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士方包片,左為原貌,右為多士。 |
別稱 | 烤吐司、俗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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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麵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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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菜溫度 | 經烘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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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 方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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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士」的各地常用譯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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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烤吐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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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 烤吐司、俗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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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 | 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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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州 | 方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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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士(英語:toast),或稱烤吐司,指經烘焗過的方包片,是最常見的一種西點。在歐式早餐中常見,配以牛奶、豆漿適合早餐食用。經由攝氏約190度的焗爐,焗約30分鐘,出爐後冷卻切片。麵包經過加熱後,表面逐漸變成褐色。這種變化過程稱為美拉德反應。溫度高時較為鬆軟好吃,低溫的狀態下會變硬,風味口感會差很多。因此市售的常溫軟方包,必須加入食品添加劑以維持其口感,而且方包屬於高GI的食物,所以會越吃越餓,對減肥的人來說應盡量避免。
名稱
在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普通話中,「吐司」泛指任何長條形麵包的切片,如果用了其他材料如全麥麵粉、雜糧、葡萄乾,也同樣稱為方包。普通話裏的「吐司」源自英語 toast[1],在英語的 toast 指任何焗過的麵包片[2]。
在香港粵語,由於切片時呈方形,未經烘焗的長條麵包片被稱為「方包」,而焗過的則被稱為「多士」。
台語的方包稱為「俗麭」(臺灣話:俗麭,臺羅:sio̍k-pháng,國際音標:/ɕi̯ŏk̚˧ pʰaŋ˥˩/)[3],雖「俗」一字意指便宜,但並非指便宜的麵包,而是以日語的「食パン」(shokupan,指長條麵包)讀音於日本時代傳入臺灣演變而成的辭彙。其中,日語中所的「パン」(pan)源自於葡萄牙語的「pão」。大約是在17世紀,到日本的葡萄牙人把麵包及其名稱帶入日本。臺灣自日治時代傳入麵包,但在1930年之前一般人少有吃過麵包,而名稱則是經由日語的「パン」(pan)再流傳成為台灣話「麭」(pháng)並沿用至今。
食用方式
常見的食用方式是在焗之過後塗抹料,如果醬、咖椰醬、花生醬,或是搭配蔬菜、蛋、肉片、芝士做成各種三文治。另外還有沾蛋汁做成法國方包、或是把中間挖空後填入食材後拿去炸,如棺材板。
各地方包
台式方包
興起於1980年代的臺式泡沫紅茶店,早餐店提供的常見方包有塗醬方包、煙肉蛋方包、雞扒三文治等,搭配種類繁多。而在香港的臺灣餐廳,通常把多士稱為吐司。另外有人會把方包拿來炸,如臺灣小食棺材板。
港式方包
在香港的港式飲食中,將經烘焗的方包稱為「多士」。將麵包放在多士爐焗至表面香脆後取出,再於方包的一邊抹上煉奶、牛油、果醬、蛋黃醬等配料,用兩塊方包夾起來熱食。多士因為有多種變化,所以有各種名稱。
種類
依烘焗前混入的製作材料命名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