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王世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世德(1577年—1639年),字長民,號回溪浙江金華府永康縣象珠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考取庚子科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授福建同安縣知縣,改閩縣知縣,升工部主事,四十年(1612年)主持山西鄉試。出為黃州府知府。萬曆四十五年(1617)升湖廣副使,四十七年晉武昌道參政[1]。天啟二年(1622)丁父憂歸,三年起復任[2]貴州監軍參政,六年升按察使[3],累官至廣東左布政使,廉而惠愛,訟不能直者,輒赴愬理,世德立為剖斷,多所平反。豪猾詭承無名雜稅,悉繩以法。會歲大饑,斗米百二十錢,世德取諸坊戶籍將行賑恤,孝廉黎遂球進平糴法,因以頒行屬邑。未幾,米價遂減。後遷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民送之之任,泣拜而去。崇禎九年(1636)改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崇禎十二年(1639)正月初二,卒於官,年六十三。贈兵部侍郎。

參考

  1. ^ 萬曆四十七年九月,升湖廣副使王世德為武昌道參政。
  2. ^ 天啟三年十月,前湖廣參政王世德可起貴州參政。
  3. ^ 天啟六年閏六月,升貴州右參政王世德為貴州按察使。
官銜
前任:
洪世俊
明朝同安縣知縣
1601年-
繼任:
尹遂祈
前任:
劉克勤
明朝黃州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李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