您別介意。在下不喜歡蘇州及少數用戶這樣區分用戶的立場、貼標籤等等,尤其其意圖並非為純粹討論,這樣的區分與標籤若在社群成風,可能給一 些用戶帶來安全隱患;在下於臺灣,沒什麼顧慮,但其他人就不同。在下於臺灣閱讀大量的國際人權資料,跟大陸官方資料當然差很多(連Google搜尋所呈現 結果都差很多),編寫出來的東西也會差很多,在下沒辦法昧著良心編寫這些條目。當然,法輪功跟中共,在我眼中,前者比後者實在好太多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12:22 (UTC)

無題

看來你也明白這個罷免案水有多深了,在下也無需多言了。--4Li 2016年4月29日 (五) 04:04 (UTC)

啤酒送給您!

感謝您支持美國陸軍人力暨後備事務助理部長的新條目推薦。 肥羊翻譯機 留言貢獻 2016年5月4日 (三) 00:45 (UTC)

起司漢堡送給您!

感謝您支持美國陸軍助理部長的新條目推薦。 肥羊翻譯機 留言貢獻 2016年5月7日 (六) 18:05 (UTC)

Re:Jsjsjs1111移除大量條目的來源

我認為有問題。--Lanwi1(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15:55 (UTC)

@Lanwi1,感謝您提供意見。今天加班很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9日 (一) 15:58 (UTC)

整體回應

  1. 到現在為止,我說的所有的不當行為,均與閣下無關。
  2. 我認可您對追跡未來的部分建議。
  3. 我反感幾乎一切文革手段,這也是我在范的解任案開始投票後,沒有表態支持部分解任理據的原因。
  4. 我對閣下宣揚自己的信仰沒有看法,但不支持您把一切都和「配合中共打壓。。。」聯繫在一起。

祝編輯愉快。--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5日 (三) 06:08 (UTC)

(:)回應--
  1. 謝謝@Galaxyharrylion的說明,在下也調整了在追跡未來討論頁的發言。
  2. 維基百科並非用以宣揚任何信仰,在下只是基於人權角度記述相關議題,但被個別用戶持續貼標籤、扣帽子;有些個別用戶確實公然施壓要審查內容,也許配合中共、也許是其個人看法。但謝謝您的建議,在下會留意。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5日 (三) 06:16 (UTC)

Re

您好。以下是本人對有關資料的看法。

  • 追查國際是親法輪功組織,個人認為不是可靠來源。
  • 路透社的報道沒有直接提及青關會與610辦的關係。
  • 法廣那篇報道是引述「香港蘋果日報引述法輪功辦的大紀元網站報導」,大紀元又是親法輪功的,個人認為不能當可靠來源使用。
  • 熱血時報那篇報道指「深圳的反邪教協會與關愛協會,設於同一辦公樓內」,不能以此推論出青關會與610辦的關係。

以上。--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WP:NRC 2016年6月10日 (五) 01:37 (UTC)

特色條目評選

Wetrace,你好!我推薦了條目「柳永」參加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不知Wetrace可有興趣加以評審,給予意見?祝編輯快樂!Queensroad留言) 2016年6月10日 (五) 07:27 (UTC)

謝謝Wetrace的寶貴意見和勉勵!Queensroad留言) 2016年6月11日 (六) 01:05 (UTC)

@Queensroad您客氣了,謝謝您們持續高質量貢獻維基百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1日 (六) 01:47 (UTC)

給您的泡沫紅茶!

之前您封禁期間,在下給您些勸告。管理員既然已解封,也恭喜您參與編輯。不過,還是要提醒您,
  1. 記得並落實您的承諾
  2. 切勿另使用傀儡帳戶編輯。雖然您已解封,其他用戶不會直接以「封禁中」為理由來申請CU查核;但您的解封,是管理員特別考量您的承諾而為之,萬一您使用傀儡,恐怕會受到較嚴重的處分。也等於違背您主帳號的承諾。
  3. 若遇到守望者愛孟,請幫在下問候他,祝福他一切都好。也祝福您!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0日 (五) 11:23 (UTC)


RE

恩,好的,我已經用QQ告訴了愛孟,愛孟說他很好,若能解封,一定會回來編輯。--追跡未來 2016年6月10日 (五) 12:16 (UTC)

收到您的回覆了。祝好,務必記得勿使用傀儡,然後請記住您的解封承諾。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7日 (五) 11:05 (UTC)

re:

饒了我吧,現在是考試周,不想看那麼長的討論。--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3日 (一) 03:57 (UTC)

2016年6月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討論什麼我現在沒有時間管,但是一定一定一定不要打編輯戰。--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4日 (二) 13:40 (UTC)

@Antigng您好,在下在條目保護請求有寫剛剛編輯爭議的過程[6],謝謝;在下正是不願編輯戰,主動向對方溝通,但沒有獲交流回應。彼此冷靜也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4日 (二) 13:43 (UTC)

法輪功

反對=/=鎮壓。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是講中國共產黨對法輪功的迫害行為。不能把所有反對法輪功的組織、行為寫在裏面。Tai8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11:16 (UTC)


re:

從enWP cult的定義來講,"a cult is a religious or social group with socially deviant or novel beliefs and practices.",重點不是邪不邪,而是這種信仰是否新奇/離奇。--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11:33 (UTC)

現在相關用戶已經在討論問題了。如果再打編輯戰保護也不遲。--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11:38 (UTC)

互助客棧上關於法輪功媒體的那個投票

(:)回應 我是這樣想的:

  • 大多數大陸人都會毫無疑問地認為法輪功是邪教,因為共產黨的宣傳和教育就是告訴大家「法輪功是邪教」。不翻牆的話就難以意識到其中的問題,有時候翻過去也意識不到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問題就容易變成:一個「邪教」辦的媒體怎麼可能可靠?
  • 也就是說,開始討論之前就已經有人對法輪功有偏見了,雖然沒明確說出來,但是潛意識裏面會有這個東西(至少我自己是這樣)。討論基督徒的媒體是否可靠時,應該不會有這種偏見,因為多數人不會把基督教當作邪教。討論伊斯蘭國的媒體也好說,畢竟伊斯蘭國是公認的恐怖組織。
  • 至於法輪功修煉者的思想、主張、觀點「輪子的智商」(我覺得最接近自己想法的描述,雖然是個貶義詞)如何,那是另一個問題。但是這也影響了對可靠性的判斷——大陸內法輪功人士的宣傳材料和宣傳方法,以及網上「輪子媒體報道了xxxxxx,不符合事實」都加深了這種偏見——「不靠譜」。
  • 估計有人不清楚法輪功與法輪功媒體的關係,會把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還有人民報希望之聲,blahblah)當作是法輪功組織自己開的媒體。法輪功都「邪教」、「不靠譜」了,法輪功「官方」的媒體自然也不靠譜了。
  • 中國共產黨搞的媒體審查(還有令人心神不寧的造假)當然很嚴重,如果意識不到這一點,「官媒」當然可靠,官方、專業、權威嘛(反正也不知道台灣媒體亂象是什麼)。但是現在要討論的目標不是法輪功媒體嗎?
  • Wikipedia talk:可靠來源里關於中共黨媒的討論也是個大長串……
  • 中國言論審查和黨媒宣傳深入人心,不僅從信息層面上修理你,還從思考的層面上修理你——說實話,接觸維基百科之前,我天真地認為美國、中華民國(1949年就滅亡了,現在是「台灣省」)的某些人、國際人權組織等批評共產黨(批評共產黨攻擊FLG)的組織都是國際反華勢力。這就是審查、宣傳和愛國主義教育的結果。

所以想看看問題是不是出在這裏。可惜我的思維能力不夠,表達也不太好。討論時閣下提到的一些事實我也知道,就是表達不出來。--<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6月18日 (六) 17:07 (UTC)

(!)意見-謝謝@Vjudge1,在下後來想想,似乎也是個思考方向,因此在下自行刪除了留言;現在看到您上述說明,更瞭解了。不過,純粹討論之外,個人以為用「投票」似乎不很恰當,因為投票往往有個目的。謝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8日 (六) 21:43 (UTC)


(自加標題)編輯爭議提醒

您似乎在「天安門自焚事件」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Naughty Jeffrey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15:42 (UTC)

邀請您參加第十四次動員令

第十四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四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四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Wetrace/Talk存檔 2016您好: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第十四次動員令將在2016年7月2日至9月4日期間舉行,目的為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現誠邀閣下參與,共襄盛舉。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四次動員令主頁,您也可以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參加動員令前,請先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用戶可在即日起報名)。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三類。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中動員令的主題包括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南營國家女性人物,而小動員令的主題則包括環境學理、文物遺產經濟學理。

希望各位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能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查詢聯繫),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邀請您的維基人是: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16年6月28日 (二) 06:05 (UTC)


Re

抱歉這麼久才回復。

  1. 法律類我拿過拓荒特別貢獻獎,所以這類條目我還是會寫,會對得起這個獎,就像另外影視和氣象類的拓荒特別貢獻獎一樣。畢竟這些類別我不寫,好像也沒人寫。
  2. 我個人立場上希望能夠自行決定要寫的條目,不會怎麼去尋求建議,譯優特的根本原因是這些條目相對穩定,譯完後還需要修修補補的可能性比較小,可以馬上把精力投入別的條目。--7留言) 2016年7月2日 (六) 14:32 (UTC)

Re

您好,編輯爭議,請見條目討論頁、客棧都有說明(link見條目討論頁)。之前提過理由例如第一手非第三方來源、以及分類不當等。歡迎您在討論中提出實質理由來交流切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6:53 (UTC) 什麼都可以討論,但請不要無禮刪除別人編輯,這是破壞行為,謝謝。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6:55 (UTC)

您好,並非無理刪除。Marvin刪除是有理由(第一手非第三方來源)的編輯爭議。已經知會您在條目討論頁、客棧有相關討論。您要重複前面的編輯,應當提出實質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6:57 (UTC)
您好,其他用戶已多次於編輯理由、條目討論頁、您個人討論頁,都已提醒您先參與討論。建議您先看前面的討論過程,並提出您的實質見解,而不宜採取編輯戰作法。拒絕參與討論而無理由編輯,可能才是破壞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0 (UTC)
刪除緊扣條目的可靠來源內容才是破壞,例如您和Marvin2009目前正在進行的編輯。One jar ball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1 (UTC)
@One jar ball您好,您添加新華社來源,是非第三方來源(Marvin前面也刪除多個FLG網站非第三方來源,但被您一再恢復),而且新華社來源中也沒提到發正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7:33 (UTC)
由於發正念長期編輯戰,之前已於WP:VIP警告,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6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Antigng管理員您好,7/9起 IP用戶沒理由恢復被其他用戶依據方針(非第三方來源)所刪除內容,One jar ball也添加之前被刪除內容。
  1. 依據WP:編輯戰:「如果另一用戶有充足的理由反對此項更改,他們可以採取回退行動。這就是所謂的更新,回退,討論(BRD)循環,而非編輯戰。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
  2. Antigng管理員您在WP:VIP處理Jsjsjs1111時確曾提醒"另一方"說「涉事另一方,未突破3rr限制,即使遠遠低於該限制,不等於行為可以接受」。
    1. 在下事後也主動留言回應---「管理員好,謝謝您的提醒警示。在下於「分類」回退時,第二次才附上實質理由,應早些提出,而且仍宜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詢問(儘管Js1素來不回應在下的討論)。」
    2. 今天的編輯中,在下昨天就在條目討論頁留言提醒,今天並持續提醒、邀請對方參與條目討論(對方回退之內容,在前面已經有許多討論)。您善意警告,在下認知的是過程中要依循方針持續溝通,儘管過程中可以再多些耐心,但並非有意違犯您的警告。
    3. 7/9,在下先在條目討論頁留言提醒引導注意客棧也有討論,7/10在下也在其個人討論頁3次留言說明,在下編輯理由也持續提醒對方,請參閱前面用戶在條目討論頁、客棧的討論,並以實質理由討論。
  3. One jar ball方面
    1. One jar ball在最後一次編輯理由說,他在條目討論頁有發言15:00,但那是在14:59才"第一次留言",且內容無實質理由--只說他添加可靠來源被刪除-但那實際上是新華網的非第三方來源。
    2. One jar ball說他「每次編輯都有編輯摘要」--與事實不符---但是One jar ball兩天四次"全部回退"時只有兩次提編輯理由「破壞者無理刪除有正規來源腳註的內容」、「恢復不合理被刪除內容」(沒實質理由)---但這些內容,前面已有其他用戶討論了幾天,One jar ball也不顧其他用戶已表明被刪除內容是"非第三方的第一手來源"。
    3. One jar ball又在稱管理員偏袒,聲稱"查看了不少討論和處理之後發現,管理員Antigng有刻意保護法輪功的傾向"。---One jar ball在遭封禁後的極短時間內提申訴,如何能"查看了不少討論和處理"?令人想起幾位用戶的熟悉用語。
    4. 在下理解並尊重管理員在處理敏感性條目的難處與辛苦。部分用戶在一些條目以編輯戰手段,過程中拒絕溝通、拒絕參與實質討論,當被管理員封禁或導致條目被保護,這些用戶卻又稱管理員偏袒,是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4. 希望管理員能考量:Wetrace積極參與討論溝通、引導對方閱讀前面的討論,但相對地One jar ball兩天來拒絕參與前面的討論,而堅持不斷回退。
    1. 此條目有多位用戶,無理由回退條目三次;在下今日回退3次,但過程中持續邀請溝通、提醒參與建設性的討論。並非有意參與編輯戰,卻因此被封禁、甚至與"不參與條目討論的對方"都長達一週。
    2. 在下理解並尊重管理員在處理敏感性條目的難處,近來管理員還經受些無根據的"偏袒指控"。仍請盼管理員能綜合斟酌,謝謝管理員的辛苦費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7:29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如User:Antigng所述。
  處理人:Lakokat 2016年7月10日 (日) 14:18 (UTC)
你覺得「Wetrace積極參與討論溝通、引導對方閱讀前面的討論」而「此條目有多位用戶,無理由回退條目三次」、「One jar ball兩天來拒絕參與前面的討論,而堅持不斷回退。」,所以「今日回退3次」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這種看法並不正確。事實上,在編輯戰雙方中,只要有一方停手,編輯戰就不會進行下去。哪怕是對方不願意溝通,不善於溝通,那也應該通過溝通解決問題,「回退3次」的行為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對條目本身還有害處。--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9:09 (UTC)
@Antigng,很謝謝您的回應與指導。一般情況如此,在下很贊同,編輯戰也確實無助條目改善。
  1. 儘管在這類敏感條目情況,在下仍有些疑惑,若對方堅持而不溝通、或無實質理由,是否就等同以編輯戰達成目的?第三方願意介入者又少,一旦介入,就被某些用戶貼標籤。------這次的情況,不是爭議剛發生就編輯戰;而是因為 在此之前,多日來已有人提出討論及理由(客棧、條目頁),One jar ball的編輯是延續前面用戶,相關爭議應先閱讀討論頁,且One Jar Ball是"大回退"(一次回退涉及多項已討論的爭議),因此在下請One jar ball先看看、提具體理由,並不過份。
  2. 不過,以後在下會多些耐心調整,依照您的建議嘗試看看。也希望在這樣的溝通過程中,有更多管理員能像您一樣依照方針、合理評估雙方溝通誠意。(日前FLG條目Jsjsjs1111無理由添加中立模板,在下就不想打編輯戰、而默默投入改善條目,只是突然跑出一位IP與他編輯戰。)
  3. 在下自己認為,不應封禁一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9:33 (UTC)
維基百科沒有最後期限,「以編輯戰達成目的」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如果某位用戶明確表示把「編輯戰」當成「打戰」,那麼這種行為屬於WP:GAME。--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9:37 (UTC)
謝謝Antigng的分享,在下會嘗試您的建議來調整。儘管在下覺得,One jar Ball反覆堅持放入第一手非第三方來源有明知故為的高度嫌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9:42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先感謝Antigng、Lakokat管理員花費時間處理在下的編輯及申訴,也謝謝Antigng在上面的交流指導,在下會嘗試您的建議及再瞭解方針來調整。在下請求考慮縮短封禁期至3天。(封禁至今已逾4天。)
  1. 在下並非主動發起編輯戰,而往往是因為編輯經驗或理解不足,被動被拖入編輯戰;長期以來,在下遇編輯爭議,也大多主動在討論頁溝通,盡量避免發生編輯戰狀況,後來也常主動請求條目保護。希望管理員能綜合判斷,在下並非有意參與編輯戰。
  2. 就本案,兩方情況差別,如前所述,在下簡述。處置上是否應有輕重區分?
    1. 對方3RR,畢竟在下並未3RR。
    2. 在下過程中努力溝通,跟對方應有差別。而未來,在下也會盡量避免編輯戰(其實在下已經有在避免了)。
    3. 發正念條目,編輯歷史,在下編輯戰中參與不多;且相對一方,往往不提理由,在下應不致於此構成」長期編輯戰"。
  3. 之前Antigng在」反FLG分類」處理編輯戰時,主要打編輯戰的並非在下,在下是唯一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者。
  4. 在下會好好閱讀方針,學習如何避免被拖入編輯戰的作法。
    1. 例如,WP:編輯戰方針下段描述,反映了在下所遇到的「拒絕溝通」情況。在下之前沒有注意到方針這一作法建議,以後在下會盡量採行此作法。
    2. 依據WP:編輯戰:「如果出現即使努力嘗試化解矛盾,參與的一名或多名用戶仍然不肯罷休,拒絕協作,無視提供給他們的信息,或是不願採取適當的解決爭論的方法,則應通過向當前的破壞提報,請求管理員介入。此時並不一定需要進行警告,但如果用戶表現出對「編輯戰不被允許」這一方針的不了解,可以通過在其對話頁中掛上3RR信息模板來提示他們。如果你本人牽涉進編輯戰中,請避免使用通用警告模板,以防止被視作是在挑釁。可以考慮自行撰寫一條適當的留言,並明確地表示希望化解矛盾。」
    3. 其實在下過去採行過方針的建議方案,儘管很多時候並無管理員協助(條目保護頁、VIP舉報破壞,無人處理回應),當然也感謝有時 中立管理員的介入。加上,由於前陣子,相對一方用戶 無根據浮濫指控 中立管理員 偏袒,在下有些「讓管理員遭遇少些干擾」的想法,因此有時就沒提出請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4日 (四) 11:54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認知到方針之有關規定,並承諾會好好閱讀與遵守方針,以盡可能避免編輯戰,因此AGF以觀後效。希望您未來能做到完全避免編輯戰,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了。
  處理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於 2016年7月14日 (四) 16:50 (UTC)
謝謝@和平奮鬥救地球管理員,在下會盡量去做,思考面對少數用戶刻意發動編輯戰而拒絕溝通時,能如何更好的處理。也謝謝Antigng、Lakokat管理員。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5日 (五) 01:19 (UTC)

FLG條目

@Raintwoto您好,多日未見,注意到您回退了在下於FLG的大量編輯。

  1. 您之前添加的兩筆內容,在下並未刪除,放在宗教自由範疇的相關討論。
  2. 其他在下翻譯整合的大量修訂,不知您何以刪除回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8:26 (UTC)

@Wetrace請在法輪功討論條目下討論。明知道有編輯戰可能,為啥在修改前不溝通?raintwoto留言) 2016年7月10日 (日) 09:45 (UTC)

@Raintwoto您好,
  1. 目前沒辦法在條目頁討論,如您所見,在您沈寂一週後復出前夕的幾分鐘前,在下剛被封禁。
  2. 您原先增添的內容,與Marvin_2009之間相互回退的,在下並未刪除、並參考原文做了較完整的說明。因此不知您何以回退。
  3. 在下其他翻譯英文條目所做的整合內容,無關乎原先編輯戰。更不知您何以回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9:50 (UTC)
@Raintwoto您好,在下看到您在條目頁與Marvin的討論,在下意見如下:
  1. 如在下前面所述(您尚未回應),您原先增添內容(您跟Marivn相互回退者)在下並未刪除,並參考原文做了較完整的說明,是建設性、追求共識的相容性編輯,理論上不該導致編輯戰,不知何以您回退?您說在下"不溝通就改被鎖定的東西"---事實上在下之前在[7]條目討論頁已與您討論多日,並說明您添加內容的原文所指、並做了整理。
  2. 且在下五天來整理、翻譯條目,也都依據第三方可靠來源整理,是有合理編輯理由的無爭議建設性編輯。與您說的"外星人"完全沒有關係(英文維基條目有人在討論外星人,您也可參與)。在下不明白您何以回退?
  3. WP:編輯戰:「如果回退了他人的修改,請確保在編輯摘要中或討論頁中指明緣由(原因顯而易見除外,例如回退破壞)。未給出適當理由的回退行為很有可能被理解為是挑釁。謹記回退操作是把其他編者的工作「丟到一旁」;或許你應當考慮改善文本質量,或是與其他編者進行溝通,而不是簡單的撤銷更改。」
副知正參與條目討論的@Marvin_2009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22:50 (UTC)
副知@Antigng管理員,Raintwoto這樣的編輯行為,似乎已是編輯戰的挑釁行為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23:01 (UTC)

動員令已經響應

閣下上迴轉發給我的動員令,我已經響應,這是我首次參與動員令,謝謝您!小蓮莊處士 2016年7月17日 (日) 05:37 (UTC)

關於封禁

希望IP用戶參與編輯討論

(!)意見-@49.214.243.191IP用戶您好,剛上來看到您與蘇州宇文宙武,在FLG條目編輯戰,注意到您被封禁。前天深夜在江澤民條目,也有位IP用戶出現編輯戰,不知是否是您?------在下不認同蘇州宇文宙武拒絕溝通、一再回退的編輯方式;不過,社群應盡量避免編輯戰。您有意參與編輯,在下幾乎都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歡迎您到參與表達意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0日 (三) 03:41 (UTC)
沒 用的,這些人都是江澤民的僱員和親戚,用金錢收買的方式企圖給江澤民洗白,江澤民是黑是白自己心裏非常清楚,江澤民也非常害怕和清楚自己在歷史上的醜惡定 位,現在也在提心弔膽的活着,生怕哪天被生禽,又不像韓國總統那樣要廉恥,通過自盡來結束自己恥辱的一生從而換回一點尊嚴。--Pengpaixw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12:17 (UTC)


關於蘇州提解除權限的意見

(!)意見-在下昨天意外被封禁,因為工作忙碌尚未及提出申訴封禁,會再提說明。
然而,剛剛看到@蘇州宇文宙武提出解除在下權限[8],說在下「濫用回退權」,實在感到離譜。蘇州一直拒絕參與討論,在昨天的封禁案中,蘇州回退兩次且拒絕參與討論,在下恢復一次內容也並未使用「回退權」,且在下則是在條目討論頁持續發言邀請、說明的人。蘇州多次違反3RR,卻提出此論,令人不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0日 (三) 03:32 (UTC)

與Antigng管理員討論

@Antigng您好,在下不明白何以被封禁"一個月"。於江澤民條目,在下是唯一一個在條目頁討論的用戶;且在下非常節制,主動邀請參與編輯的各方用戶來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9日 (二) 08:43 (UTC)

閣下被封禁是因為oldid=40851905,這與之前編輯戰中的行為如出一轍。--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23日 (六) 04:45 (UTC)
@Antigng您好,謝謝您在維基假期中撥冗留言,您指的是這一筆唯一回退吧。
  1. 在下理解您對在下有些印象,在下過去遇到拒絕溝通而堅持編輯戰的用戶、以為的適當作法就是討論+反覆回退編輯戰。但在下經您7月10日封禁並給予指導意見,重新思考編輯本身,這次確實做了很不同的調整改進。敬請您能花時間閱讀一下在下所做的申訴說明,因為這次各方行為混雜,看起來猶如車輪戰,因此在下做了各方行為時間表,協助管理員判讀。
    1. WP:編輯戰定義:「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這次編輯爭議,「編輯戰定義形成的時點」,應是在蘇州與IP介入持續回退,詳如第二次申訴理由。
    2. 這次1名6月新註冊用戶「南極的熊」(在下第一次遇到),突然跑出來刪除9千字元可靠來源內容(理由也不恰當,在敏感條目新註冊用戶突然游擊刪除/近似破壞的例子很多,我想很多資深用戶都是先回退1次。),在下僅只一開始回退1次且附理由並主動邀請討論,此時並不當然符合編輯戰定義。------過去在下被拖入編輯戰,不會只是回退1次。這次,後續蘇州宇文宙武加入回退演變成編輯戰時,在下自製就沒有再介入,只是看着各方反應不斷留言勸說;整個過程,在下在條目頁留言8段,且未曾接續回退,這作法已經與在下過去相當不同。如果在下還要跟進打編輯戰,在蘇州、IP、One jar ball 10個多小時編輯戰過程中,在下該跟進回退,但在下都沒有回退;也因此,管理員保護的版本是One jar ball刪除9千字元後的最後狀況(編輯戰版本)。
    3. 當出現IP用戶去回退蘇州,完全於在下意料之外,在下也邀請IP用戶來討論。
    4. 蘇州與IP的編輯戰停歇後,10小時後One jar ball重啟編輯戰,在下也沒有介入而是在討論頁主動說明。
  2. 編輯戰是否構成,需要依照方針的定義來看,如果「僅回退1次」就與編輯戰如出一轍,那編輯尋求共識上是有困難的。維基百科沒有「0RR政策」(回退1次就等於編輯戰)。3RR並不是配額,但3RR是「編輯戰」爭議的明確性判準之一;不符合3RR的,尤須綜合判斷情況;許多經常回退的用戶都在3RR才被處理,甚至近期就有3RR仍然不被處理的。「回退1次」不當然等同編輯戰,需依據方針考慮各方過程中「文明」、「反破壞」、「挑釁」、「溝通」等多重因素。
  3. 況且,依據WP:編輯戰,對於編輯戰是否構成、情況輕重,是需要綜合文明、挑釁等多方面原因考量的。從「新用戶南極的熊」、「蘇州宇文宙武」、「One jar ball」三位的刪除理由及拒絕溝通---難道他們沒有挑釁意味嗎?蘇州宇文宙武難道不更是長期編輯戰嗎?在發正念、江澤民、法輪功條目,蘇州不斷在編輯戰且拒絕溝通。---南極的熊,後來因為其他條目跟蘇州宇文宙武共同回退而3RR被封禁,One jar ball也經常跟在蘇州宇文宙武之後跟進其編輯戰;其人的刪除理由經常不符方針或事實(在下都有在討論頁留言說明,但未再回退)、其他人主動說明也拒絕回應。
  4. 在下前陣子在發正念「回退3次/非3RR」而被您封禁(發正念那波編輯戰,起因是蘇州宇文宙武堅持保持無來源內容又拒絕溝通),雖主觀不想參與編輯戰,也主動討論,但被他人拖入了編輯戰。在經過管理員您指導,在下也在多閱讀方針並觀摩其他編輯處理的模式。----7/14解封後,在江澤民條目中,Wetrace顯然沒有編輯戰的意圖與情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3日 (六) 05:01 (UTC)
(:)回應-@Antigng您好,
  1. 注意到您回答@Hanteng提到「第二位用戶(指Wetrac)在封禁申訴的時候甚至承諾過通過溝通解決問題而非執行回退操作」
  2. 這點容有認知誤差,可能有誤會。請您可參見在下討論頁上一次封禁的討論[9]----在下當時並未理解到「只要任一次回退,就等同編輯戰,或不能執行任何回退」,這也與WP:編輯戰的定義有落差(「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在下引用 前陣子的對話如下:
    1. Antigng:「你覺得「Wetrace積極參與討論溝通、引導對方閱讀前面的討論」而「此條目有多位用戶,無理由回退條目三次」、「One jar ball兩天來拒絕參與前面的討論,而堅持不斷回退。」,所以「今日回退3次」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這種看法並不正確。事實上,在編輯戰雙方中,只要有一方停手,編輯戰就不會進行下去。哪怕是對方不願意溝通,不善於溝通,那也應該通過溝通解決問題,「回退3次」的行為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對條目本身還有害處。」→→→Wetrace回答:「.....以後在下會多些耐心調整,依照您的建議嘗試看看。也希望在這樣的溝通過程中,有更多管理員能像您一樣依照方針、合理評估雙方溝通誠意。」
    2. 封禁申訴:Wetrace:「在下會好好閱讀方針,學習如何避免被拖入編輯戰的作法。 例如,WP:編輯戰方針下段描述,反映了在下所遇到的「拒絕溝通」情況。在下之前沒有注意到方針這一作法建議,以後在下會盡量採行此作法。依據WP:編輯戰:「如果出現即使努力嘗試化解矛盾,參與的一名或多名用戶仍然不肯罷休,拒絕協作,無視提供給他們的信息,或是不願採取適當的解決爭論的方法,則應通過向當 前的破壞提報,請求管理員介入。此時並不一定需要進行警告,但如果用戶表現出對「編輯戰不被允許」這一方針的不了解,可以通過在其對話頁中掛上3RR信息 模板來提示他們。如果你本人牽涉進編輯戰中,請避免使用通用警告模板,以防止被視作是在挑釁。可以考慮自行撰寫一條適當的留言,並明確地表示希望化解矛盾。」」→→→方針中的這一建議作法,並未提到「回退是完全不被允許的」;在下也依照建議做了,一直持續在溝通。
    3. @和平奮鬥救地球管理員:「已認知到方針之有關規定,並承諾會好好閱讀與遵守方針,以盡可能避免編輯戰」。
  3. 在下對方針理解是,應避免編輯戰,但「回退(尤其1次)」不當然等於編輯戰。在江澤民條目中,在下並未違反自己改進的承諾。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3日 (六) 06:04 (UTC)
(?)疑問-@Antigng您好,
  1. 在下四天前已回應您所提的理由(如上段落---1.這次編輯是否如出一轍/構成編輯戰?2.是否違反承諾)。能否請您再給予指導?以及封禁要件的構成討論?
  2. 在下唯一一次恢復9千字元內容,更適當完備的作法,是在操作前就留言並稍等回應;但在下這次即便沒有做到這一點,仍然隨即發起了討論、後續也並未回退/且主動留言各方8次說明,並不致於構成了編輯戰。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7日 (三) 09:17 (UTC)


第1次封禁申訴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封禁理由:解封後於江澤民編輯戰
  1. 可能有些誤會。在下Wetrace7/14封禁解封、One jar Ball 7/17封禁解封,江澤民條目7/17保護屆期開放編輯;「解封」指的是在下解封?One jar Ball解封?還是條目解封?(VIP舉報頁指的似乎是One jar ball解封)另外,這兩天的編輯,A組/B組內容時間交錯,後面有釐清。
  2. 這次,在下並無編輯戰之意圖與其況,可看下面的時間表。(在下不主動發起編輯戰;而於上次「未3RR、但被封禁」的教訓後,即已盡量避免被拖入編輯戰。)
  3. 查看VIP舉報頁,與此條目相關,有兩筆舉報:
    1. 舉報1【49.216.149.249】2016年7月19日 (二) 13:39[10]舉報〈One jar ball〉在江澤民「解封後持續編輯戰」。---註:(1)One jar ball之前因3RR封禁7/10~7/17屆滿。(2)OJB在江澤民條目共回退2次,在A組內容1次,B組內容1次。
    2. 舉報2【36.234.26.95】2016年7月20日 (三) 07:32,舉報〈蘇州宇文宙武[11]於法輪功條目編輯戰3RR,理由欄除了提及蘇州於其他條目問題外,理由並提到「於江澤民頁面被全保護之前,User:南極的熊/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One jar ball/User:GalaxyNexus/User:Wetrace/User:GalaxyNexus進行車輪編輯戰。」---註:(1)蘇州在 B組內容回退2次。(2)蘇州在法輪功條目,稱CNN來源是「無來源內容」而刪除3RR。(3)IP用戶上述把User:GalaxyNexus寫2次,應是筆誤,從編輯歷史看,1位指的應是User:Galaxyharrylion
    3. 被封禁者:Wetrace、One jar ball,各1個月
  4. 從上述IP用戶舉報理由來看,由於江澤民條目,各方編輯混雜一起,看起來像是所有用戶都涉及車輪編輯戰。但編輯戰係有方針定義/並需考慮全過程及文明及溝通等因素,因此製作時間表,釐清過程如下,向管理員說明。
過程簡述
  1. WP:編輯戰
    1. 「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
    2. 「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注意,重複張貼明顯非真實的內容(例如「惡搞」語錄)或重複移除大量內容常被視作破壞行徑,但是正常情況下的少量不中立觀點,正常的加入或刪除內容,或其他善意的修改,都不應當被視為破壞」
    3. 「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例如,依照生者傳記相關方針,為了避免對當事人造成損害,有關生者的無來源負面內容如不修改,必須被移除。」-----【Wikipedia02313-改名-南極的熊】模糊主張生者傳記,卻與編輯戰方針中說的「無來源負面」不符。
    4. 「未給出適當理由的回退行為很有可能被理解為是挑釁。謹記回退操作是把其他編者的工作「丟到一旁」;或許你應當考慮改善文本質量,或是與其他編者進行溝通,而不是簡單的撤銷更改。」-----【蘇州宇文宙武2次奇怪刪除理由:不是FLG條目、廣告宣傳/博客link】
  2. 在下是B組內容,A組內容與在下無關。
  3. B組內容(9千字元翻譯英文維基JZM段落並更新)
    1. 在下16筆建設性編輯9000字元(條目呈現約1千中文字,因包含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程式碼),全程(也非馬上)僅在前面回退1次,因為刪除者(2016年6月新註冊用戶)只說「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刪除全部9千字元(模糊理由移除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已近似破壞),在下因此恢復並發起討論。
    2. 但後來 有其他資深用戶跳出來,在下就警覺不能演變成編輯戰,在下就只是持續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說明/ping相關用戶/主動詢問及說明。但過程中,一名IP用戶跳出來回退蘇州等人;在下也不希望他們打編輯戰,因為這樣大家沒辦法好好編輯、且條目若保護會導致無法改善內容,因此我也留言ping IP用戶來討論;但只有在下一人在討論。---在下努力在討論頁跟各方對話,避免編輯戰、不參與編輯戰。
      1. ---在下在條目討論頁主動發起討論,ping邀請相關編輯,並引用生者傳記方針「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說明------「(1)一般性鎮壓內容,已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2)強摘器官內容已說是『指控』,也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加入中國政府否認。且奧地利新聞社報導,江澤民與周涉入。(3)請移除者,具體依照生者傳記方針,來進行說明『何以違反生者方針』。」
      2. 其中,蘇州宇文宙武2次刪除「9千字元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條目中呈現約1千中文字+許多來源)」,理由甚至是「又不是FLG條目」、「廣告宣傳、博客link」,在下都沒有去回退(但有個IP出現回退),在下都在討論頁主動回應解釋。
      3. 其中,One jar ball在A組回退1次,B組回退1次(9千字元),在下也沒有去回退,只是在討論頁主動說明。
    3. 在條目保護前,在下於條目保護頁發言8次(主動解釋回應刪除者的編輯理由、請恢復的IP用戶一起討論)、用戶討論頁發言1次(蘇州不回應,於是再去邀請蘇州)----可惜沒有任何人回應在下討論。
各方行為時間表
  1. 在下把編輯爭議的前後狀況整理如下(以下時間為北京時間)
  2. A組內容,與在下無關
    1. 添加A【GalaxyNexus】2016年7月18日 (一) 02~03的一小時內,做了5次編輯(兩部分:CNN等報導,北京之春)
    2. 刪除A1【One jar ball】2016年7月18日 (一) 11:52的半小時內,做2次編輯,將GalaxyNexus上述2部分編輯,移動一段,並刪除CNN報導。
  3. B組內容,Wetrace16筆建設性編輯(翻譯英文的JZM條目(Persecution Falun Gong)相關段落)
    1. 添加B【Wetrace】2016年7月18日 (一) 17~20三個小時內,16筆建設性編輯(與A組無關),條目呈現1千字(含來源共9千字元)。
    2. 2小時後,刪除B1【Wikipedia02313-改名-南極的熊】2016年7月18日 (一) 22:57‎ ,一筆刪除 Wetrace 9690字元內容。.....編輯理由「移除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內容」。
  4. A組內容,與在下無關
    1. 恢復A1【GalaxyNexus】 2016年7月18日 (一) 23:45‎,5分鐘內3筆編輯,放棄另一報導,而恢復CNN報導。
    2. 刪除A2【Galaxyharrylion】 2016年7月18日 (一) 23:59‎ ,一筆編輯刪除CNN報導。
  5. B組內容
    1. 1個多小時後,恢復B1【Wetrace】2016年7月19日 (二) 00:14‎ ,恢復9691字元。.....編輯理由「不明白何以刪除全段可靠來源內容(很多翻譯英文的JZM條目),若認為哪部分有生者傳記方針問題,請移駕條目頁討論。」
      1. 討論頁1【Wetrace】7月19日 00:16‎,發起討論---內容「@Galaxyharrylion、Wikipedia02313、GalaxyNexus:,Wikipedia02313刪除整段[3]9千字元(條目呈現約1000中文字),不明白何以刪除全段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很多翻譯英文的JZM條目),這樣的刪除是非建設性的編輯。若認為哪部分有生者傳記方針問題,請在此一起具體提出討論以改善。」
    2. 刪除B2【蘇州宇文宙武】 2016年7月19日 (二) 00:22‎,刪除9691字元。.....編輯理由「又不是flg條目」
      1. 討論頁2【Wetrace】7月19日 00:23,主動解釋回應---內 容「@蘇州宇文宙武、Galaxyharrylion:,生者傳記「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1)關於一般性鎮壓的內容描述,有大量的第三方 可靠來源。(2)關於強摘器官『指控』,也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也已經說是『指控』了,並加入中國政府否認的說法。而且周永康,已經被中共高官黃潔夫、 蔣彥永等人公開說涉及囚犯器官移植。奧地利新聞社報導,江澤民與周涉入。」(註:6~10分鐘後,添加ping用戶、「還請移除者,具體依照生者傳記方針,來進行說明「何以違反生者方針」。)
      2. 討論頁3【Wetrace】7月19日 00:27,主動回應蘇州---內容「@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您以「又不是FLG條目」為由,刪除9千字元內容。但是,這是在下翻譯英文JZM條目及更新的內容,頁面呈現的中文字大約僅1000字,字元多是引用了大量的第三方可靠來源。若有必要也可縮短些,不明白何以您全數刪除?」
    3. 恢復B2【49.216.149.249】 2016年7月19日 (二) 00:37‎,恢復9691字元。.....編輯理由「該用戶今日多筆編輯涉及添加無來源資料及刪去有來源資料 編輯具爭議) (標籤:link、增加廣告宣傳內容、加入博客連結)」
      1. 討論頁4【Wetrace】7月19日 00:40,主動提醒IP用戶---內容「@49.216.149.249:IP用戶您好,注意到您加入了編輯,若您對內容有意見,也歡迎您參與討論。」
    4. 刪除B3【蘇州宇文宙武】2016年7月19日 (二) 00:48‎ ,刪除9691字元。.....編輯理由「回退廣告宣傳內容、博客連結」
      1. 討論頁5【Wetrace】7月19日 00:54,主動解釋回應蘇州----內容「@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您以「回退廣告宣傳內容、博客連結」為由,刪除@49.216.149.249:IP用戶恢復的9千字元內容。(1)但是,在下不明白何以@49.216.149.249: 恢復時,編輯理由會出現「link、增加廣告宣傳內容、加入博客連結」。因為在下Wetrace一筆筆編輯累積9千字元時,並未發現有「廣告宣傳、博客鏈 接」,系統也沒跳出。(2)蘇州宇文宙武您認為有「廣告宣傳內容、博客連結」,還請您具體指出來,而不是「以此理由,刪除全段9千字元」。感謝。」
      2. 蘇州用戶頁【Wetrace】7月19日 00:58,主動留言又一度邀請蘇州:「您好,針對您刪除9千字元可靠來源的編輯理由,在下已於條目討論頁留言 Ping了您多次。但您尚未參與討論。還請您具體說明您的看法,以便改善條目。謝謝。」
      3. 條目討論頁6【Wetrace】7月19日 01:00,「由於蘇州宇文宙武一直沒有來參與上述討論,而持續回退,因此在下已於其個人討論頁留言邀請」。
    5. 恢復B3【49.216.149.249】 2016年7月19日 (二) 01:01‎,恢復9691字元。.....編輯理由「參考資料是否廣告性宣傳及博客 (連檢查都沒有只是隨便找理由回退也太敷衍)」
    6. 單純整理B/無關回退【Wetrace】2016年7月19日 (二) 01:05‎,半個多小時內3筆編輯,刪除誤用的大紀元/精簡文字段落。.....編輯理由「移除非第三方來源(發現誤用)」---在檢查是否存在博客/廣告link時,意外發現翻譯英文條目時,誤用了大紀元(非第三方)。
    7. 10小時後,刪除B4【One jar ball】2016年7月19日 (二) 11:27,刪除9654字元、另將「政治人物」改「政治家」,直接回退到31筆編輯以前One Jar Ball的版本。.....編輯理由「扯淡的法輪功器官。」
      1. 條目討論頁7【Wetrace】7月19日 11:00,主動回應One Jar Ball,內容「@One jar ball:以「扯淡的法輪功器官」為理由,大回退9千多字元、十多筆編輯,到One jar ball的版本[9]。請問具體理由是?(1)關於一般性鎮壓的內容描述,有大量的第三方可靠來源。(2)關於強摘器官『指控』,也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也已經說是『指控』了,並加入中國政府否認的說法。而且周永康,已經被中共高官黃潔夫、蔣彥永等人公開說涉及囚犯器官移植。奧地利新聞社報導,江澤民與周涉入。」
      2. 條目討論頁8【Wetrace】7月19日 12:33,留言「經過19小時,蘇州宇文宙武以「呵呵」為理由,刪除了在下於其討論頁的邀請」。
  6. 2小時後,舉報1【49.216.149.249】2016年7月19日 (二) 13:39[12]舉報One jar ball在江澤民「解封後持續編輯戰」。---註:(1)One jar ball之前因3RR封禁7/10~7/17屆滿。(2)OJB在江澤民條目共回退2次,在A組內容1次,B組內容1次。
  7. 保護條目【Lakokat】2016年7月19日 (二) 13:42,保護條目。
      1. 條目討論頁9【Wetrace】,對於保護條目版本提出個人建議。
      2. 條目討論頁【One jar Ball】7月19日 15:14,首次有其他用戶留言「活摘器官是真實性很低的內容,不能放在這裏,方針是這麼規定的。」
      3. 條目討論頁10【Wetrace】,回應One jar Ball。
  8. 3小時後,封禁用戶【Antigng】2016年7月19日 (二) 16:35~38
    1. One jar ball,封禁理由:解封後繼續於江澤民編輯戰(註:之前封禁7/10~7/17)
    2. Wetrace,封禁理由:解封後繼續於江澤民編輯戰(註:之前封禁7/10~7/14解封)
  9. 舉報2【36.234.26.95】2016年7月20日 (三) 07:32,舉報蘇州宇文宙武[13]於法輪功條目編輯戰3RR,理由欄除了提及蘇州於其他條目問題外並提到「於江澤民頁面被全保護之前,User:南極的熊/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One jar ball/User:GalaxyNexus/User:Wetrace/User:GalaxyNexus進行車輪編輯戰。」---註:(1)蘇州在 B組內容回退2次。(2)蘇州在法輪功條目,稱CNN來源是「無來源內容」而刪除。(3)IP用戶上述把User:GalaxyNexus寫2次,應是筆誤,從編輯歷史看,1位指的應是User:Galaxyharrylion。-------由於各方編輯混雜一起,看起來像車輪編輯戰,因此製作時間表如上。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長期編輯戰和過程關係並不大。還請編輯戰的雙方都在這次封禁期內考慮一下應該以什麼方式溝通解決問題。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7月21日 (四) 06:14 (UTC)

第2次封禁申訴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1. 霧島聖管理員以「長期編輯戰和過程關係並不大。」為由駁回申訴。言下之意,在下理解的是「不管Wetrace這次過程中是否參與編輯戰,但『霧島聖認為Wetrace過去參與長期編輯戰』,仍應封禁」。----但以「和過程關係並不大」拒絕審查這一次過程,與WP:編輯戰WP:封禁方針是不符的,即便要認定「累犯」也必須審查最近這一次過程,否則就不符合對封禁申訴複查、及爭議性封禁的方針要求。
  2. Wetrace意見如下,再請管理員指導:
    1. 先談WP:封禁方針,霧島聖管理員在審查中所提出「和過程關係並不大」的理由,與方針不符。
      1. 依據WP:封禁方針:「缺乏方針支持的封禁」、「對有貢獻登錄用戶的封禁」,為「有爭議的封禁」。----依方針說:如果管理員確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請(1)更仔細的取證;(2)檢查相關方針;(3)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4)在封禁通告中詳盡解釋封禁原因;(5)做好與其他維基用戶討論的準備。
      2. 解釋封禁原因:「在維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認為封禁一個用戶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證的證據、合理判斷及所有支持該封禁的因素。這些理由均應在進行複審時按複審人員的要求提供。」
    2. 封禁申訴,管理員應在「原始封禁理由」範圍處理申訴。Antigng的封禁理由,是在「解封後在江澤民條目編輯戰」;霧島聖所提「長期編輯戰」似乎是新理由,超出了審查範圍。
      1. 註1:關於Antigng所寫『解封後』所指可能有誤會(是指條目解封、One jar ball或Wetrace),Wetrace於第一次完整申訴理由中有說明。
      2. 註2:Antigng從編輯歷史概覽,乍看之下,很容易如同IP用戶 舉報蘇州宇文宙武時蘇州宇文宙武[14]所以為的「「於江澤民頁面被全保護之前,...車輪編輯戰。」)。因此,在下認為有必要把過程釐清,才花了數小時整理上述「各方行為時間表」,以便管理員判讀。
    3. 然而,依據WP:編輯戰方針,兩種「累犯」封禁前提,皆是「參與了編輯戰」,因此:過程的釐清判斷,是封禁的必要依據。
    4. 即便是被指控「長期編輯戰」而封禁,前提是「累犯」,通常也是因為某用戶「參與編輯戰」才因「累犯」而被處理。因此:過程的釐清判斷,仍是封禁的必要依據。
    5. 且,依據WP:封禁方針:「進行覆核的管理員在作出決定前,請先詳細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3. 查閱WP:編輯戰,「累犯」封禁依據,有兩種情境,前提都是「被封禁人,在這次有編輯戰」
      1. 第1種:被封禁人在「進行中的編輯戰,現行犯」———WP:編輯戰:「當適應採取封禁手段時,對於初犯通常給予24小時的封禁期;管理員對於累犯者或是挑釁意味明顯的違反者可能會延長封禁期,同時還會考慮其他因素,如文明。當出現多個用戶參與編輯戰或違反3RR時,管理員應該通盤考量,否則不公正的處理可能會讓事端擴大。」——而且必須綜合考量文明等因素。
        1. WP:編輯戰定義:「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
        2. Wetrace僅在「7月19日 (二) 00:14」 回退1次恢復9千字元內容(被一位新註冊用戶刪除,但理由不符),且附充分理由並主動發起討論,當時並不符合編輯戰的定義。(1)8分鐘後,「蘇州宇文宙武刪除9千字元、IP用戶」相互各回退2次,才有可能符合「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戰定義,但隨即停歇。(2) 10小時後,One jar Ball 來刪除9千字元,重啟編輯戰。(3) 2小時後,有IP用戶舉報One jar Ball「解封後持續編輯戰」,3分鐘後Lakokat保護了條目。
        3. 從過程看來,Wetrace的唯一一次(有合理理由/發起討論)之回退,並不符合編輯戰定義,也不在「蘇州/IP/One jar ball」的編輯戰範圍內;而且距離One jar ball重啟編輯戰,間隔達10小時。在管理員保護條目、封禁用戶時,Wetrace完全不處於「發生中的編輯戰」當中。
        4. 綜上,Wetrace不符合第一種的「累犯」封禁理由。
      2. 第2種:「已結束的編輯戰」——WP:編輯戰:「管理員的行動主要是為了警告正在進行中的編輯戰。如果編輯戰已經明顯結束,沒有明顯地或可預見的進一步行為時,可以考慮採取警告或(對於反覆的情形)其他管理手段,例如在告示板中進行討論或保護頁面。累犯可能會發現自己因為最近的一次編輯戰而被封禁;這種情形下,封禁不是對過去編輯戰的阻止或是對上次監管 的補償,而是對其進行的威懾和強制教育,防止其在未來再次發起編輯戰。」
        1. 封禁的第一個前提是,累犯因為參與了『最近的一次編輯戰』而被封禁;亦即,Wetrace必須參與了江澤民條目「蘇州/IP等人的編輯戰」。(如前分析,Wetrace並未參與。)
        2. 這類型的封禁「不是對過去編輯戰的阻止或是對上次監管的補償」→Antigng在7月10日已經以在下「長期編輯戰『於發正念』」為理由封禁一次。
        3. 這類型的封禁,是「對其進行的威懾和強制教育」,前提應該是「頑固編輯戰」,Wetrace在本案的情況,需要「威懾」嗎?
          1. Wetrace在本案中並未參與編輯戰,在「編輯戰定義發生前」僅只「有理由回退1次恢復9千字元」。
          2. 再依WP:編輯戰方針,從文明、挑釁、溝通等綜合考量。(1)Wetrace所做唯一一次回退,是因為「新註冊用戶理由不符的刪除9千字元第三方可靠來源,近似破壞的編輯」,且在下也主動發起討論。(2)當編輯戰發生時(蘇州、IP相互回退、One jar Ball 重啟回退),10多個小時之間,Wetrace沒有參與一次回退,Wetrace獨自1人在條目討論頁發言回應ping各方達8次,但沒有任何一人回應Wetrace。
        4. 綜上,Wetrace不符合第二種的「累犯」封禁理由。
  4. 維基百科沒有「0RR政策」(回退1次就等於編輯戰)。3RR並不是配額,但3RR是「編輯戰」爭議的明確性判準之一;不符合3RR的,尤須綜合判斷情況;許多經常回退的用戶都在3RR才被處理,甚至近期就有3RR仍然不被處理的。「回退1次」不當然等同編輯戰,需依據方針考慮各方過程中「文明」、「反破壞」、「挑釁」、「溝通」等多重因素。
  5. 在下前陣子「並未3RR」而被封禁,雖主觀不想參與編輯戰,也主動討論,但被他人拖入了編輯戰;在經過管理員指導,在下也在多閱讀方針並觀摩其他編輯處理的模式。----7/14解封後,在江澤民條目中,Wetrace顯然沒有編輯戰的意圖與情狀。
  6. 小結,本案從過程來看,Wetrace不符合「累犯封禁」的情形。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時間減為兩周,我在今年4月解封時對您說過遇到類似情況時最好不要硬碰硬。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6年7月28日 (四) 17:12 (UTC)

蘇州3RR遭舉報,尚未獲處理

(!)意見--依據WP:編輯戰:「當出現多個用戶參與編輯戰或違反3RR時,管理員應該通盤考量,否則不公正的處理可能會讓事端擴大。」
  1. Wetrace應不符編輯戰要件。但蘇州宇文宙武,在江澤民條目中應符合;而且又在FLG條目3RR、在其他多個條目持續回退---但被封禁的,卻是Wetrace,至今沒有管理員處理對蘇州宇文宙武的舉報。
  2. 蘇州在江澤民無合理理由刪除9千字元兩次而衍生為編輯戰(Wetrace並未回退他),過程中也拒絕溝通;蘇州又在多個條目回退,也在法輪功條目『3RR』,而遭用戶舉報,至今無管理員處理。相較之下,蘇州宇文宙武,應該才是較明確的「長期編輯戰/累犯」吧?
  3. 【36.234.26.95】2016年7月20日 (三) 07:32,舉報〈蘇州宇文宙武[15]於法輪功條目編輯戰3RR,理由欄除了提及蘇州於其他條目問題外,理由並提到「於江澤民頁面被全保護之前,User:南極的熊/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One jar ball/User:GalaxyNexus/User:Wetrace/User:GalaxyNexus進行車輪編輯戰。」---註:(1)蘇州在 B組內容回退2次。(2)蘇州在法輪功條目,稱CNN來源是「無來源內容」而刪除3RR。(3)IP用戶上述把User:GalaxyNexus寫2次,應是筆誤,從編輯歷史看,1位指的應是User:Galaxyharrylion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2日 (五) 11:05 (UTC)
  • (*)提醒:注意WP:太長不看,另你第一次被封禁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現在第二次被封禁也是因為被解封後再次打編輯戰,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你第一次就違反3RR,所以跟我的關係不大。即使我應該被封禁也不是你解封的理由,更何況我沒有被封禁的理由,不服的話這次出來你可以提報啊,但之前你不是提報了好多次麼,都沒人理,最終還是說明我沒有任何問題,問題全在你自己身上啊。說了多少遍不要@我?我看你就是不長記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7月22日 (五) 11:16 (UTC)
(:)回應--蘇州您好,
  1. 封禁申訴,本來就應把事情說清楚。
  2. 蘇州您說的「第一次或第二次封禁」,在下都沒有3RR,若有請您舉出。若您所稱「第1次」指的是發正念,在下7/10被Antigng以「長期編輯戰於發正念」--並未3RR(3RR的是 One jar Ball--不知道何以這6月註冊的新用戶一直打編輯戰),看編輯歷史,就可得知那長期編輯戰與蘇州您關係密切,前陣子編輯戰再起,也是蘇州您拒絕溝通;即便到了互助客棧討論,您也拒絕溝通。
  3. 在下只是提醒管理員,應處理IP用戶對您的舉報;至於「沒人理」,並不代表您沒違反規定。
  4. 您這兩天在江澤民條目刪除9千字元、在法輪功條目刪除CNN(3RR),是其他用戶所舉報。
  5. 您一向拒絕溝通,這時您才出現。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2日 (五) 11:22 (UTC)
(!)意見--蘇州有自信認為他自己沒問題。就請管理員就這項3RR舉報做個處理。【36.234.26.95】2016年7月20日 (三) 07:32,舉報〈蘇州宇文宙武[16]於法輪功條目編輯戰3RR。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22日 (五) 11:22 (UTC)
呵呵。先關心你自己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7月22日 (五) 11:32 (UTC)


江澤民頁面被全保護之前,User:南極的熊/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One jar ball/User:GalaxyNexus/User:Wetrace/User:GalaxyNexus進行車輪編輯戰。
中國十大風景名勝移動頁面導致刪除模板消失(後以添加模板),新創的頁面中國十大名勝古蹟則未出現在存廢討論(後已於原存廢頁追加討論內容),,目前與中國十大名勝古蹟同時被無來源,疑似宣傳要求刪除。
近期參與大量條目編輯戰及拒絕與用戶溝通條目編輯問題,對話頁刪除言論後即不予理會,討論頁發起討論亦不參與討論,曾因編輯戰以及拒絕溝通而遭封鎖至今無改進見封禁紀錄。亦會以不文明無禮的方式攻擊其他用戶06/29無 證據指控管理員偏袒,只因為管理員處理方式不合自己的意思(Jimmy Xu)(Antigng)。若合乎自己的意思,則會在得逞以後前往對話頁致謝並經常請託協助(范)(霧島聖),因此過往被舉報者參與編輯戰的條目通常介入 管理員以此兩位管理員最為常見(並非總是)。若又因其他因素使自己無法如願甚至封禁,則會使用手段攻擊管理員與發起罷免戰(范)。
  • 發現人:36.234.26.95留言) 2016年7月19日 (二) 23:32 (UTC)
  • 處理:
  • 對FLG的回退乃是反破壞,更何況管理員也是回退到我的版本。樓上馬甲有這麼多空閒,不如註冊一個真名玩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7月20日 (三) 02:47 (UTC)
  • 1.任一管理員保護條目皆以使條目回到編輯戰起始之前的狀態 2.拒絕溝通解決編輯爭議是事實 3.於@妙詩人:的對話頁指控管理員偏袒 4.近50筆編輯參與討論的頁面僅當前的破壞 5.存廢討論未結案擅自移動頁面至疑似原創名稱,投下保留票及意見時又產生意見衝突。@Hat600:提到的來源與十大名勝古蹟無關,亦無中國旅遊報,可見只是為保留條目而不擇手段,實質性的擾亂行動。--36.234.26.95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03:13 (UTC)
補充:用戶於國家安全委員會打編輯戰--36.234.26.95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03:36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在法輪功[17]刪除CNN的可靠來源、江澤民[18]刪除9000字元也是可靠來源,刪除回退了我與其他用戶的編輯內容,並非反破壞。展望星空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05:02 (UTC)
    • 破壞者總不會承認自己破壞,但管理員自有判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7月20日 (三) 05:30 (UTC)
    • 破壞者總不會承認自己破壞(說成是反破壞),但管理員自有判斷。去國家安全委員會玩編輯戰以後又跑去改國家安全會議的內容和創造重定向出來了。另提醒一件事情,你要玩維基無所謂,在此以我個人而言沒有任何立場要配合你的遊戲規則來玩。被玩得頁面還有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國安會,而且喜歡亂移動頁面,國家安全會議被繁簡改動兩次。--36.234.26.95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07:39 (UTC)
    • 大家都知道維基人手本來就不夠,不可能注意到所有地方,你自己編輯傾向和態度有問題還說人騷擾你,有事沒事就移動個頁面,有人理會大概就說這是騷擾和破壞,沒人理會就說沒人有意見所以合理,马腹一變成馬腹一解釋解釋是什麼正當編輯?--36.234.26.95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08:20 (UTC)
      • 所以說不懂不要裝懂,原來條目名稱就是繁體,我把模板里的名稱改為繁體有何不可?值得你大驚小怪?還是把馬甲先穿上吧,ip君。——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7月20日 (三) 08:22 (UTC)
    • 可以被系統正常編譯的東西就沒有必要更改,只有你覺得有問題,這邊看起來什麼問題都沒有。你要這麼沒禮貌只是憑脾氣來談事情,那就算是您在騷擾這邊了,一直馬甲來馬甲去的。評理說事,不是意氣用事。--36.234.26.95留言) 2016年7月20日 (三) 08:32

注意該列表的編輯歷史。該條目屢遭破壞,被多個帳號多次改成同一版本(均為刪除《南華早報》黑名單並留下一個重要信息缺失的簡單表格),現在版本即被大規模刪除之後的版本。我有一次在看到該條目時發現內容被大幅刪除,認為是破壞,被回退後以為是編輯爭議(我沒仔細觀察版本歷史,否則也不會當作編輯爭議來處理),希望進行討論,不過從該編輯的語氣來看他似乎不打算進行討論。因為三次回退引發了保護,解除保護之後他乾脆以「達成共識」為理由大規模刪除了。(討論詳情見討論頁)

此外,該條目的英文版也曾被大規模刪除。在中文版大規模刪除的用戶叫做Esse417,在英文版則是Esse418,編輯模式也是刪除《南華早報》黑名單。英文條目內的編輯均被回退。此列表還有個意大利語版本,不過沒有被大幅刪除過。

從編輯模式上看,我認為這極有可能是傀儡破壞(無共識而且做了結果幾乎相同的修改)。從討論頁的語氣上看,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我做了用戶查核,但由於數據過期而被駁回。扔互助客棧上面也沒人參與討論(然後我就自行刪除了)。前幾天我又提報一次破壞但也沒人處理。

雖然幾個月以來我經常編輯政治類條目,但這個問題並不是我的長項(去年開始玩的維基百科,本來是想關心電腦類的條目 囧rz……),對於該列表的收錄標準我一點主意都沒有。如果不是被破壞我也沒打算關注它。因為您是維基老手,而且關注人權問題,所以希望您來關注一下這個問題,謝謝。趙國政治果然有毒。--<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8月8日 (一) 09:31 (UTC)

(:)回應-謝謝@Vjudge1通知,在下會關注。另,注意到該用戶已被封禁。在下已到條目討論頁留言,看您意見如何,若您也同意,在下建議您先恢復該筆7/19的大規模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8日 (一) 10:25 (UTC)
囧rz……該用戶四天前就被封禁了啊,我還真沒注意到。時間過得真快。我先回退到我和Esse417發生衝突之前的版本吧。另外,我的想法:
  • 中國的異見人士太多。當初參與進這個列表完全是出於反破壞,然後我發現我掉進了一個坑。實際上我不是很清楚怎樣搞比較好。
  • 提議更新是因為每年都有人被迫害(即擴充名單),需要往裏面添加東西。Esse417指出有人已經能夠回國經商,那麼可以特別指出來,但是別忘了那些人曾經還是異見者,還是《南黨早報》上面的一個名字,自然不能貿然刪除。沒表達好所以沒說清楚。
  • 不是很敢更新這個條目。舉個例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辭彙列表最初基於Google的敏感詞提醒列表。後來經過長時間的擴充,已經不能完全弄清楚來源了。中國的敏感詞嗎,經常變化,今天敏感明天就不敏感了,也不好核實。

--<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8月8日 (一) 10:56 (UTC)

幾個條目的編輯

1、江澤民條目,主要爭議集中於「活摘器官的指控」和「出賣國土的指控」。前者,由於這種指控真實性受到質疑,因此不宜放入生者傳記(方針對生者傳記內容的真實性要求很高)中,但在諸如法輪功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對法輪功的鎮壓等非生者傳記累條目中加入,則相對合理;後者,由於那些內容也是真實性高度存疑,因此也不能加入到生者傳記條目里。

2、DYKN,我暫時投了反對票,若您可以把首段和模板里牆掉「王宇」的內容刪除,只是在條目正文(非首段和模板)正常提及,那麼我的反對理由即不存在,您可以自行劃除我的反對票。

祝編安。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9日 (二) 12:17 (UTC)

(:)回應@Galaxyharrylion您好,
  1. 江澤民條目。(1)在下編寫FLG段落的9千字元(被蘇州等人刪除掉的),其實「活摘器官指控」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不知其他部分何以被全部刪除?至於「活摘器官指控」部分,我們可以依照方針繼續討論。 (2)關於之前其他用戶編寫的「出賣國土指控」,並非您現在所指,因為現在被刪除的是Marvin_2009編寫的「學者認為江澤民當時在邊界領土爭議上退讓」--學者評論基礎是事實,無涉真實性。在下於條目討論頁已經表達意見,Marvin引用的內容沒有一句提到您說的「出賣國土」。(3)由於涉及多位用戶,在下會把這裏的討論整理到條目討論頁。謝謝您。
  2. 關於DYKN部分,「首段和模板里牆掉「王宇」的內容」,不知是什麼意思?「牆掉」尤其看不懂。另,許多獎項的介紹,都會提到「第一位」與「最新一位」獲獎者,在下目的不在刻意突顯王宇;段落中「拒獎事件」是蘇州宇文宙武提出的,在下覺得「評委也說是第一次拒獎事件」,所以後來也就寫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9日 (二) 23:19 (UTC)
  • (:)回應:作為圖中有的當事人之一,我可以作證那個圖是偽造的,具體其他不少用戶都指出的破綻,當然,別人信不信我的話,那是另一回事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17日 (三) 13:39 (UTC)
    • 說實在的,雖然我認為那些東西不能加入條目。但本來看你如此執着,我想就依你吧。但我看到某個對我很不友好的用戶,一直搗亂,我實在無法縱容他這麼胡鬧、破壞下去。你可以罵我,但我一直不覺得我們有什麼對立。但你隨時可以罵我,我都不會生氣。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13:42 (UTC)
@Galaxyharrylion您好,在下一直很想尊重您,過去也不會特意跟您對着說話。在下盡可能做到「對事不對人」。愛孟以前跟在下意見不同,但在下也尊重地與他互動。(1)初期,在下只是不贊同您對一些管理員指控(例如Bluedeck),如果您有理由證據,提出來,大家會合理支持的。(2)在下編輯條目盡可能引用第三方來源,不會特別找麻煩;也許大陸有些用戶不理解或看了不舒服,希望能退一步瞭解一下,不是關心人權議題的人,編寫都是出於「反華」目的。(3)在下已經很尊重您,也真的不想打編輯戰(很沒意義),因此一直等待您幾位的意見,甚至現在添加回去也暫時沒放器官段落(英文版條目有),暫時再繼續討論器官部分。(4)若您如您所說「依在下」,就請您自行回退到在下版本。或者您認為在下自行操作即可?謝謝您。(5)另,您討論及說話習慣,建議能調整一下;從旁觀者角度,有時候真的您達不到您想要的效果。人都有自己的習慣與盲點,在下亦然;這是善意提醒,盼您善意理解。(6)不中聽的話:您要幫愛孟,需要有對的方法與態度,希望您能轉達給愛孟。QQ群發生的一些事,讓在下...。祝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13:48 (UTC)

中國710「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

那是Jessechi[19],附帶一提,他很討厭民運、社運、臺灣白色恐怖受難這人物。之前就亂搞我寫的為侵權。也認為他們「死有餘辜」。--Outlookxp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08:11 (UTC)

對了,你因江澤民被封禁,我也不知如何。但看到亂搞的傀儡,我是絕對會封。--Outlookxp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08:18 (UTC)
感謝@Outlookxp告知。(1)先恭喜獲得站務專家獎,在下本來打算在第三週投票,沒想到兩週就屆期了...謝謝您對百科站務的付出。(2)江澤民編輯案,在下就盡量在條目頁討論了,希望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能改變拒絕溝通的習慣。(3)Jessechi真是名特別的維基人,用這麼多傀儡...編輯這麼多領域條目,這似乎已是他參與維基百科的獨特方式?在下還不知道他過往事蹟與被封禁原因,有機會要瞭解一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0日 (三) 08:29 (UTC)


您創建的條目連珍羚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連珍羚」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Leiem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12:43 (UTC)

「黨委舉報維基人」的那張搞笑圖

黨委——土共的黨組織。無論是共產黨、國民黨、民進黨。。。等等等等,任何一個黨派,都只有權對自己黨內的成員(黨員)做出處理,處理的最高的處罰,也只能是「開除黨籍」,所以,是不可能向黨委舉報維基人的,黨委無權也不會受理這種舉報。「黨委舉報維基人」這種論調,只是造謠者自己被迫害妄想症煥發而已。當然,如果某個維基人是「共產黨員」,那麼他的言行,自然應該受到土共黨章及相關紀律條令的約束。維基人中,您認為有共產黨嗎?我看除了「蘇州」和「愛孟」可能是土共黨員以外,估計連第三個黨員都沒有,你如果認為,愛孟會舉報蘇州的話,我就呵呵了。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5日 (一) 09:09 (UTC)

公民力量 (華盛頓)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公民力量 (華盛頓)」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AsharaDayne留言) 2016年8月16日 (二) 11:16 (UTC)

關於可靠來源

你難道是說支持FLG就可靠,反對就不可靠了嗎,國際特赦組織奧地利分會都不可靠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2:37 (UTC)

@南极的熊您好,在下從頭到尾沒有這麼說,也沒這麼做。但您需要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中共媒體寫的方式是否符合原意?而且您引用「國際特赦組織奧地利分會」是一個來源不明的Wordpress部落格,也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2:39 (UTC)

您好,中立的觀點是指支持和反對大致均等,而此條目顯然反對大於支持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2:40 (UTC)

不是這樣的,「中立」要Wp:due。第三方可靠來源對此議題的意見是如何分佈的?您引用的觀點,在國際主流是相對少數;而且您也片面引用美國國務院,而未引用美國後來更新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2:45 (UTC)

這是生者傳記,不應該加入過多負面評價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2:41 (UTC)

這條目恐怕不算生者傳記。而且依據生者傳記,(1)需要「高質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請問您引用什麼?(2)生者傳記「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這項指控並非「無來源或少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2:45 (UTC)
另外,這一題目,請您就在條目頁討論即可,不需要到在下個人討論頁說明;這樣討論會很分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2:45 (UTC)


提醒:不宜隨意合併他人留言

您好,您在互助客棧,把@Hanteng的幾個留言串合併,實際上才可能會誤導社群的理解。(1)實質上Hanteng幾個留言串不當然相關,有些還與其他討論有相互關連,您的搬動打亂了原始脈絡,形同擅自修改他人發言;形式及程序上,您也並沒有權限隨意更動其他用戶的發言。(2)另外,注意到編輯紀錄,@核斯說「仔細看才發現昨天和今天都有段落被大量刪除的痕跡,40分鐘前已警告該用戶[20]」,您在整理時,何以會有內容被刪除呢?您進行不必要的整理,又發生內容遺失,很容易引發大爭議的。提供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3:39 (UTC)

    • (:)回應:你沒看仔細,我只是合併內容,沒有刪除內容,只是複製合併後,把原有重複內容移除而已。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19日 (五) 13:45 (UTC)
您好,看到您的回應,但在下真的覺得您沒必要也不該這麼做,而且「Hanteng已明確表達反對」。現在蘇州又參與回退....爭議還不夠嗎?在下是善意勸告,而且過去在下極少看到有用戶這麼做,真的很不適當。在下偶而也會整理,但不會那樣大幅度,而且通常會告知對方:若有意見請回退。--畢竟對方才是發言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3:50 (UTC)

[對法輪功的鎮壓‎]

這個條目請嘗試找其他編者完善掉,最近在嘗試巡最近變更頁面的時候發現有一個編者透過一個新帳戶以清空空章節為名把不是空章節的內容也清光的事情。因此也無法善意假定那是新用戶,因為當着我的面扯謊(問他清空非空章節的事情,跟我說他是很合理的把空的章節處理掉),並扯開話題到怎麼正確留言上。還有一個值得在意的點,清空章節到一半突然跑去已經結束的更名討論發表意見。其他的編輯目前看上去都存有程度不一的問題,近期有改善,會持續觀察以免又做出同樣大量刪除內容的事情(不管是在什麼條目都一樣,這也是巡最近更新頁面時的心得,大量內容刪除通常有鬼)。--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4日 (三) 14:12 (UTC)

@核斯您好,感謝您的提醒。(1)之前想翻譯該條目,結果處理了標題後,後續尚未翻譯。會找時間補上,並留言邀請有興趣的用戶翻譯。(2)去看了一下編輯歷史紀錄,刪除5萬字元也真是離譜了。雖是這兩天註冊的,但看起來應不是新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4日 (三) 14:14 (UTC)

煩請閣下潤筆與修飾,如條件成熟再推薦新條目。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9月1日 (四) 04:47 (UTC)

有別人將此條目推薦新條目,煩請你上去次發表個看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9月3日 (六) 16:07 (UTC)

北京319政變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北京319政變」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9月12日 (一) 07:37 (UTC)

恭喜您完成第十四次動員令!

維基娘,第十四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四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Wetrace您好:

感謝您報名參與第十四次動員令!根據您的貢獻,您已經成功達到了完成本次動員令的的「最低要求」,因此您已成功完成本次動員令!恭喜!

根據動員令報名時您所申報的完成動員令次數,請在您的用戶頁修改以下模板的數字部份: {{User 動員令|2}} (您可以直接複製此行到您的用戶頁適當位置,並保存頁面)

再次感謝您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希望下一次動員令您能繼續參與。如有任何意見或問題,請至動員令的討論頁提出。


通知您的主持人是:Billytanghh 討論,切勿互煮 歡迎參與協作計劃 2016年9月28日 (三) 03:36 (UTC)

Editnotice

是的,我已經請求了快速刪除那個Editnotice,兩天之前就請求了,不過還沒有刪除,這是因為維基有通知系統之前我覺得需要的,謝謝您的合作。Champion 慶祝四海華人雙十節快樂 2016年10月3日 (一) 10:47 (UTC)

回復您的信息

最近我發現許多親共用戶擁有類似的用戶頁,宣傳中共當局,一國兩制等,所以我自己也建立這個用戶頁,請您了解。好多用戶同樣宣佈政治/信仰立場,我也一樣。至於說那個活摘器官的重定向,我尊重每一個用戶的觀點。謝謝您的合作。Champion 慶祝四海華人雙十節快樂 2016年10月3日 (一) 10:54 (UTC)

PS請不要在在我的英文維基討論頁上留言。Champion 慶祝四海華人雙十節快樂 2016年10月3日 (一) 10:56 (UTC)

請您解釋一下,我哪些內容不需要?Champion 慶祝四海華人雙十節快樂 2016年10月3日 (一) 11:03 (UTC)

貿然刪除不好意思……

一開始並不了解Wikipedia:發正念那一段來源引用的凱風網是一個什麼網站,只是看着引用標題像普通的新聞標題便認為可以保留,沒有想到是偏向性網站的可能性,不好意思的說--Ninedyz 談笑風生 · 微小工作 2016年10月15日 (六) 13:55 (UTC)

@Ninedyz您好,謝謝理解,在下在該討論頁有留言說明。
  1. 其實,宗教或信仰類的主題,在下以為實在不適合以「WP:」(公共財頁面,而非個人頁)來做幽默題材。連用戶頁都有對內容尺度的一些提醒規範了,公共財頁面更要留意。
  2. 但是,既然還存在,那至少至少,要做到減少針對性、攻擊性、過度指名性,凱風網是很明確而明顯的攻擊性網站,而且內容是完全無法獨立查證的單方說法。放上去,就算不是條目,也是違反文明、不要人身攻擊等方針對於宗教信仰的一些底線。
  3. 若您不介意,在下可以把我們在此的討論,轉貼到該討論頁嗎?
以上,提供參考。謝謝您的留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15日 (六) 14:03 (UTC)
額…當然不介意…當時並沒有意識到偏向性來源的可能性,所以沒有考慮到可能涉及攻擊性的問題,再次抱歉<(_ _)>--Ninedyz 談笑風生 · 微小工作 2016年10月15日 (六) 14:18 (UTC)
很感謝您的理解。沒關係的,維基百科的溝通協作很關鍵,在下自己也有不清楚狀況的時候。再次謝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15日 (六) 14:20 (UTC)

維基百科亞洲月正式開始

2016年維基百科亞洲月已經正式開始,請通過這個工具提交您的條目。

  • 點擊工具頁面左上角的"log in"通過OAuth登陸後,您可以在右上角選擇界面語言。(支持中文)
  • 提交條目後,工具會自動在條目討論頁添加一個模板,並且等待組織者審核。您可以在這個頁面查詢結果
  • 完成4條達標條目的用戶將收到一張紀念明信片。完成15條達標條目的用戶將收到額外一張亞洲月紀念版明信片。擁有最多達標條目的用戶將獲得「維基百科亞洲大使」的稱號,以及一份證書和額外的一張明信片。
  • 粵文維基百科也有亞洲月的活動,每個語言的活動是獨立計算的,歡迎您參與。(查看更多語言
  • 如果您使用工具提報時有任何問題,或無法訪問,您可以在本頁面您的用戶名旁提交您的條目。
  • 若您有任何疑問,請參閱我們的Q&A或者在亞洲月討論頁討論。

祝編安,Addis Wang; Sent By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16年11月1日 (二) 01:09 (UTC)

維基百科亞洲月

感謝您參與維基百科亞洲月的活動,以下是一些本活動的新消息:

  • 維基文庫亞洲月(測試版)正式上線。在文庫新增十篇文獻可以獲得一張亞洲月的明信片。其它規則請參閱活動頁面。
  • 每個語言維基百科可以做多有兩名維基百科亞洲大使,前提是第二名亞洲大使的達標條目數量在30條以上。
  • 如果您的達標條目數量達到了全球活動的前10名,除了明信片,您還將會收到一份維基百科亞洲月的紀念品(平郵)。
  • 條目如果關於一個跨洲國家的亞洲部分,亦是亞洲月的範圍。
  • 若您的提交的條目被標記為「未通過」,可以在改善後聯繫相應的評審。
  • 無法通過評審工具提交的條目,您可以提交在這個頁面

--Addis Wang (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03:51 (UTC)

Category:江澤民派系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江澤民派系」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11月25日 (五) 16:00 (UTC)

請教一個問題

若一個管理員不處理任何爭議性問題(即使此爭議已經導致條目內容被大幅改寫、反覆編輯戰,甚至被破壞),是否合適?(純屬請教,以加深我對管理員的理解)

順便:關於兩個分類的存廢討論,雖然很難反駁保留的理據,但我仍無法認同。一部分原因在於此前數個類似「北京菜」的分類被刪除,讓我意識到一部分分類存在原創研究的可能。我並非不知道中共內部存在派系,而是由於在我看來實在難以界定。即使是「第三方可靠來源」(這個詞最近似乎也是爭論很多)稱呼某人為某派系,亦很難否認這是一種推論。極端地說,即使有兩人被拍到成天牽着手走在一起,得出他們為同一派系的結論亦是推論。我對政治相關的內容本是儘可能遠離的,日後不會關注這個存廢討論的進展,亦不會對此話題再做出回應。只是收到閣下的消息,在這裏給一個解釋。(發在存廢討論恐怕要引起爭論)

以上。--Tiger留言) 2016年11月28日 (一) 02:38 (UTC)

@Tigerzeng您好,
  1. 在下於投票頁面有寫一些看法,也許可提供您參考。管理員,會影響社群對方針、管理員群體的信心,這角色跟「熱心用戶」是不同的。在下向Techyan提問並追問,是希望他在過程中能理解體會管理員與其他角色的差異。在下認為,貢獻維基百科的方式與角色有很多,但「管理員」(作為、不作為)就是會有不同而特別的廣泛影響與想像。因此,先引導熱心用戶以適合的方式貢獻,如果真的具備「管理員」的能力、理解與期待,再擔任管理員,避免「損耗」熱心用戶。
  2. 感謝您特地來此回應提供意見。維基百科上,要求是以第三方可靠來源處理,如果對「個別人物」是否屬於某派系有爭議,其實可以具體討論處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1月29日 (二) 14:14 (UTC)

感謝參與維基百科亞洲月

感謝您參與維基百科亞洲月!亞洲月活動已經正式結束了,如果您尚有未提交的條目,您可以在12月2日23:59(UTC)在本頁面提交您的貢獻。大部分的條目評審工作已完成,如果您的條目被標記為「未通過」,你可以在12月10日前改善條目以達到要求並給在下留言。若您已完成四條及以上達標條目,我們會在近日聯繫您,並預計在年底(最晚明年一月底)寄出所有的明信片!再次感謝您的參與! ---- AddisWang, sent by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16年12月2日 (五) 04:29 (UTC)

Template:Peabody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Template:Peabody」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12月16日 (五) 16:07 (UTC)

新手放錯位置的留言

啊你妳不是自己寫有一個夢,希望每個人都能想說什麼就說、想做什麼就做,安心過日子 啊你妳是怎樣 你妳是法輪功的成員水軍吧??? 你妳是哪裏人身份證咧 你妳的戶籍地ㄋㄟ 請出示身份證影本及台灣省戶籍地騰本 謝謝厚 最好有你妳的照片跟你妳的現在工作的公司地址 說你妳啦wetrace "寫維基百科要附身份證影本及戶籍騰本啦最好還有市刑大的良民證 你妳懂不懂啊WETRACE????" 我跟你妳寫真的!!!!!!!!!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yisperfect對話貢獻)於2016年12月19日 05:05 (UTC)加入。

(:)回應--@Yyisperfect您好,
  1. 感謝您的指教意見。在下確實寫着「希望每個人都能想說什麼就說、想做什麼就做,安心過日子」,自由是在基本人權保障下,與其他人自由與權利的調和。這應該是人類普遍的願望。您覺得不妥?或者有什麼想法嗎?
  2. 維基百科,對用戶私隱一向是保障的。您提到「寫維基百科要附身份證影本及戶籍騰本啦最好還有市刑大的良民證」,在下不大明白。另外,建議別給用戶貼標籤。
最後,也感謝@逆襲的天邪鬼協助新手將留言放到正確位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2月19日 (一) 05:52 (UTC)
Special:diff/42501311Special:diff/42501812WP:RFCU)。警察叔叔不要抓我啊,我還只是個孩子,嗚嗚嗚~~~~--逆襲的天邪鬼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8:51 (UTC)
Wetrace不要理Yyisperfect,那非常可能是影武者傀儡。--Outlookxp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8:55 (UTC)
欸,不對吧?影大俠不是為「自由民主的臺灣和越南」而奮鬥的嗎,什麼時候改關心(一個會引起中國大陸人不愉快的詞語)國的法輪功議題了?--逆襲的天邪鬼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8:59 (UTC)
他是有「破和合僧」來藉機鬧事的個性。--Outlookxp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9:03 (UTC)
@Outlookxp逆襲的天邪鬼,感謝兩位提供意見。這位用戶另外還留了一次言[21],觸發過濾器。大家正常交流,看法意見不同沒什麼關係,不過這位用戶言語中有些威脅語意,希望這位用戶一切都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2月20日 (二) 02:25 (UTC)

請留意,答辯區只做答辯相關事務

其他不是答辯的個人意見請於討論頁或者意見區提出,謝謝合作!本次已經代為移動。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12月27日 (二) 00:46 (UTC)

Re: 移動留言

不反對移動。--Mewaqua留言) 2016年12月27日 (二) 02:57 (UTC)

Ping

Ping只能用帳號名,不能用簽名名,敬請留意。--Mewaqua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02:35 (UTC)

2017年1月

請停止您的行為。如果您繼續刪除或編輯他人在討論頁的意見或投票,正如您在[[:「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范/第2次」]]所做的行為,您的編輯將被視為破壞,並被封禁而無法繼續編輯維基百科。 --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5日 (四) 05:39 (UTC)

@飞贼燕子您好,謝謝提醒,應該是瀏覽器操作過程,不小心覆蓋到他人的留言。在下完全沒有要編輯或刪除他人留言的意圖。在下一向是回應,在那裏是因為要回應上面發言的用戶,而在兩位用戶的留言中表示意見,操作過程中不慎覆蓋。還好您提醒,還請一併恢復該段內容。謝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5日 (四) 05:43 (UTC)
閣下真是個優秀的建築工程師,足足壘了高達數十層樓,在下找了好一陣竟爬不上去,還是勞駕閣下自己加回去吧。。。。。。 囧rz……--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5日 (四) 05:49 (UTC)
@飞贼燕子您好,在下已加回。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5日 (四) 06:09 (UTC)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列表的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9日 (一) 12:09 (UTC)

  • (※)注意:注意時間,那14個什麼時候認定的你往當前里加?--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9日 (一) 12:11 (UTC)
@飞贼燕子您好,
  1. 謝謝您的「警告」提醒,但說明在先,在下的編輯並不構成「破壞」。在下有提出合理理據、也在溝通,跟破壞的定義明顯不同。
  2. 「那14個什麼時候認定的你往當前里加」您這句話,在下看的不是很明白,先就理解的意思來回覆您;如果對您的問題認知有誤,還請您告知。
    1. 官方公告的名單有三次:2000年7個,2005年是14個,2014年也是14個,確實都沒有FLG。中國的法律從未說過FLG列在其中,刑法300條也未曾定義。兩高司法內部通知,並非公告(何況只公告都不合立法法)。這也是許多中國律師在討論FLG辯護時,提出的理由之一,以及一些中國改革派指江澤民以權代法鎮壓。...有趣的是,可能正跟國際媒體與研究者所提到的「中國高層對FLG議題有分歧」相關。
    2. 因此,FLG放到爭議區。
  3. 若您有其他看法,歡迎提出來我們交流。謝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9日 (一) 22:51 (UTC)
  1. 那14個是法輪功之前的(那時候法論功還沒事,不可能有。),也不可能有全能神,邪教列表在中國是20個,所以提醒你注意時間。--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11日 (三) 11:10 (UTC)


@飞贼燕子您好,謝謝回覆,在下有注意時間。官方有效公告名單,2000年第一次,就已經是在FLG 1999年被江當局鎮壓之後了,2005第二次,2014年又再發佈,都沒有FLG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11日 (三) 11:18 (UTC)
2000年以後法輪功就成已經成斜教了。--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11日 (三) 11:24 (UTC)
且不說FLG是不是「教」(1999年鎮壓前都是國家體育委員會所管理,而非宗教局)。中共公安部正式公告名單(且不說是否符合立法法),2000年7種,2005, 2014年兩次名單都14種也都沒有FLG喔。這是英國廣播公司報導的,也有相關文件,很多中國律師都在講此事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11日 (三) 11:27 (UTC)
邪教在大陸是由防邪辦(610辦公室)管,別處是不是不知道,但在大陸法輪功在2000年之後就是了。--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11日 (三) 11:31 (UTC)
@飞贼燕子您好,(1)610辦公室,是法外組織,沒有法律依據的組織;包括許多中國律師、國際組織、許多國家報告 都稱它是法外機構。是沒有法律授權的。(2)610負責執行(且不說手段),但邪教的認定 並非由610決定,(3)您在此條目這筆回退同時刪掉了在下其他有效編輯,並不適當。在這裏,仍然有中共說法,但注意需是第三方可靠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11日 (三) 13:10 (UTC)
@飞贼燕子您好,
  1. 中共過去是對外否認有610辦公室的存在,後來在壓力下,在國務院下面掛一個辦公室(就是掛個牌子),但實際上也沒有「組織法」做基礎,因此仍是「法外組織」,所做行為也沒有法律依據做基礎。一個國家的機構,是要有組織法做合法支撐的。自由亞洲電台曾有指出,610辦公室主任的人事命令,總理沒簽的。
  2. 依法行政、依法治國是原則,公安部、警察、法院都可能違法,依據是法律。如果法院說了算、公安部說了算,那不就是違反習近平先生說的「領導不能以權代法、以權壓法」。
  3. 還請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尤其這種爭議條目)。新華轉載的是凱風網,是非第三方也非可靠的來源(尤其在此議題,凱風網顯然是「可疑來源」,而且還是由610主導的。610在國際上的聲譽是極其糟糕的。)(WP:可供查證可疑來源指在事實查證上聲譽不佳的來源。這包括:被公認為極端主義、出於推銷目的或主要基於流言與個人觀點的網站與出版物。...不應該轉述此類來源中任何關於第三方的爭議性主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11日 (三) 15:03 (UTC)
  • 抱歉,您說的這些東西太深奧了,我看不懂,我只回答我看得懂的。另外在維基百科這麼個有容乃大的地方,有人既然可以包容您的編輯,您為什麼不能包容一下他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7年1月11日 (三) 15:20 (UTC)
您這種說明,不大適合吧。第三方可靠來源、來源的可靠性/利害衝突性,本來就是維基百科的編輯前提,您使用的是明顯的「可疑來源」。如果您看不懂,可以好好討論些您不懂的地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11日 (三) 15: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