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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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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16世紀—16世紀),良珍焦崖福建福州府連江縣大墺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金是衡水知縣林崧之孫,以選貢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順天鄉試舉人,授靖州學正,建立見易書院教授生徒,調任湖廣通山知縣,為政勤勞敏捷,能裁抑豪強、撫循善良、修葺學宮、撤去淫祀,公餘時賦詩,有《愛山堂集》流傳。七年後他陞任河池知州,人民得知後不停哭泣,脫靴表示留戀;在河池期間他修繕學宮、疏通河堤,士人立二塊石碑讚頌其功德,死後入祀名宦祠[1][2]

引用

  1. ^ 1.0 1.1 民國《連江縣志·卷二十三·列傳》:林金,字良珍,號焦崖,大墺人,衡水令崧之孫,以拔貢登嘉靖十六年順天歸仁紹榜。初授靖州學正,開見易書院,以文行率生徒,遷知楚通山縣,清節著聞,轉河池州知州,修學宮、浚河堤,士立二石頌德,著書二種詳藝文志。 綴循良 按徐惟和《晉安風雅集》連人入選者六:王德溢、文吳華【吳文華】、陳第、游璉,金亦與焉,其一失名,時有連江六才子之目
  2. ^ 同治《通山縣志·卷四》:林金,連江人,嘉靖丁未年舉人任(通山知縣),執官勤敏有決斷,裁抑豪右、拊循善良、葺修學宮、撤毀淫祀,每公暇賦詩,有《愛山堂集》傳。於邑七年陞河池州,比去通民大泣,脫靴以志去思,登名宦。

參考文獻

  • 民國《連江縣志》·卷二十三·列傳
  • 同治《通山縣志》·卷四
官銜
前任:
鄧執中
明朝靖州學正
1541年-嘉靖年間
繼任:
龍斾
前任:
吳道夫
明朝通山縣知縣
1547年-1554年
繼任:
陳乾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金銊
明朝河池州知州
嘉靖年間
繼任:
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