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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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宗,漢傳佛教十三宗之一,屬小乘說一切有部,以俱舍論為主要經典。與成實宗,同屬漢傳佛教中的小乘傳承。成實宗被稱為「小乘空宗」,俱舍宗則被稱為「小乘有宗」。[1][2]
名詞解釋
俱舍是梵語kośa的音譯,意譯爲「藏」。俱舍論所依的《阿毗達磨俱舍論》,「阿毗」(abhi)意譯爲「對」,「達摩」(dharma)含義為「法」,「俱舍」(kośa)漢譯為「藏」,bhāṣya者「論」也,全名譯成漢文就是《對法藏論》。「阿毗達摩」初譯「阿毗曇」,簡稱「毗曇」。
俱舍宗以此論文爲名。
新譯與舊譯
舊譯派
俱舍宗的前身為毗曇宗。陳文帝時,真諦於於廣州制旨寺譯出《俱舍論》二十二卷,慧愷根據真諦的講學,又編成《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其後,法泰、智愷、智敷、靖嵩、道岳等人開始宏揚俱舍論,成立俱舍宗,毗曇宗也隨之併入。慧愷及道岳為舊譯俱舍宗重要的代表人物。
新譯派
玄奘也曾跟隨道岳法師學習俱舍論,後前往印度,遇磔迦國小乘三藏般若羯羅,向其求解《俱舍論》。玄奘自印度返國,永徽二年五月,於慈恩寺重譯《俱舍論》,永徽五年七月完成,共三十卷。並整理說一切有部各論書,傳於弟子普光、法寶,為新譯派俱舍宗。普光撰《俱舍論記》三十卷以詳解之,與神泰、法寶分別撰寫的《俱舍論疏》合稱俱舍論三大疏。圓暉又撰成《俱舍論頌疏》三十卷。至今只有慧暉的《俱舍論頌疏義鈔》六卷、遁麟的《俱舍論頌疏記》十二卷尚存。
學術根據
俱舍全名為阿毘達磨俱舍。
犍陀羅國有世親尊者,感於當時《大毘婆沙論》繁瑣。於是根據《大毘婆沙論》作六百偈頌而成《俱舍論頌》,其後注釋八千頌,即《阿毘達磨俱舍論》,全論凡九品,組織縝密而不繁雜。俱舍宗將宇宙分為五位七十五法,並以十八界為中心。五位即是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其中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四十六、心不相應行法十四、無為法三,共七十五法。
俱舍宗以此爲主要經典開宗立派。
影響
此時,日本學僧道昭、智通、智達、玄昉等先後來華,從玄奘和智週學習《俱舍論》,歸國傳授,建立日本俱舍宗,雖然多依附於法相宗之下,但歷代研習的風氣仍然極盛。俱舍成了唯識學的必備知識基礎。反觀中國,於唐代之後,因為輕視小乘,俱舍宗傳承斷絕,也很少有僧侶對俱舍論進行研究。傳至西藏,格魯派將之列為五部大論之一。在藏傳佛教正規學制中,《俱舍論》是專攻四年的課程,畢業後方可考取顯教格西學位,以難度大而著稱。至元世祖時,八思巴造《彰所知論》二卷,這是研究《俱舍》的最後之餘緒。
注釋
- ^ 《佛學大辭典》【俱舍宗】:即依俱舍論而立之小乘宗派。我國十三宗之一。相對於成實宗被稱為小乘空宗,俱舍宗則被稱為小乘有宗。其學者被稱為俱舍師。初由世親入迦濕彌羅國學毗婆沙之義,其後根據大毗婆沙論,及參酌經量部之義,造阿毗達磨俱舍論,批判說一切有部傳統之說。時有眾賢論師,撰俱舍雹論,破世親新說,又造阿毗達磨藏顯宗論,顯揚毗婆沙宗義。爾後,德慧、世友、安慧、陳那、稱友、增滿、寂天等諸師相繼制疏,以釋俱舍論,遂締造說一切有部教義之新紀元。
- ^ 《中國百科全書》【俱舍宗】:(流派)八宗之一。俱舍論之宗旨。印度小乘之區分有十八部,異論紛紛。如來滅後四百年之初,五百阿羅漢,依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之請,結集大毗婆沙論二百卷,由是十八部中薩婆多部之宗義確立。此論為由六足論之義而解釋發智論者。故本宗之大義,集成於此。其後經五百年,世親菩薩出世,初於薩婆多部出家,習其宗義,後學經量部,於自宗有所慊然。遂依大毗婆沙論作俱舍論,間間以經量部之意評破之。故自俱舍論之當意言之,則取捨折衷,為於十八部外出一機軸者,然既依婆沙論作之,攝其要義而無漏(故曰攝彼勝義,見上段俱舍論下),故舉之屬於薩婆多部也。此論在印度稱為聰明論。內外之人共學之。在支那陳之真諦三藏先譯之,稱為俱舍譯論。唐之玄奘更譯之,稱為俱舍論。門人光寶二師各有疏記三十卷。
陳天嘉五年(564),真諦譯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梵Abhidharmakos/abha^s!ya ),又別作疏十六卷以釋之,慧愷、慧淨、道岳等亦相繼制疏敷揚。唐永徽五年(654),玄奘再譯,稱阿毗達磨俱舍論,世稱新俱舍,即此宗所依之今本。玄奘門人神泰、普光、法寶等三師各撰疏以布衍其義,合稱俱舍三大疏。又有懷素、圓暉等作疏記,一時講習頗盛。惜唐以後,此宗遂絕不傳,元世祖時,帝師八思巴造立彰所知論二卷,是為研究俱舍之最後餘光。日本傳入此宗始於齊明天皇四年(658),智通、智達等來華(唐)留學,回國後兼傳俱舍論,未久即受玄昉等之邀請於興福寺等剎盛行此學。大抵日本習此宗者多附屬於法相宗而兼學之,今僅殘存學派,宗名已不傳。
此宗除以俱舍論為主要論典外,所宗之經有四阿含等,論有七論及大毗婆沙論、阿毗曇心論、雜阿毗曇心論等。世親造長行,以論理明晰,敘述順序得宜,理長為宗,故贏得『聰明論』之美稱。此宗教義旨在說明諸法因緣之正理,破外道凡夫着我之執見,以斷惑入聖,永離三界系縛。為說明三界諸法,乃大別之為有為、無為二類;又區分為五位,細析成七十五法。亦即有為法包括色法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有法四十六種、不相應行法十四種,無為法則有三種,總成七十五法。有為法乃指萬有中眾緣聚集所作為,有生滅變遷之部分;無為法則指非因緣所作為,無生滅變遷,湛然常住之部分。此外,並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門。蓋此宗批判一切有部所說諸法之體實有,貫穿三世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之主張,而依經量部之義,提倡過去、未來無體論之說。認為生滅乃是剎那相續者,滅為現在必然之推移,不須其他之因緣促成,而生則必有生因,並以六因、四緣、五果等法門說明之。又概括迷悟之因果為苦、集、滅、道四諦,並以十二因緣法門說明生死相續無窮之理;立七方便、四向、四果以闡明轉迷開悟之因果階次。此外,特別論證在禪定狀態下靜悟四諦之理,可以達至解脫。[婆藪槃豆法師傳、俱舍論光記卷一、俱舍論寶疏卷一、大唐西域記卷四、元亨釋書卷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