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世桢
范世桢(16世纪—17世纪),字献吉,南直隶常州府靖江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范世桢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参加庚戌科会试,文章得正考官叶向高赏识,然而副考官王图却以其文章中有侵犯而置之副榜[2],授寿州学正,五年后陞罗田知县,地方位处麻城、黄冈之间,近江而多盗,他严行保甲致使盗贼绝迹,人民苦于辨解之役,他上请并入漕舟役事,省费十之八九下为例;而居民喜讼,言辞大多不实,他抓获诬告者加等治罪,无冤情者不敢造次,其中有案件为寡母的儿子家财丰厚,豪监某人诱占其产业,被母亲告发入狱,对方以千金求释放,他坚持不允,归还诱侵的财产,再置豪监于法,并写下《罗川末议》二卷作为判决参考[3],天启元年(1621年)陞广平同知,三年后致仕回乡。
范世桢担任寿州学正时,诸生方震孺属其门下,后联捷成进士,北京失陷后率兵勤王,被马士英敕还镇,忧愤而死,而范世桢离任寿州的去思碑就是他所撰写[1]。
引用
- ^ 1.0 1.1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三·人物志》:范世桢,字献吉,幼承庭训,家学渊源,举万厯丁酉鄕试,赴庚戌会试,总裁叶相国向高称赏其文,副考某以论中有侵时语落乙榜,官寿州学正,五年升湖广罗田知县,民困于办解之役,世桢请于两台附漕舟,起解费省十之八九著为例,罗田近江多盗,世桢严保甲而盗弭,民喜讼辞多不实,世桢取诬告加等律治之,无情者不敢造庭;有寡母之子家素丰,豪监某诱侵其业被母诉系狱,请以千金求贷,世桢不许悉归诱侵寡子之物,而置豪监于法,著《罗川末议》二卷,足为良有司法。天启辛酉陞广平府同知,在任三年致仕归,初世桢铎于寿州,诸生方震孺游其门,联捷成进士以御史按辽阳,魏奄之党郭兴治诬劾其赃私狱,上坐大辟,思宗御极释之,厯官广西巡抚,北都陷率师勤王,被马士英敕还镇,忧愤而卒,当世桢去寿州,日志思碑其所撰也。
- ^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乡榜 明……范世桢 丁酉举人官见甲榜……甲榜 明……范世桢 庚戌会试乙榜,官寿州学正,迁湖广罗田县知县、直隶广平府同知,治行见宦绩传
- ^ 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二·人物志 宦绩四》:范世正【桢】,字献吉,靖江人,由庚戌副榜令罗田,邑介麻黄间,豪绅大猾持吏短长,又民素刁悍,世正为治严明一无纵,舍始各敛戢,清汰里役令行禁止,迁广平郡丞。
参考文献
-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一·选举志
-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三·人物志
- 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二·人物志 宦绩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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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廖尚义 |
明朝寿州学正 万历年间 |
继任: 余士奇 |
前任: 袁应龙 |
明朝罗田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凌存彝 |
前任: 刘有源 |
明朝广平府同知 天启年间 |
继任: 王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