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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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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钦哉
著二级上将军服的冯钦哉
中华民国 第10任察哈尔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41年8月26日—1946年10月15日
前任毕泽宇
继任傅作义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0年4月11日
 大清山西省蒲州府万泉县
逝世1963年1月22日(1963岁—01—22)(72岁)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1949年)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6年–1963年)

冯钦哉(1890年4月11日—1963年1月22日),旧名敬桂精一敬业钦哉以字行山西省蒲州府万泉县人,中华民国二级上将。先后隶属国民军国民革命军西北军杨虎城的得力部下。

生平

早年生涯

1909年(宣统元年)冯钦哉加入中国同盟会。翌年春,入山西优级师范学堂学习。1913年(民国2年),参加阎锡山组织的“征蒙队”,任侦察员。同年冬,加入晋军。1914年(民国3年)2月赴绥远特别区,任绥远将军张绍曾手下的罚款局局长。

1918年(民国7年),赴陕西省加入胡景翼率领的靖国军。他被靖国军将领杨虎城招为部下,后任靖国军第3路第3团团长。1925年(民国14年),任国民军第3军第3师第6旅旅长。1927年(民国16年)春,升任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第10军第1师师长。1928年(民国17年)秋,随着军队缩编,他改任第2集团军暂编第21师第1旅旅长。

1929年(民国18年)4月,杨虎城叛离冯玉祥投靠蒋介石,冯钦哉跟随杨虎城,调任新编第14师的旅长。1931年(民国20年)4月,升任第42师师长。翌年升任第7军军长,兼任陕西省政府委员。1936年(民国25年)1月,获授陆军少将位。西安事变后的翌年1月,任第27路军总指挥。自此冯钦哉脱离了杨虎城所率的西北军

抗日战争以后

同年9月,冯钦哉被任命为第二战区第14军团军团长,翌月代理第14集团军总司令。同年夏,任山西宣慰使。10月,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驻洛阳。1941年(民国30年),任察哈尔省政府主席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6年(民国35年)10月,任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他还兼任张家口绥靖公署副主任,并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民国36年)12月,冯钦哉就任国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辕副主任。翌年8月,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总司令:傅作义)。

1949年(民国38年)1月,傅作义北平和平解放,冯钦哉下野成为北京民间人士。1956年夏,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任北京市民革第13支部委员,同年冬任北京市第1届政治协商会议委员。

1958年反右派斗争中,冯钦哉被打成右派分子,被民革除名。翌年,他因被指控对杨虎城失势及死亡负有责任而遭到收监,1961年才因病获释。

1963年1月22日,冯钦哉在西安病逝。享年74岁(满72歳)。1980年4月,民革北京市委员会确认冯钦哉的右派认定错误,为其恢复了名誉。

参考文献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毕泽宇
察哈尔省政府主席
1941年8月 - 1946年10月
继任:
傅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