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韓戰/存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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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我們中國成立初期的抗美援朝真實動機(其中的一種反觀觀點)ps:我是新手,希望哪位維基前輩能幫忙把這份參考文獻編輯一下,我希望以後的我的孩子不會像我小時候一樣只能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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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家們認為,這埸戰爭是在斯大林逼迫下發動的,但我說這只是一方面,因為有史料證明,當時中共高層的頭子們除毛澤東外,一開始都不贊成打這場外戰,主張恢復內戰後的和平建設,如果毛澤東採納集體意見,斯大林也無可奈何。所以我們要排除那些虛偽的民族主義愛國主義空洞口號,應該從毛澤東的封建帝王本性和中共的集團利益來分析所謂「抗美援朝」戰爭。
應該說,韓戰是中方取得政權後發動的第一次對外侵略戰爭,為什麼說是侵略戰爭?而不是什麼保家衛國呢?因為這仗打的是攻不是守,是包隊開到朝鮮國土的縱深,打的主要也是朝鮮人。不要說什麼唇亡齒寒,金家父子至今也不承認是中國人幫它打了這場戰爭,因為打響第一槍的是北朝鮮,南朝鮮是反侵略,所以中國出師無名,只好將正規軍以志願軍的名義參戰。另外,志願軍入朝時間也不是教科書中宣傳的那樣:「戰火已燒到鴨綠江邊」。而是聯合國軍越過三八線攻佔平壤時,三八線距中朝邊境還遠着呢,所謂燒到鴨綠江邊,是說美國飛機轟炸朝鮮新義州,中方對美國人的警告是以三八線為界的,不是鴨綠江,以三八線為界,顯然是替北朝鮮保家衛國。
據史料記載,聯合國部隊是1950年10月7日越過三八線的,中國方面於次日就決定了出兵,10日彭德懷與高崗研究出國作戰計劃。16日誌願軍的先頭部隊第42軍就開始從輯安渡過鴨綠江。18日毛澤東再次召開中共中央會議研究出兵朝鮮問題。19日聯合國軍攻佔平壤,當晚,志願軍開始大舉過江。
第一個動機:「安內」必先「攘外」
任何歷史條件下的「攘外」,都是統治者「安內」的強硬理由,中共剛剛以武力取得政權,也要靠武力來鞏固,那麼把國家處於戰爭狀態,實行極端手段鎮壓民間的反抗就是最好的遊戲規則。所以伴隨抗美援朝的,是國內一系列的鎮壓運動,肅反鎮反,三反五反,以血腥屠殺清洗了一大批舊政權留下的對抗勢力,也震攝了人民百姓的潛在反叛意識。這個動機符合集團的整體利益,只要毛澤東把這個動機提出來,就再不會有人反對出兵朝鮮,可以說它促使了高層內部對韓戰的意見達成統一。
因為剛剛結束了內戰的中國,「保家衛國」這一口號具有極大的欺騙性,加上階級鬥爭的恐怖,所以抗美援朝戰爭是就有了歷史動力,這個動力就是:「工人和農民努力增加生產,厲行節約,為戰爭提供了560萬噸的物資。」(見《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戰史》)在「備戰、備荒為人民」這個殺氣騰騰的口號下,中國人民被中共長期奴役,在此後的半個多世紀,中方也是一直以「帝修反亡我之心不死」為藉口,將國家置於准戰爭狀態,實行半軍事管制維持它的專制政權。
第二個動機:借韓戰之機剝奪彭林的軍權
彭德懷和林彪是中共武力奪取政權的最大功臣。林彪坐鎮中南,擁兵一百三十萬,彭德懷坐鎮西北,擁兵五十萬,這二人對毛澤東最忠實,恰恰也令毛澤東最不放心。狡兔死走狗烹,中國曆朝一些昏庸的封建皇帝都是在取得「天下」後大殺功臣,毛澤東更不能例外,但他不是像宋太祖那樣懷酒釋兵權,也不是朱元璋那樣火燒功臣樓,而是臨陣易帥,巧妙地使了個換頭術,將林與他的四野分離,將彭與他的一野分離。本來林彪已和下屬們開始積極的備戰,但毛澤東在高層最後決策時卻突然宣佈林的「病況」,說他見不得亮光聽不得水聲還天天拉稀,建議他去蘇聯療養,林一聽立刻就明白了,只好順坡下驢的放棄了四野。被火急秘密從大西北催回來的彭還蒙在鼓裏,以為是毛澤東格外看重他。臨陣易帥本是兵家大忌,將領們只有指揮自己的軍隊才能得心應手,不然就會造成巨大的犧牲,事實也的確如此,這個兵家大忌從「萬歲軍」那裏得到了驗證。但毛澤東在意的是自己的權力,人民會付出多大生命代價,他是不在意的,而且志願軍死的人越多,才越符合他的本意,也就是他的第三個動機。
第三個動機:借韓戰消耗原國軍兵員
本文着重闡述的是第三個動機,就是借韓戰消耗原國軍兵員。
在冷兵器時代,戰爭殺俘是個規則,這是因戰俘能構成反叛因素,商王朝就是被驅趕到前線的奴隸(戰俘)起義斷送掉的,秦朝的白起坑殺四十萬趙卒,也是因懼怕戰俘造反。毛澤東當然明白這個道理,他肯定也想消滅戰俘,但現代戰爭需要炮灰,毛打內戰的高招是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即以幾倍的兵力搞人海戰術圍殲打援,大量的兵員空白只能以戰俘來填補,好在國民黨軍隊的士兵都是農民,在整編過程中進行洗腦和奴化教育後就迅速投入前線,所以,中共軍隊在內戰中迅速膨脹壯大,是大批國軍投誠和收編俘虜的結果。
特別是四野,它的前身東北民主聯軍後稱東北野戰軍,是1945年從山東軍區和冀熱遼部隊調進的八路軍6萬,新四軍3萬,連同黨政軍幹部總共才13萬餘人。到年底時,總兵力就發展到27萬。1947年7月至1948年11月間,遼瀋戰役結束,殲國民黨軍47萬,大批俘虜士兵補入部隊,為主力部隊輸送兵員37萬。至此,東北野戰軍總兵力已超過百萬。其建制是:第38、39、40、41、42、43、44、45、46、47、48、49軍,長春起義的國民黨軍第60軍整編為第50軍。平津戰役後,改編國民黨軍52萬餘人。1949年3月,東北野戰軍改稱第四野戰軍,南下參加渡江戰役,6月,殲白崇禧部主力21萬餘人。在向中南進軍過程中,又以80%的兵力清剿收編土匪。7月,以國民黨軍第19兵團起義的4個師改編為第51軍。10月,長沙起義的國民黨軍第1兵團改編為第52、第53軍。至1950年1月,成立中南軍區時,四野兵力已達130萬人。
在韓戰中,志願軍主力是以四野為主的部隊,先期入朝的是38軍、39軍、40軍、42軍以及66軍,和東北邊防軍炮兵司令部所屬地炮兵第1、2、8師。但實際上,早在金日成南犯時,一支中國軍隊就已加入戰爭了,這支隊伍是共軍中的朝鮮族士兵組成的三個師,是金日成組建人民軍時向毛澤東討要的,成為人民軍的主力。那麼共軍哪裏來的這麼多朝鮮士兵呢?原來,他們是四野收編的關東軍餘部。日本關東軍在投降前尚有七十萬人,但並非全部是日本軍人,這是因為太平洋戰場幾度抽調其主力,不得不從朝鮮和台灣徵集兵員,所以後期的關東軍組成,有相當一部分士兵是「滿洲國」偽軍、朝鮮軍和台灣軍,老一輩人東北人都知道,甚至在偽滿警察中,也有很多朝鮮人,被稱謂二鬼子。蘇軍出兵東北後,關東軍全面崩潰,其中八萬多被擊斃,六十萬投降。投降的日軍一部分被蘇聯人押解到蘇聯境內服苦役,其餘被遣返日本,非日本藉的俘虜就被四野的前身----東北民主聯軍收編了。這些非日藉的原關東軍士兵,受過嚴格的正規軍訓練,所以戰鬥力很強,和日本軍人也差不多少,雖然打不過打蘇軍機械化部隊,但打國民黨軍隊和南韓軍隊還是沒問題的。
原國民黨軍隊投誠起義,一小部分是因將領被中共策反統戰,或者本身就是中共的人,而大部分都是在形勢逼迫下不得已而為之,前者是可以繼續帶兵的,比如曾澤生,就要帶着他的50軍親自上朝鮮戰場。而後者是不能帶兵的,比如陳明仁,只能給個高官厚祿養起來,他的52軍,53軍也全部開進朝鮮。中共為防止軍隊反叛,保持黨指揮槍的高度原則,在原國民黨投誠部隊被整編後,加入了大量政治幹部和黨員骨幹,所以在朝鮮戰場就能有效地挾持士兵或戰俘。
顯然,比較有政治頭腦的原國民黨軍士兵,特別是青年軍這類知識化的國軍士兵,四野中早期收編的國軍兵員,大部來自國民黨青年軍,還有原關東軍的中國藉士兵,都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他們對兩種社會制度會有明確的比較,即使是農民出身的士兵在朝鮮戰場被俘後,也會很明顯地認識到:吃炒麵和吃罐頭絕對是不同的生活,聯合國部隊的飛機大炮與步槍刺刀也是絕對的武器差別,兩相對照的結果,自然要選擇投奔自由這條路,甚至百分之八十的志願軍戰俘都是這個選擇,這可能是中共始料未及的。毛澤東不怕志願軍戰士被炮火炸飛,怕的是他們被俘,更怕他們反叛,他的本意是將那些原國軍戰俘們從肉體上消滅在韓戰中,和白起坑殺趙卒是一個用心,所以他要力爭將戰俘們弄回國內管教,不能讓他們跑到台灣去替國民黨反共。
儘管兩萬多戰俘有近一萬五千人投奔了自由,毛澤東發動抗美援朝戰爭的這三個險惡動機還是如願以償,特別是第三個動機,他免去了內戰後裁軍的風險,因為裁軍通常是軍隊反叛的主要原因。當然,在政權穩固的條件下是沒有這種危機的,比如鄧小平在八十年代也大量裁軍,但沒有造成軍隊的激烈反彈,因為一部分軍隊改編為武警部隊了,一是降低了常規武器的軍備投入,二是沒有影響軍人的切身利益,這也等於是裁軍。
第四個動機:搞家天下,為太子立本
最後,第四個動機,就是毛澤東想搞家天下,為太子立本。
但毛太子岸英的閱歷太淺,除了當翻譯和搞了幾天土改,沒有一絲戰功和太多政治資歷,太子親征應該是毛搞世襲的如意算盤,韓戰打下來,太子就有了戰功,就能掌握軍隊,使共軍成為毛家軍。如果真正的想保家衛國,他應該命太子下連隊去當普通士兵,一級一級的靠戰功提升,但安插在司令部里,顯然一方面是為了監督彭大將軍,另一方面是提高戰功的起點,這個資歷就不是從士兵開始的,而是從指揮官開始的,那麼彭的所有英明指揮,都應該有太子親征的一半,料他彭德懷到那時候也不敢不承認。怎奈人算不如天算,太子違反了戰鬥紀律暴露了目標,葬身於汽油彈的火海中,毛澤東這個最自私的動機失敗了,從此彭大將軍也成了他的奪子仇敵,不除不快。
從毛澤東以發動所謂「抗美援朝」戰爭為始,到後來的中越邊境衝突為終結,中方的對外局部戰爭都不是以真正的民族利益為出發點,而是借對外戰爭來平息內患鞏固政權,出於這樣的動機,所以每次戰爭都沒有值得誇耀的勝利。 收攏此信息
www.aboluowang.com/life/2012/0706/252613.html.韓戰/毛澤東抗美援朝的真實動機,每個都說不出口.阿波羅新聞網 Happyseeu(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23:25 (UTC)
在介紹第五次戰役章節中有位台灣先生弄虛作假 拿着 斷章取義 驢頭不對馬的嘴 還玩 文字遊戲並且是英文的參考來糊弄人
第五次戰役 章節中 有人介紹說志願軍以70萬軍力發動第五次戰役,眾所周知 朝鮮戰場上中國軍隊的後勤是出名的垃圾 70萬人在一線,那麼後方怎麼辦 後勤能供應上嗎?而韓戰第五次戰役參考的章節卻是:「Stokesbury, James L (1990). A Short History of the Korean War. 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翻譯成中文就是:「 stokesbury,傑姆斯L(1990)。韓戰的歷史很短。紐約:Harper Perennial」,驢頭不對馬嘴嘛!(維基百科還號稱中立呢!) 這眾所周知1951年朝鮮戰場上中國軍隊總兵力70萬,而第五次戰役進攻投入了20萬中國軍隊,這點早有人引用 王樹增先生的「 中美戰爭 決戰朝鮮」章節糾正了,但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吧 應該是 又把別人糾正的數據刪除了,雖然說美國人開的網站,但不能,太能弄虛作假了吧!欺負中國人看不懂英文是不?有本事你換成阿拉伯語, 在中國 照樣有人看得懂~~
顯示「Stokesbury, James L (1990). A Short History of the Korean War. 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是使用維基百科引用來源模板的結果。 維基百科新手應該學習如何使用維基百科引用來源的模板。 http://zh.wikipedia.org/wiki/Template:Cite_book http://zh.wikipedia.org/wiki/Template:Cite_web
還有,討論發言最後應該簽名表示你是誰。 Happyseeu(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8:09 (UTC)
這是些啥呀~~台灣歷史裏就寫這個??太搞了,誰去修改下
英國 法國 瑞典 巴西親共???????頭兩個還在朝鮮和共產黨打仗呢! 難道投靠共產黨了? 我頭回聽說!!!!!!!!美國在聯合國的的提議紅十字會調查什麼時候變成聯合國的提議了?????歷史水平太差了,改得了維基百科但該不了聯合國的檔案呀~ 這點水平都沒有還出來混~~
「韓戰細菌戰」條目下,引用了 1953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指出這是親共組織發表的報告。這些親共份子雖然來自不同國家,並不代表這些國家的政府立場,列舉國家是混淆視聽,似乎變成這些國家的政府或主流民意支持細菌戰的觀點,其實只代表某些人的觀點。看 1953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就知道不親共國家的政府,沒有一個認定有細菌戰。英文維基條目也指出這是一個親共組織的證據 http://en.wikipedia.org/wiki/World_Peace_Council
蘇聯在聯合國安理會否決了美國要求組織調查的要求,聯合國大會706號決議的調查要求,中國也沒有理會。你如果主張這個組織是聯合國授權的,就找出聯合國文獻來支持你的觀點。United Nations Yearbook (1952 & 1953 edition) 談細菌戰問題,可沒有這樣說。聯合國的官方文獻,對聯合國這樣一個國際性組織的行為,應該是最可靠的來源。
還有,細菌戰問題的討論,應該移到「韓戰細菌戰」條目之下更恰當。 Happyseeu(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8:14 (UTC)
韓戰細菌戰已經有專門維基條目,此處文字應當簡短一些
細菌戰只是韓戰的一部分,所佔篇幅應當與其重要性大約成比例。目前與韓戰細菌戰相關的文字已經太多,與對戰爭全局的重要性不成比例,建議精簡一下。韓戰細菌戰已經有維基條目,相關細節應該移到該條目下。此條目下摘要即可。
細菌戰是否事實有重大爭議,陳述時請遵守維基的中立觀點原則,陳述正反兩種或多種觀點。而不應該直接作為事實陳述。Happyseeu(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6:50 (UTC)
- (+)支持:應按事情重要比例分配篇幅。 ——CommInt'l(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9:46 (UTC)
請求為管理員一定要為中國編一個合理的戰爭罪行! 其他國家都有戰爭罪行,中國沒有!太不公平了!!
細菌戰和絞殺戰和戰俘營問題攪到一起了,如果要想給志願軍捏造個戰爭罪行也太難了,這三個事件根本沒法分開。絞殺戰美軍轟炸補給線把通向戰俘營的補給車炸了,補給車被炸又造成物資短缺,物資短缺又造成饑荒,饑荒原因還是美國飛機不分青紅皂白炸了補給車,美軍炸彈扔到了戰俘營2013年3月23日 (六) 11:15 (UTC) 細菌戰打到了朝鮮北部,朝鮮北部有戰俘營,然後細菌武器造成傳染病流行,傳染病流行到了戰俘營里,然後物資和醫藥被美國飛機炸毀在補給線上,然後大量戰俘死亡2013年3月23日 (六) 11:15 (UTC)~~然後有人要給中國製造個戰爭罪行,然後有人就刨根問底,然後就發現了原來是 細菌戰和絞殺戰 惹得禍啊! 然後有人問絞殺戰和細菌戰是誰發起的啊! 然後扯到了美國身上,典型的放火燒別人家結果火苗竄到了了自家院子裏~~··~~這太不合理了,看來看去都不合理,細菌戰和絞殺戰和戰俘營問題攪到一起了,如果要想給志願軍捏造個戰爭罪行,這三個事件根本沒法分開,請求為管理員一定要為中國編一個合理的戰爭罪行! 其他國家都有戰爭罪行,憑什麼中國沒有!!太不公平了!!警告樓上,戰爭罪行是必須被法庭定罪,根本不是編的,哪怕是合理的,維基百科不是做出編造謊言,對歷史不忠的地方。Bin2232578|(留言) 2014年6月18日 (四) 0:11 (UTC)
請求為管理員一定要為中國編一個合理的戰爭罪行! 其他國家都有戰爭罪行,中國沒有!太不公平了!!
細菌戰和絞殺戰和戰俘營問題攪到一起了,如果要想給志願軍捏造個戰爭罪行也太難了,這三個事件根本沒法分開。絞殺戰美軍轟炸補給線把通向戰俘營的補給車炸了,補給車被炸又造成物資短缺,物資短缺又造成饑荒,饑荒原因還是美國飛機不分青紅皂白炸了補給車,美軍炸彈扔到了戰俘營!!!!!!!!!!! 細菌戰打到了朝鮮北部,朝鮮北部有戰俘營,然後細菌武器造成傳染病流行,傳染病流行到了戰俘營里,然後物資和醫藥被美國飛機炸毀在補給線上,然後大量戰俘死亡~!!!!!!!!!!然後有人要給中國製造個戰爭罪行,然後有人就刨根問底,然後就發現了原來是 細菌戰和絞殺戰 惹得禍啊! 然後有人問絞殺戰和細菌戰是誰發起的啊! 然後扯到了美國身上,典型的放火燒別人家結果火苗竄到了了自家院子裏!!!!!這太不合理了,看來看去都不合理,細菌戰和絞殺戰和戰俘營問題攪到一起了,如果要想給志願軍捏造個戰爭罪行,這三個事件根本沒法分開,請求為管理員一定要為中國編一個合理的戰爭罪行! 其他國家都有戰爭罪行,中國沒有!太不公平了!!再次警告樓上,戰爭罪行是必須被法庭定罪,根本不是編的,哪怕是合理的,維基百科不是做出編造謊言,對歷史不忠的地方。Bin2232578|(留言) 2014年6月18日 (四) 0: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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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大規模轟炸是否戰爭罪行
依照 Gary Solis 的定義,任何不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的肆意摧毀城鎮和村莊或破壞才是戰爭罪行。 http://en.wikipedia.org/wiki/War_crime 美軍的大規模轟炸是否戰爭罪行,要看是否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這個判斷,應該由專家搜證與嚴密論證。目前沒有看到符合維基方針的來源如此判斷。 Happyseeu(留言) 2013年3月28日 (四) 18:31 (UTC)
U.S. SENATE REPORT NO. 848 就是符合維基方針的來源,控訴中朝戰爭罪行。要指控美軍大規模轟炸是戰爭罪行,也應該列出符合維基方針的來源,控訴這屬於戰爭罪行。
MtBell 自己既然承認加入內容是原創研究了。應當刪除。 Happyseeu(留言) 2013年3月28日 (四) 18:38 (UTC)
- 先不談這個條目,也不談什麼專家看法,我就問你一句話:按照你的個人看法,一次轟炸導致六千多平民死傷,算不算戰爭罪行?--Gilgalad 2013年3月28日 (四) 19:26 (UTC)
- 再順便問下,你自稱「circumstantial evidences」來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最後報告》原文,請問原文在哪?我還在等着。--Gilgalad 2013年3月28日 (四) 19:26 (UTC)
戰爭沒有不造成平民傷亡的。依你的說法,朝鮮侵略南韓,造成南韓大量平民傷亡,算不算戰爭罪行?如果算,為什麼不寫入條目,而只寫美軍造成平民傷亡?
戰爭罪行是法律問題,法律問題就是依法判斷,先假定無罪,誰主張有罪誰負責依法舉證。國際法對戰爭罪行的定義,上面引了。你沒論證符合法律定義的不"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之前,只能假定美軍無罪。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17:18 (UTC)
- Happyseeu的言論實在讓人驚訝。我既然只有關於美軍戰爭罪行的材料,當然就不可能去寫什麼朝鮮造成的平民傷亡。閣下的意思是要我捏造文獻,學習閣下在韓戰的戰俘遣返問題里謊稱某文獻原文為「circumstantial evidences」的行為?閣下這種勇於撒謊的精神,我是不敢學的。
- 至於說什麼朝鮮侵略了韓國,實在是匪夷所思的謊言,侵略是一個主權國家對另一個主權國家的行為,1950年朝鮮半島上同一個國家內兩個政權之間的內戰,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侵略。試問,國民政府發動的北伐戰爭,是否是國民黨對北洋的侵略呢?--Gilgalad 2013年4月1日 (一) 17:52 (UTC)
- Gilgalad先生更讓人驚訝,竟然正大光明的承認自己在資料不完全的情況下,卻又能厚顏無恥的違反中立原則去單方面竄改WIKI條目,中國人最讓人看不起的地方,就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紅果果的雙重標準。122.118.227.244(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3:03 (UTC)
聯合國安理會82號決議:大韓民國遭受侵略之控訴。聯合國認為朝鮮侵略了韓國,你認為聯合國在公然說謊嗎?朝鮮半島在1910年後就不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朝鮮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當時也是兩個獨立的主權國家,有不同的國號,後來也分別加入了聯合國。這是事實。認為朝鮮半島應該是同一個國家,是POV,不是事實。中共為了掩飾發動侵略戰爭的本質,才說成是內戰。
國民政府發動的北伐戰爭,交戰雙方都承認中華民國的國號,屬於同一個國家,雙方爭的是誰代表中華民國,這才是內戰。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兩個獨立的主權國家,有不同的國號。這是中共當年沒有繼續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與憲法造成的。而且現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完全不同的政治體制。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將來進攻中華民國,也是侵略,不是內戰。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8:39 (UTC)
我看是你們兩個說謊,如果是侵略不是內戰,為什麼會有朝鮮統一部之類的機構?再說了,當時的朝韓兩國都不是全世界普遍認可的兩個政權,只有正常的主權國家進攻正常的主權國家才能算是侵略,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攻西藏與將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攻中華民國都不符合這個要求。最後韓國也認為這場戰爭內戰的性質。因此中共為了掩飾發動侵略戰爭的本質,才說成是內戰這種完全是不成立的。但是現在的朝韓兩國已經是被全世界普遍認可的兩個政權,將來朝鮮進攻韓國或韓國進攻朝鮮都可以認為是侵略。Bin2232578(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2:49 (UTC)
由於朝鮮戰後並不像二戰那樣,有一個專門的國際法庭審理戰爭罪行,所以參戰各方都沒有在國際法意義上被認定的戰爭罪行。但這並不等於,參戰各方就沒有戰爭罪行的事實存在。另一方面,維基禁止原創研究,所以由Happyseeu宣佈美軍無罪或是其他方面有罪是絕對不可行的,也是非常可笑的。維基唯一能做的,只能是記錄各方的行為,並且記錄有關方面對戰爭罪行的指控。--Gilgalad 2013年4月1日 (一) 17:57 (UTC)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8:39 (UTC)
沒有一個專門的國際法庭審理戰爭罪行不是你發表原創研究的理由。國際法專家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才值得列入百科。
你引用的可靠文獻中,哪一段由國際法專家明確指控美軍轟炸是戰爭罪行?轟炸「沒有必要性」的證據在哪?請明確指出。
你以原創研究引用一些戰爭行為,就指稱有罪是絕對不可行的。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18:43 (UTC)
- 只要有受害方的指控就可以記錄,沒有所謂「專家」發言就可以把罪行消滅了?提醒你先把「circumstantial evidences」的爛帳擦乾淨,由於你先前偽造文獻的行為,你的個人信用早就一錢不值了。--Gilgalad 2013年4月1日 (一) 18:48 (UTC)
- 你的意思是說,只要隨便來個其他國人,隨便編造出一本中國人對四周國家平民燒殺擄掠的書籍,看到的人就可以在WIKI裏到處編寫中國到處都犯下戰爭罪行?
- 別人的信用如何還不清楚,不過你的信用肯定是不存在的,隨便找本地攤書籍就把裏面的垃圾貼到WIKI來,中國人想丟臉也不是這種丟法。122.118.227.244(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3:03 (UTC)
我列出出處,要不要去查證是你的選擇,你自己不去查,卻要我免費打字給你看,要不然就扣帽子,對於這種行為,我只能說無賴,不予理會。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18:58 (UTC)
- 牛氣沖天!撒謊都這麼理直氣壯!lol--Gilgalad 2013年4月1日 (一) 19:07 (UTC)
- 只會要求對方需要提出證據,自己完全不用自證,這等下三濫的網絡無賴嘴砲法,你倒是用的很純熟。122.118.227.244(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3:03 (UTC)
退一步說,你引用的可靠文獻中,哪一段明確指控美軍轟炸是戰爭罪行?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19:00 (UTC)
- 嘿嘿,這個坑我早就替你挖好,就等你往下跳。你以為我會像你一樣,把沒有根據的來源放上來?請好好看看《抗美援朝戰爭史第三卷》250頁關於美軍轟炸的那段文字!「美軍對平壤的轟炸,完全是屠殺和平居民,毀滅和平城市的戰爭罪行」!--Gilgalad 2013年4月2日 (二) 07:54 (UTC)
- 抗美援朝史?中國人真的是白痴嗎?這種一看標題就知道內容一定極端偏頗的地攤文,中國人竟然還有臉拿出來獻醜?122.118.227.244(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3:03 (UTC)
戰爭罪行是法律問題,法律問題就是依法判斷。你引用的屬於單方面宣傳,沒有提出法律上的依據。如果不說明法律依據,就該刪。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8日 (一) 02:53 (UTC)
中朝宣稱這是一場人民戰爭,全民參予,因此並沒有軍人與平民的嚴格區別。既然軍人與平民都是美軍敵人,打仗就是要殺敵,那麼中朝憑什麼要求美軍轟炸時,要區別對待?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8日 (一) 17:21 (UTC)
- 哈,果然是小日本否認屠殺的套路。學的好!--Gilgalad 2013年4月8日 (一) 22:48 (UTC)
- 呵呵,果然是雙重標準的中國人,89年中國侵略越南的時候也殺了不少平民,我還見過某個中國白痴貼出中國軍人的回憶錄,裏面得意洋洋的描述中國人如何屠殺越南邊境村落平民,造成越南邊境十室九空慟哭百里的慘況,中國人卻完全不認為自己做錯了,就因為那些平民幫助越南軍隊。122.118.227.244(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3:03 (UTC)
目前引用所謂的可靠文獻中,沒有由國際法專家明確指控美軍轟炸是戰爭罪行,也沒有轟炸「沒有必要性」的證據。所謂的引用,沒有犯罪證據,只能算是宣傳文字。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0:57 (UTC)
1977年《日內瓦公約》的《附加議定書》,(英文版),才明確禁止大規模轟炸平民。基於法律不咎既往原則,不能以此主張較早的美軍大規模轟炸是戰爭罪行。這也反證了之前對於大規模轟炸平民是否戰爭罪行,法律上並沒有規定。
我再重複一次,戰爭罪行是法律名詞,屬於法律問題,戰爭罪行不是道德問題。法律問題是依法判斷,不是依個人道德標準判斷。這是談法治的基礎。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0:56 (UTC)
- 看了一看,有爭議的段落所依賴的三個參考文獻分別為:
- 1. 我方人士揭穿美方叫囂轟炸朝鮮城市的陰謀·指出美方破產的「軍事壓力」所剩內容僅是屠殺朝鮮婦孺. 人民日報, 1952-08-18
- 2. 抗美援朝戰爭史(第三卷). 第250頁.
- 3. 林曉光. 朝鮮停戰談判:蘇聯的作用、朝鮮的因素與中國的政策. 二十一世紀(網絡版), 2003(12)
- 第1個參考文獻是52年的中國官方報紙,先不說這東西是不是戰時捏造的宣傳,依據WP:V這種來源是無法作為事實陳述的依據的。第2個是歷史書籍,自然有引用價值,但從標題就明顯看得出它是中方立場,仔細查一查這是解放軍的出版社出版的。第3個是學術文章,但它只是提到轟炸和傷亡人數,沒有任何判斷戰爭罪行的主觀言論。參考英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在二戰一案中做出的判決,有關Reliable sources的部分,"Passed 9 to 1, with 3 abstentions, at 15:46, 10 January 2011 (UTC)",當一個參考文獻的準確性被質疑時,替這個參考文獻辯護的編輯者應該提出更多輔佐的來源以說服對方,而非堅持單一來源的權威性,換句話說,舉證責任是在提出參考文獻的那一方。再者,同一個判決中,仲裁委員會在"Accuracy of sourcing"這裏以12 to 0通過決議,重申對於參考文獻的解讀應該忠於文獻本身陳述的事實,而不該進行額外的延伸以免扭曲原意。
- 現在再來說我的看法:如果我們要在條目中列出某國犯下戰爭罪行,應該要有權威性而且中立的來源支持這種指控,1952年的人民日報很明顯不該出現在這個段落裏。解放軍自己出版的書籍則可以列出來,但要明顯寫出是「解放軍學者宣稱美方……」,至於某轟炸造成某數量平民死亡是否屬於戰爭罪行,很抱歉,維基百科不該對此做出判斷,如果你能找到有權威性而且中立的來源說明某轟炸構成戰爭罪行,那你當然歡迎把它列出來,舉例來說德累斯頓轟炸可以被列為指控美國戰爭罪行,因為有大量不只是納粹本身的學者做出了這樣的指控。結論,從以上三個來源,我看不出有足夠文獻證明有主流學術看法聲稱此轟炸屬於戰爭罪行。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1日 (四) 05:51 (UTC)
希望編輯者在對戰爭罪行沒有共識前,先不要隨便加入新內容。
我認為以"戰爭暴行"來取代"戰爭罪行"並不可取。"戰爭暴行"並沒有專家的明確定義,容易被宣傳文字使用,不宜成為百科內容。戰爭本來就是暴力行為,談暴行的意義何在? "戰爭罪行"(war crime)則是有多位專家明確定義,論述的國際法概念。
- 嚴肅的建議WIKI訂立限制條款,中國人與狗不得參予編輯WIKI。122.118.227.244(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3:03 (UTC)
Wiki新手,能不能告訴我怎麼把樓上這個東西舉報啦? 討論的這麼熱烈,我就說下我的觀點,我並不關心美國是否被定罪,但美國屠殺平民,這個事實是沒人否認的。中國志願軍沒有屠殺行為我就覺得至少是問心無愧。沒有定罪只能說誰都沒有能力說清楚這個事了。還有,聯合國這個組織,我真的是服了,就從這篇文章就可以知道,以前的聯合國是誰的聯合國。Hwei0827(留言) 2016年9月12日 (一) 16:11 (UTC)
按照樓上這個東西的邏輯,我也相信日本人根本沒有沒犯下南京大屠殺,而且我非常問心無愧。中國人既然這麼喜歡搞原創研究,那中國侵略越南跟印度兩次肯定也有犯下屠殺平民的罪行,有罪就是有罪,否認的中國人都是支那豬。61.224.147.156(留言) 2016年12月25日 (日) 00:37 (UTC)
重複段落"美軍在朝鮮北方進行了廣泛的大規模轟炸"應該刪除
請求已拒絕
(美軍在朝鮮北方進行了廣泛的大規模轟炸...)的段落,使用者:Yhz1221移到"戰爭死傷情況"小節下,但是使用者:MtBell取消使用者:HappySeeU的編輯,使得相同段落重複出現在"戰爭罪行"與"戰爭死傷情況"小節下。在"戰爭罪行"小節的重複段落應該先行刪除,在取得共識後,可以移動到其他小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appyseeu (對話|貢獻)於2013年4月110日 (三) 18:23 (UTC)加入。
- 拒絕。請討論取得共識後等保護期過再操作。--廣雅 范★ 2013年4月11日 (四) 03:44 (UTC)
請 User:MtBell 對「戰爭罪行」有爭議部分先討論取得共識再修改
「戰爭罪行」是有明確定義的國際法概念,請先閱讀相關材料再加入新內容。
你目前新加入的基本是中方宣傳材料,沒有中立來源說明這些為什麼是「戰爭罪行」。
這是降低條目品質的修改。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7日 (三) 00:04 (UTC)
- 為了避免對「罪行」認定的爭議,我已經把章節標題改為「暴行」。根據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先前達成的共識,對戰爭罪行的指控按照「A方指控B方」的形式記錄,不做判斷。另外,請Happyseeu解釋,某作家寫中朝犯下1600件「罪行」的依據在哪裏,為什麼要把這些全部記在中國的頭上?--Gilgalad 2013年4月17日 (三) 19:22 (UTC)
我先前根本不知道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的討論,所以沒有參與。
我的最新陳述沒有全部記在中國的頭上。依據在哪裏,依維基規定,這是第二手來源,1600件一一列舉太多了,自己去讀書吧。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00:40 (UTC)
- 真有意思,假造來源的Happyseeu還好意思給發「讀書卡」LOL--Gilgalad 2013年4月21日 (日) 14:40 (UTC)
不想讀書就別來編輯百科。難道 MtBell 是拿政府工資來編輯百科,交差就好,所以讀書沒有必要?
Pjywikipedia(留言)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is added to dispute the assertions that there were no other sources about US War Crimes in the Korean War. The facts spoke against these assertions. There were many news articles that attracted attention that time and there are also more recent academic sources based on or supporting those articles. For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ose articles, please do the following searches or readings: 1. Search: https://www.google.com/search?num=100&safe=off&site=&source=hp&q=war+crimes+us+military+in+korean+war+&oq=war+crimes+us+military+in+korean+war 2. Rea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war_crimes#Korean_War Korean War[edit]
North Korean nurses captured by South Korean and US soldiers. Captured North Korean women were sometimes raped.[69]
No Gun Ri Massacre[edit] The No Gun Ri Massacre refers to an incident of mass killing of an undetermined number of South Korean refugees conducted by U.S. soldiers of the 7th Cavalry Regiment (and in a U.S. air attack) between 26 July and 29 July 1950 at a railroad bridge near the village of Nogeun-ri, 100 miles (160 km) southeast of Seoul. In 2005, the South Korean government certified the names of 163 dead or missing (mostly women, children, and old men) and 55 wounded. It said that many other victims' names were not reported.[70] Over the years survivors' estimates of the dead have ranged from 300 to 500. This episode early in the Korean War gained widespread attention when the Associated Press (AP) published a series of articles in 1999 that subsequently won a Pulitzer Prize for Investigative Reporting.[71
3. Read the research based on 40 some reports: "ATROCITIES BEFORE AND DURING THE KOREAN WAR: Mass Civilian Killings by South Korean and U.S. Forces" By Suh Hee-Kyung, Pages 553-588 | Published online: 15 Nov 2010 http://dx.doi.org/10.1080/14672715.2010.515388. Absract: Drawing on the results of forty-eight case studies completed by the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Republic of Korea (TRCK),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ss killings of Korean civilians」 committed in South Korea (south of the 38th parallel) from October 1948 to March 1952. First, the author identifies four groups of perpetrators who committed the mass killings: the army/police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ROK), ROKpolice and army intelligence agencies, ROKpolice and security agencies, and the U.S. military. Second, the author shows that the political circumstances at the time of each mass killing had profound effects on the ways in which these mass killings were carried out, how victims were selected, and how the perpetrators mobilized. Immediately before the outbreak of the Korean War in 1950, the ROK army/police were mobilized to suppress rebels within the army and civilian opponents to the government. This resulted in mass killings. Immediately after the war started, potential collaborators with North Korea were summarily executed by army intelligence agencies/police. Finally, collaborators, or suspects, with the North Korean People's Army were vengefully punished after United Nations forces recovered Seoul. Also, the U.S. military was engaged in killing refugees and civilians in enemy territory throughout the war. The series of mass civilian killings demonstrates, in the most grotesque way, that the Korean War was the final outburst and culmination of conflicts that arose from the high political tension caused b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wo governments after Korea's independence in August 1945. To substantiate these claims, this article details some of the civilian mass killings whose veracity has been confirmed by the TRCK.
偽造的來源
“ | 在台灣來的工作人員剛一在原國軍戰俘中露面,立刻引發了控訴中共的浪潮。(於勁《厄運》P86?) | ” |
我怎麼翻遍這一章也沒看到什麼控訴浪潮呢?只有叛徒李大安被台灣特務提審的記錄:
到了美第八军特务情报机关……两名台湾来的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审问: “在朝鲜,共军的运输部队有几个?” “我知道汽车一团和四团。”
諸如此類。還有招降的對話:
“你愿意在这儿工作还是去釜山?”李大安表示愿意去釜山。 白说,“好吧,到釜山后你多做一些工作,主要了解共产党干部、党团员的情况。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紧,我会为你撑腰。”
這就是所謂的「控訴中共的浪潮」。韓戰有關條目里偽造來源的「編輯者」還真不少。--Gilgalad 2013年4月21日 (日) 14:40 (UTC)
- 加入這段話的是有良心的青年歷史發明家User:Victorkkd[1],在來源造假方面堪稱Happyseeu的前輩。--Gilgalad 2013年4月21日 (日) 14:59 (UTC)
戰爭中轟炸城市導致數萬人死傷是否戰爭罪行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is added to dispute the assertions that there were no other sources about US War Crimes in the Korean War than the Chinese ones. The facts spoke clearly against these assertions if you do some research and readings. There were many news articles by Associated Press that attracted attention in the west that time and there have also been more recent academic sources based on or supporting those articles. For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ose articles and more recent sources, please do the following searches or readings:
1. Search: https://www.google.com/search?num=100&safe=off&site=&source=hp&q=war+crimes+us+military+in+korean+war+&oq=war+crimes+us+military+in+korean+war 2. Rea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war_crimes#Korean_War Korean War[edit] North Korean nurses captured by South Korean and US soldiers. Captured North Korean women were sometimes raped.[69] No Gun Ri Massacre[edit] The No Gun Ri Massacre refers to an incident of mass killing of an undetermined number of South Korean refugees conducted by U.S. soldiers of the 7th Cavalry Regiment (and in a U.S. air attack) between 26 July and 29 July 1950 at a railroad bridge near the village of Nogeun-ri, 100 miles (160 km) southeast of Seoul. In 2005, the South Korean government certified the names of 163 dead or missing (mostly women, children, and old men) and 55 wounded. It said that many other victims' names were not reported.[70] Over the years survivors' estimates of the dead have ranged from 300 to 500. This episode early in the Korean War gained widespread attention when the Associated Press (AP) published a series of articles in 1999 that subsequently won a Pulitzer Prize for Investigative Reporting.[71 3. Read the research based on 40 some reports: "ATROCITIES BEFORE AND DURING THE KOREAN WAR: Mass Civilian Killings by South Korean and U.S. Forces" By Suh Hee-Kyung, Pages 553-588 | Published online: 15 Nov 2010 http://dx.doi.org/10.1080/14672715.2010.515388. Absract: Drawing on the results of forty-eight case studies completed by the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Republic of Korea (TRCK),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ss killings of Korean civilians」 committed in South Korea (south of the 38th parallel) from October 1948 to March 1952. First, the author identifies four groups of perpetrators who committed the mass killings: the army/police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ROK), ROKpolice and army intelligence agencies, ROKpolice and security agencies, and the U.S. military. Second, the author shows that the political circumstances at the time of each mass killing had profound effects on the ways in which these mass killings were carried out, how victims were selected, and how the perpetrators mobilized. Immediately before the outbreak of the Korean War in 1950, the ROK army/police were mobilized to suppress rebels within the army and civilian opponents to the government. This resulted in mass killings. Immediately after the war started, potential collaborators with North Korea were summarily executed by army intelligence agencies/police. Finally, collaborators, or suspects, with the North Korean People's Army were vengefully punished after United Nations forces recovered Seoul. Also, the U.S. military was engaged in killing refugees and civilians in enemy territory throughout the war. The series of mass civilian killings demonstrates, in the most grotesque way, that the Korean War was the final outburst and culmination of conflicts that arose from the high political tension caused b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wo governments after Korea's independence in August 1945. To substantiate these claims, this article details some of the civilian mass killings whose veracity has been confirmed by the TRCK.
最近韓戰條目多次發生編輯戰,User:Happyseeu強烈要求從戰爭罪行章節中刪去美軍轟炸造成平民傷亡的段落,他的理由是:
- 「戰爭沒有不造成平民傷亡的。……沒論證符合法律定義的不"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之前,只能假定無罪。」
- 「既然軍人與平民都是美軍敵人,打仗就是要殺敵,那麼中朝憑什麼要求美軍轟炸時,要區別對待」
但我認為:
- 沒有國際法庭認定戰爭罪行,並不等於沒有戰爭罪行的事實存在。
- 維基只需要記錄各方對戰爭罪行的指控,並根據WP:可靠來源記錄所指控的罪行事實。
請問社群對這個問題怎麼看?--Gilgalad 2013年4月8日 (一) 22:59 (UTC)
- 有指控就記錄「戰爭罪行指控」,用「XX方聲稱XXX」的形式,加上無差別轟炸的事實記錄即可。—Snorri(留言) 2013年4月8日 (一) 23:55 (UTC)
- 同意。不過Happyseeu堅持美軍無罪呀。--Gilgalad 2013年4月9日 (二) 01:28 (UTC)
- 加一個「中國方面宣稱……」--耶葉爺♥VC XC 2013年4月9日 (二) 01:30 (UTC)
- 「美軍無罪」也可以寫成「美軍方至今仍然否認戰爭罪行指控,但據中方宣稱……」的「真相體」格式。具體可以參照某某功相關條目的寫法。—Snorri(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2:05 (UTC)
- 這個「否認指控」的表達應該有來源,但美國未必有這方面的正面回應。--Gilgalad 2013年4月9日 (二) 02:24 (UTC)
- 那可以寫成「美軍方至今沒有對這些指控作出任何否認」或「美軍方對這些指控從未作出否定回應」。—Snorri(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2:27 (UTC)
- 如果誰有美國主要報紙的全文數據庫就好了。。。--Gilgalad 2013年4月9日 (二) 02:29 (UTC)
- 《日內瓦第四公約》……--KOKUYO(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3:08 (UTC)
- 或者乾脆不寫也可以。比如說支持法輪功的605號決議,我看來中國政府是沒什麼正面回應,不過也不必畫蛇添足。--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4月9日 (二) 05:59 (UTC)
- 《日內瓦第四公約》……--KOKUYO(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3:08 (UTC)
- 如果誰有美國主要報紙的全文數據庫就好了。。。--Gilgalad 2013年4月9日 (二) 02:29 (UTC)
- 那可以寫成「美軍方至今沒有對這些指控作出任何否認」或「美軍方對這些指控從未作出否定回應」。—Snorri(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2:27 (UTC)
- 這個「否認指控」的表達應該有來源,但美國未必有這方面的正面回應。--Gilgalad 2013年4月9日 (二) 02:24 (UTC)
- 同意。不過Happyseeu堅持美軍無罪呀。--Gilgalad 2013年4月9日 (二) 01:28 (UTC)
- 另從數萬人死傷來看,廣島和長崎表示被無視了。--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4月9日 (二) 14:49 (UTC)
我在該條目討論頁說了我的看法,簡單來說,維基百科不能、也不該判斷某轟炸是否屬戰爭罪行。只有在有足夠而且有權威文獻支持下,我們才能聲稱某國因為某事被指控戰爭罪行。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1日 (四) 06:00 (UTC)
- 你這麼說似乎是沒有問題,依據「有參考來源」來看。但是你忽視了一個問題,「罪行」本身應該由法庭裁決。如果一部文獻僅是「認為對方有罪」而未經審判,則這個來源是否可靠?--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9:05 (UTC)
- 「罪」需要由法庭裁決,而且仍然難免主觀,但「行」是有客觀記錄的。假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最終是軸心國戰勝,那麼就不會有國際法庭審判南京大屠殺,那麼南京大屠殺是否就不是戰爭罪行了呢?當然不是!因為大屠殺是客觀發生的事實。同樣的道理,韓戰最終是平局,所以沒有戰勝一方組織國際法庭清算對方,因此不可能有國際法庭認定的戰爭罪行,但這不等於轟炸和平城市、屠殺無辜居民就不存在了。
- 維基百科不是國際法庭,因此不能宣佈某方有罪或無罪,但是維基可以也必須依據WP:可靠來源方針,忠實地記錄戰爭中發生的暴行事實,哪怕這些事實沒有被判有罪。
- 對於戰爭罪行,維基百科應當依據WP:中立的觀點,只要存在「戰爭罪行」的指控,而且指控的事實有WP:可靠來源為證,就應當忠實地記錄這一指控。
- 以上是我對上面在客棧的一系列討論的總結,總之兩句話:客觀記錄暴行事實,中立陳述罪行指控。而User:Happyseeu反覆發起編輯戰,堅持抹去這些暴行記錄和罪行指控的行為,毫無疑問是違反維基政策的破壞。--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3:27 (UTC)
- 在這裏回應Lector在討論頁的一些說法。Lector對三條文獻——1.人民日報的報道;2.抗美援朝戰爭史;3.林曉光學術論文——提出質疑,懷疑1、2的中立性,並且說3沒有說「有罪」。我要說,Lector並沒有正確理解這三條文獻的作用。如果按照我之前把「罪行指控」和「罪行事實」兩分的觀點看這些文獻,所有的問題就都一清二楚了。首先,1、2、3都是「事實」方面的來源,提供了美軍轟炸的細節和造成的死傷的具體數字。其次,1、2是「指控」方面的來源,作為中朝(也許還有其他方面)指控美軍犯下戰爭罪行的來源已經足夠。雖然Lector不知有意還是無意暗示「中國官方報紙」、「是不是戰時捏造的宣傳」、「中方立場」等等,但是對事實的記錄這一點,1、2、3都是無可辯駁的,因為2記錄的美軍轟炸細節來自美方軍史,而1、2記錄的朝鮮方面發佈的傷亡情況也有美軍戰史的引用。如果Lector還堅持疑問,我不介意把美空軍戰史放出來。--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3:45 (UTC)
- Gilgalad,宣稱某國在戰爭中某些行徑構成戰罪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你所針對的仍然是轟炸的事實陳述,我指出的是光靠目前這幾個文獻,沒有足夠可靠性和知名度將個別的轟炸寫入那個條目的戰爭罪行。那個段落裏已經提及有足夠知名度而且雙方都有文獻討論的老根里事件及信川郡大屠殺,那才是我認為符合一個百科標準的內容。Happyseeu在其他地方行徑如何,不該影響寫這個條目的原則,如我在討論頁裏說的,英文維基仲裁委員會在之前的判例中訂下許多值得我們參考的原則,其中之一便是有關當某來源可信度或重要性被質疑時,辯護者應該尋找更有權威或更中立的來源來作為佐證,而非堅持以單一來源支持內容。如果某轟炸知名到被廣泛認定是可能構成戰爭罪行,那尋找討論相同題材的佐證來源,應該是相當簡單的事(如德累斯頓轟炸)。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1日 (四) 16:39 (UTC)
- Lecter,請明確你到底在質疑哪個方面的可信度或重要性:美軍轟炸造成平民傷亡?中朝指控美軍犯下戰爭罪行?順便說一下,這兩次轟炸是韓戰中規模最大的兩次空襲,不是所謂「個別的轟炸」。--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7:09 (UTC)
- 「當某來源可信度或重要性被質疑時,辯護者應該尋找更有權威或更中立的來源來作為佐證」——我就呵呵呵了!別人辛辛苦苦費時費力挖出來的史料,你輕飄飄一句話就算「質疑」了,別人就「應該」換來源了,憑什麼?!呵呵!--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7:55 (UTC)
- 我想你可能沒有理解我的用意。你要把一件轟炸寫進條目當成某國被指控戰罪的例子,要說服讀者的是這件轟炸的戰罪本質在維基百科以外有相當的討論,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原創研究。你如果花點時間去找到額外的、更沒有既定立場的來源討論這起轟炸造成平民死傷的爭議,那我們根本不用繼續爭論這件事,今天我對那些來源提出質疑,並不是要找你麻煩,而是要指出你可以如何增進那些內容的說服力(對讀者也好、對其他維基人也好),否則我也不用在互助客棧花時間關注與我無關的條目。關於有關來源被質疑時的方針,這可不是我自己瞎掰的,英文維基仲裁會之所以做出這樣的判決,就是要提醒我們舉證責任在於提出來源的那一方。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2日 (五) 04:17 (UTC)
- 社群前面的討論串已經達成共識,用「中朝蘇指責美國犯下戰爭罪」這種表達方式來寫,現在只是因為條目全保護暫時不能改而以。這個結果您看到沒有?本來已經引用了那麼多文獻,您還好意思說原創研究,我看閣下和happyseeu才是原創研究。請問你們做了什麼調查研究,得到了哪些文獻的支持,有根據做這種所謂的「質疑」?不願意花一點點時間查找文獻(哪怕從網絡上搜點什麼也行),連找麻煩的資格都沒有。別的用戶又要找材料又要組織文字,耗費了多少心力,閣下這種敲敲鍵盤的「質疑」花了幾分鐘寶貴時間?既然完全不願意在這個問題上下功夫,那麼這個條目確實已經和您無關了。--Gilgalad 2013年4月12日 (五) 14:22 (UTC)
- 請注意WP:FAITH,另外請再讀一遍我寫的意見,而不是情緒性的做回覆。達成共識不只是人多就成的,我建議你試着在該條目討論頁提出你覺得適當的更改內容,說服與你有爭議的編輯者、或找該領域的專家(如Cobrachen)提供意見,等到沒有爭議時,我會幫你解除該條目保護。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2日 (五) 16:59 (UTC)
- 指出閣下完全沒有經過任何調研,這是事實吧,不要拿什麼WP:FAITH來壓人,請Lecter管理員閣下反思一下為什麼閣下自己一再要求對方「花一點時間」增加來源,自己卻不願意「花一點點時間」做一些基本的查證。我對條目現狀並沒什麼不滿,Lecter管理員閣下可以繼續為一再編輯戰的Happyseeu說話,但我將不再回應沒有任何來源的「質疑」。--Gilgalad 2013年4月12日 (五) 17:16 (UTC)
- 請注意WP:FAITH,另外請再讀一遍我寫的意見,而不是情緒性的做回覆。達成共識不只是人多就成的,我建議你試着在該條目討論頁提出你覺得適當的更改內容,說服與你有爭議的編輯者、或找該領域的專家(如Cobrachen)提供意見,等到沒有爭議時,我會幫你解除該條目保護。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2日 (五) 16:59 (UTC)
- 社群前面的討論串已經達成共識,用「中朝蘇指責美國犯下戰爭罪」這種表達方式來寫,現在只是因為條目全保護暫時不能改而以。這個結果您看到沒有?本來已經引用了那麼多文獻,您還好意思說原創研究,我看閣下和happyseeu才是原創研究。請問你們做了什麼調查研究,得到了哪些文獻的支持,有根據做這種所謂的「質疑」?不願意花一點點時間查找文獻(哪怕從網絡上搜點什麼也行),連找麻煩的資格都沒有。別的用戶又要找材料又要組織文字,耗費了多少心力,閣下這種敲敲鍵盤的「質疑」花了幾分鐘寶貴時間?既然完全不願意在這個問題上下功夫,那麼這個條目確實已經和您無關了。--Gilgalad 2013年4月12日 (五) 14:22 (UTC)
- 我想你可能沒有理解我的用意。你要把一件轟炸寫進條目當成某國被指控戰罪的例子,要說服讀者的是這件轟炸的戰罪本質在維基百科以外有相當的討論,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原創研究。你如果花點時間去找到額外的、更沒有既定立場的來源討論這起轟炸造成平民死傷的爭議,那我們根本不用繼續爭論這件事,今天我對那些來源提出質疑,並不是要找你麻煩,而是要指出你可以如何增進那些內容的說服力(對讀者也好、對其他維基人也好),否則我也不用在互助客棧花時間關注與我無關的條目。關於有關來源被質疑時的方針,這可不是我自己瞎掰的,英文維基仲裁會之所以做出這樣的判決,就是要提醒我們舉證責任在於提出來源的那一方。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2日 (五) 04:17 (UTC)
- 「當某來源可信度或重要性被質疑時,辯護者應該尋找更有權威或更中立的來源來作為佐證」——我就呵呵呵了!別人辛辛苦苦費時費力挖出來的史料,你輕飄飄一句話就算「質疑」了,別人就「應該」換來源了,憑什麼?!呵呵!--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7:55 (UTC)
- Lecter,請明確你到底在質疑哪個方面的可信度或重要性:美軍轟炸造成平民傷亡?中朝指控美軍犯下戰爭罪行?順便說一下,這兩次轟炸是韓戰中規模最大的兩次空襲,不是所謂「個別的轟炸」。--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7:09 (UTC)
- Gilgalad,宣稱某國在戰爭中某些行徑構成戰罪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你所針對的仍然是轟炸的事實陳述,我指出的是光靠目前這幾個文獻,沒有足夠可靠性和知名度將個別的轟炸寫入那個條目的戰爭罪行。那個段落裏已經提及有足夠知名度而且雙方都有文獻討論的老根里事件及信川郡大屠殺,那才是我認為符合一個百科標準的內容。Happyseeu在其他地方行徑如何,不該影響寫這個條目的原則,如我在討論頁裏說的,英文維基仲裁委員會在之前的判例中訂下許多值得我們參考的原則,其中之一便是有關當某來源可信度或重要性被質疑時,辯護者應該尋找更有權威或更中立的來源來作為佐證,而非堅持以單一來源支持內容。如果某轟炸知名到被廣泛認定是可能構成戰爭罪行,那尋找討論相同題材的佐證來源,應該是相當簡單的事(如德累斯頓轟炸)。Lecter 咖啡館♨ 2013年4月11日 (四) 16:39 (UTC)
- 我發現發起編輯戰的User:Happyseeu有很多非常「有趣」的行為。Happyseeu一方面堅持,由於沒有法庭定罪,所以不能把美軍暴行寫入「戰爭罪行」一節,另一方面卻毫無心理障礙地在這一章里大寫特寫同樣沒有法庭定罪的中國方面的內容[2]。不知道前面暗示中方戰時報道「是不是戰時捏造的宣傳」、「中方立場」等等的某位用戶,對於Happyseeu添加的「在傷口裏縫雞肝」之類的內容有什麼看法?
- User:Happyseeu為了給美軍暴行開脫,甚至搬出了日本人否認南京大屠殺的詭辯套路:「沒有軍人與平民的嚴格區別。既然軍人與平民都是美軍敵人,打仗就是要殺敵,那麼中朝憑什麼要求美軍轟炸時,要區別對待」——這跟日本右翼胡說「由於中國使用便衣兵,所以沒有軍人和平民的區分,所以殺人無罪」一模一樣,已經喪失了起碼的人性。
- 另外,User:Happyseeu還在韓戰的戰俘遣返問題里公然捏造文獻來源被揭穿。這位用戶的編輯品格實在值得憂慮。--Gilgalad 2013年4月11日 (四) 14:09 (UTC)
對於User Gilgalad 顛倒黑白,自己不去查資料,卻誣陷別人捏造文獻的行為,只能說令人驚訝。我指出「行跡上的證據」是個原創中文辭彙,Gilgalad 居然堅持百科條目採用這種意義不明的原創辭彙來翻譯中立國遣返報告,只能說被他關注的百科條目實在不幸。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00:49 (UTC)
可是按照維基百科的方針來看,只要有來源就可以寫。比如說,日本打贏2戰,則不可能審判,也就不存在來源,所以沒法寫。而現在該用戶有來源,所以寫進去的話也是不違反方針的。這與其說是該用戶的品質問題,不如說是維基百科一直以來為人詬病的地方。假如當年希特拉出一百本書,說明愛恩斯坦的性生活不和諧,但最終又沒有反駁資料,那麼今天維基百科愛恩斯坦條目絕對會有這些內容。--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4:19 (UTC)
- Happyseeu的說法顯然是原創研究,同時在參考來源上造假而沒有合理解釋。—Snorri(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4:27 (UTC)
重複一下我在條目討論頁已經提出的觀點:
- 依照 Gary Solis 的定義,任何不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的肆意摧毀城鎮和村莊或破壞才是戰爭罪行。 http://en.wikipedia.org/wiki/War_crime
- 美軍的大規模轟炸是否戰爭罪行,要看是否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
- 這個判斷,應該由專家搜證與嚴密論證。目前沒有看到符合維基方針的來源如此判斷。
- 戰爭罪行是法律問題,法律問題就是依法判斷,先假定無罪,誰主張有罪誰負責依法舉證。
- 國際法對戰爭罪行的定義,上面引了。沒論證符合法律定義的不"具備正當軍事或民事必要性"之前,只能假定美軍無罪。
- 1977年《日內瓦公約》的《附加議定書》,才明確禁止大規模轟炸平民。基於法律不咎既往原則,不能以此主張較早的美軍大規模轟炸是戰爭罪行。這也反證了之前對於大規模轟炸平民是否戰爭罪行,法律上並沒有規定。
我認為以"戰爭暴行"來取代"戰爭罪行"並不可取。"戰爭暴行"並沒有專家的明確定義,容易被宣傳文字使用,不宜成為百科內容。戰爭本來就是暴力行為,談暴行的意義何在? "戰爭罪行"(war crime)則是有多位專家明確定義,論述的國際法概念。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00:54 (UTC)
User Gilgalad 把對於「暴行」的指控當成「罪行」,是對於法律的無知。「罪行」是法律問題,例如指控某人有強姦的「罪行」,必須舉證被害人是"非自願的"。如果只是指控某人與被害人發生了激烈的性愛,例如綑綁,則強姦的「罪行」還不能成立,因為玩SM在法律上並不滿足強姦「罪行」"非自願的"的條件。
同樣的道理,平民死傷人數本身,並不構成戰爭「罪行」。引用的來源,沒有說明這些是「沒有軍事必要」等等的死傷。這樣指控戰爭罪行不滿足戰爭「罪行」"沒有軍事必要"的條件,缺乏缺法理根據,只能視為宣傳。
虐待戰俘就是戰爭罪行,《日內瓦公約》已經明文規定,所以列出虐待戰俘的指控作為戰爭罪行,應該沒有問題。 Happyseeu(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23:28 (UTC)
- Happyseeu語錄總結:朝鮮平民該死,美軍轟炸無罪。--Gilgalad 2013年4月19日 (五) 01:04 (UTC)
- 前面多數用戶都同意,用「XX指控XX」的方式做記錄。某些人不要再為美國辯護了,搞雙重標準實在好笑。--Gilgalad 2013年4月19日 (五) 01:18 (UTC)
- 指控就好,編輯又不是法庭,沒必要用其他人搞的各種標準作原創研究判斷。當然誰指控、誰的指控算是足夠重要這個問題,我以前也嘗試討論過。那麼就依照指控文章產生的影響力來判斷,你們自己討論去。--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4月22日 (一) 03:24 (UTC)
主張有指控就照抄的「凡是派」,別忘了編輯百科要有常識。違反常識的內容,即使有來源,也不該盲目引用。凡是罪行,必須要有法律依據。罪行法定主義,是法治的基礎。這是法律常識。如果誰能找出中國的國際法專家對戰爭罪行的定義,歡迎引用。
有指控就照抄,中文唯基百科難免變成發佈中宣部宣傳材料的地方,因為指控有來源嗎。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9:28 (UTC)
按照那位G什麼的標準,我也想問問中國人,聯合國決議中國無故派兵侵略朝鮮半島,才造成南韓平民死傷,這種行為有沒有罪?有啊,怎麼會沒罪?只是沒被判決有罪而已,現在問題來了,同樣沒被判有罪,為什麼中國人就可以任意用自己的原創研究去判定美軍有罪?而H什麼的就不能用自己的原創研究去判定中國軍有罪?那個G什麼的到底是什麼東西,竟然這麼偉大?還是說中國人根本是在玩無恥下流不要臉的雙重標準,自己想亂編WIKI的時候就可以亂編,完全不用管WIKI的規定,但是碰到別人編的就大談什麼原創還是規定來挑起編輯戰? 其實不只這裏,很多條目只要有中國人參與竄改的部分,都是同樣玩雙重標準,中國人胡編的部分不是自己需要證明成立,而是要別人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錯誤才能刪除,但是碰上別人編的部分,中國人就反過來要求對方自己證明成立才行。夠不要臉吧?真不愧是下等民族。125.230.184.209(留言) 2015年2月17日 (二) 17:45 (UTC)
Gilgalad 是中宣部維基行走,代表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他玩雙重標準、顛倒黑白是小菜一碟。否則憑什麼為黨服務?--歡顏展卷(留言) 2015年6月30日 (二) 06:05 (UTC)
韓國學者金榮范
新加入的內容中,大量引用「韓國學者金榮范」的書。誰知道金榮范的背景資料?學術界對他的著作有什麼評價?他的英文名字是什麼?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21:18 (UTC)
中國紅十字會寫的美軍虐殺戰俘暴行調查報告書可信嗎?
中國紅十字會經過郭美美事件後,大家應該知道它有多可信了吧。這次雅安地震,中國紅十字會在官方微博上募捐,幾天收到十幾萬個「滾」字。
中國紅十字會寫的美軍虐殺戰俘暴行調查報告書可信嗎? 元方,你怎麼看?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15:57 (UTC)
- 我認為在大陸發生的郭美美事件和中國紅十字會寫的「美軍虐殺戰俘暴行調查報告書」的可信度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不管怎麼樣,我對此報告書並不是特別的了解;假如你有證明此報告書不可信的證據的話,請列出來。Wuzihong(留言) 2013年5月12日 (日) 17:20 (UTC)
- 附議Wuzihong的說法,郭美美事件與所屬調查報告無關。該問題的關鍵是所有發表報告機構均與交戰雙方有密切關係,均可能因政治目的片面陳述甚至扭曲事實。所以不可盡信也不可盡不信。
- 當然不可信,那個年代的共產黨臉皮可比現在厚多了,說謊威脅竄改資料根本是小事一件,二戰後巴頓就說過一段話,大意大概是我們的對手共產黨是一群不惜以暴力恐嚇威脅謊言欺騙捏造證據來達到政治目的的一群狗娘養的,所以那個時代凡是共產黨提供的資料,不用懷疑,一定是假的。114.26.0.12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18:37 (UTC)
彭樹智等主編:《當代世界史講座》是否可靠來源?
新加入的內容引用了《當代世界史講座》的意見。 查了一下《當代世界史講座》的目錄: http://book.ss.xuexi365.com/ebook/detail.jhtml?id=10327693&page=235 主張美李反動集團策劃朝鮮戰爭,朝鮮戰爭由韓國發動,等等充滿宣傳意味的用詞,也違反主流歷史看法。看起來是中宣部版的歷史。
這符合維基可靠來源的標準嗎?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5:51 (UTC)
經過一個月,沒有人認為《當代世界史講座》是可靠來源,是嗎?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6:51 (UTC)
引用彭樹智這一段內容,水平太低,刪除。要是有找到比較嚴肅高水平的來源再補充。--歡顏展卷(留言) 2014年8月9日 (六) 18:21 (UTC)
歸來的幽靈:朝鮮戰爭俘虜問題內幕
歸來的幽靈:朝鮮戰爭俘虜問題內幕, (英)艾倫·溫寧頓,(澳)威爾弗雷德·貝卻敵著 http://opac.hflib.gov.cn/lib2/book/80659?globalSearchWay=author 應該是這本書的中譯本 Plain Perfidy [The Plot to Wreck Korean Peace], by Alan Winnington, Wilfred Burchett http://www.amazon.com/Plain-Perfidy-Wreck-Korean-Peace/dp/B0037A6JYG
這本書原著是自費出版,Wilfred Burchett 是個非常有爭議的記者,不能算可靠來源。如果要引用,也應該標示其背景。某人刪除了我加入的 Wilfred Burchett 背景,希望不再發生。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14日 (二) 16:53 (UTC)
國際科學委員會共有6名委員
不是什麼「數十名」權威位科學家。
「國際科學委員會尚有中國方面成立的招待委員會的協助」。中國招待委員會不是「國際科學委員會」的一部分,報告是「國際科學委員會」寫的,不要混淆。
國際科學委員會的委員們在六月二十一日及二十八日先後抵達北京,他們在北京受到中國科學院與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的熱烈歡迎。委員名單如下:
安德琳博士(瑞典),斯德哥尔摩市立医院管理处中央临诊试验室主任。 马戴尔教授(法国),格利农国立农学院动物生理学研究室主任,曾任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牲畜专家,意大利及西班牙畜牧学会通信会员。 李约瑟教授(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剑桥大学生物化学系威廉·邓爵士讲座的讲学者,曾任重庆英国大使馆(科学)顾问,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自然科学部主任。 欧利佛教授(意大利),布罗尼大学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授,前土伦大学普通生物学讲师。 贝索亚教授(巴西),圣保罗大学寄生物学教授,前圣保罗省公共卫生局长,罗西佛及拍拉巴两大学医学院名誉教授。 茹科夫·维勒斯尼科夫院士(苏联),苏联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兼细菌学教授,曾任伯力日本细菌战犯审讯的首席医学专家。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0:23 (UTC)
請使用模板引用《美國熱帶醫學及衛生月報》1951年第一期,遠東軍46野戰醫院「聯合痢疾防疫隊」報告
有人引用《美國熱帶醫學及衛生月報》1951年第一期.查了一下 American Journal of Tropical Medicine and Hygiene,《美國熱帶醫學及衛生月報》1951年第一期 TOC 看不出來是引用哪篇文章。請使用Wikipeida cite:journal 模板標明引用細節,以便查證。
Happyseeu(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20:58 (UTC)
戰爭罪行一節應該精簡
戰爭罪行一節經過編輯,目前內容非常多,超過應有的比例,應該精簡一下。
可以另立一個條目,此條摘要,或是刪減內容。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22:43 (UTC)
問:韓國學者金榮范,《當代世界史講座》是否可靠來源?
"韓戰"的內容中,大量引用「韓國學者金榮范」的書。誰知道金榮范的背景資料?學術界對他的著作有什麼評價?他的英文名字是什麼?符合維基可靠來源的標準嗎?
"韓戰"內容引用了《當代世界史講座》的意見。 查了一下《當代世界史講座》的目錄: http://book.ss.xuexi365.com/ebook/detail.jhtml?id=10327693&page=235 主張美李反動集團策劃朝鮮戰爭,朝鮮戰爭由韓國發動,等等充滿宣傳意味的用詞,也違反主流歷史看法。看起來是中宣部版的歷史。
我在"討論:韓戰"發問,無人回應。
這兩項來源符合維基可靠來源的標準嗎?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7:02 (UTC)
- 王丹都能用,金榮范什麼的也能用吧。—Snorri(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7:16 (UTC)
王丹是公眾人物,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金榮范是誰呀?誰知道金榮范的背景資料?提供一下。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9:34 (UTC)
難道直接搜索作者和書名查不到作者身份嗎?"金榮范" "韓戰與平民屠殺"。真有意思。Gilgalad 2013年6月22日 (六) 21:37 (UTC)
有資料就直接拿出來,不用繞圈子浪費大家時間。
金榮范是用中文寫作嗎?如果不是,對翻譯作品要求出示原文是維基的規定。金榮范在哪個單位研究?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21:00 (UTC)
在google搜尋他是大邱大學的教授,但絶大部份的網頁都是用簡體字寫的。Onon19820531(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3:25(UTC)
我 google搜尋沒看到可靠來源。如果大邱大學官網有金榮范教授,可以證明他是大邱大學教授。或是學術期刊刊登了金榮范教授關於韓戰的文章,說明他是這方面專家。一個韓國教授,絶大部份的網頁都是用簡體字寫的,怪怪的。
這讓我想到:Wilfred Burchett 是一個被用來騙中國人的外國人。他被西方學者發現韓戰期間從 KGB 收錢,寫關於韓戰的報導,不能算可靠來源。但是國內媒體為了宣傳,常常引用他。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15:40 (UTC)
- 金榮範(김영범 / Kim, Young-Bum )的新聞可見此[3],對於他是大邱大學社會系教授的證明可見此[4]。--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15:52 (UTC)
謝謝ls。金榮範的背景沒有問題。
《當代世界史講座》是否符合維基對可靠來源的要求,大家怎麼看?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22:32 (UTC)
- 光上面提供的電子版目錄來看,我不覺得這個書是個可靠來源。據我所知,韓戰是北朝鮮先行發動的,而不是「帝國主義策劃發動戰爭」,戰爭的第一階段的「李承晚在三八線」云云也有問題。建議各位審慎對待這本書。當然我是新人,有什麼說錯的請前輩們指教。--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15:01 (UTC)
- 現在維基百科用戶的常識越來越凌駕在來源資料之上了,真是有趣的現象。—Snorri(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15:27 (UTC)
- 請問sn,我的提法有什麼錯誤之處?--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15:40 (UTC)
- 先說一句,維基百科不是民主實驗場。WP:可靠來源的判定已經有維基方針的說明,請查閱。但是出於各種原因(比如資料不全或錯誤、分析能力欠缺、有先入為主的立場等等),可靠來源並不代表其中的內容全部正確,這就需要編者比對多個可靠來源,選擇最可能正確或者最普遍的內容,或者引用對立的或者互為補充的材料,儘可能把事件的完整面貌呈現給讀者。以韓戰條目為例,我們不能因為個人的好惡去排斥或者特別傾向引用某人的著作。有人說Burchett可能拿了KGB的錢,所以他的著作任何一句話都不能引用。這個指控是否為事實姑且不論,但中美官方戰史的作者是毫無疑問從各自政府拿了funding的,是不是更不能用了呢?當然不是。我們應該辨析,如果引用的材料是真實可靠的,那麼就可以寫入維基。除非是因為內容編排上的原因,比如跑題、與其他引用的材料重複、過於冗長、應當放在子條目等等,才要考慮是否收入某個別條目。--Gilgalad 2013年6月22日 (六) 21:37 (UTC)
- 請問sn,我的提法有什麼錯誤之處?--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15:40 (UTC)
- 那麼前輩們,請問金老胖發起韓戰這點上,有什麼爭議呢?--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09:41 (UTC)
- 會有來源說韓戰是「美李策劃發動」,就應該去看這個觀點是否有重要性,持這種觀點的資料是否有一定比例,是否應該將其加入條目中敘述,而不是由維基編者來審查這個觀點對還是錯。從所謂「錯的觀點」推出「參考來源不可靠」是本末倒置。—Snorri(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09:59 (UTC)
- 那麼前輩們,請問金老胖發起韓戰這點上,有什麼爭議呢?--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09:41 (UTC)
Burchett拿了KGB的錢的問題,是他以獨立記者的姿態報導,卻不說他拿了錢,有 conflict of interest。這與官方歷史擺明是官方資助,當然不同。且他曾經公開說謊,否認他是共產黨員,被人踢爆。一個隱瞞拿錢,說謊的人,引用他要小心,至少不能暗示他的報導獨立或中立。Burchett 關於韓戰的報導,被其他獨立研究者引用的次數,是另一個指標。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14:40 (UTC)
Burchett <歸來的幽靈:朝鮮戰爭俘虜問題內幕>應該是這本書的中譯本 Plain Perfidy [The Plot to Wreck Korean Peace], by Alan Winnington, Wilfred Burchett http://www.amazon.com/Plain-Perfidy-Wreck-Korean-Peace/dp/B0037A6JYG
這本書原著是自費出版,依維基百科WP:可靠來源規定,作者自行發表的材料不能作為可靠的來源。韓戰條目引用它的地方應該刪除。中文媒體引用它,不能使它變得可靠。 Happyseeu(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22:29 (UTC)
作為南京大屠殺條目的主要作者之一,H用戶的說辭不得不讓我想起日本右翼否認南京大屠殺的「虛幻派」的各種手法:
- 大定義術:
- 虛幻派:支那兵換下軍裝以後就是「便衣兵」,日本不承認便衣兵受到戰俘待遇,所以殺「便衣兵」不算屠殺,至於所謂被殺死的支那平民也都是假扮的便衣兵,所以大屠殺是支那政府的編造。
- H用戶:既然朝鮮人與美國為敵,那麼美國就應該殺敵,所以朝鮮平民無論是被美國飛機炸死還是被美國機槍射死都是活該,是正常的戰爭行為,不算屠殺更不算戰爭罪行。
- 大栽贓術:
- 大屠殺虛幻派:據說英國記者田伯烈(Timperley)從低劣的支那政府領錢,所以他個人出版的《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What war means: the Japanese terror in China)完全是支那政府的反日宣傳。
- H用戶:據說英國記者Winnington(WT*怎麼又是英國佬^_^)和澳大利亞記者貝卻敵(Burchett)之中有人從邪惡的KGB領錢,所以他們個人出版的《歸來的幽靈》完全是commie的虛幻反美宣傳。
我建議H用戶好好讀一讀虛幻派聖經《南京大虐殺之虛幻》,以後還能玩出更多的花樣。--Gilgalad 2013年6月24日 (一) 02:01 (UTC)
提醒 Gilgalad,你作為資深維基人,卻多次違反了維基的不人身攻擊規則。我要求你公開道歉。
Happyseeu(留言) 2013年7月15日 (一) 06:58 (UTC)
感謝sn的指導,我對維基百科的方針又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也感謝Gilgalad的詳細分析。--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6月24日 (一) 05:38 (UTC)
據en:Steven Casey. Wilfred Burchett and the UN command's media relations during the Korean War, 1951-52 (PDF). Journal of military history. 2010年, 74 (3): 824. ISSN 0899-3718.(英文) Wilfred Burchett細菌戰報導,研究冷戰史的歷史學家現在多數不予採信。不過 Gilgalad 說謊成性,大概不會臉紅。 --歡顏展卷(留言) 2014年3月23日 (日) 15:49 (UTC)
怪不得3月23日那幾天某個H頭維基人鬼鬼祟祟偷偷去刪呢,原來是怕臉紅啊....--Wokesiet(留言) 2014年4月1日 (二) 10:03 (UTC)
立此存照:謀殺張子龍案
User:Victorkdd加入的內容意在暗示兇手沒有犯罪:
印軍準備的審訊張案嫌犯的軍事法庭由於朝中方拒絕提交已遣返的目擊證人而不了了之。[142]另有中國文獻宣稱這幾名嫌犯「供認不諱」「遣返委員會主席蒂邁雅不顧抗議將特務兇手交給了美方」。[143]
下面補充一點事實:
根據解密的台灣國防部檔案記錄,有關張子龍謀殺案的反共戰俘在抵達台灣後就因殺死張子龍並焚屍滅跡受到了嘉獎。——台灣國防部檔案:No. 0001671500050100w, 0001671500050121w.
在事實面前,一切虛假宣傳、文字遊戲都是徒勞的。不要抱怨別人為什麼不一次性把來源寫全,要怨就怨自己不分是非黑白忙着跳出來洗地。其他宣傳內容,諸如「解釋者們不願再給對手一次機會羞辱自己」等等一併刪除。過幾個月再來看看。呵呵,再提醒一下,到時候不要又被我逮住,到時候臉上恐怕又要不好看lol。--Gilgalad 2013年7月7日 (日) 04:31 (UTC)
實在無法理解這種行為
沒有什麼暗示,中國的文獻抗美援朝史就放在那裏,就算你的國防部檔案獎令是真實的,也絲毫改變不了「中國的文獻說犯人供了,是帝依雅交給美方的」,這是事實,事實為什麼不可以放?你用單方面宣傳為由把所有看不順眼的刪掉。這個單方單宣傳為什麼53年人民日報就不是,美國報紙就是?您當初在戰俘遣返條目里拷貝外國網站上講述的和戰俘一點關係也沒有的內容的腳註充當自己的講述戰俘的內容的腳註是假的嗎?您加進國防部檔案幾字時用的那個成語「願者上鈎」是一個代表欺騙的成語,而且那個註釋讓任何人無法去驗證,它存在在什麼地方,這是假的嗎?文字遊戲我還真沒發現誰在玩。我猜,閣下又會以「我是深潛者」為由,對我說的視而不見,而只要在韓戰里一加入您看不順的內容就又會出來刪除,對吧。 ---Victorkkd(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6:11 (UTC) 我會靜等閣下什麼時候回話。有料就拿料,別拿什麼「等幾個月後又臉上不好看」之類的空洞的話來搪塞。---Victorkkd(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7:31 (UTC)
引用台灣國防部檔案方式應該改進
目前的引用方式,難以查證。難道 Gilgalad 跑到台灣去翻了國防部檔案嗎?還是在哪看到的?在引用沒有改進前,建議引用處加上 [查證請求][需要完整來源]模板
至於 Gilgalad 是不是搞雙重標準,自己引用的就一定可信,別人引用的就不可信,動不動刪除,不認真討論,耍無賴,翻翻編輯歷史就知道。 Happyseeu(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0:44 (UTC)
@MtBell:本人近期將到台灣,MtBell所謂根據國防部檔案的內容,請詳細說明如何向國防部查證。如果不提出說明,以後就別提根據這種來源的內容。--歡顏展卷(留言) 2015年11月14日 (六) 03:30 (UTC)
編輯被保護頁面請求:引用來源應該改進
請求已處理--Aoke1989(留言) 2013年9月17日 (二) 03:34 (UTC)
。
理由:不當引用來源,造成頁面顯示出錯誤,應該改進。來源依照較早版本正確的引用改正。
以下幾段源代碼都在修改後變成失效鏈接。"-->"之前是現在的源代碼,"-->"之後是要求修改成(正確)的源代碼:
美軍在事件中使用化學武器和機槍掃射對戰俘進行屠殺。<ref name="張澤石"/>{{page needed|date=June 2013}}<ref name="山東畫報"/>
-->
<ref name="張澤石">《我從美軍集中營歸來》 1988年7月 中國文史出版社 作者 張澤石</ref>{{page needed|date=June 2013}}<ref name="山東畫報">{{cite web | url=http://news.qq.com/a/20101008/000933.htm | title=「杜德事件」後巨濟島戰俘營. //老照片(第72輯) | publisher=山東畫報出版社 | year=2010}}</ref>
美國是1941年《日內瓦公約》的簽字國,但美國國會直到韓戰結束後才批准此公約,因此戰爭期間公約對美國並沒有法律約束力<ref>國際紅十字會 Geneva Conventions of 12 August 1949.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ignature 12.08.1949. Ratification 02.08.1955 </ref>{{r|HermesC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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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1941年《日內瓦公約》的簽字國,但美國國會直到韓戰結束後才批准此公約,因此戰爭期間公約對美國並沒有法律約束力<ref>國際紅十字會 Geneva Conventions of 12 August 1949.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ignature 12.08.1949. Ratification 02.08.1955 </ref><ref name="HermesCh7">{{cite book | first=Walter G | last=Hermes | url=http://www.history.army.mil/books/korea/truce/ch7.htm | title=United States Army in the Korean War: Truce Tent and Fighting Front | publisher=Center of Military History, United States Army | isbn=1410224848 | location=Washington, D.C.| year=1992}} (英文)</ref>
<ref name="ussr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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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name="ussr848">{{cite web | url=http://b-29s-over-korea.com/POWs-In-Korean-War/POWs-In-Korean-War_1.html | title=US Senate Report, 2d Session. No. 848. Korean War Atrocities | publisher=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 year=1954}} (英文)</ref>
下列源代碼則是不再被引用的鏈接,應該刪除,以免顯示"引用錯誤:在<references>中以「溫寧頓」名字定義的<ref>標籤沒有在先前的文字中使用。":
<ref name="溫寧頓">[英]艾倫·溫寧頓等. 歸來的幽靈——韓戰俘虜問題內幕. 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 1990-01</ref>
"厄運"引用的鏈接則應該改成正確的。
<ref>台灣國防部檔案:No. 0001671500050100w, 0001671500050121w.</ref> 的引用方式,難以查證。在引用沒有改進前,引用處加上{{Verify source}}{{Full}}模板。改進成可查證的引用方式後,再拿掉模板。
Happyseeu(留言) 2013年7月19日 (五) 00:51 (UTC)
照片無法顯示
最右上角模版中的照片無法顯示,不知是我個人電腦問題,抑或是原先維基百科就已經存在的問題?--水仲(留言) 2013年8月3日 (六) 02:41 (UTC)
維基百科最近編輯產生的問題。由於頁面被全保護,只能要求管理員修改。Happyseeu(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1:19 (UTC)
謝謝告知,但是管理員似乎還不知道此問題,我的電腦仍然無法顯示照片--水仲(留言) 2013年9月7日 (六) 16:04 (UTC)
最右上角模版中台灣應改為中華民國,中國應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韓戰發生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獲普遍承認,當時聯合國承認的中國仍是中華民國--水仲(留言) 2013年8月11日 (日) 14:21 (UTC)
條目寫沃克「陣亡」是錯誤的
美軍軍史寫沃克是車禍死亡,不是陣亡。我從前cite source修正過,又有人亂改。 Happyseeu(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00:52 (UTC)
模版中參戰方的武裝援助連結錯誤
模版中參戰方的武裝援助中,阿比西尼亞帝國的連結多了一個「|」符號,請刪除。 --Heris | 留言 2013年8月13日 (二) 13:40 (UTC)
這條目被管理員忽略了?
請求已拒絕
上一次修改在7月7日,這段時間已有不少問題被反映出來,但怎麼還沒見管理員修改或回覆問題呢?--水仲(留言) 2013年9月7日 (六) 16:08 (UTC)
- 是啊,7月底的時候朝鮮人在平壤搞了那麼大的紀念活動,而且中國也派了李源潮和幾個老兵參加活動,應該有人寫一寫了。-- ──★── 2013年10月17日 (四) 19:06 (UTC)
- So?需要幹什麼?--廣雅 范★ 2013年11月24日 (日) 03:28 (UTC)
- 只是提醒一下,沒必要當成正式請求。--水仲(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2:23 (UTC)
關於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戰爭罪行
我看前面有些人質疑韓國金榮范教授所寫的《韓國戰爭與良民虐殺》的論文,無非是其中為中國緩頰之詞而已。關於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戰爭罪行,倒是在《蔣中正總統檔案》中《特交文電》上可以看到,有一件名為《共匪在韓暴行錄》,在台灣國史館網站上可以查到。1953年台灣《今日大陸》雜誌第25期第21到22頁有篇叫《共匪在韓國的滔天罪行》的文章,也可作為參考。不過這些文獻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很成問題,所以引用不多罷。
韓蒙太極不丹龍 (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六) 6:16(UTC)
- 如果沒有足夠的來源證明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戰爭罪行這個主題在韓戰的來源中的比重足夠的話,建個條目加到Category:韓戰中的戰爭罪行裏面去先。僅僅有真實性並不是在條目內提到的的充分條件,中立性是相對於條目的其他內容而言的,不當的並列、順序、篇幅分配都可以構成不當比重,所以需要一些全面討論主題的來源支持某個子主題的顯著性先。舉個可能不恰當的例子,文內數字的來源里可能會有數學運算,這些運算用到的公式大概不會有人有爭議,但是在本文開個章節討論來源的數學運算是不當比重。二戰條目中可以討論密碼破解是因為足夠多的主題是二戰本身的來源有提到其影響。Skyfiler(留言) 2014年5月2日 (五) 19:29 (UTC)
筆誤
請求已處理
模板參數出錯:
- 「戰爭死傷情況」一節中第二段的{{cite book}}裏,參數「autor」應為「author」。
{{ cn | 有美軍將女戰俘脫成半裸的照片留下。| date=June 2013}}
裏的日期部份應改為「time=2013-06-11」。- 另外兩處來源模板內的date參數應從「June 2013」改為「2013年6月」。
-Lif…lon 2013年12月15日 (日) 16:34 (UTC)
- 完成。--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3年12月15日 (日) 16: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