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軒孺(?—?),號平田,江西吉安府廬陵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四月二十五日生。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江西鄉試八名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會試九十名,三甲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刑部觀政,三年授廣東新寧縣知縣,四年與七年廣東同考,所取舉人莫大猷被革去功名,房考劉軒孺被降二級。崇禎十五年復官江西泰興縣知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