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陽府,元朝時設置的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漢陽軍置,治所在漢陽縣(今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領漢陽縣、漢川縣[1]。屬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元朝至正十六年(1356年)紅巾軍首領徐壽輝遷都於此。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降為漢陽州,十三年(1380年)復為府[2]。下領兩縣:漢陽縣、漢川縣。
清朝時屬湖北省,轄漢陽縣、漢川縣、孝感縣、黃陂縣、沔陽州、夏口廳。1912年廢。清代轄境約當今湖北省長江以北,武漢市黃陂區以西,孝感、漢川二市以南,仙桃市以東地區。
參考文獻
- ^ 《元史·卷六十三·志第十五》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44):「漢陽府元屬湖廣行省。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屬武昌府。十三年五月復為府。屬湖廣布政司,尋屬河南。二十四年六月還湖廣。領縣二。西北距布政司,隔江僅七里。」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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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漢陽府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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