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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璽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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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璽
大明山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平湖縣民籍
字號字朝信,號峯溪
出生成化十年(1474年)正月初六日
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六月二日
配偶娶張氏
親屬(子)孫植(進士)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峯溪集》五卷

孫璽(1474年—1544年),字朝信,號峯溪,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書經》,弘治十四年(1501年)由國子生中式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五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授興化縣知縣,轉揚州府同知,賑濟饑荒,救活人口萬計。改任南京宗人府經歷,尋丁外艱,服除,嘉靖五年(1526年)八月升山東按察司僉事,提督京畿屯餉,調雲南僉事,分巡洱海道,升山西參議,未上任,十三年正月以雲南巡撫顧應祥彈劾巡按御史楊東事降一級[3],為山西大同僉事,十四年入京朝覲,以年老罷歸。歸家後十年去世,享年七十一[4][5]

家族

曾祖孫樂農。祖父孫忠。父孫軒,封宗人府經歷。母張氏,贈宜人。具慶下,行三,兄壅、璧、弟珮[6]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八》:嘉靖十三年正月己未,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顧應祥聞母喪輙回籍,及問例當候代,復馳還任,因上章自劾。會巡按御史楊東論其往來輕率,宜加罪。 上謂巡撫以地方為重,邇來多違例輙歸。應祥革職閒住,仍著為令。應祥亦上章劾東詭譎乖張,無憲臣體,滇南列郡十一廑巡其二,及瓜將代,尚未慮囚,榜笞屬官經歷張珍、驛丞陳萬在,皆斃於杖下。日與參政楊濂、祝壽、副使王熔、僉事孫璽、林仕鳳等置酒高會,而按察司蔣彬趨承黨惡,卑謟尤甚;參議華金、副使初杲、鄒輗、僉事王合、杜朝紳等俱遠事參謁,騷擾道路,並宜罪之。得旨:東、彬革職閑住,濂、壽、熔、璽、仕鳳各降一級:金、杲、輗、合、朝紳下御史逮問。
  4. ^ 《浙江通志》:孫璽嘉靖浙江通志字朝信,平湖人。正德戊辰進士,知興化,有惠政。轉揚州府同知,嵗飢,悉力賑救,全活以萬計。終山西按察司僉事。《獻徵録》璽在揚州時,值宸濠反,攻安慶,璽奉檄守儀真,扼江之衝,儀賓之為諜者與其黨十餘人。武宗南巡,璽署淮安守,調發百出而人不知疲。薊州銀冶盜嘯聚千餘,乗利據險為患,璽攝兵備,選吏馳山寨榜示禍福,各自縛詣,璽罪其首,餘遣復業。及徙雲南,分巡洱海道,麗江土官川蜀爭金沙江相讐殺,璽㑹勘其事,土官以金賂同勘者,久伺璽,卒莫敢賂,由此解讐,奉約束如故。大同經兩亂後,卒伍驕悍,璽以僉事巡大同,盡心撫馭,人賴安堵。㑹山西巡按以考察中之,遂罷。
  5. ^ 唐順之《僉事孫公璽墓誌銘》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官銜
前任:
李鏜
明朝揚州府清軍同知
1517年—1519年
繼任:
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