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辉祖
汪辉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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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永州府甯远县知县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萧山县 |
字号 | 字焕曾,号龙庄 |
出生 | 雍正八年(1730年) |
逝世 | 嘉庆十二年(180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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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辉祖(1730年—1807年),字焕曾,号龙庄,浙江绍兴府萧山县人。清代干嘉时期的良吏。
生平
十一岁时父汪楷客死广东,赖继母王氏、生母徐氏抚养成人,十七岁入县学,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中举,开始赡养生母和继母。二十岁担任师爷,历佐江浙州县牧令凡十六年,“讲习律令,剖条发蕴,寻绎究竟,轻重之间,不爽铢黍”,“治爰书不设成见,平情静虑,易地而身处,侔境揣形,反复求间,予以可生之路”[1],精明干炼,博览群书,侦“童养媳非媳”案,时有“事经汪君,必无冤狱”之誉。乾隆四十年(1775年)年中进士,乾隆五十一年官湖南永州府甯远县知县,曾言“亲民之治,实惟州县,州县而上,皆以整饬州县之治为治而已。”“州县一官作孽易,造福亦易”[2]。
汪辉祖同时也是一位史学家,自云“诸史年四十又八,始得内版二十一史及《旧唐书》、《明史》,通二十三种,五六年来佐吏余功,以读史自课”[3],成就颇大,“每谓史才难得,俗学多乖”,乃“考核同异,折衷是非”。[4]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足疾归里,途经宁远时,“民空邑走送境上,老幼泣拥,舆不得行”[5]
嘉庆元年(1796年)卧病,命儿辈著年谱《病榻梦痕录》,后收入《汪龙庄遗书》。王宗炎曾撰《汪龙庄行状》。著有《元史本证》、《史姓韵编》、《九史同姓名略》、《二十四史同姓名录》、《三史同名录》、《元史证字》、《学治臆说》、《佐治药言》等[6]。
注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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