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履嘉
丘履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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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浙江嘉興縣籍 |
字號 | 字原禮,號存峰 |
出生 | 萬曆八年庚辰十月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馬氏(贈孺人) |
親屬 | 曾祖丘用,祖丘國賢,父丘民貴, 母張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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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履嘉(1580年—16世纪?),字原禮,號存峰,浙江嘉興縣籍,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明朝官员。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第七名舉人[1],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三十九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工部觀政,三十九年授河南商丘縣知縣,四十三年本省同考,四十四年陞禮部主事,四十六年丁外艱[2]。服阕,起复祠祭司主事,天啓四年(1624年)与吏部考功主事孙昌龄主考甲子科陕西乡试,升礼部员外郎,六年十月升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管驿传道。
家族
曾祖丘用;祖丘國賢;父丘民貴,辛卯舉人,任福建長汀知縣致仕;母張氏(封孺人)。具慶下。弟兆嘉;嗣嘉。子以繩;以紹;以纘;以綿。
参考资料
- ^ 《萬曆庚子科同年序齿録》:丘履嘉,字原禮,號存峯,治诗经,行。庚辰年十月十四日生。嘉兴府嘉兴县民籍。县学附学生。曾祖用。祖國賢,父民貴,辛卯舉人。母张氏。具庆下。弟兆嘉、嗣嘉。娶馬氏。鄉試第七名。住六里街。
-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詩經》,年二十六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甲申十月十四日生,行一,曾祖丘用;祖丘國賢;父丘民貴,癸卯舉人任福建長汀知縣致仕;母張氏(封孺人)。具慶下,妻馬氏(贈孺人),弟兆嘉;嗣嘉,子以繩;以紹;以纘;以綿。由附生中式庚子鄉試七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三十九名。授工部觀政,辛亥授河南商丘縣知縣,乙卯本省同考,丙辰陞禮部主事,戊午丁外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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