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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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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字,又称,是漢字文化圈傳統上在本名之外的一個正式代稱。通常基於禮貌性質,一般習慣間接性叫喚他人的表字而不直稱其本名,以表示客氣避免失禮(本名則可以是當事人自述或由尊長直稱)。

表字的取法,一般与本名意义相关。歷史上有些人的表字廣為人知,本名反而隱沒於世,稱為「以字行」。

簡介

根據記載,中國古代男子20歲行冠禮唐代稱為元服禮)時取字[註 1],女子15歲及笄(日本稱為裳著禮日语裳着鐵漿禮)或许嫁時取字。例如項籍字羽,孔丘字仲尼,司马迁字子長,李白字太白。

字與名通常有關。如杜甫字子美,甫為古代男子美稱;韓愈字退之,為互補;杜牧字牧之,為相似;王維字摩詰,為欣賞佛教人物維摩詰而名。另外,亦有将伯(孟)、仲、叔、季加於字中表以示排行,如孙坚4子(孙策字伯符,孙权字仲谋,孙翊字叔弼,孙匡字季佐),「孟」常用於庶長子,「季」可以用在最小的孩子,如劉邦為第三子,卻號稱劉季

根據《禮記·檀弓》[2]上的說法,在人成年后,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晚輩直呼其名代表不恭敬;于是需要取一个字,用以區別長幼尊卑。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只供長輩、上司和自己稱呼,自稱其名表示謙遜,晚輩只能喚其字,而不能喚其名。

北齊顏之推認為,人名用以區別彼此,字則是用以體現一個人的德行。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關聯的,如岳飛字鵬舉(飛、鵬相關),關羽字雲長(羽、雲相關)。

字起源於商朝,盛行于周朝,後來逐漸形成了一種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許多知識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胡適字適之,孫文字載之,毛澤東字潤之,李敖字敖之。隨著社會風氣上使用表字的慣例逐漸減少,現代社會的户口登記的發展中也並未規範納入,表字的文化傳統在20世紀逐漸式微,已經很少人於日常生活使用,只在一些受到傳統文化和道德影響較爲濃厚的家庭、宗族、團體和個人仍然保持和沿用。現代由於全球華人眾多,既有十多億人漢字同名同姓重複率過高,一些民間人士與學者為此建議參酌文化基礎,支持在現代戶政的管理制度上建立「姓、名、字」三大系統以合理的相關辦法增加个人的識別度。

字也有一言字(如項籍字羽,屈平字原)。最常見的是两言字。

先秦人取字特點

先秦女子的字构成方式和男子不太一样,稱呼女子時是先字后姓,另外許多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为字,如季姬姬姓人家的幼女)、孟姜姜姓人家的長女)、叔隗隗姓人家的三女)等。

另外在古文中,男性名与字连称时,习惯上先称字后称名。如《史记》中称呼孔子父亲为“叔梁纥”,其中“叔梁”是字,“纥”是名;女性的完整姓名則是「字、姓、名」的次序,如季芈稱為「季芈畀我」,「季」是字,芈姓,「畀我」是名。

以字行

以字行是“以字行于世”的意思,是一個關於稱謂的術語。

漢字文化圈中,如:中国朝鮮半島越南等地之古人,一般有“”有“字”,「以字行」即是因为种种原因,多僅稱呼此人的“字”,而不熟悉其“”。

例如明朝著名阁臣杨士奇,名,字士奇,但世人通常僅知其字,所以称之为「以字行」[3]

註釋

  1. ^ 亦有古人幼時即取字,如明朝南京戶部右侍郎顧珀,傳說顧珀出生時,清源山鳴,其父顧美認為是吉祥之兆,因而將其命名為珀,並取字戴祥[1]

参考文献

引用

  1. ^ 重謁顧珀墓-泉州文史資料全文庫
  2. ^ 「幼名,冠,五十以伯仲,死謚,周道也。」參見《禮記》〈檀弓上第三〉篇。
  3. ^ 《明史·列传第三十六》

来源

书籍
  • 籍秀琴. 《姓氏·名字·称谓》. 中国历史文化知识丛书. 大象出版社. 1997年. ISBN 75347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