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 (正德進士)
趙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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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巴縣 |
出生 | 十一月初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劉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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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易經》,行二,由國子生中式戊午科(1498年)四川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十四名,第三甲第七十二名進士[1][2]。授知縣,八年六月選授浙江道御史,十年巡按浙江,十二年巡按陝西甘肅,十四年巡按山東,七月以肅州失事,勘事失實,降為如皋知縣。歷升江西建昌府知府,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徐州。五年十一月與直隸巡按御史劉隅互相攻訐彈劾,朝廷派給事中一人勘查,六年十月查得趙春所坐贓其有驗,而告隅事多不實,詔逮捕趙春,嚴限追贓,從重問罪。
家族
曾祖趙旭。祖父趙子賢。父趙啓。母廉氏。慈侍下,兄陽、弟元[3]。
參考資料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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