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輝祖
汪輝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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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永州府甯遠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蕭山縣 |
字號 | 字煥曾,號龍莊 |
出生 | 雍正八年(1730年) |
逝世 | 嘉慶十二年(180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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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輝祖(1730年—1807年),字煥曾,號龍莊,浙江紹興府蕭山縣人。清代乾嘉時期的良吏。
生平
十一歲時父汪楷客死廣東,賴繼母王氏、生母徐氏撫養成人,十七歲入縣學,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中舉,開始贍養生母和繼母。二十歲擔任師爺,歷佐江浙州縣牧令凡十六年,「講習律令,剖條發蘊,尋繹究竟,輕重之間,不爽銖黍」,「治爰書不設成見,平情靜慮,易地而身處,侔境揣形,反覆求間,予以可生之路」[1],精明幹煉,博覽群書,偵「童養媳非媳」案,時有「事經汪君,必無冤獄」之譽。乾隆四十年(1775年)年中進士,乾隆五十一年官湖南永州府甯遠縣知縣,曾言「親民之治,實惟州縣,州縣而上,皆以整飭州縣之治為治而已。」「州縣一官作孽易,造福亦易」[2]。
汪輝祖同時也是一位史學家,自云「諸史年四十又八,始得內版二十一史及《舊唐書》、《明史》,通二十三種,五六年來佐吏余功,以讀史自課」[3],成就頗大,「每謂史才難得,俗學多乖」,乃「考核同異,折衷是非」。[4]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足疾歸里,途經寧遠時,「民空邑走送境上,老幼泣擁,輿不得行」[5]
嘉慶元年(1796年)臥病,命兒輩著年譜《病榻夢痕錄》,後收入《汪龍莊遺書》。王宗炎曾撰《汪龍莊行狀》。著有《元史本證》、《史姓韻編》、《九史同姓名略》、《二十四史同姓名錄》、《三史同名錄》、《元史證字》、《學治臆說》、《佐治藥言》等[6]。
注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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