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瀚
傅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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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臨江府新喻縣 |
字號 | 字曰川,號體齋 |
諡號 | 文穆 |
出生 | 宣德十年(1435年) |
逝世 | 弘治十五年(150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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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瀚(1435年—1502年),字曰川,號體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臨江府新喻縣(今江西省新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禮部尚書。
生平
天順三年(1459年)舉己卯科江西鄉試舉人,天順八年(1464年),登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升左諭德,直講東宮。
明孝宗繼位後,升任太常少卿兼翰林院侍讀,歷任禮部左、右侍郎。之後兼任翰林院學士,進入東閣,兼掌詹事府。弘治十三年,代徐瓊為禮部尚書。多次勸阻孝宗賞賜各地獻禮,並請躬行節儉。弘治十五年(1502年)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穆[1]。
事跡
弘治十三年(1500年),陝西鄠縣民毛志學獲玉璽於泥水之濱,巡撫熊翀以為傳國玉璽復出,遣人獻於朝廷。傅瀚鑒定為假,建議姑且藏於內府[2]。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84》:傅瀚,字曰川,新喻人。天順八年進士。選庶吉士,除檢討。嗜學強記,善詩文。再遷左諭德,直講東宮。孝宗嗣位,擢太常少卿兼侍讀,歷禮部左、右侍郎。尋命兼學士入東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弘治十三年代徐瓊為禮部尚書。保定獻白鵲,疏斥之。陝西巡撫熊翀以鄠縣民所得玉璽來獻,以為秦璽復出也。瀚率同列言:「秦璽完毀,具載簡冊。今所進璽,形色、篆紐皆不類,蓋後人仿為之。且帝王受命在德不在璽,太祖制六璽,列聖相承,百三十餘載,天休滋至,受命之符不在秦璽明矣。請姑藏內府。」帝是其言,薄賞得璽者。京師星變、地震、雨雹,四方多變異。瀚條上軍民所不便進者,請躬行節儉以先天下。光祿寺逋行戶物價至四萬余兩。瀚言由供億之濫,願敦儉素,俾冗費不生。所條奏,率傅正議。十五年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穆。
- ^ 《萬曆野獲編·卷一》:秦璽始末,予因也先嫚書辨之矣。本朝初,無心於秦物,而弘治十三年,巡撫陝西都御史熊翀奏:鄠縣民毛志學得一璽,廣一尺四寸、厚二寸,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上下之禮部。時傅文穆瀚為尚書,以為後世摹仿秦璽所刻,斷非真物,姑宜藏之內府。上是之,僅賞志學銀五兩,撫臣等別無加賚。按秦璽止四寸,即雍州璽。所謂藍田玉者止六寸,若元陽桓所上亦止四寸耳。今乃大至一尺四寸,其為不待辨。聖主之明察,禮臣之持正,勝宋元符君臣萬萬矣。
相關條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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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瓊 |
明朝禮部尚書 弘治十三年-弘治十五年 (1500年-1502年) |
繼任: 張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