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招
牽招(?—?),字子經,安平郡觀津縣人,東漢末年人物。早年侍奉於劉備、何苗、袁紹、袁尚、後侍奉曹操、曹丕、曹叡三代。與三國志本傳同卷的田豫齊名為北疆大將(詳見評價)。
生平
同契劉備
牽招與劉備,少長河朔,英雄同契,為刎頸之交。後來劉備鼎蜀續漢,牽招對此一直有所忌諱。[1][2]
護屍還鄉
牽招十餘歲時為同縣樂隱的學生。後樂隱為車騎將軍何苗長史,牽招跟隨樂隱。何苗為董卓用計殺害後,樂隱亦被殺。牽招與同門史路為避難,共同殯斂樂隱還鄉。返鄉途中遇到山賊,同門史路逃走。山賊欲破壞棺材取棺材釘,牽招垂淚請求放過其師棺木。山賊感其忠義而放棄離去,牽招因此聲名大噪。
被遣求援
牽招出名後為袁紹任為督軍從事,兼領烏丸突騎。曾經對袁紹門下犯罪之人先斬後奏。建安九年(204年),曹操圍鄴城,牽招被袁尚遣至上黨,督運軍糧,未回而袁尚已經敗走。牽招再勸高幹迎接袁尚,高幹拒絕並且欲加害牽招,牽招因道路被阻不能回到袁尚處,轉而投奔曹操。
烏桓跪伏
烏桓欲出兵救袁譚,曹操因牽招曾經領導過烏丸兵派遣牽招與其交涉。當時公孫康正在派遣韓忠為使封烏丸峭王為單于。烏桓峭王以袁紹、曹操、公孫康都封其為單于向牽招發問,牽招與韓忠激辯後以韓忠背違王命欲把他當場殺死,峭王懼怕其行動,請求牽招放過韓忠,牽招再度向峭王曉以大義,峭王等下席跪伏,辭退韓忠,停止出兵。
安撫境內
曹操滅袁譚後封牽招為軍謀掾討伐烏丸。牽招至柳城,拜護烏丸校尉。建安十二年(207年)回鄴城,示袁尚首級於馬市,曹操下令敢有哭之者斬,但牽招見到有感悲傷,設祭頭下,大為悲哭。曹操因其忠義舉牽招為茂才。曹操平漢中封牽招為中護軍。回師後拜牽招平虜校尉,監督青州、徐州軍事,其間斬東萊賊帥,境內從此安寧。黃初二年(221年),曹丕封牽招護鮮卑校尉,屯昌平,在位期間廣佈恩信,招誘降附,如建義中郎將公孫集、鮮卑素利、彌加等十餘萬部落。
對抗邊境
曹軍攻東吳(見曹丕伐吳),召牽招值軍,值軍後封右中郎將,為雁門太守。山賊盛行,牽招教民戰陳,租調烏丸五百餘家。屢屢迎戰山賊,使民眾日益壯膽,更離間山賊,使其互相猜疑,山賊問題得以解決。鮮卑內鬥中,牽招幫助步度根、泄歸泥等與軻比能作戰,大破軻比能於雲中,鮮卑人附頭等歸附。揀選有才識者授教,數年間庫房充裕。牽招望準地勢,依山勢開鑿渠道,註水廣武郡城內,解決水源問題。曹叡即位,賜爵關內侯。
遺計平虜
太和二年,田豫為軻比能所圍,牽招不理當地官吏反對越境救田豫,與田豫共同大破軻比能。牽招認為諸葛亮意欲聯合軻比能夾攻曹魏,應作防備,但眾人以兩者相隔太遠而忽視,結果兩者聯合果然發生。牽招因此提出在邊境屯田養馬,守新興、雁門二牙門,在軻比能再犯邊境時可一舉殲滅,此計未及施行牽招已死。
子孫
評價
- 陳壽:「田豫居身清白,規略明練。牽招秉義壯烈,威績顯著。……而豫位止小州,招終於郡守,未盡其用也。」
- 孫楚:「干服其命是以夷狄窘迫,罔知所安。譬秋枯之隕晨風,激雹之不及掩耳也。伐叛柔服,威震沙漠,遺種遠跡,萬里無煙。烈烈君侯,文武允崇,少兼七德,翰飛撫戎。名揚河朔,威震漢中,臨危運奇,在難匪從。」
參考文獻
- ^ 《初學記·第十八》引【晉《孫楚牽招碑》】:君與劉備少長河朔,英雄同契,為刎頸之交。因恐為時所忌,每自酌損,在乎季孟之間。
- ^ 《太平御覽·人事部五十·交友四》引孫楚《牽招碑》曰:初,君與劉備少長河朔,英雄同契,爲刎頸之交。有橫波截流、拊翼橫飛之志。俄而委質於太祖,備遂鼎足於蜀漢。所交非常,爲時所忌,每自酌損乎季孟之間。
- 《三國志·魏書二十六·滿田牽郭傳》
- 《晉書·牽秀傳》
- 《資治通鑑·漢紀五十六》
- 《資治通鑑·漢紀五十七》
- 《資治通鑑·魏紀一》
- 《雁門太守牽招碑》引自《藝文類聚·卷五十》(完整版在《全晉文·卷六十》)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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