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思千戶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十二月设置朵甘思千戶所,治所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赐给他诰命。宣德二年(1427年)二月,明宣宗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长官由当地望族首领担任。贡使每年进京向朝廷进贡一次,领取朝廷次给的勘合,在四川比号,从雅州(今雅安市)入朝。后改为三年向明朝进贡一次。千戶所的官员依土官袭替的例子承袭。
参考文献
- 《中国少数民族史辞典》
| |||||||||||||||||||||||||||||||||||||||||
|
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十二月设置朵甘思千戶所,治所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赐给他诰命。宣德二年(1427年)二月,明宣宗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长官由当地望族首领担任。贡使每年进京向朝廷进贡一次,领取朝廷次给的勘合,在四川比号,从雅州(今雅安市)入朝。后改为三年向明朝进贡一次。千戶所的官员依土官袭替的例子承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