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應斗(?—17世紀),字章辰,湖廣寶慶府武岡州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潘應斗在崇禎九年(1636年)中舉人[2],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在北京等候授職。李自成破北京,他逃到南京,適逢弘光帝即位,因此哭著上陳時政,言詞激切,被馬士英、阮大鋮控制。獲授萬州知州,代理樂昌縣知縣。
清朝軍隊來到,潘應斗倚靠王啟祚、韋章玉居住[1]。永曆帝繼位,遷潘應斗為雲南道御史,但未就任就改官驗封司郎中,調往文選司郎中,很快晉任太常寺卿。他見劉承胤敗壞朝政,無法對抗,於是告老歸鄉,和弟弟潘應星在威溪河泮安居,寫作唱和,文章類近歐陽修和王安石高潔而有章法。清朝三次徵用他,他也不出仕;晚年從事農務,穿戴破舊,雖然窮苦但安寧[3]。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潘應斗,字章辰,武岡人。崇禎十六年進士。候選北京。北京亡,徒乞至南京。會安宗立,痛哭陳時政,言甚激切,為馬士英、阮大鐵所扼。授萬州知州,攝樂昌知縣。清兵至,就王啟祚、韋章玉居。
- ^ 同治《武岡州志·卷十·選舉表一》:莊烈帝崇禎九年 丙子(舉人) 潘應斗見進士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昭宗即位,遷雲南道御史,未任,改驗封郎中,調文選,尋晉太常卿。見劉承胤亂政,度不能抗,乃告終養去。與弟應星誅茅威溪之麓,著述唱和。為古文詞類歐、王,高潔有法。清三徵不起。晚歲灌園自給,敝衣垢履,日荷鋤鍤耕作,雖饔飧不給,晏如也。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
- 同治《武岡州志》·卷十·選舉表一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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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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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萬州知州 1645年-永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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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董功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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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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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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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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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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