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
林金(16世纪—16世纪),字良珍,号焦崖,福建福州府连江县大墺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金是衡水知县林崧之孙,以选贡中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顺天乡试举人,授靖州学正,建立见易书院教授生徒,调任湖广通山知县,为政勤劳敏捷,能裁抑豪强、抚循善良、修葺学宫、撤去淫祀,公馀时赋诗,有《爱山堂集》流传。七年后他升任河池知州,人民得知后不停哭泣,脱靴表示留恋;在河池期间他修缮学宫、疏通河堤,士人立二块石碑赞颂其功德,死后入祀名宦祠[1][2]。
引用
参考文献
- 民国《连江县志》·卷二十三·列传
- 同治《通山县志》·卷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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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邓执中 |
明朝靖州学正 1541年-嘉靖年间 |
继任: 龙斾 |
前任: 吴道夫 |
明朝通山县知县 1547年-1554年 |
继任: 陈干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金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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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河池州知州 嘉靖年间 |
继任: 黎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