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府,元朝时设置的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汉阳军置,治所在汉阳县(今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领汉阳县、汉川县[1]。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元朝至正十六年(1356年)红巾军首领徐寿辉迁都于此。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降为汉阳州,十三年(1380年)复为府[2]。下领两县:汉阳县、汉川县。
清朝时属湖北省,辖汉阳县、汉川县、孝感县、黄陂县、沔阳州、夏口厅。1912年废。清代辖境约当今湖北省长江以北,武汉市黄陂区以西,孝感、汉川二市以南,仙桃市以东地区。
参考文献
- ^ 《元史·卷六十三·志第十五》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44):“汉阳府元属湖广行省。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州,属武昌府。十三年五月复为府。属湖广布政司,寻属河南。二十四年六月还湖广。领县二。西北距布政司,隔江仅七里。”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汉阳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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