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天灯
死刑 |
---|
问题 |
存废问题 · 宗教与死刑 · 冤案 |
目前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阿富汗 · 巴哈马 · 白俄罗斯 · 波札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罪名 · 死刑犯) · 瓜地马拉 · 埃及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伊朗 · 伊拉克 · 日本(死刑犯) · 朝鲜 · 巴基斯坦 · 沙特阿拉伯 · 新加坡 · 索马里 · 苏利南 · 叙利亚 · 中华民国(死刑犯) · 塔吉克斯坦 · 泰国 · 阿拉伯联合大公国 · 美国 · 越南 · 叶门 |
长期停用、废除死刑或限于特定条件下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澳大利亚 · 巴西 · 保加利亚 · 加拿大 · 库克群岛 · 古巴 · 丹麦 · 厄瓜多尔 · 法国 · 德国 · 香港 · 黎巴嫩 · 马来西亚 · 以色列 · 义大利 · 韩国 · 列支敦斯登 · 墨西哥 · 蒙古 · 荷兰 · 纽西兰 · 菲律宾 · 波兰 · 罗马尼亚 · 俄罗斯 · 圣马利诺 · 东加 · 土耳其 · 英国 · 委内瑞拉 |
行刑方法 |
烹刑 · 活埋 · 炮决 · 死亡轮 · 车裂 · 族诛 · 火刑 · 十字架 · 踏刑 · 象刑 · 斩首 · 剖腹(介错) · 腰斩 · 五马分尸 · 英式车裂 · 电椅 · 枪毙 · 剥皮 · 毒气室 · 缢死 · 穿刺 · 注射 · 火项链 · 锯刑 · 凌迟 · 石刑 · 氮气窒息 · 兽刑 · 船刑 · 铜牛 · 立枷 |
相关主题 |
犯罪 · 刑罚学 |
点天灯是一种酷刑,指将受刑者固定后直接将其点燃烧死。施刑时通常还会将受刑者置于木桩顶部等高处,并或需借助麻布、燃油等助燃物。
历史
“点天灯”一词可能出自太平天国的刑罚,根据清张汝难所著《金陵省难纪略》[1]之记载,受刑者被“用揣絮卷入而绳之,浸以油,置巨木,倒缚于其上,太以火,名点天灯”。然而,类似的做法却远早于清代便已出现。《三国志》卷六批注曾引《献帝纪》曰:“(董)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虽然《献帝纪》已失传,但从该批注中可推测董卓曾对俘虏执行过与太平天国的做法十分相似的刑罚。而董卓被诛后,其尸身亦被当做油灯点燃。唯董卓自身肥胖,没有借助其他助燃物便“光明达旦,如是积日”[2]。
参考文献
这是一篇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