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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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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木
大明伊王府左長史
籍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字號字元德、東所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季木(16世紀—17世紀),元德東所浙江紹興府會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季木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名舉人,授碭山知縣,遇上饑荒賑濟有方,救活不少民眾,河水暴漲時又築堤衛城,免去水患,百姓都感激他[2],陞寶慶通判,任內禮士愛民、勤於政事,廉潔得讓下屬敬憚,曾在通判公署興建「阜民亭」,以提醒官員督稅顧念人民,湖廣參政劉棟寫下《阜民亭記》紀念此事[3]

其後季木改任贛州同知,調為廉州同知,官至伊王府左長史,辭官回鄉後恬淡長厚,得鄉人推崇,去世後入祀碭山、寶慶名宦祠[1]

引用

  1. ^ 1.0 1.1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志中》:舉人……明……弘治十四年辛酉科……季木 初知碭山,歷遷寶慶府判、廉州貳守,終伊府左長史,所至郡縣並潔己愛民,碭山、寶慶兩祀名宦,家居恬淡長厚,為鄉人所推
  2. ^ 乾隆《碭山縣志·卷七·職官志》:季木,浙江會稽舉人,嘉靖中為碭令,值歲饑賑卹多方,全活甚眾,河水衝潰復築堤衛城,以免水患,百姓德之,遷贛州府同知。 府志
  3. ^ 道光《寶慶府志·卷百七·政績錄三》:劉魁,字渙吾,泰和人,嘉靖初官寶慶通判……其後相繼官通判者得二人,曰季木、徐子忱,皆以嘉靖中任。木字元德,一字東所,會稽人,由碭山令擢寶慶通判,其在碭山多善政,及來郡禮士愛民、勤於治事,持守尤清潔,甚為僚屬敬憚,嘗於通判署搆亭,顏之曰「阜民」,其意以為通判之職在督理稅務,而俗吏以催科為能,誅求甚急,又或他有侵漁重為民困,且以寶慶僻在邊隅,生理墊隘,不廣為蓄積,一有災旱坐受其困,故於督稅之時隱然以阜民為念,而因以名亭,其意可謂厚矣,分守道劉棟有《阜民亭記》。

參考文獻

  •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志中
  • 乾隆《碭山縣志》·卷七·職官志
  • 道光《寶慶府志》·卷百七·政績錄三
官衔
前任:
霍鳳
明朝碭山縣知縣
1520年—1527年
繼任:
吳大用
前任:
劉魁
明朝寶慶府通判
1527年—1533年
繼任:
徐子忱
前任:
陳禹卿
明朝贛州府同知
1536年—1541年
繼任:
方啟參
前任:
趙可旦
明朝廉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1553年
繼任:
晏若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