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
蓝玉(?—1393年),南直隶定远(今属安徽)人,明初将领。与胡惟庸同乡,常遇春妻弟。洪武十二年秋封永昌侯,二十年拜征虏大将军。二十一年拜大将军、凉国公。后遭疑被明太祖处决,株连一万五千人,是为明初之“蓝玉案”。
生平
蓝玉早年隶属于常遇春的麾下,因“临战勇敢,所向多捷”,所以常遇春数次在朱元璋面前称赞蓝玉,后来自“管军镇抚”积功升为“大都督府佥事”。
洪武四年(1371年),蓝玉跟从傅友德进攻四川;洪武五年(1372年)跟从大将军徐达征讨北元,再从沐英收服吐番。由于屡立战功,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蓝玉获封永昌侯[1]。
洪武十四年(1381年),蓝玉以征南左副将军的身分跟随傅友德进攻云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北元纳哈出屡进辽东,朱元璋命蓝玉为右副将军,颍国公傅友德为左副将军,跟随征虏大将军冯胜领军二十万北征。纳哈出不敌,降明。蓝玉等暂时移屯蓟州以待其变[2]。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拜蓝玉为大将军,统率十五万兵马征伐北元脱古思帖木儿。该年四月明军抵捕鱼儿海(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贝尔湖),大破北元主力部队,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脱古思帖木儿投奔蒙古旧都和林,至此,北元一蹶不振。捷报传至京城应天府,举国欢呼,朱元璋在大喜之下,本来打算封蓝玉为梁国公,后因为听到蓝玉有逼奸元妃的劣迹,改梁为“凉”。然而朱元璋仍然在其谕中,赞誉蓝玉可比汉之卫青、唐之李靖。
洪武二十四年(1392年)元降将月鲁帖木儿在建昌起兵,蓝玉擒月鲁帖木儿父子,封太子太傅[3]。
但是明朝修明实录记爵封国公的蓝玉自恃有大功,行为开始暴戾,很多作为皆触犯明朝的律法,此外他又在皇帝面前有损人臣之礼,令朱元璋心中对蓝玉越发感到不满[4]。
当太子朱标还健在时,蓝玉因为是朱标的姻亲,经常友好往来。有一次,蓝玉自蒙古班师回朝,告知太子说:“臣观燕王在国,举动行止,与皇帝无异。又闻望气者言,燕有天子气,愿殿下先事预防,审慎一二!”朱标回答蓝玉:“燕王事我甚恭,决无是事。”蓝玉向朱标解释:“臣蒙殿下优待,所以密陈利害,但愿臣言不验,不愿臣言幸中。”朱标没再说甚么。不过此事后来为燕王朱棣所知悉,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标薨逝后,燕王入朝上奏朱元璋说:“在朝公侯,纵恣不法,将来恐尾大不掉,应妥为处置”,暗批蓝玉等虎将立于朝廷,要趁早抑制,否则将来难治。但是蓝玉等将领依旧桀骜不驯,完全不察觉朱标的逝世已使政情丕变,因为多疑的朱元璋这时已有再大狱功臣的准备了。但是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册立非太子妃(蓝玉外甥女常氏)所生之庶长孙朱允炆为皇太孙时,仍命蓝玉兼太孙太傅以示隆宠。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锦衣卫指挥使蒋𤩽指控蓝玉谋反,准备在明太祖躬耕籍田时发难,并据说在蓝玉府库内搜出近万把倭制武士刀[5]之说(持有刀或倭刀在明代是无罪的,万把倭刀为旁证),朱元璋立刻在初八日以“谋反罪”处死蓝玉,抄其家产,夷三族,[6]此案朱元璋杀一万五千人,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史称“蓝玉案”。[7]有蓝景昌者,画像甚伟,赐与齐王为奴。齐王府蓝姓家人乃景昌之后。[8]
未久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宋国公冯胜等亦在一两年内相继自尽或被杀。《国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条写:“会宁侯张温、都督萧用等以党诛。”至此,明初开国功臣几被杀尽,仅存汤和、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后说:“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蓝党、胡党,一概赦宥之。”[9]“蓝狱”案也波及蓝玉故里城步扶城,当地蓝姓居民害怕祸及己身,便将蓝姓改为秦姓,而蓝玉定居地安徽定远之蓝姓则全部改姓青氏。[10]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攻入蜀王府,曾于蜀王府王城端礼门楼上看见被剥皮楦草的蓝玉尸身[11]。
家庭
兄弟姊妹
- 姊蓝氏,嫁常遇春
子女
- 蓝贵女,嫁蜀王朱椿,被杀或赐自杀
影视形象
在中国大陆制播的《朱元璋》和《传奇皇帝朱元璋》二部历史连续剧之中,朱元璋与张士诚激战过后不到两年,陈友谅发动大军六十万欲攻击洪都,洪都告急,朱元璋遣蓝玉率领四万兵士和两万民兵前去防守,并向蓝玉说“坚守百日自有大军援救”,而蓝玉不负所望,除原先的军士外,和洪都的城防兵两万馀与陈友谅部相持百馀日,几乎全军覆没,但仍歼敌数万。在洪都城即将被陈友谅大军攻破时,朱元璋的三十万大军终于赶到,徐达、傅友德等率军冲锋,夹击陈友谅的汉军。最终陈友谅军被歼灭近十五万惨败而退,是役是为“洪都之战”。蓝玉因此获得爵位,然而最终因“蓝玉案”而被抄家灭族。实际上洪都之战的守将为朱文正、邓愈、赵德胜并非蓝玉,蓝玉当时随常遇春援救安丰克吕珍,围攻庐州,后于彭蠡的康郎山方遭遇陈友谅部。
参考资料
- ^ 《明史》(卷132):“蓝玉,定远人。开平王常遇春妇弟也。初隶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遇春数称于太祖,由管军镇抚积功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从傅友德伐蜀,克绵州。五年从徐达北征,先出雁门,败元兵于乱山,再败之于土剌河。七年帅兵拔兴和,获其国公帖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十一年同西平侯沐英讨西番,擒其酋三副使,斩获千计。明年,师还。封永昌侯,食禄二千五百石,予世券。”
- ^ 《明史》(卷132):“ 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将军从颍川侯傅友德征云南,擒元平章达里麻于曲靖,梁王走死,滇地悉平。玉功为多,益禄五百石。册其女为蜀王妃。二十年,以征虏左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征纳哈出,次通州。闻元兵有屯庆州者,玉乘大雪,帅轻骑袭破之,杀平章果来,擒其子不兰溪还。会大军进至金山,纳哈出遣使诣大将军营纳欸,玉往受降。纳哈出以数百骑至,玉大喜,饮以酒。纳哈出酌酒酬玉,玉解衣衣之,曰:“请服此而饮。”纳哈出不肯服,玉亦不饮。争让久之,纳哈出覆酒于地,顾其下咄咄语,将脱去。郑国公常茂在坐,直前砍伤之,都督耿忠拥以见胜。其众惊溃,遣降将观童谕降之。还至亦迷河,悉降其馀众。会冯胜有罪,收大将军印,命玉行总兵官事,寻即军中拜玉为大将军,移屯蓟州。”
- ^ 《明史》(卷132):“时顺帝孙脱古思帖木儿嗣立,扰塞上。二十一年三月,命玉帅师十五万征之。出大宁,至庆州,谍知元主在捕鱼儿海,间道兼程进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见敌,欲引还。定远侯王弼曰:“吾辈提十余万众,深入漠北,无所得,遽班师,何以覆命?”玉曰:“然。”令军士穴地而爨,毋见烟火。乘夜至海南,敌营尚在海东北八十余里。玉令弼为前锋,疾驰薄其营。敌谓我军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设备。又大风扬沙,昼晦。军行,敌无所觉。猝至前,大惊。迎战,败之。杀太尉蛮子等,降其众。元主与太子天保奴数十骑遁去。玉以精骑追之,不及。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无算。奏捷京师,帝大喜,赐敕褒劳,比之卫青、李靖。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六万。师还,进凉国公。”
- ^ 《明史》(卷132):“玉长身赪面,饶勇略,有大将才。中山、开平既没,数总大军,多立功。太祖遇之厚。浸骄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怒,逐御史。北征还,夜扣喜峰关。关吏不时纳,纵兵毁关入。帝闻之不乐。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惭自经死,帝切责玉。初,帝欲封玉梁国公,以过改为凉,仍镌其过于券。玉犹不悛,侍宴语傲慢。在军擅黜陟将校,进止自专,帝数谯让。西征还,命为太子太傅。玉不乐居宋、颍两公下,曰:“我不堪太师耶!”比奏事多不听,益怏怏。”
- ^ 明代史,傅乐成教授著,长桥出版社,1980年
- ^ “蓝玉故里”价值解读 城步《蓝氏墨谱》载:“昌见公于五代梁开平四年……居扶城,世守其地……昌见公生七子……壬生生春应,春应生声远。声远即梁国公”。“昌见之十四世孙曰玉,佐明太祖逐元主有大功,封梁国公,甚得众心。明祖忌之,或言其私元主妃,又告其谋反者,明主遂杀玉。玉公子紧元(杨氏所生),生五男一女:男曰富安、相宇、进势、进才、田受;女曰贵女。俱玉害。玉有遗腹子曰昌建,侍妾向氏育于云南沐氏,故蓝、沐合为一家……蓝昌建避祸于黔国,亲如公子,博学诗术,服膺礼教,故其裔胄虽处荒陬而能独无渎姓之也。” 清康熙《城步县志·曛旧十三》和清道光《宝庆府志·氏族表一》俱载:“蓝玉,扶城人。其先曰昌见……世居扶城。玉,昌见之十四孙也,祖某同沐氏徙濠州,遂为定远人。玉姊适开平王常遇春。故初棣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玉,春数称于太祖……奏捷班师。帝大喜,赐勒保劳师还,进凉国公。玉身长赤面,饶勇略,有大将才……因事族诛者万五千人。当族诛时,有侍妾身怀六甲,匿西平侯沐春家,春以与玉同乡,诛非真罪,不忍绝其世,匿妾于府中。遗腹生子昌建……昌建长于黔国。成化初,子孙俱已成立。黔武僖公琮,知禁网已解,乃使昌建率其眷属归原籍扶城。嘱其世守王坟……深感沐氏继续之惠,其于黔宁先王之坟,不啻其鼻祖也。”
- ^ 具《明史·功臣年表》和《明史·蓝玉传》载,此案涉及的有凉国公蓝玉、东平侯韩勋、宣宁侯曹泰、怀远侯曹兴、靖宁侯叶升、景川侯曹震、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海西侯察罕、全宁侯孙恪、东莞伯何荣、徽先伯桑敬。
- ^ 《金陵琐事》卷1
- ^ 《明史》(卷132):“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𤩽告玉谋反,下吏鞫讯。狱辞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伺帝出耤田举事。”狱具,族诛之。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手诏布告天下,条列爰书为《逆臣录》。至九月,乃下诏曰:“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胡谓丞相惟庸也。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凡列名《逆臣录》者,一公、十三侯、二伯。叶升前坐事诛,胡玉等诸小侯皆别见。其曹震、张翼、张温、陈桓、朱寿、曹兴六侯,附著左方。”
- ^ 明朝开国功臣蓝玉故里 那些你所不知道的故事. [2023-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5).
- ^ 清・欧阳直,《蜀警录》(卷1):“张献忠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口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端礼门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