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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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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九思(?—1607年),字慎吾南直隸鳳陽府泗州盱眙縣民籍,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官福建連江縣知縣,與上司不和被誣陷縱侈貪污降沂州州判[1][2],在當地催賦不擾民,因監督朱旺口工事積勞過度而去世[3]

參考資料

  1. ^ 《連江縣志》
  2. ^ 《盱眙縣誌》
  3. ^ 康熙《沂州志·卷三》:錢九思,直隸盱眙人,由進士令連江六載,舉卓異有聲,後以不合上司左遷沂州判官,少年練達,催科不擾,甫三月署曲阜篆,督工朱旺口晝夜不恤勞,瘁卒於王事,士民憐之。
官銜
前任:
張初旦
明朝連江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洪信
前任:
陳嘉謨
明朝沂州判官
1606年-1607年
繼任:
徐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